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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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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了,我本想抽空回H市看看奶奶和姥姥,可终究因为奶奶说过不准我再回去这个破地方而计划泡汤。
休息没多久,我开始找工作了。
每天早出晚归,母亲很心疼,她常说,又不用我养,不用那么着急找工作的事。
拿着A大的文凭奔波了几个月终于找到了一份某大公司的销售部经理秘书的工作。实习三个月,若是没有问题,升为正式职员后每月拿两千五的工资,工资随升职慢慢提上去。每月四天休息日,一年带薪休假两周,年终还有奖金。
我和母亲说的时候,母亲比我还高兴,到处和邻居炫耀。邻居见着我,也都说我在大公司上班,有出息。
唯一不好的就是,上班的地方在市中心附近,离我们住的地方太远。
开始一个月为了每天九点准时上班,我得早上六点起床,用半个小时洗漱化妆,后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都在转公车。中午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通常都是在公司指定的小餐厅吃饭和同时去咖啡厅喝点东西,又要上班。每天我回到家的时候也是深夜。
母亲心疼我,便自作主张在公司附近的租了套房,一厅一室。因为地处市中心,房屋条件和房租成了正比。
每天不用那么奔波,我的心态也慢慢调整好。三个月后,三十名实习职员,提升了十个为正式职员,我很幸运成了正式的上班族,拿起了工资。
拿到工资的第一天,我休了假,为母亲买一件春装就回了家。母亲做了很多菜,我们边吃边说,她总问我工作怎么样,老板怎么样。我总是答她很认真。怕她担心,我也有意无意地跳过被因为经理的失误使我拿错资料给客户,被公司提出来的两次警告。
工作很忙,我每天都除了翻译资料就是做报告,或是陪着经理见外国客户充当翻译。我不能说自己做的多好,但是我已经很努力了。
部门的几个女同事常邀我去逛街购物,在不忙的时候我都答应了,尽管很多时候我都想在家睡睡觉。每次回家的时候,她们总是大包小包,看着我偶尔一件不算贵的衣服,她们总是不以为然。
年轻的女同事喜欢逛街,年轻男同事喜欢说八卦,一开始我不能融入他们,他们就在背后对我议论纷纷,说我是靠关系进公司的或是总能把我和某部门的某位男同事扯到一块,话难听不难听我不愿多说,后来我们渐渐打到一片,很多男同事在聚会的时候常借着酒意跟我猛敬酒。
时间过得飞快,一年就过去了,我没升职,只是经理很欣赏我的工作能力,说等到年终表扬会的时候会和公司提提,涨涨我的工资。
就在我开始适应了人前是穿高跟鞋,手拎名牌包包,化着精致的妆容的女OL,人后其实是累如劳牛,每天都要扑粉遮住黑眼圈的哀怨女形象时,一年多没和我联系的万宝路给我打了个电话。
我们相约在一家高级港式餐厅见了面,她比一年前漂亮了,没了学生的青涩,多了一分知性。
我问了问她的情况,虽然同是英文系毕业,但她的际遇却有些坎坷。
好不容易联系了一个大公司的文秘工作,没做到两天就因为不服上司管理顶了嘴,被上司穿了几次小鞋后辞了职,回了B市卖了两个月的衣服,经过家里的亲戚联系,现在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月拿两千块的工资却做的是五千块的工作量。
随后我们去逛街,一路上我们聊了不少,看得出她在工作方面很失意,却对现状感到无可奈何。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相比之下我的工作是比她好些,可是,公司内部的明争暗斗已经把我弄得每走一步都要检查好多遍自己有没有做错,生怕被人抓了小辫子,大做文章。
那一夜,我们把“盛世大厦”逛了个遍,她买了件价格不菲的大衣,我买了双鞋子,她一个劲儿说真好看啊,可惜自己没钱了。我想了想,按着她的尺码有买了双送给她。
走过香水店时,我拉她进去,销售员小姐向我介绍了一些花香型香水,我挑了瓶Elizabeth Arden的绿茶香,价格便宜,味道很淡雅。本想给万宝路挑瓶DIOR的真我感觉百合香的,可是她却婉拒了。
她的身上依旧是我熟悉的百合香,可是她却告诉我自己从不用香水。我有些惊讶。
本想邀她来我的租房坐坐,她却笑着说下次。
我说,“那行,下次你带沈蔷蔷一起来。”
只见她脸色有些不自然,语气有些低落,“我和她快四个没联系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们当初的确像约定好的那样双双回来了A市,可是双人在这个城市没有关系,开销又很大,可以说生活很艰难。好不容易两人都找了工作,却不怎么顺心,沈蔷蔷做了不到两个月就辞职了,随后她回了家乡,由父母出面找了份政府的工作,两人开始了异地恋。半年前,沈蔷蔷说自己的父母有意思让她和一个高官的儿子谈谈恋爱。没过多久,沈蔷蔷打电话来说不想异地恋了,父母逼得她太紧,她想带着万宝路向父母摊牌。岂料,一向胆大不拘的万宝路这时却没了勇气,沈蔷蔷在F市那边哭闹过几次,最终撂下狠话,如果她不肯来她们就玩完了。后来,真的就没有在联系过了。
此时,万宝路抬起头看向满天繁星,“才分开四个月,我总想起她。”
我叹了口气,“去找她,说不定她也在等你。”
“不!”万宝路无奈地摇摇头,“我还没有勇气面对可能会发生的一切……”语气里无不寂寥。
我说,“你不怕她真的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吗?”
她哑然失笑,“那这样,也挺好的。”
后来,我们有时间总会约出来见见面,偶尔喝茶,偶尔吃饭,偶尔相约去图书馆看书。
而她再也没有和我说起过沈蔷蔷。沈蔷蔷就好像成了万宝路生命中的过客,至少在那两年里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升了职,工资涨到四千的时候,她也升职了,我们去唱了一夜的歌。
有时间我依旧带着她去看母亲,母亲时常说我们要像姐妹般好,等她不在,才能互相照顾。
当我们的话题不再是讨论某某男子长得帅气,而是变成讨论某某品牌化妆品比较好用时。母亲笑着收拾着碗筷,她说,“你们都长大了。”
这句话让我和万宝路突然沉默了。
而两年,就这样过去了。我和她已经有二十五岁了。
二十六岁的聂从云身边一直有许多很优秀的男人。
万宝路说,“从云,恋爱吧。”
我摇头,反问她,“那你呢,怎么不去?”
“我在等自己。”万宝路眼中有些迷乱。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说。
零六年四月底。
万宝路突然发了条短信给我,说她要辞职了。
我急忙约她出来。在一家我们常去吃哈根达斯的小店里,万宝路因情绪激动,几次打翻咖啡杯。
万宝路长发盘了个髻,她穿着一件蓝色的运动外套,显得很清纯。
“从云,我要走了。”万宝路把一张机票摆在桌上,我拾起一看,是从A市飞往B市的机票。
万宝路说,“昨晚……蔷蔷打了个电话给我。”
“她说什么?”我静待她的下文。
“她说,她今天要结婚了。”万宝路有些慌张,握住我的手紧得发疼,“她还说其实这三年她一直忘不了我,她怪我当初太懦弱了。”
我朝她笑笑,“去把她找回来吧。”
她笑得有些苦涩,“真要像港片那样跑去教堂抢婚吗?”
我笑了,看着眼前这个跟我相识了几年的朋友,由衷说,“做你想做的事,你们之间的感情本来就已经超脱世俗伦理。”
记忆里,是我送她搭上飞机的,安检前我抱住了她,“赶得及吗?”
从A市到B市,即使坐飞机也要半天,而现在已经九点了。
万宝路潇洒地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当万宝路再次打电话给我时,她的语气里充满了喜悦。
她在电话里大喊大叫,像大学时候我刚认识她的那样。
“聂从云!”她说,“我听了你的话,在蔷蔷的婚礼里把她抢走了!现在为了防止她的父母来抓我们,我们决定跑路。”
“真他娘的刺激呀!”
“三年不见,蔷蔷更漂亮了,我发现自己原来是那么想念她。”
“不说了,蔷蔷叫我吃饭了,聂从云,你要祝福我们哟。”
挂上电话后,我是高兴地,那一刻,我是真以为这就是她们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