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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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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季一诺花了很久才消化自己的师父是魔君顾涿光的事实。
他以前去长留镇,也会路过茶馆,听一听说书人口沫横飞的讲一讲江湖上的稀奇事儿。但是这些传奇故事中的人物主要是紫云阁阁主肖冕,说他多么残酷暴虐,多么惨无人道,灭了多少门杀了多少人,顾涿光的名字,从未在他偶然路过的瞬间出现过。
一代新人换旧人啊。
他一边感慨,一边烧热了水,装进木桶里。陈汝言一路摸爬滚打上山,不仅受了伤,也出了一身汗。距离他上山已经三天了,虽然他表面上还是一副谪仙般的样子,但身子肯定不舒坦。
季一诺尽一尽宾主之谊,让他泡个热水澡。
“水好了。”他喊。
陈汝言走进来,点头道:“季兄弟,多谢了。”
说完,他看着季一诺,没有动。
他总是这么客气,态度温和,有些疏离,还容易害羞。季一诺长到十八岁,从来没有和什么漂亮的姑娘深入相处过,长留镇里的孙大娘就是他唯一接触过的女人。陈汝言这么一个美人坯子,要不是为他治伤时看过他的身体,他几乎要以为他是姑娘假扮的。
整的他也怪不好意思的。
“那我出去了。”他往外走了两步,忽然停住了,转头道,“你的手不方便,要不要我帮你...”
擦个背。
他话没说完,就看到陈汝言脱了一半衣服的身子。他的衣袍滑到手肘处,袒露出了白玉似的上半身。令人吃惊的是,他的心口有一道明显的疤痕,既深又重,被热气熏的发红,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陈汝言倒是没什么忸怩之态,就着他的目光,缓缓把剩下的衣袍也褪去了,慢条斯理的挂在旁边的衣架上。
做完这一切,他才看了一眼季一诺:“季兄弟,看够了吗?”
他的语调是笑着的,但季一诺感觉他的眼神有点冷。长期在顾涿光身边,他对危险的出现总是很敏感。陈汝言有些不爽。可是他是翩翩佳公子,所以不会表现出来,只是用眼神请他出去。
季一诺红了脸,连声道歉,脚却在原地没动。
陈汝言垂下眼:“季兄弟,还有事吗?”
“这个...其实...”季一诺被热气熏的发晕,一边走过去,一边把自己的衣服扯开了。
陈汝言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没有后退。
季一诺衣襟大敞,指着自己的胸膛,多少有点尴尬的说:“其实有一两道伤疤没什么可不好意思的。你看,我也有。”
陈汝言的目光缓缓移向下面。少年人的胸膛有些单薄,但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心口处的伤疤只是其中一道,而其他的要么是刀剑所伤,要么是毒虫所咬,要么是为真气所损,还有些不知怎样造成的,年代久远,色泽早已淡去。
陈汝言的指尖触上了心口处的那道疤,轻声道:“和我一样。”
季一诺瑟缩了一下:“是吧。”
陈汝言的手指并没有离开,又摸了摸其他的伤疤,好像在测试这是不是真的:“那这些呢?”
他是在问这些是怎么来的。季一诺有点痒,含含糊糊的应付过去了,其实很多都是顾涿光一时兴起拿他练手导致的,但这种扭曲的师徒关系不太好形容。
陈汝言的眼神变的温和了许多。
他跨进木桶,忽然说:“季兄弟,可以劳烦你帮我擦背吗?”
季一诺愣了下,当然应允。他不知道陈汝言怎么突然放开了,可能是看都看光了,无所谓了。他意外的发现陈汝言并不是个纸糊的美人,他肩宽腿长,线条分明,浑身覆着一层削薄的肌肉,看着像是习武之人。
季一诺拿皂角在他背上擦洗时,忽然听他说:“我也不知道我这道伤疤是怎么来的。”
季一诺不知如何应对,嗯了一声。
陈汝言继续说:“我是飘渺府府主陈怀江之子,我叫陈汝言,我的弟弟叫陈书予。但世人只知陈书予,不知陈汝言。我从小被深养府中,如同闺阁女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自记事起,我身上就有这条疤了。”
季一诺反映了一会。
他手上的皂角啪唧一下掉进了澡盆,溅了陈汝言一脸水。他抹了把脸,不冷不热的看了季一诺一眼。
“等一下...你是陈怀江的儿子?你是飘渺府的少府主?”
陈汝言又被他逗笑了。
“刚才我说你的师父是魔君顾涿光的时,你好像都没有这么惊讶。”
“那不一样。”顾涿光绝对不是等闲之辈,这是他从小到大都能感觉到的事实。他一定有什么过去,不过他不想说,季一诺也不敢听。虽然魔君这个名号听起来很可怕,但顾涿光不用这些虚名,在他眼中已经够可怕了。但是陈汝言...
“你既然是飘渺府的少府主,和紫云阁应该是...正邪不两立,我没说错吧?那你为什么要来找我师父呢?”
“此事说来话长。”
说完这句,他就叹了口气,看着水面,不说话了。
季一诺还想再问,他就一副十分疲惫的样子,手支着额头,湿漉漉的睫毛垂下来,好像下一秒就要晕过去了。他只能把话吞回了肚子里。
但自那天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又近了一些。
当清晨的瘴气退去,每隔个三五天,山里的鹿群就会来到竹屋前。鹿群里没有十二年前在那个冬天里给季一诺喂奶衔食的母鹿。它现在已经很老很老,腿脚不好,经常栖息在窝里,季一诺偶尔会走很久寻找它,给它带一些食物。而它的子子孙孙在竹屋这里获得了免费的午餐。当然,在顾涿光在的时候,他们是很识相的不会走近的。
陈汝言看着他被鹿群围住,用小小的鹿角顶来顶去,手忙脚乱的喂胡萝卜的样子,微微笑了。
“我也可以试试吗?”
“当然可以。”季一诺伸长手臂,将一条胡萝卜递了过去,鹿群就被吸引了注意力,转头围上了陈汝言。
小鹿很用力的叼着胡萝卜往外扯,四蹄蹬着地面使劲,急的哟哟直叫。陈汝言摸了摸它暖融融的头顶:“真可爱。”
但鹿只让他摸了一下,吃到了食物之后,又蹦跳开了,看起来仍然有些警惕。但是它们会放肆的,亲昵的用湿润的鼻尖去蹭季一诺,还会玩笑似的扯他的衣角。
陈汝言收回手,看了一会。
“季兄弟在这山中生活了十八年,从未觉得无聊吗?”
季一诺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他从小长在深山,养在顾涿光身边,深谙好奇心害死猫的道理。山中危机四伏,顾涿光更是不做人,他每活过一日都要谢天谢地。至于外面的世界,对他而言也只有长留镇,还不如深山里的一草一木来的熟悉。加之他生性安静,胆小怕事,即使已长成少年模样,也从未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
“这样看来,我们还有些相似。”陈汝言道,“我从小家里管束严,但我和你不一样,总想去看看外面的名山大川,不甘心一辈子困在这方寸屋檐之下。听说北境冰封雪盖,酷寒难忍,一年竟有一半的日子都在下雪。东海仙山林立,怪石嶙峋,渔家常在海中看到如楼船一般大的怪鱼。更不必说大漠风沙连天,长河落日的壮丽景象。”
季一诺觉得挺有意思:“你都是在哪里看到的?”
“云梦仙子归去之前,曾著《云梦宝鉴》一书,囊括天下名山大川,奇珍异宝。我刚好有一卷,若你想要,我愿借你一观。不过,这一卷在飘渺府。”
季一诺遗憾的摇了摇头:“我师父不让我在他出关之前下山。”
陈汝言问缘由,他当然也不清楚。
顾涿光做事哪里需要为什么?他只需要发号施令,季一诺就会唯唯诺诺的应下,不敢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