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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旧梦难圆,天涯无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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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嘴里的草茎已经嚼碎了,苦涩的汁液都咽下去,一团乱麻在嘴里变得索然无味。把碎草吐出来,他又拔了根新的草茎扔进嘴里嚼。这种湿度高有瘴气的密林,必须要这种草茎才能维持清醒,否则就昏睡过去了。他和身边那些人已经蹲守了三天,今天再不来他们必须撤退,这里不是他们自己的地盘。
好像有轮胎压过地面的声音?他停止咀嚼,趴在地上将耳朵贴近地面,仔细听着。没错,是车队!那种特殊轮胎的声音一听就听得出,他们来了!
“起来,起来!”
他跳起来,把身边的同伴拍醒,告诉他们目标接近了。埋伏在一人多高的蕨类植物丛林和藤蔓间的男人们立刻警醒起来,开始整理武器重新调整队形,准备待会出击,将猎物捕进网里。
靠在车壁上睡着的英凭海睡得不安稳,一方面是颠簸,一方面是离坎高原的气候。热带高原,繁密的树林,终年不散的雾气,让他的骨头缝里都渗进了潮气。果然是不年轻了……安景忆说得对,还是乘坐飞机贵宾舱比较适合他。这趟路自己不需要跑的,偏偏心血来潮要跟着车队穿越高原走小路,不是脑子进水是什么。
车上放的是一些安景忆的东西,古董,宝石,两副名画。他知道那两幅画的来历,安景忆只告诉他是从古董商手里买来的,实际上应该是从名画窃贼手里买来的才对。也就是安景忆敢仗着他的身份和人脉做这种生意……
以后还是坐飞机吧,从飞机上俯视安利雅高原或许会更浪漫一点。
英凭海正迷糊着,突然,车子猛地跳了起来,颠到空中又猛地落下,他的头重重地撞上高强度车壁,血流下来弄脏了他的视线。紧接着他听到了爆炸声,近在耳旁,他险些失听。他迅速清醒过来,吼道:“保护货物!”
英海保全的雇员也从突袭中清醒了,纷纷拿起武器与车外的匪徒互射,几名雇员将装在精钢箱子里的货物护住,英凭海从车厢里面拿了把冲锋枪出来,对准密集地吐出火舌的铁线蕨丛林发射子弹。他不管不顾地采取站姿射击,反正车壁一边已经被炸碎了,完全门户大开。对面的匪徒看见了他,被他迅猛的火力阻挡了进攻势头,不由得恼火起来。
“解决掉那个穿白衣服的!阿海呢?”
“叫我?”
被同伴拖过来的年轻人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小队长模样的男人把他按倒在土堆后面,指着不远处树下车里面端着枪扫射的男人:
“做掉他!”
“哦,好啊。”
“磨蹭什么?立刻马上!”
黑发的青年无奈地抓了抓头发,趴在小队长让出的位置上,架好狙击枪。他眯起眼睛看着那个一身白色套装、身材挺拔匀称的高个子男人。他端着机关枪的样子仿佛神明,尽管看不清楚,却能想象出他脸上该是怎样冷酷而专注的表情。他手中的冲锋枪不停地吐出子弹,火线向自己这边蔓延,在枪林弹雨中他似乎并无所惧。
可是,他……黑发青年放在扳机上的手指僵住了。小队长还在后面看着他,就等着他将那个人一击毙命。他的冷汗流下来了,一时间脑子里乱糟糟的。不能失去这边的信任,否则大半年的潜伏都要化为泡影。可是,那个人真的是……他横下一条心,扣下扳机。
子弹飞了出去,他看到那个人的身体晃了一下,冲锋枪几乎脱手。穿着黑色英海制服的雇员补上他的缺口,而那个白色身影按着右臂跪了下去。他吁了口气,抹掉汗水。
“手有点滑,没打死。”
“也行,反正他不能碍事了!”
把黑发青年推开,小队长继续指挥枪战。他们这边人数众多,是英海保全的三倍之众,很快英海保全支持不住了。小队长一挥手臂,在刀口上舔血过活的男人们兴奋起来,扔出手榴弹和小威力炸弹,从藏身处冲出来,准备收网。停在树下的两辆车附近已经倒下了五六个英海保全的雇员,只有三四个还在负隅顽抗。
英凭海想要躲开迎面扑来的那枚手榴弹,负伤的右臂妨碍了他的灵活度,所以他被炸晕了,晕倒之前他估计这次身上要少几个零部件。结果他醒来的时候,只感觉到凉凉的风,没有硝烟和鲜血的味道,动了动手指,四肢健全。可是怎么这么黑?这是黑夜吗?眼皮上蒙着什么?他习惯性地抬起手去解眼睛上蒙着的黑布,一只手按住了他的手指。
“别动,你不能见光。”
那是个很年轻的声音,听起来是刚刚成熟的男性,声音不高不低,醇厚悦耳。英凭海摸索了一下,那个人的手指很粗糙,指尖指腹都有茧子,但手指的形状挺漂亮。
“这是哪里?”
“还是安利雅高原。”
年轻男人抓起他的手,引导他触摸附近的泥土和岩石:“这是个岩洞,很隐蔽。”
“你是谁?”
“叫我阿海吧。你身上的伤我简单处理过了,等安全一些我就送你出去,你先坚持一下。”
“……你在哪里找到我的?你是劫车的那些人的同党?”
“不能算同党吧。我只是路过那里而已,顺手救了你。很抱歉,你的下属全军覆没。”
英凭海闻言,握紧了手指。他失血过多,嘴唇有些干裂;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他撑着潮湿的地面想要坐起来,一双手伸过来抱住他,让他靠在洞壁上。然后是水,装在很大的树叶里的水,有青草和苔藓的味道。
“你慢点喝。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你的包扎很出色。”
“现在天快黑了,明天天亮我们就走,我送你到下面的镇子里去。你的眼睛应该是被炸伤了,几天之内不能受到光的刺激。你坐着,我找点吃的去。”
脚步声渐渐远离洞穴。英凭海自己坐了一会,咀嚼着他的话,没发现什么疑点。他迟疑了一下,把手伸向绑着眼睛的黑布,手指碰到脑后的结,触摸着判定了一下结实度和形状,然后把黑布往下拉了点。我真的看不见吗?他把手指压在眼睛上,慢慢思考着。
夜幕降临,山间陷入诡异的寂静,此起彼伏的鸟兽鸣叫成为这种寂静唯一的调节物。山洞里一堆篝火毕毕剥剥,英凭海靠在洞壁上听着火苗跃动的声音,想抽支烟但是身上没有。受伤的右臂感到了湿冷,伤口开始隐隐作痛。那个年轻人从外面进来,听声音是拖了一棵小树或者很大的树枝把洞口挡上了。然后他朝英凭海走过来,蹲下身。
“你冷吗?”
“好像有一点。”
“没办法,安利雅高原晚上都是这种温度,和白天两个样。”他一边说着,一边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英凭海身上。英凭海的白色亚麻外套根本不御寒,而他脱下的这件厚实的皮夹克还带着人的体温,英凭海顿时温暖了好多。他摸索着抱住皮夹克,衣袋里似乎有烟盒。
“那你不冷?”
“在这里习惯了,不像你们那么怕冷。”
“衣服里有香烟?”
“嗯,有……你想抽?”见英凭海点头,年轻人从衣服里面拿出烟盒和打火机,给他点了烟送到他嘴边。英凭海找不到烟在哪里,他抓住英凭海的手,将香烟塞给他。
“烟不好,不是你平时抽习惯的那些,忍一忍吧。”
“没关系。”劣质烟确实很呛人,味道苦涩难抽。英凭海咳了几声,还是继续抽下去。抽完一支烟,他终于有了倦意,靠在洞壁上睡了过去。那年轻人看他睡了,悄无声息地去把火拨小,然后回到他身边坐下,抱起膝来静静地看着他。火光照着英凭海的脸,既神圣又煽情,既冷漠又慈爱,既美丽又严酷。他是真的像神明一样。看了很久,年轻人轻轻地挪动了一些,更靠近英凭海,篝火照亮他乌黑的眸子,让他左眼下方那颗小小的泪痣显现出来。
“伯伯。”
他做出口型,不出声地唤道。英凭海依然在熟睡,仿佛古代壁画中沉睡的神祇。他胆子大了点,声音也大了点:“伯伯。”
英凭海拧紧了眉头,似乎做了痛苦的梦。他赶紧后退,但英凭海并没有醒。于是他又壮着胆子靠近了一点,在心里喊了几次伯伯。过了一会,英凭海的手无意识地动了,抬起来似乎要抓住什么,然后又落下。他在梦中露出哀惋的神情,几欲哭泣。
“吾思啊……”
好像听到了刚刚的呼唤似的,他叹息着嘀咕了几个字,然后再无声息。在他身边看着的年轻人呆呆地听着,捂住了脸。过了一会,他放下手,坐到英凭海身边,抹去眼角湿湿的泪滴,低下头,左手撑着长满青苔的洞壁,将自己的嘴唇触上了伯父的。伯父无知无觉地睡着,或许还在梦里念着他的名字,而他就在这里,却不能大声喊他一声伯父。这个吻被他任性地延长,他本想触碰一下就离开,却没舍得离开。
“伯伯。”二十岁的英吾思贴着他的嘴唇,极轻极轻地喊道,然后结束了悲哀的吻。
第二天中午,年轻人准确无误地将他按时送到了高原小镇涅坪。在那里,英凭海得以打电话给最近的一个英海分部,离坎安利雅高原净水市分部,那边一听他还活着都欣喜若狂,立刻派车来接他。陪着他坐了一个小时,看到有英海标志的车队从东面尘烟滚滚地开过来,年轻人站起来穿上皮夹克。
“接你的人来了,我走了。”
“告诉我你的真名。”
“我没有真名。”
他握住英凭海拉着皮夹克衣角的手,语气很温柔:“你叫我阿海就可以了。”
“那我想对你道谢呢?”
“不用。我走了,如果日后能再见……”
说了一半,他截住话头,放开英凭海的手,跑出了他们呆着的小酒馆。英凭海站起来,迅速解下蒙着眼睛的厚厚的黑布,追出酒馆。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的背影正混入人流,越跑越远,有点长的黑发被风吹得飘着,身形修长而矫捷;英凭海跑了几步,眩目的正午阳光照得他睁不开眼,眼睛一阵刺痛,他赶紧抬手挡住眼睛,等他再睁开,那个背影已经消失了。对英凭海来说,这个身影是陌生的,但总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萦绕在心头,心里堵得难受。
三个月后,国联警署离坎分署以特别欢快的语调给英凭海打了电话,告诉他在安利雅高原劫持英海的运镖车的那帮安利雅匪徒抓到了。这群人是一个大的□□组织的一部分,顺着他们摸到了安利雅高原里隐藏的毒品制贩地点并一网打尽,被劫走的古董宝石和名画都追了回来,择日交还英海。英凭海对他们的办事效率感到惊讶便多问了一句,结果那边的警督可能是得意忘形了,告诉他说他们早就在那组织里安插了卧底,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英凭海想起那个年轻人,就问他抓到的人里有没有一个叫阿海的。那边连口气都不歇就告诉他没有,反而让英凭海顿生疑窦。可是他们一口一个没有,英凭海也没办法去查。这个时候他就觉得国联警署在撒谎,肯定内里有什么猫腻。直到一年半过去了,在国外游历的英晓舞突然像癫痫发作一样打电话冲他吼,他才恍然大悟。
“大哥,吾思还活着,他在离坎!你知道吗他在离坎!”
去离坎警署办事时,英晓舞正好截住了在警署抓捕行动中因为私人恩怨击毙通缉犯而被逮捕并即将送上法庭的英吾思,纯粹是机缘巧合。但英晓舞又是哭又是笑,在电话里说得颠三倒四,实在听不下去的英凭海要自己飞一趟离坎,此时韦方戈突然通知英凭海说要他去救命,语气非常认真,英凭海百般抉择之下,只能把一切事情交代给英实月让他去离坎,自己带了英海保全的精锐赶去罗山。他知道韦方戈胆大妄为敢于铤而走险,确实是枭雄的材料,但韦方戈这次也未免太大胆了。
他拘禁了韦辜淳,将他的心腹统统抓起来扔进牢房,却没能逮住最关键的两个。那两位回到韦辜淳的老家纠集了彪悍的诺族原住民杀回罗山,趁着总部兵力空虚反将韦方戈围在里面,韦方戈的人赶回来也冲不进去,这才求英凭海帮忙从外面打开缺口。这场火力冲突持续了十三个小时,英海的精良武装对付诺族原住民很有效,高科技在土枪土炮面前就如同用长枪射豆腐,麻烦的是他们埋下的炸弹。最后一枚炸弹拆除后,英凭海和韦藤存的儿子韦俊纪一起找到韦方戈,他竟然还悠闲地坐在总部一号院的凉台上看小说。
“叔叔,你没事吧?”那年纪轻轻的韦俊纪一路担心得脸都白了。
“我好着呢。凭海,你看起来也不错。”
“你更不错。”英凭海阴恻恻地回答。韦方戈笑嘻嘻地邀请他们下去,韦辜淳和他的一众心腹下属都关在地下室,关了一周多,幸好韦方戈的人还没有给他来个祸起萧墙。接过韦俊纪的手枪,韦方戈眼睛眨都不眨地开了两枪,一枪打进额头,一枪打进心脏,动作简单顺畅,仿佛他只是顺手切了块苹果。英凭海低头看着韦辜淳连句遗言都没有就断了气,即便对此种场景习以为常的他也觉得心头一阵发凉。
“好了。”
吹了吹枪口,韦方戈放下持枪的右手,看着那几位不吭声的罗山道干部:“现在你们自己选吧。跟着韦方戈,还是下地狱去跟着韦辜淳。”
结局完全没有悬念。英凭海觉得很厌烦,拒绝了韦方戈留他住几天的要求,带着人回了天埠。他到家没两天,英实月和英晓舞也把英吾思带回来了。
听完英吾思的叙述,英凭海只想掀桌子骂人。他这辈子从来没说过脏话但不代表他不会说。他想骂那些绑架英吾思的混蛋,想骂教英吾思情报和密码的那个情报所,想骂把不满十八岁的英吾思招进去的那个情报公司,还想骂丧尽天良的离坎商业法庭和国联警署勒锦总署,但他最想怒骂的还是站在自己面前的英吾思。
“你为什么不和家里联系?离坎和勒锦没有英海的分公司?你不认识字?你随便找哪里的英海分部说明白你的身份,他们不但会救你还会帮你摆脱官司送你回家,也不至于让你被国联抓进监狱然后替他们干了三年卧底!”
在书桌后面走来走去的英凭海实在愤怒得语无伦次。最后,他抓了本书往桌子上一拍。
“说!你死在外面想干什么!”
“……我不想回家。”
已经长大,只比英凭海低一点点的侄子这样说道。就这一句话,英凭海就心灰意冷了。
“好,你不想回家。这里不吸引你,我们这些人,你爸爸你小姨对你来说什么都不是。”
“不是这样。”
他说不是这样,却不说明白是哪一样。英凭海烦躁得要命,不知道该说什么,想骂想打又提不起劲,面前的青年对他来说很陌生,他劝说自己该去理解孩子的想法,但他真理解不了。这十年的隔膜已经厚得足以让他们两个相距天涯海角。
“你出去。”
“伯父……”
“出去,让你爸安排你。让我安静一会!”
英吾思从他的书房出去,再也没有进来。后来英凭海当然是后悔了,但没得挽回。英实月快刀斩乱麻,以当初大哥对付自己的那一套对待十年不见的独生子,把他丢到风域去读书,英凭海听说他这么搞之后气得险些昏过去——星邦缺学校?本国没有好的大学?你让他出国去读!刚从国外找回来你又给丢出去!英实月倒是没想那么多,就是觉得这孩子的经历太复杂,在国内怕他难以融入,风域平原大学的校长又是熟人,在国外读书将来回国也可以解释他身上那不伦不类的异国气息是怎么回事,总之一切以圆谎、为他编一个好的经历为基准。面对大哥的暴怒他完全一头雾水,英凭海再恼火到他这里也是泄气。
从这里开始,又是十年。英吾思在风域读了精密机械,但是没有回英海来帮忙,反而跑去中都蛰伏,经营多年不用的英家和风间堂的联络点,一个小酒吧。问他,他说怕国联警署不放过他,先躲躲看,找尽理由不回家。他和风间璇的事英凭海知道,也没去管,他也管不了。后来风间若菁等得对他失去信心,最终选择离开他,英凭海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就是个笑话,暂时陷入一段自暴自弃的时期,丢下工作一个人跑到桑夏去旅游,在沙漠和高原上步行前进半年整,以一副浪迹天涯的形象回到英海,几乎将辛苦替他顶缸工作的英晓舞吓昏过去。
“大哥,你想怎么样都随你,把你这胡须剃了行不行?”
“韦方戈说我除了脸一无是处,我要改变这种形象。”
“……你以为留这样的胡子就不是小白脸了?你认命吧!”
对着镜子看看自己崭新的形象,英凭海疑惑地皱了皱眉。挺好看的不是?男人留这样潇洒的胡须不是挺有气概的么?他就维持着这样来自沙漠的绅士形象长达一年,后来和安景忆见面,被安景忆强行剃掉了他认真保养的胡须。
英海重工上了轨道,权力逐渐分散下去,他操心的事少了,空闲时间徒然增多,没什么爱好的他只能继续自己的旅行,几乎走遍了整个大陆,渐渐远离星域。有一次,在水域的海边悬崖上,他赶上了日出,看着太阳从海里浴火重生,海水被染成一片血红,整个世界都沐浴在庄严的晖光中;那一刻,英凭海的心中有什么东西松动了,一直在折磨着他的某个物件,就此消失。
十年间,他只见过侄子两次,一次在白荇开西部帮派兄弟会,一次是在中都。他知道英吾思在风间璇死后很消沉,但后来再见发现他已经振作起来了,英凭海也就放了心。那次见面,伯侄俩还算相谈甚欢,彼此间的嫌隙和误会谁都没有刻意解释,但心里都已经看开了。和他吃完饭,看他给朋友打电话说等会酒吧开门可以去玩,英凭海就默默地站在他身边看着他边说边笑,身边街景流动,中都温暖的冬日气息将他们包围着。让这孩子去过自己的日子吧,远远地看着也就好了。
如果不是后来又出事,英凭海还是会继续自己无尽的旅行,让英吾思留在中都去继续他自己那仿佛时间停止□□腐朽一般的岁月。偏偏出了事,还是杀人罪。不管英吾思有没有杀人,就算他杀了全世界的人英凭海也会保住他的命,何况只不过是个国联警署的警官!他接到英实月的电话,听完他的叙述,然后说了一句话:
“不能让他死,什么手段都可以用。”
于是英实月用上了所有的手段。再然后英吾思去了罗山道……或许这一去又是一个十年。再然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英吾思从罗山道消失,英实月也追踪不到他。二十年前他失踪,英凭海独自哭了很久,这次他只是背起行囊去了桑夏的沙漠,不停地走,从沙漠的边缘走到核心,让自己被风沙掩埋。
要不是齐墨音通知他齐墨柏的骨灰要移回齐家下葬,英凭海或许等夏天一过直接又背上包自己开车去福祉城探险了,秋天,福祉城的深山里有很多有趣的风景,哪怕只看看红叶也好。坐在铺天盖地的红叶里,身边还有红色黄色的叶子悠悠飘落,就像一个最美丽的梦境,永远都不醒最好。
但是齐墨柏的骨灰要回来了。快要三十四年,终于又能见到齐墨柏了。在这之前他的骨灰一直放在中都慰灵碑后面的战争纪念公墓,墨海书说他应该被放在那里供后人瞻仰。现在,时限到了,齐墨柏的骨灰可以回家了。英凭海提前一天到了齐家,那天早上齐家所有人都穿了丧服,在齐家大宅门口等骨灰回来。齐墨音的儿子齐泽轩已经三十四岁,比英凭海还要高几公分,长得器宇轩昂英俊潇洒,英凭海每次看见他都想起齐墨柏,却又觉得齐墨柏肯定没有这种霸气、这种睥睨天下的气势。齐墨音这个儿子小时候不成器,长大了却让人大喜过望。
“快到了吧?”齐泽轩不耐烦地看表。
“你稳重点!”墨海书瞪了继子一眼,“不是说了已经在望星原落地了!”
“他就是闲得没事干,骨灰什么的用得着他……”
“你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像你一样不爱国?”齐墨音也甩了自己儿子一记刀子眼神。
过了半小时,从机场来的三辆车开上了落星山。齐泽轩拉了拉自己的黑色修身套装衣襟,步下台阶大步迎上去,等着中间那辆车的车门打开。黑色大车的车门滑开,一个年轻人从车上跳下来,手里捧着一个用黑布抱起来的盒子。齐泽轩赶紧扶住他的胳膊要把盒子接过来,那个年轻人摇摇头,自己捧着盒子在齐泽轩的陪伴下走到台阶下面。
“齐夫人,墨叔叔,我把舅舅的骨灰带回来了。”
英凭海的眼前突然变得黑白,一切仿佛失焦了。那双墨绿色的眼睛……和卓越一样的眼睛。让他回忆起皮鞭的咻咻声,凉水泼在头顶的刺骨寒冷,一次又一次跑到崩溃的感觉,在擂台上被打断骨头的感觉,战场的、甜丝丝的让人呕吐的血和腐肉的气味,重叠的死去的士兵的影像。等他回过神来,骨灰盒已经放到了齐墨音手里,那个身着黑色竖领系带风衣的漂亮年轻人正站在齐泽轩身边微笑着。他这样笑起来异常明亮动人,就不像卓越了,英凭海终于平静下来。
“哦,我给你介绍。”抓着卓穆的手说了会话,齐泽轩这才想起还有长辈站在后面,拉着卓穆过来给英凭海看,“这就是英海重工的总裁,英总裁,这是卓穆,端木公爵的外孙。”
“英总裁您好。”有一点柔和的中都口音的清朗话音,很好听。
“你好。你是卓院长的……”
“他是我的父亲。”他笑着回答。语速有点快,但的确是英凭海很喜欢的中都口音。原来如此……刚才就该明白的。这就是当年端木湄抱在怀里的那个小婴儿。
“初次见面。我和你的外公很熟,但是没见过你。”
“那可真是不巧。不过,我们也不算初次见面呢,英总裁。”
什么意思?英凭海没搞明白,因为这的确是初次见面。上次看到他是三十年前,那时他才几个月,不可能记得自己。但卓穆没有继续说,只是神秘地笑了笑,便跟着齐墨音去齐氏祠堂安置骨灰准备仪式了,将齐泽轩和英凭海、墨海书三个人丢做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