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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忘山忘水忘故乡 ...
向冉认识万里晴是在飞机上。
彼时从香港飞往伦敦的乘客并不多,头等舱的上座率更是极低。
向冉注意到万里晴是因为她身着亮黄色连衣短裙,光洁的腿上有显眼的刺青。向冉试图看清刺青的英文字母,但是因为上飞机前已经把隐形眼镜取下,凝视无果,只好作罢。
六月伊始,夏炎未到,和这位“清凉”的勇士相比,穿着外套的向冉活生生一个老弱病残的形象。向冉默默地看了一眼腿上的毯子,忍不住低声感慨道:“壮士啊!”
万里晴在向冉右手边落座,从随身携带的路易威登大号手袋里拿出一双拖鞋,轻巧地换上,对着镜子开始卸妆。
向冉将目光收回,在自己的仇富心理压迫道德底线之前,继续看手中的《包法利夫人》。
一年前,在何药尘更新的自拍中,向冉发现坐在角落的何药尘正在看一本书。向冉将照片放到最大,在杨周曼的帮助下认出了这本书的法文名字。
何药尘比向冉大八岁,通晓英、法、意、西语。向冉母亲从事外贸生意后,因为向冉父亲忙于手术,何药尘作为他的得意门生,常来学校接向冉去医院父亲的办公室,得空便用外语给向冉念外文小说中的片段。何药尘说,语言的魅力往往因为再传递而有所缺失。而向冉未如他般享有语言天赋,也没有他的刻苦与认真,由于不通法语,向冉只好买了李健吾先生的译本。
无奈向冉实在对外国文学提不起兴趣,看了不到三天便将这本书束之高阁,随后转送给了杨周曼。谁知这本书,却在一年后以杨周曼的遗物的身份再次归向冉所有。
飞机很快起飞,睡意开始席卷整个机舱,向冉正欲关上厢房门,恰巧被万里晴探究的眼神盯住。
“你居然在看书?我以为只有过了四十岁的人,才会在飞机上看书。”她吃惊着,没有口红修饰的嘴张得很大。
“我是附庸风雅,其实也看不懂什么。”向冉开始不自觉地打量她。脂粉之下的她皮肤皙白,几颗小雀斑在脸颊,与之前的张扬相比,此刻竟有些“我见犹怜”的意味。
眼前的万里晴不止是漂亮,而是美丽。漂亮是皮囊,美丽是气质。她的美丽因青春洋溢而充满勃勃生机,恍然间向冉突然有些嫉妒她。姣好容貌又可以在经济上为所欲为,这种人为什么要出现在向冉的面前?
万里晴索性站起身,走到向冉身旁:“可不可以给我看看你的书?”
“给。”万里晴充满好奇,令向冉不解,一本书而已,何必劳心。
万里晴接过向冉递过去的书,顺势直接合上,缓缓念着书名。向冉暗叹不好,忘了刚刚看到第几页?
“这本书说些什么?你能不能和我讲讲?”换了睡衣的万里晴想来本该是要入睡,此时却睁大了双眼等待着向冉的回答。她没有穿飞机上配备的睡衣,恕向冉眼拙,实在看不出品牌,但必定价值不菲。
向冉一时语塞,杨周曼看完《包法利夫人》后,向向冉叙述过内容,但是当时向冉沉迷于全校织毛衣的热潮之中,根本没有认真听。如今能记得的只有这本书在十九世纪时因为内容太过敏感而被指控为□□之作,但是作者福楼拜坚持一字不改,最后法庭判处无罪。
“一个悲剧。”向冉惜字如金,少说少错,以免亵渎经典。
万里晴对向冉的回答并不满意,她继续问:“和伦敦有关吗?”万里晴的眼中有亮光,她是真的充满兴趣。
“不,包法利夫人想去巴黎。”书到用时方恨少,为了避免暴露更多的知识盲区,向冉伸出手,示意万里晴将书还给向冉。
万里晴俏皮地笑:“你该去巴黎,或许你搭错了航班?”
听到巴黎,向冉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两天前,何药尘辞掉了伦敦的工作,去了巴黎。原定在他的房子里做租户从而获得的相处机会瞬间被剥夺。向冉情绪一落千丈直至冰点,不再顾及礼貌,将万里晴手中的书径直拿了回来:“时运不齐,命途多舛。我有些困了。”
万里晴见向冉下“逐客令”并不介意,笑容明朗:“好,那你先休息。”
没等万里晴回到她的位置上,向冉立刻将包厢门关上。向冉本就无睡意,只是不愿意继续书本的话题。调整座椅角度后,向冉连探寻之前读到的那页的兴致都没有,索性从第一页重新读起。
随着向冉和万里晴对话的结束,机舱再次陷入沉寂之中。
过了不到两个小时,腹中略有饥饿感,向冉便请乘务员送来餐点。打开包厢门,不出意料,向冉再次与万里晴的眼光对上。
“你睡醒了?”她又站起身走了过来。
向冉没答话,她脸上满是笑容,像是期待与向冉的对话许久:“我叫万里晴,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万里晴”,向冉看向她,倒是人如其名。“向冉。”向冉答。
“你看我们的名字多相似,你是冉冉升起,我是万里晴空。”万里晴套近乎的说辞太过牵强,向冉忍不住笑,向冉不明白她为何向自己示好,但是总不能驳了对方的面子。
向冉问她:“你去伦敦?”相比万里晴,向冉的问法更是笨拙,香港去伦敦的航班,不去伦敦还能去哪里?
万里晴重重点头:“对,我去伦敦,抓我男朋友。我男朋友长得太帅了,我怕他又去祸害其他小姑娘。”
向冉被万里晴的话彻底逗笑,在向冉的笑声里两人之间的气氛逐渐融洽,正巧是乘务员发飞机餐的时间,机舱里谈话声增多,作为她们的背景音,很是热闹。
万里晴看向向冉的餐食:“你就吃这个?”没等向冉答话,她接着说:“要不是赶时间,我才不会坐他家的航班。他家的食物啊,真是难吃。等我们落了地,我请你吃饭吧。”
一个用两万多块路易威登手袋装拖鞋的女生说的话,向冉很难不信。正想着,向冉低头一看万里晴脚上穿着的拖鞋,古驰的标志太过显眼,只想拱手说声“失敬”。
“落地再说吧。”向冉婉拒,占他人的便宜总归是要归还的。于向冉而言,大学四年最快乐的不过是和杨周曼一起吃路边摊。向冉真希望还能有机会与杨周曼说说话,告诉她自己在飞机上偶遇的富家女的豪阔之风,可这个念头刚闯入向冉的脑海,就被她硬生生轰了出去。
“你还没告诉我你来伦敦做什么呢?旅游?还是探亲?”万里晴看着向冉,向冉找不到机会拿起刀叉。
“读书。”向冉回答。万里晴不是容易让人讨厌的女孩子,她真挚且天真,问的问题出于好奇,或有僭越却不自知,但是并不咄咄逼人。
万里晴如获至宝般:“你来读书?我一看你就是有文化的人!你多大了?”
“二十二。”向冉答。
“你有二十二岁?!”向冉承认自己的穿着打扮着实跟不上时尚的风向标,因此万里晴的震惊完全在向冉的理解范围之内。
飞机或因遇到气流,突然开始颠簸。万里晴赶忙回到她的位置,向冉实在有些饿了,关上包厢门开始大快朵颐。
食物并不如万里晴所说难以下咽,就飞机餐而言,已经可以算作美味。向冉没有再看书的打算,换了包厢里准备的睡衣,睡了一觉。醒来时,距离降落时间还有一小时。
向冉睡得并不好,十二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四次飞机餐的设置让向冉临近崩溃。即使向冉表达了自己不需要频繁餐食的意愿,但是众人按时就餐的声音仍让轻睡眠的她感到苦恼。
好不容易熬到飞机在西斯罗机场落地,向冉整理好一切,拿上登机箱,在万里晴之前下了飞机。
母亲在航站楼出口处等向冉,她穿着黑色风衣外套,绑一个马尾,很是干练。
“只有这一个小行李箱吗?”母亲问。
“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向冉笑。
她有些不悦:“这个向御阳,心里只有他的病人,女儿出国也不知道送一下。”又想了想,从包中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向冉,“少带些东西也好。本来想给你置办一些用品,但是药尘去巴黎之前都已经帮你买好了。如果你再缺什么,就刷这张卡去买。”
年过四十,母亲的眼角增添了不少皱纹。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叶知秋,叶落知秋,只可惜父亲不是懂她的那个人。从向冉十四岁那年她与父亲离婚后,便一直想让向冉跟着她来伦敦读书。向冉不愿离开熟悉的环境,准确地说,是不愿意离开何药尘。后来何药尘来了伦敦,向冉又没有跟随的理由。如果不是因为杨周曼,向冉不会在本科毕业前夕放弃保研,接受母亲的建议,出国读书。一拖再拖,拖到母亲连陪向冉买日用品的机会都不再有。用物质弥补情感,怎么看,都不会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向冉接过银行卡,傻瓜才顾影自怜以至于和钱过不去。面对一个尚愿在向冉身上花费金钱表达关怀的母亲,若是局外人的角度,向冉应该感激涕零。
母亲拉过向冉的箱子:“走吧,我的车停在不远处。”
“你会开车?”向冉脱口而出。
母亲没有答话,径直向前走去。向冉跟在她身后,懊恼着这个不令人愉快的开场白。
她们太陌生了。陌生到在向冉的记忆里,她的母亲并不拥有驾照。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一切记忆,都不再具备参考价值。
上车后,母亲从包里拿出一个手机:“药尘走之前,手机卡已经帮你办好了,手机也是他买的,我的号码存在里面。”
向冉接过手机,注意到外壳贴着卡通贴纸:“何药尘居然喜欢蜘蛛侠。”
母亲从后视镜中看到了向冉表情的异常,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乔治贴上去的,我忘了撕下来。”
“他今年六岁了吧。”向冉明知故问。
母亲转开话题:“给向御阳打个电话报个平安吧,虽然他不一定有时间接。”
向冉点点头,电话那头难得不是忙音。
“冉冉,到伦敦了?”父亲没有能去机场送向冉,心有愧意。
向冉一如往常:“对啊,老向,咱们以后可就有时差了。”
父亲还想再说什么,听见有人叫他:“向主任,附近发生了连环车祸,三十多个伤患在往咱们医院送。”
“通知科里所有医生,准备抢救。”父亲的声音坚定且急促,或许因为手机被他随手放在了桌上,向冉听到父亲的脚步声逐渐变小。
“老向又救死扶伤去了。”向冉挂断了电话,没有任何不满。
这个场景贯穿向冉人生的前二十年,父亲是急救科医生,每次有紧急情况,不管在做什么,都是立刻奔往医院。就连母亲提出离婚时,父亲都是草草签完了离婚协议就去了急诊室连做了两台大手术。
母亲怕向冉失落,赶忙说:“冉冉,我们大概要开一个多小时的车才能到市区,你如果累了,就休息一下。”
“我在飞机上都坐了十二个小时,哪还能睡得着啊。”向冉笑,母亲还是低估了向冉的心脏的承受能力。身为一个人民健康的强大后盾的女儿,被忽略是家常便饭:“妈,我怎么觉得这路上特别像乡村啊。我看电影里面的伦敦都是灯红酒绿的。”
母亲大笑:“这才刚出机场呢。不要想着玩,学习是最重要的。”
天下父母或许都爱念叨子女的成绩,想到万里晴那句“你一看就是有文化的人”,向冉忍不住笑出声。初见何药尘时,他还夸向冉文静,想来人类总是容易被表象蒙骗,做出错误的判断。
“虽然你现在是要读研究生了,但是国外的教育环境和国内还是不一样。”母亲开着车,仍不忘苦口婆心。
向冉享受着母亲的关怀,没有丝毫不耐烦。母亲和父亲离婚后,迅速和一个英国人结婚去了伦敦,生下了一个混血小男孩。因为远隔重洋又拥有了新的家庭,母亲对向冉的关怀也随之减少。在向冉学习最需要人监督的中学,向冉的父母缺席了。当他们的关心在向冉即将开始的研究生阶段姗姗来迟,向冉没有丝毫唏嘘,只觉得感激。
相比妙手偶得,失而复得更容易让人珍惜。
向冉任由母亲说着,窗外低矮的树木与向冉擦肩而过,天空湛蓝,似乎一切都是要重新开始的征兆。大好世界,蓄势待发。
到达何药尘家后,母亲本想再叮嘱些什么,突然接到了乔治的老师的电话,说是乔治与别的小朋友打架,让母亲去一趟。母亲为难地看向向冉,向冉立刻显示出大方姿态:“去吧。”一如鼓励在起跑线上摩拳擦掌的孩童,愿她如离弦的箭般奔往远方,只因向冉知道,她本就想奔向远方。
母亲出于着急,只好说:“药尘离开前把钥匙放在了邻居那里,他的号码也在手机里。冉冉,妈妈对不起你,你来了伦敦,妈妈却不能让你和妈妈一起住。”
又来了,向冉在心里哀号一句。这些年,听得最多的就是父母的道歉,耳朵生了茧,局势却没有改变半分。叶知秋仍在千里之外,老向在手术台忙得天昏地暗。向冉不愿意演苦情戏码,半推着母亲,忙不迭地说:“你快去吧,没有母亲撑腰的小孩子,打架赢了都没有气势。”
话刚出口,向冉顿觉失言。母亲沉默着,勉强挤出一丝微笑:“那妈妈有时间再来看你。”
母亲开着车离开,向冉看着车远去,长舒一口气。向冉何其羡慕父亲与母亲,他们对感情能够做到快刀斩乱麻,相恋四年,结婚十四年,离婚时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曾经相濡以沫,琴瑟和谐的两人,在分开时决绝且果断,没有半分不舍。
只是作为他们这段失败婚姻的遗留品,向冉的位置难免有些尴尬。
自己的妈妈是另一个孩子的妈妈,自己的爸爸是人民群众的爸爸。向冉觉得自己根本不应该叫“向冉”,应该叫“向之所欣”,后面接上“俯仰之间,已为陈迹”。
向冉拨通了手机中名为“邻居”的电话,很快接通,是一个很好听的男孩子的声音:“喂,您找哪位?”
说的是中文,亲切感顿时多上了几分。“您好,我是何药尘……”向冉还没说完,就听见电话里面另一个人的声音喊着:“估计是何药尘的妹妹,你把茶几上的钥匙给她送下去。”
声音有几分熟悉,没来得及细加揣测,对方回答:“你等一下,我现在下来。”向冉礼貌答谢,站在门边等对方出现。
不一会儿,门打开,走出一个长相十分帅气的男孩子:“呐,你的钥匙。”
向冉用尽全力保持姿态,接过钥匙:“谢谢啊,麻烦你。”同时心里在流泪,为什么不洗个头、补个妆再来拿钥匙啊。
“这要是知道来的是你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他肯定后悔死。”对方帮向冉拿过行李箱。
向冉以为他在说何药尘,只配合着笑笑。
“你从国内来,就带了这么小一个行李箱?这行李箱也太轻了吧,能装些什么东西啊?”对方有些惊讶。
“我是来国际大都市伦敦,又不是去非洲,还担心物资匮乏不成?”向冉和他打趣。
对方哈哈大笑:“当初我女朋友来伦敦,差点把整个中国都搬过来。我叫顾云声,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向冉。”听到顾云声提到“女朋友”这个字眼,向冉心里凉了一大截,这么快就宣布名草有主,一点幻想都不给其他人留,不知是该夸赞他还是摇摇头为万千少女损失一个“可能性”而可惜。
“你叫向冉?霖市一中的向冉?”向冉本跟在顾云声身后上楼,他突然停住回头,若不是向冉反应快,只怕会一头撞上去:“对啊,你怎么知道?”
顾云声饶有深意地笑,完全不理会向冉因他突然止步而产生的惊愕:“你是霖大中文系毕业的吧?”
向冉点头,仍是不解。
顾云声得到向冉的回复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那绝对不会错了,就是你!”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将向冉的行李箱放在门口,没和向冉打招呼就推开隔壁的门,走了进去。
向冉实在迷惑,又无法得知答案,只好用钥匙打开门,推着行李箱进了门。关上门后,向冉立刻开始观察这个向冉幻想过无数次的地方。家具不多,客厅的角落里有一台钢琴,以黑白灰色调为主。向冉的房间被特意换上了粉红色的床单被套,在床头还摆了一个大白熊娃娃。而储藏室里,则堆满了研究脊髓小脑变性症的书。
向冉有些无奈:“何药尘啊何药尘,你真当我是小孩子啊。”
向冉的行李箱里只装了三套衣服和洗漱用品,将它们摆置到位不超过十分钟。向冉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门,只见冰箱中堆满了各类水果和速冻食品。
注意到旁边的微波炉上还贴着一张便签纸,向冉走过去,将便签纸撕下,定睛一看,是何药尘的字迹。不同于父亲的草书,何药尘的字俊秀飘逸,行笔有力,而就是这样的字,在便签纸上详细描述着“微波炉的使用方法”。
向冉彻底惊呆,看来向冉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特质,在何药尘的心中是彻底没救了。向冉正在思考先吃哪个速冻食品,门铃响了。向冉随手拿了一个三明治,关上冰箱门,把门打开。
不需要自我介绍,面前站着的这个人,向冉再熟悉不过。
或者说,向冉曾经再熟悉不过。
“岑轲?”向冉不可置信。
“向冉,我真没想到你会来伦敦。”他兴高采烈地冲上来一把抱住向冉。
向冉本能地回应他的拥抱,突然想到杨周曼,急忙推开他:“国内混不下去了,只能出国谋条生路。”
“不好意思,我见到你太开心了。”岑轲被向冉推开,显得有点窘迫。
“没事啦,只是你现在不是小胖子了,没有肉呼呼,抱着也不是很舒服。”向冉说完立刻在心里骂自己,语言功能真是完全丧失。
岑轲此时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还打着领结,向冉认真看他:“你要去参加酒会?”
岑轲不好意思地笑,顾云声从隔壁走出来:“他是为了见你,三分钟就把运动衣给换了。”
岑轲用眼神示意顾云声闭嘴,却毫无效果。顾云声看向向冉:“没想到,你就是那个岑轲口中一个人和十七个人对峙的女侠。”
向冉内心一阵悔意,交友不慎,贻害千年。刚刚在顾云声心中建立的清纯可爱女学生的形象此刻必定荡然无存。
作为回报,向冉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指着岑轲对顾云声说:“那我也来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那个为了一袋包子追了一位流浪汉三条街的英雄。”
顾云声不出所料被向冉的话吸引注意力:“什么?追流浪汉?你说岑轲为了一袋包子居然追了流浪汉三条街?”
岑轲赶忙抢过向冉手中的三明治:“吃啥三明治啊,来,我请你吃大餐去。”
岑轲站在向冉旁边心有余悸地看着向冉手中的铁棍仿佛还是昨天的场景,一晃却已经过去了六年。他曾是向冉除了杨周曼以外,最为重视的朋友。而如今,与向冉异国重逢,他不再是任人欺负的烂好人,而向冉也不再是冲锋陷阵的孤胆少女。
“好,不过不用你请客,我们各付各的。”向冉轻快回应。
我自是知道,囿于种种因素,宁折不弯往往惨淡收场。
可是,我曾经见过大海,就不能假装我没有见过。那种善良、正直又是非分明的人,曾真真切切地照亮过我的生命。
因此,我写下《伦敦躲避月亮》,希望给曾经被悲伤亲吻过的你一点安慰。
请你相信我,命运不会给我们过不去的考验,也但愿我们都能成长为快乐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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