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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程星 ...


  •   ——你们好,

      这里是阿颜的故事.

      “人的一生中有那么多场际遇,此番相遇,足以在我本荒芜丛生的青春,播种下‘拨开云雾,尚见光明’的种子——我知晓今生应该去爱一个怎样的人,这是它带给我的果实。”

      青春二字,荒芜又实则盛大。

      然则喜欢,是唯一可以不用天赋就可以产生的信息素。

      其实我很不懂为什么大多数人,看到”早恋“两个字,会油然而生出羞耻感。

      “有这种羞耻感才对。”

      一旦被鼓励了,那就说明你做的对,我们应该抑制年少心中的仰慕之心。

      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纯粹的东西,而这往往不够‘纯粹’的大多数,是被‘蒙羞’的利爪所扼杀留下的痕迹。

      除了在那个几乎无忧的十几岁之后,大家慢慢发觉很难再度产生‘喜欢’了。

      原因其实显而易见:它是被条条框框牢牢地封锁上了,锁芯的密码不定,打开这把锁的前提已经被明码标价了。

      所以,规避风险最好的方式是,谁都别想知道咯。

      暗恋本质就是一场博弈。

      我才知道,要想和他的生活同频是一件多么困难,甚至要拼尽全力奔跑的事情。

      最近看到了网上关于‘平行线能相交’的浪漫谬论。

      倘若能相交,那就注定了从一开始,就要有一方从起点开始——倾斜。

      关于我为了追赶这份喜欢,而跋涉了多远的路途去寻找那锁的钥匙,念出咒语,随之破解密码,打开‘潘多拉的盒子’,等待我的或许是真正的纯粹,也保不齐是坟墓......总之,勇敢者总会打破桎梏。

      我都要让他知道这一切。

      不负这个咒语。

      ————

      回看这段漫长却不复返的日子,我曾不住偷偷艳慕很多人,大抵是因为我的青春,不是夏天酣畅淋漓的橙子水,也不是晚霞下梅子味儿的气泡酒,大概只一杯美式去冰,一平如水,回甘还苦的存在。

      后来发现,那时的我只不过是被四字怪兽“畏手畏脚”所困,所以希望正值青春的少年们,可以摒弃此物,去无所畏惧,向光。

      还好,岁月不居,有光。

        是方糖先生,美式姑娘的解药。

      『一』

      我叫花颜,是一个北方人,土生土长在东北,记忆中的四季给我的感觉似乎一直是极其分明的,冷暖始终有棱角。

      如果说我的生活有什么变故的话,那就是中考之后,我们一家去了南方生活了一段时间,其实也并没有很久。

      因为父母工作的调动,我也不得不离开黑土地,随之南下踏入这红紫土地润泽下明艳的“天府之国”,而对于这里从未涉猎的一切,我却像刚睁开眼睛有些惶恐看世界的小小孩。

      可是那里的人好热情,讲的成都话也很好听,很大声却夹杂着娇嗔,有些话他们说快了我听不懂,他们就笑眯了眼,说哎呦说快啦哇,娃儿。

      我们暂时住在成都市的一所公寓楼,因为妈妈有些恐高,所以住的不是高层。说实话这里跟北方的老家区别还是很大的,一个字,热。两个字:潮热,晚上睡觉不开空调的话是一定要通风的,即使可能会有食指那样大的蚊虫随机大驾光临。

      人们大都说川渝人很好相处,同上。比方说,家楼上的程家女主人很热情,得知有新邻居入住便前来道贺,她办事总是风风火火的,讲的成都话比我听到的版本都要快一些,但是她说普通话很清脆又很响亮,她笑起来眼睛就是弯弯的月亮。

      这里几乎隔一两天就会下雨,天总是阴的,这一点我很喜欢,因为我喜欢孙燕姿,她的《雨天》和这座城市的适配度还蛮高的。由于爸妈经常不在家,每天放学回家后,我也基本窝在家,不敢出去远走,哪怕外边摆的龙门阵那么热闹,男女老少的欢声笑语我都能感觉到。

      我想,过些日子吧,怎么说也一定要出去转转。

      有一次放学,刚上楼,迎面碰见住在楼上的阿姨还有她的儿子,她惊讶地一个劲儿问我女孩子怎么自己一个人放学回家呢,我说,爸妈都忙,我就自己回来了。她揽着我的肩膀说要我到她家吃饭,我本能地想要推辞,可是她的语气很温热却总是让人不忍心婉拒。

      “小星,赶紧给我招待人家。”

      到了程家,阿姨就把他儿子的手机收走了,又轻弹了他一个脑瓜崩。

      这个叫做小星的男孩有些无语,想翻白眼又不敢,无奈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一瓶雪碧,接着把雪碧拉环打开放在我面前。

      “谢谢。”二氧化碳顶出来的小气泡咕噜噜地在杯子上欢呼雀跃。

      “不用。”

      我这才抬头仔细看他的脸,瓜皮头,带着黑色鸭舌帽,很清瘦。他的眼睛很好看,是标准的桃花眼,睫毛一簇一簇地拥挤着,恰好风把窗纱吹起,夕照日的余晖下,少年鼻骨清晰侧立。

      老人都说,男娃像娘,女娃像爹。他长得真的和程阿姨十分相像,头发再长点甚至比一般女孩子都清秀。在对视了几秒后,我慢慢把目光移走,他没再说什么,拿着冰镇的矿泉水喝了一口,就独自回房间了。

      是的,我从小到大,都不敢和别人一直对视,只要超过两秒,我必是先躲开视线的那个。对于有人关于是因为说谎了才不敢看眼睛的说法,嗯……我只能说,我实在有点躺枪。

      我就这样坐在阳台的茶桌上,把雪碧慢慢喝完,作业也做完了。等到晚饭时候,程阿姨端来好多甜点和三文鱼摆盘,卖相居然相当精致,可是每一个都食指那么大,作为一个以碗为单位干饭的北方人来说,这点东西作晚饭,根本不顶饱。

      不过,我还是说,吃好了,毕竟第一次到别人家里去。

      吃过晚饭后阿姨送我下楼,又在门口拉着我的手温温柔柔说了好多话,她说我讲话很有趣,我也觉得她的调调好听。

      “尼能不能好好收拾收拾屋子塞?”程阿姨转过头对程星,语气相当生猛,阿姨应该有点川剧功底吧。

      “哎,妈,你哪怕把对楼下那个娃儿的耐心分我一半儿,对吧!我可是亲生的咯……”

      “不和你摆了,我要去办正事要紧。”程阿姨没有理会他说了什么,挎着包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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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的雨开始窸窸窣窣地下着,时钟上,快七点半了,我已经开始有点饿了。

      我从窗户探去,此时外边倒是不黑,我心里盘算着前去买点什么,在一家香味飘的烟熏火燎的小烧烤摊前住了脚,串串一个个排排坐,那么新鲜可爱,没忍住馋虫爬出,还是点了些小串。

      “哟,看来是我妈做的饭,这位夜宵同学没吃饱啊,还是觉得不好吃吧?”

      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耳后隐约传来,我惊诧地回头,发现程阿姨的儿子正大摇大摆地走过来,还端着一碗芋圆冰粉,晶莹剔透的冰块儿在纸碗里搁楞作响。

      “不是,哪有,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就是不怎么合你的口味咯~”

      他好像看我慌乱的样子还挺高兴的?

      “才不是,不要乱说!”

      他突然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又蹦出来了一句我听不懂的方言,真有够无语的,我拿了烤好的串,赌气转身就往回走。

      “这么爱耍脾气哈。”

      程星在后边不紧不慢地跟着,好吧,没办法,因为这也是他回家的路。

      眼看着就要到家了,他倒抢先在我前面挡住,好像有些心虚的样子打量起我。

      “您有事儿吗?”我环抱着手臂不解。

      “别的不说,不要跟我妈提,下楼买夜宵这件事。”好家伙,他不说我还没发现呢,他居然也是偷偷来买东西吃的。

       “啥条件啊?难不成你给我表演个节目?”我当然只是随口说说,大家都老大不小的了,谁会再现幼儿时期饭局的尴尬表演。

      “哎!这个我会!”他眼睛里有一丝惊喜闪过。

      “什么?你真要演啊……”我很荒谬地看着眼前这个程家怪咖。

      “不,我这叫,重操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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