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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翩跹裙摆与白色衬衫 ...


  •   人人都知道,我是舞会上极好的看客,我有窈窕的善舞的身段,但我从来不跳舞。
      我想他也是知道的,但他还是来问。
      “可以和我跳支舞吗?”他从对面的廊椅旁走来,他这样问我。
      四面八方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我看不真切,我不知道他的面容,我没有回答。
      但奇妙地,我伸出手去,搭在他的肩上,沉默着,我是答应了的。
      那是我第一次和陌生人跳舞。

      那天我穿一条深蓝色的舞裙,裙摆上缀满了星星,在舞场变幻着的灯光下闪着奇异的光,后来场边的人告诉我,像是翩跹的银河。
      我们舞地极好看,那只曲子叫做“香槟、美女与歌圆舞曲”,轻快的调子让人听来自然就愿意起舞,我记得那支曲子,至今都记得。
      一曲舞毕,他微微颔首,向我道谢,我不说话,捻起裙边回之以微笑,转身回到座位上,我听到他在背后问我:你明天还会来吗。我的步子停顿了一下,这时刚好下一支舞曲响起,我假装没有听到他的话,继续向场边走。
      第二天晚上,奇妙的,我仍旧去了,坐在我常做的按个位子上。以我惯常的性子,这个晚上我不应出现。可我就在那里了。
      “你来了。”他果然在等我。“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
      我摇摇头,“我很少和人跳舞。”我心中有未说出的后半句:“可我昨天和你跳了。”
      所幸,他同我一样,有没有问出的后半句。

      我想,如果他问了这半句,我会立即失望,将之归于流俗,我们之前也不会有之后的许多事了。
      那样也好。
      “那你从前会从舞场离开与人喝咖啡吗?”我没有想到他会这样问我,他是个有趣的人。
      我拿起搭在椅背上的薄衫:“我知道这附近一家极好的铺子,那里有要下雨的云朵一样的湿且绵的芝士慕斯。”我这样回答他。
      我们走出屋子,那是夏天。
      你知道,每个季节刚刚到来的时候,都是有它们各自独特的味道的,初夏空气里那种味道,大概是混合着阳光打在茂盛的叶子上晃着金光、泥土里沾着些许潮气的味道,又或者是人们身上胭脂香粉流散在空气里,混合着远处啤酒香的那种味道。后来每个夏天我都能闻到这种味道,然后都能回想起这个夏天的一些故事。
      就是伴随着这种味道,我们走去咖啡厅,其实那样的场景,要一杯鸡尾酒再合适不过了,我犹豫一下,还是点了惯常要的黑咖啡,不加奶精,也不加糖,那种苦且酸涩的味道,配上口感厚重的芝士慕斯最好不过了。
      “果然很不错。”他称赞面前的芝士慕斯,满足地轻轻嘘一口气。
      不论是否真的这样好吃,我都欣赏他对我所推荐的食物的这种礼貌而真诚的赞叹。
      咖啡店的灯光下,我终于看清楚他的脸。他是好看的,是那种男子气息的好看。因为人们对美的标准趋近相似,好多男孩子一旦好看到一定程度,就会具备女性特质,但他没有,他的鼻梁挺拔,皮肤很白,但并不给人柔弱感,清爽干净,眼睛定定地看着你的时候,像是有星星在闪烁,他是那种阳光大男孩的模样。
      他穿一件浅白色的衬衫,上面两颗扣子没系,袖口挽起来,胳膊撑在桌面,两手交叠在锁骨前面,就这样看着我,跟我说话,他的声音极温柔。
      我想我是动心了的。
      “你白天的工作,很无聊吗?”他不问我做什么,只问我的工作是否无聊。
      但我没有乖乖地回答他,“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专门在舞场上与人喝茶聊天的职业舞女?”
      “刚才不知道,你问完这句我就知道了,职业舞女不会这么问。”他一笑。
      呵,他有可爱的狡猾。
      “其实是因为,职业舞女大多享受了一整个白天的寂静,等夜幕降临,灯光亮起,会急忙在舞场中寻找热情,来打消白天度过的庸常的无聊,但你在舞场更像个冷静的旁观者。”他在我开口之前又补充道。
      他分析的在理,我转过头来回答他的问题:“我白天也有一份无聊的工作,每当在办公室里庸庸碌碌度过一天,隐约觉得自己的一生也与这一天的庸碌没什么不同。所以晚上我愿意坐在场边,去看舞场里散发着生命力甚至是欲望的那种热情。”
      他笑了,他看得出我其实是有一份极体面的工作,“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坐在场边,穿一件一看就质地昂贵、剪裁精良的裙子,但全身没有一个品牌标识,你知道,很多人若买得起一件奢侈品,恨不得选件满身满眼都是logo的,好让人知道她也是穿得起名品的人了,你不同。”
      哈,他也有这样略带刻薄的一面,其实我一向不认为像他刚刚一样对女性品头论足是一件有足够教养的事情,可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与他相近的品味与同样的刻薄,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他顿了一下,问我:“初次聊天就这样对你评头品足,你会不会觉得我太不礼貌了?”
      “若换做是别人说这番话,我恐怕要生气。”我毫不掩饰对他的好感,话音未落,我们都笑了。
      离开咖啡厅往家走,我拒绝了他送我回家的请求,倒不是为着拒绝他,只是我知道这条路是用来提醒自己,即将要从喧闹回归到即将到来的庸常的无聊的白天,让自己的心重新归于平静去面对下一个工作日,我拎起手包一个人走在路边,初夏夜色温柔,连微风拂过都觉得暧昧。
      我知道我有一份让很多人羡慕的工作,收入尚可,也并不算繁重,可我在工作中感受不到快乐。支撑我在这份工作继续做下去的理由只是,这是一份体面的工作,并且带给我体面的收入。
      回去依次除去亚麻色披肩、偎到脚边的长裙,卸妆泡澡,擦干头发换上软软的鹅黄色睡袍长吁一口气,我倦极了,可这实在是一个美妙的晚上。
      他并未发消息来问晚安。
      第二天照例早早爬起来上班,仿佛昨晚的一切只是绮丽的梦。
      我在去办公室的电梯里发呆,我望向镜子,闭上眼睛,悠悠地叹了口气,再睁开眼,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45岁的面容。
      我还是25岁,可我已经老了。
      每天对牢一方电脑屏幕,看着相似的乏味的材料,自己的脸、眼、口、鼻慢慢好像也变成与电脑屏幕一样的方形,不出十年,再见到生人,人家一眼就知道这是一个刻板的女人,毫无生趣。我不敢再想下去,这太可怕。
      这样忙碌却无聊的一个上午,想起昨夜的绮梦不算难事。对着实习生一早送来的待我审核的资料,在数字与文字的交叠之间浮现出浅白的衬衫挽起的袖口,他好看的下颌,和他在咖啡厅昏暗得恰到好处的灯光下真诚的微笑。
      我拿起手机,翻开与他空空如也的对话框,盯着他的名字看了良久。
      一定是疯了,见过两次面而已,我居然在应当足够理性的周一早上这样想起一个男人。
      我强迫自己不去不停地打开对话框刷新,若他肯找我,不必期待他也自然肯来,反之亦然。
      道理是懂得,可还是忍不住在等待。
      爱人之间的相互等待是很甜的洋溢着粉红色期待的一件事,可除却这种情况,其余的等待大概俱是焦灼、不安和耐心渐失,当然不是一种很妙的滋味。
      好在有尚且算是忙碌的工作填充了等待的大部分空白,中午临近吃饭的时间,他发消息来,问我是否肯晚上下班与他一起吃饭,他知道一间很棒的西餐自助。
      昨天刚刚一起吃过夜宵,今日又约晚餐,按道理我应当矜持地回绝,等他下次再约。
      可我想了想,还是爽快回他一句:“好,我今天大约6点可下班。”
      我胃口很好,也许是沉闷了一天,要靠味觉刺激来唤醒麻木的自己。烤好的青口贝配上刺身用的芥末酱汁,管它搭配不搭配,我大嚼。
      他坐在对面一面吃,一面是不是抬头微笑的看我,他笑着说:“说实话,带你这样苗条的女孩子来吃自助,心里还琢磨着这下大概要血亏,我以为能维持好身段的女孩都会娇滴滴地嗔怪说‘人家晚饭只吃羽衣甘蓝和鸡胸肉啦’”
      我从面前积成小堆的贝壳后面抬起头,笑着问:“娇滴滴的女孩子是谁?”
      问完方觉不妥。
      第一次和他出来用正餐而已,我有什么理由问这种带了醋意的话?正式约会或是做女朋友的问出这样的话仍不算大方,我又凭什么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我低下头,知道自己一定脸红了。
      好在他足够聪明,也足够绅士,并未因我刚刚话语里对他明显的偏爱而流露出沾沾自喜的神色,神色如常地与我继续聊天。
      我心里是有感激的。
      餐毕,他提出送我回家,我歪着脑袋想了一秒,没有拒绝。
      他顺手拿起我搭在椅背上的外套,趁我起身之际披在我身上,动作连贯自然。
      我向外走的动作僵了一下,急急掩饰住自己的不自然,客客气气地道一声谢。
      那天我想,他大概是一个流连花丛的老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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