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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很单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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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嗳,你不是在萧锦麟公司上班吗?怎么又到这来了?”秋晗一脸晦气还没消散,眼神幽怨,好好的心情被破坏的一干二净。
“我兼职啊,反正也没事干,不过你怎么跟我们公司夏总一起吃饭啊?”我看着她眼神充满戏谑。
“夏槿安我女朋友,我姐姐,我爱人怎么了?单身狗。”
秋晗的脸皮已经厚到具备防核打击的能力了,而夏槿安对她的回答感到一丝惊讶,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秋晗介绍给自己朋友,还是那么大大方方的。
也对,她是秋晗,不是别人,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我又没犯法,又没有道德缺失,谈个恋爱而已,没必要藏着掖着,我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我有个特别特别特别爱我的爱人。”
夏槿安脸上的笑容就没下来过。
“好了,不跟你聊了,等会被经理发现扣我工资,你们慢慢吃。我先走了,”
我才离开,刚走到后厨,就迎面碰上了经理,果不其然被穿了小鞋,扣了工资,还被骂了一顿。
我带着一身怨气走出后厨,呵,有钱了不起啊,死娘炮,烂屁股,男人不自爱,屁股迟早烂。
“老了,护工扇你大嘴巴子。”我对着空气比划,掌风凌厉。
我也是万万没想到兼职的最后一天能那么精彩,小小的饭店能同时遇到闺蜜和闺蜜的女朋友,还有前男友和前男友的小男友,生活中总是有那么多惊喜,但为什么扣工资的是我?哈曰他妈妈姥爷四舅的哥哥家外甥的二娘的儿子。
抱怨完,还是得回到工作岗位,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站好最后一班岗。
临近周末人也开始多了起来,客流量几乎是平常的三四倍,活也是一会在后厨打下手,一会到前台接待客人,一个人恨不得掰成两个,就连打烊的点也比平常迟了将近两个点。
我忙得焦头烂额,根本顾不上秋晗她们两个。
“你几点下班?”
“谁知道,这么多人估计得十,十一点左右,你要是有事就先回去吧。”
“好吧。那我就不等你了,我们两就先回去了,改天再约吧。”
“再见,改天公司见。”夏槿安跟着秋晗后面对我说。
“好的,夏总,一路顺风。”
“叶姑娘,真是好福气啊。”餐厅的电视机播放着《甄嬛传》,这是老板娘的最爱,放了数不清的次数。
“秋姑娘,真是好福气啊。”我向车里的二人挥手送别,也不知道秋晗是从哪里找到夏槿安做对象,真是羡慕啊。
我眼里满是艳羡,我的心上人什么时候才会踩着七彩祥云来见我,我把手放在心口处,空空的。
心都没有哪里来的心上人呢?
心呢?应该是被狗吃了吧。
回去经过萧锦麟那桌,人已经不在了,桌子上的饭菜几乎没怎么动过。
“浪费粮食的人都该死啊,农民伯伯就应该把他们做成肥料。”我和同事阿姨一边收拾一边骂。
“哎哟,你瞧瞧多浪费啊,我们那个时候可不敢。。。。。。”
“有几个臭钱瞎摆,浪费可耻,强烈谴责。”
“对,强烈谴责。”
“嗳,给我留点。”
“这包子不错,你尝尝,还有这牛排。”
十点的钟声敲响,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我也终于结束了今天的工作,准确的说是在这的工作。
我挎着包出门,在门口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扭扭脖子,舒展一下劳累一天的身躯,走在街上可以明显的发现行人在逐渐的减少,共享单车也随着行人减少,本来就赶不上最后一班车,现在好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也抓不住了。
打车?不可能的!穷的要死,作为新时代的青年,能省一点是一点,羊毛可不是那么好薅的。
走吧,脚踏实地一步步总会到家的,四五公里而已。。。。
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从一开始的人声鼎沸到鸦雀无声只不过二十分钟,而且我还要走过一个僻静的小巷。今晚是阴天,只有几盏路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芒,越往里走光芒越暗,还有几盏要死不活的样子,忽闪忽闪的,野猫翻过墙头,喵的一声,我身上汗毛直立,步伐加快,手紧紧的攥住我斜挎包上可达鸭的挂件,三步两回头。
从刚才进小巷开始,我后面就跟着一个人,他和我一直保持着距离,同频率的步伐,我快他也快,我慢他也慢。
寂静偏僻的小巷,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个刚刚下班还有点姿色的男人独自走在路上,突然被人从背后持刀抢劫,损失的可不仅仅是窝囊废,很有可能连带着贞洁一同被劫,越想越害怕,我两条腿走的飞快,可身后的人紧随不舍,就在我刚走到小巷口的路灯下,手臂就被人拉住,手劲还挺大。
“包里没钱,只有一个充电宝还有交通卡和一个破手机,卡里也没什么钱,你不嫌弃的话就拿去吧,密码是XXXXXX,求你放过我,我上有小,下有老,车贷没还,房贷没交,水电费欠了两个月,加班还没有加班费,我是个男孩子,还是个处的,求求你劫完财可不能劫色了。”我闭着眼把包往前一伸,汗水不争气的从眼角流出。
“额,你要不要看看我是谁,我缺你这点窝囊废吗?”
我把包搂在怀里,睁开眼,终于接着昏暗的灯光看清来人。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哪个反社会的混混,原来是你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高祺。”
“上个月,刚刚跟客户吃完饭,就看见你了,一开始还没敢认,走进了才敢确定。没吓到你吧?”高祺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和我说到。
“没有。”我心虚的回答,眼角还是湿的。
“我胆子大着呢,呵呵。”见到他一脸鄙夷,我赶忙补充。
“走吧,我送你回去。”
“那我可真是得好好谢谢你了。”
高祺掐灭手里的烟,用皮鞋踩了几脚,跟我肩并肩的一起走着。
我和高祺还有他哥高凌是高中同学,高祺高中之后就出了国,今天还是高中毕业之后第一次见到他,高了,瘦了也更帅了,他和他哥高凌是双胞胎,但性格天差地别,一个热情似火,一个冷若冰霜。他是后者,是班里女孩口中的高岭之花,惜字如金。
高祺在高中和萧锦麟是学校公认的校草,同时他们两家也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和萧锦麟的关系自然也是比较好的,两人兴趣爱好都极其相似,行事作风也如出一辙,要不是高凌的脸摆在那,不然所有人都以为高祺和萧锦麟两个才是双胞胎。
刚刚借着灯光,我仔细的打量着高祺,修长的身材被一身西装修饰的更加挺拔且富有韧性,笔直的双腿隐藏在西装下,贴合的小腿肌肉轮廓若隐若现,骨节分明且细长的手指推了推戴在挺拔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一双桃花眼摄人心魂,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木质香水,很好闻。
我们俩聊着,这些年各自的遭遇。
不知不觉,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