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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故人 ...

  •   虽然准许了唐希的动作,但邓布利多叮嘱过他们最好不要打草惊蛇。

      调查伏地魔的来历这个行为看起来有些危险,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他叫做汤姆·里德尔,可这个名字早已令人讳莫如深。在人们的认知里,里德尔的过去似乎已经伴随着这个名字一起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那个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恐怖分子头子。

      他并未对自己的来历做过隐瞒,只是如今已经没有人在乎那段历史了,潜移默化之下,他的名字早已变成了一个符号,一个标志,就像……史蒂夫·罗杰斯那样。

      后来的金毛傻大个光芒万丈,没有人还会去在乎布鲁克林那根用尽全力才能活下去的豆芽菜是个什么样子。

      ……况且,里德尔的过去远远不如现在这样波澜壮阔,林林总总一大堆报纸卷宗,对他本人的描述依旧少得可怜。

      里德尔还是里德尔时,仿佛除去一所孤儿院以及霍格沃茨外,其余的履历都是空白。邓布利多说,他的外祖父叫做马沃罗,可是这世界上叫马沃罗的人很多。他还去翻倒巷的博金博克店工作过……是在他从霍格沃茨毕业很久之后的事了。

      那就从孤儿院开始查起,唐希从来不觉得事先摸清任务目标的底细是在浪费时间,尤其是跟魔法沾边的东西,万一摸到什么重要线索,那就是她赚了。

      于是就出现眼前这一幕。

      对人类来说,这是座老旧的宅院,百十年历史,位置靠近海边,加上深秋的缘故,此处给人的第一印象是阴冷,接着是喧嚣,这里正在被拆除,大门及院墙已经化作残砖碎瓦,隔着马路可以看见里头脏兮兮的地板,以及拆了一半显得摇摇欲坠的楼梯。

      天要下雨,夹杂着海风的空气又冰又潮湿。伦敦常年不散的阴云之下,二人喝了复方汤剂,都是伪装起来,变成普通麻瓜的模样。

      在霍格沃茨变身后,唐希在镜子里端详了自己好一会,她上次拥有这种不会怪异到引人注目的长相,还是在成为猎魔人之前。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从前是什么模样了。

      她又想,兴许里德尔也是如此。

      顺带一提,普通镜子隔壁还有一面很旧的镜子,叫厄里斯魔镜,唐希从中间看见了挺多东西,她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很多,有些只有在梦里才能实现,可是她不经常做梦。

      布莱克亦是流连许久,最后还是唐希硬生生将他拽走:“你看见了什么?”

      对方好久才回过神来,回答只有轻飘飘两个字:“自由。”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完全采用了麻瓜的方式来到这里,布莱克会开车是一件令唐希很意外的事情,车是从一个红头发的凤凰社成员亚瑟·韦斯莱那里借的,还未来得及改装,没有半点魔法痕迹。
      现如今,作为一辆低调到有些破旧的私家车,它正停在二人身后。

      掐算着时间,唐希再次拧开水杯的盖子,吞下一口绿油油芒果味的液体,她如今黑发蓝眼,布莱克则是褐色头发,一把胡子,对唐希而言,长相平庸的对方反而看上去顺眼了许多。

      兴许是因为魔镜的事,让他今天难得没那么聒噪。

      唯一的线索看似就这样断掉,靠在车门前注视了一会施工现场,布莱克毫无意外:“他在这里长大,魔法部没有费力去调查他的出身,邓布利多倒是尝试过了解他的一些事情,但显然,现在并不是挖掘他过去的好时机。”

      “为什么这样说?”浅浅哈出一口雾气,唐希说:“黑魔王并非是凭空诞生的,过去的里德尔才能造就现在的他,一个人永远无法摆脱的是他的曾经,在这一点上,他和你我并无不同。”

      听到后面,布莱克扯了扯嘴角:“有道理。”

      “抱歉,”唐希道:“总之,凤凰社不去查,或许是因为缺乏人手,魔法部不去查,那肯定是他们根本没有想过要去真正打败他。”

      “当然,他活跃了十几年,”青年垂着眼,漫不经心地说:“现如今魔法部几乎从上到下都是他的拥簇。”

      “是么,”想到当年在霍格沃茨的场景,唐希面无表情:“我就知道这小子有朝一日必成大器。”

      “如果带着一群疯子四处搞破坏,妄想以恐惧和暴政控制全英国的巫师是件值得称赞的事,那你看人还挺准的。”

      唐希打量他一眼:“你是在怪我没有赞扬过你么?”

      “至少我在十五六岁的时候没有对自己施展一些奇怪的术法。”布莱克懒洋洋地说:“在这一点上我比他强多了。”

      “是啊,你在忙着违反校规,打架,关禁闭。”

      “还有离家出走。”

      “我没有在夸你。”

      “……”

      类似的对话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恰到好处地缓解了二人有些疲惫的精神。一阵冷风吹过,天空终于滴滴答答下起雨来,附近没有屋檐可以避雨,于是二人躲回车里,唐希闭上眼,补充:我可以确定他十六岁那年就已经不是个正常人。这很重要。”

      亚瑟这辆快要报废的汽车在雨天显得格外难以让人忍受,试了几次才给车子打上火,布莱克道:
      “在那一年,学校里密室事件闹得沸沸扬扬,霍格沃茨死了个学生。当时他们一致认为是海格做的——而海格确实也受到了惩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年的揭发者正是汤姆·里德尔,若说二者之间没有什么联系,我可不信。邓布利多当然也不信,但他没有找到其它证据,你知道的,当年他们还在忙着应付其他事情,而且他也还不是校长……最后,此事只好不了了之了。”

      唐希思忖了一会,道:“你很聪明。。”

      这句话让布莱克阴郁的面孔沾染了些许风采:“这是当然。”

      唐希当时的判断,概括而来其实只有一句话——三楼的女盥洗室那只幽灵,和里德尔的不对劲之间有什么联系。

      要说铁证,她没有,只能说是直觉,里德尔是个很善于掩藏的人,但唐希恰好眼神不错,或者说,他身上的不对劲只有猎魔人能看出来,让一个人变得不对劲有千八百种方式,而那姑娘在里德尔做级长期间死了,因此,在少年时期,他的不对劲就很耐人寻味起来。

      邓布利多之前说,他的确猜测里德尔跟密室事件有关,但他在学生时代最值得怀疑的表现也止步于此,和唐希或者布莱克完全不同,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
      从附近居民口中得知,孤儿院的老院长在不久前去世了,于是他们下午去另一座城市造访了尚且在世的一位员工,然而对方已经患上老年痴呆,很难听得懂话,更别提回忆几十年前的细枝末节。

      离开时,布莱克没忘记拿魔杖轻点门扉,抹消他们来访的痕迹,此时,剩余的复方汤剂已经不足以继续支维持二人易容,唐希问:“所以有没有直接查看别人记忆的办法?”

      布莱克道:“你是指摄神取念?我不擅长这个,准确来说很少有人擅长……邓布利多或许可以,但这样阵仗就太大了,如果被食死徒发现,我们接下来将会很被动。说到底,你为什么要如此执着于这件事?”

      唐希迟疑着开口:“听起来或许有些荒唐,我只是在想,所有人都说桃金娘是被蜘蛛杀死的,但假设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假如霍格沃茨确实有间密室,而里德尔当年恰好能打开它——”

      布莱克讥讽道:“那他就是萨拉查·斯莱特林的传人……这也太扯了,而且,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会把这件事大肆宣扬,借此得到更多的信徒。”

      “以他的口才显然不需要这样做,作为一个政客他已经足够成功了……总之,无论如何,我都需要知道他父母的身份。邓布利多当年领里德尔去上学的时候没有仔细追究这个,但我想那些教师的脑袋里一定还留着点回忆,”唐希道:“再之后……”

      再之后要干的事,她还没想好。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索性就不要去计划。

      在里德尔如日中天的时候,教他做人这件事确实比唐希想象中要困难一些。

      “你说得对,这事不能让太多人知道。”唐希想了想,说:“等会带我去个地方。”

      布莱克愣了一下,猛踩刹车:“现在?去哪?又要去雪地里挖人?你疯了?”

      唐希揉了揉额角,决定先回答他前两个问题:“三条街外的那个小酒馆。”

      “好吧,”布莱克松了口气,片刻后又道:“庞弗雷女士可是叮嘱过你不要喝酒。”

      “知道,”唐希皱着眉解释:“刚才路过的时候,我看到有个人在窗边坐着,看着面熟。”

      “哈,原来你也能认出来别人。”

      “我也不确定,但是他长得很有记忆点。”

      “希望你是在夸他……不过,晚上反正没有其它安排,带你去一趟就是了。”

      他们到达酒馆的时机并不算好,因为里头正在打架,有枪声,看来不是巫师。

      “麻瓜而已,”布莱克很自信:“哪怕是面对一群食死徒,我也有把握保护好你。”

      “你看上去很想加入其中一方。”

      “该死的,”布莱克说:“我不能在人前用魔杖……我们等会再进去。”

      唐希安慰他:“没关系,我是变种人,变种人不归魔法部管。”

      布莱克:“……”

      他尽职尽责地给二人施上盔甲护身。

      天色已晚,吊灯被打碎几盏,剩下的在室内忽明忽暗,窗玻璃碎了满地,还有些散落在外的啤酒瓶,在不久前下过雨的泥泞路面上被慌张的行人踢到街道边缘。

      血腥味有点浓,一切都说明里头正在激战,人潮涌动,唐希和布莱克逆流而上。

      唐希发觉自己已经有段时间没有见过血了。准确而言,上次闻到这样浓的血腥味,还是杀红骷髅的时候。对于猎魔人的职业生涯而言,这不是很好的消息。

      走进去的瞬间,唐希就锁定了她怀疑是熟人的那家伙,因为对方正在用爪子抵着某个持枪者的喉咙——但未必真的是老熟人,因为她不记得对方的爪子是不锈钢的。

      如今没了系统,唐希也开始忌惮起热武器。她和三个六只认识只有两年,然而习惯是件很可怕的事,为了不被流弹误伤,她花了几秒钟建立起危机感。

      她谨慎地环视四周,果不其然还有个清醒的家伙靠在墙角,手指虚虚扣在扳机上,不过,在对方朝自己开火之前,唐希率先走过去给了他一肘子。

      布莱克吹了声口哨。

      唐希轻轻握了握拳,看来身体还没有生锈。

      木门上全是枪眼,屋里一片狼藉,另一头战斗飞快到达尾声,唯一的胜利者蹲在吧台侧面,背上的血洞缓缓愈合,因为疼痛压抑地喘着粗气,听到脚步声靠近立刻扭过头,但勉强看在唐希此前帮了自己的份上没有动手,锐利的眼神扫过二人,布莱克警惕地拿起魔杖。

      阴影下,对方缓缓站起来,表情看起来有些疑惑,夹杂着古怪,简单来说他看布莱克就像在看一个智障,这让青年有些不满地骂了句“麻瓜”,把外人看来长得像小木棍的魔杖揣回大衣的侧兜里。

      他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提醒:“要我说,你这位朋友好像不是什么善茬。”

      “他是好人,”唐希说,想了想,她道:“罗根叔?”

      对方道:“你谁。”

      唐希:“……”

      布莱克幸灾乐祸:“唐希,我错怪你了,你们家脸盲原来是祖传。”

      在模糊的灯光下沉默片刻,唐希表示遗憾,她道:“不,看来我认错了人,我们还是走吧。”

      既然不是旧识,那这里就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布莱克挑挑眉,没说什么,跟在唐希后头。

      天色不早了,二人踩着伤痕累累满是玻璃渣的地板,穿过烟雾弥漫的室内,准备打道回府。空气污浊,刺激到她尚未痊愈的气管,唐希因此咳了几声。

      “没认错,”待他们差不多走到出口的位置,罗根终于说话了,这让他们有些诧异。

      将手中提着的失去意识的家伙丢到地上,他皱着眉承认:“是我。但我不记得你。”

      唐希勉强止住咳嗽,回头打量他半天,恍然:“看来活得再长也无法抵抗岁月,您也差不多到了老年痴呆的年纪么。”

      罗根不耐烦地说:“所以你谁。”

      她歪歪头:“唐希,我们四十多年前在纽约就认识,还有你哥哥维克多。”

      “我不记得自己有个写小说的兄长。”罗根收起爪子:“你有事?”

      “……不是那个维克多。”唐希道:“你这又是惹上了什么麻烦?”

      “无可奉告。”

      “好吧,你怎么来的伦敦?”

      “游泳。”

      “……很好,”唐希对布莱克道:“确实是他。”

      这时,远远有警笛声传来,罗根最后扫视一眼二人,确认他们没有别的话要说,接着熟练地翻窗,身影消失在潮湿幽深的巷子尽头。

      唐希感叹:“他如果不是我认识的那个罗根我就把霍格沃茨的南瓜饼全吃光。”

      “别因为我没看出来,你只是想吃南瓜饼而已,”布莱克道:“还有,你靠这种方式认人?”

      “以后不会了,”看着一地不知是死是活的杀手,唐希幽怨地说:“而且现在我也不确定他是不是个好人了。”

      原本看来故人重逢应当是比较感动的一件事,但在对方完全失去记忆的情况下,就显得有几分惆怅。

      这世界上,她认识的人不算多,如今大部分都死了。

      所以,过去的她也相当于死了,她的爱与恨,不会被任何人记住。

      还好,唐希记性不错,而且还有二百多年好活,她会好好地记住有些人,有些事。

      比方说从前的罗根。

      罗根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唐希猜测,他大概率是被抓去实验室切了片。和她不同,对方是实打实地经历过如此漫长的岁月,而变种人在这世界上并不好过。

      她道:“布莱克,你一定要长命百岁啊。”

      对方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你在咒我?要知道巫师能活一百五十岁。”

      顿了顿,唐希重复:“你一定要长命百岁啊。”

      “……你果然在咒我。”

      “谁让你先破坏气氛的。”

      最终,在警车到达之前,二人也离开现场,回到凤凰社据点之后,布莱克说她的伤还需要静养几天,所以不能再继续折腾了。

      唐希原本是这样打算的,但是见到罗根之后,她的脑袋里突然涌现出了一个新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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