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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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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成了A大大三英文系某班的插班生,而我也成了一时间的话题人物。
我不在乎别的同学带着怎样的眼光看我,也不在乎他们怎么猜测我的来历,我不与他们过多接触,他们的意图很明显只是想从我的话里套出一点八卦的娱资。
所以我总是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回家,像高中一样,没有一个朋友。
可是教授很喜欢我,她时常找到我,问问我的生活问问我的学习。甚至有次她还一脸欣慰地说班导很喜欢我,有意让我当班长,我礼貌地拒绝了,让他们另觅人才。
不是我没有能力,只是我不认为一个没有朋友的人能管理好一个班级。我既无心这类活儿定不会自揽上身。
母亲在前一年已经在A市买了套房子,偶尔回去,母亲总是做一桌子我爱吃的菜等着我。饭桌上问问我的生活问问我的学习,我总答得很敷衍,没想到我的漫不经心不仅没能使母亲安心,她还越发关心以为我我上学不顺心了常托房东奶奶送东西我。
通常晚饭后我会和她看看肥皂剧,然后她去散步我就回租房了。
生活很平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安全感,我很久没做噩梦了,呕吐的症状也没有再发生过。
大三下学期,母亲帮我买了台电脑,我就不必出门去网吧了。
母亲询问我有没有谈朋友,这让我舀着汤的手一抖,鸡汤全撒了。
追我的男生不少,有长相的,有才华的,有家境的,总之不乏优秀的男生。每当我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情节沉闷的我看到一半就睡着了,每当散场时我揉着发酸的脖子找一个人依靠的想法总是很强烈。
可直到大四我都没有在谈过一个男朋友。
A大里人才济济,却还是有很多风云人物。例如我楼上住的那两位亦是。
后来我才知道,她们两个是A大出了名的系花。
稍高的叫万宝路,英文系系花。稍矮的叫沈蔷蔷,中文系系花。
万宝路就在我隔壁班,我时常看到她和沈蔷蔷两人挽着手一路嬉笑地穿过操场,然后在两幢高高的教学楼前分开。
她们很招摇,不,是美得很招摇。夏天里两人同时穿起的吊带短裙能瞬间带动学校女生的穿衣风潮,冬天里两人蹬着高跟长靴也能立即成为那年冬季的潮流指标。
而她们就像一对孪生姐妹般,你见到万宝路时必定会看到挽着她的手,低头微笑的沈蔷蔷。而你看到沈蔷蔷笑颜如花的俏脸时,一只瘦瘦的手臂定是揽着她的脖子。而那只手臂上纹有一条很特别的梵文条码。无人不知,全校敢无视校规的只有大三英文系的万宝路同学。
从早餐店她莫名其妙的语气和傲慢的语言来说,一开始我还是很讨厌这个笑起来美艳至极的女生,曾一度为了沈蔷蔷这个温柔害羞的小女生有着这么一个极品闺蜜感到惋惜。
两人一个生性大胆热情,一个胆小温柔,就好像是小白兔和大灰狼做上了朋友,那样的感觉令我很矛盾。而且她们感情一致到达了可以漠视别人的程度。
同住一幢楼里,我们经常碰面,她们两人眼中仿佛只有对方,偶尔下到二楼我正巧开门,两人甚至没看过我一眼,打打闹闹地跑下楼。
所以,大三的时候,我们是没有任何交集的。
然而零三年的一月,A市下了五年以来的第一场大雪。
夜晚,我洗完热水澡后,套上毛衣后正缩在被窝里上网。有人敲门,等我打开门后我看到万宝路被冻红的小鼻子一直流着鼻水。
她带着一顶毛线帽,长长的卷发散在羽绒服后。她搓着手朝我笑笑,“嗨,我是住你楼上的。”
她的突然拜访让我吓了一跳。随后她乱七八糟说了一堆不着边的话后我才听出来她们的热水器坏了,是来跟我借桶热水洗澡的。
我不忍心看着一个那么瘦弱的女生提着一桶水上下跑,就很大方地让她上楼拿衣服下来在我这里洗。
她在一阵手舞足蹈的欢呼后,张开双臂揽住我的脖子就不肯撒手了。
那一夜,她抱着不用白不用的精神占用我的卫生间三个小时,洗澡、洗头、连带着几天没洗的衣服全都搓了个遍。
当她头包得像个印度人似的提着个大桶从我的卫生间出来时,房间里立刻涌满了水蒸气。她还皱着眉说,“诶,同志,你这热水器不是为了贪便宜买盗版货吧?热水咋就不够热呢?”
待她提着桶,吧嗒吧嗒蹬上楼后,我刚把被子捂热了,门又响了。
结果这一次,她散开湿漉漉的长发,捧着两个大大的红薯就赖在我家没走了。
凌晨三点的时候,我被一阵窸窸窣窣地哭声吵醒了,模模糊糊睁开眼,房间黑乎乎的,我看到披着棉被的她猫在床尾看着电脑屏幕上的爱情电影,地上净是她扔的纸团。
而我在此陷入昏眠时,心里只担心着她的长发有没有干,拢在我的被子里会不会湿。
第二天我醒来时,她依旧猫在电脑前。她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指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杂酱面,笑得和蔼可亲,“吃不?我下楼买。”
我还未答,她就一溜烟地冲下了楼。
没想到的是,从那次借水,占电脑后,我们变成了朋友。
她说交上我这个朋友是看中我乐于助人的品质。我干笑,怕是她图的是占电脑的方便吧。
我问她还记不的记得开学第一天她在楼下早餐店发生的事。她看着我,狡黠一笑,说怎么可能,我这人最是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了。
那一年的雪下的真的很大,天也冷得不像话,我却只答应母亲过年的时候再回去。
万宝路常来二楼找我,名曰是找我玩。可是我早就知道她其实是想来蹭电脑蹭热水蹭我的电热毯的。
她说沈蔷蔷一放假就回家了,过完年回来就和她介绍我。我问她为什么不回去过年,她朝我笑笑,“我爸妈都死光了,回去干吗?”说完,一脚把我踹下了床,又霸占了我的电脑。
我去过她和沈蔷蔷三楼的屋子,和我的一样大。女人的东西本来就多,两个女生的东西更是多得不得了。卫生间的大桶里更是堆着一桶脏衣服。她说平时都是沈蔷蔷洗的,她最乐意干这个活。我心想,没人乐意洗衣服,怕是受了她的压迫才就范的。
虽说短短两个星期我就和她混熟了,可是唯独关于沈蔷蔷,她从不以她为话题中心,却张口闭开说沈蔷蔷长,沈蔷蔷短。但总体来说我对沈蔷蔷的事都不如她在F市养的吉娃娃小小知道得多。
过年的时候,她帮我收拾行李送回家,母亲用“饭多煮了”这个特烂的借口让她留下来和我们一起过年。
虽然在母亲面前她收敛了很多,饭菜也很装模作样的吃得很少,可是我看得出她的笑是发自内心的。
吃过年夜饭后,我们三个窝在沙发上看着春晚笑个不停。
她临走前,母亲很慈爱地帮她围上围巾,给了她一个红包,“小万,从云从小因为我和她爸爸的事性子都是冷冷淡淡的,你是她第一个带回家的朋友,阿姨希望你们两个相互相爱,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母亲还想让她留下来过夜,可经过万宝路的坚持,最终还是红着脸收下了红包打车走了。
后来她告诉我,那一晚她回到租房蒙着被子大哭了一场。那是她父母死后第一次收到的压岁钱。
一截长长的烟灰落在聂从云的手上,她一惊,缩回了手,眼角是湿润的,嘴角却是上扬的。
“她身上就像有魔力似的,能让认识的人都喜欢她。”她看向我,眼中是一阵迷茫的样子,“不是吗?”
我由衷地点点,“她有少女的天真,又有成熟女人的世故。”
她很满意我的回答,又道,“后来,沈蔷蔷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