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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西方哲学史》(十一) 康德(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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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帝存在的证明
1.有了对人类理性能力和范围的批判性评价,康德不可避免要拒斥对于上帝存在的传统证明,即本体论的、宇宙论的和目的论的证明。
2.反对本体论的证明的论证是,它只是在操弄语词。这一证明本质是断言,否认一个存在者的存在会导致矛盾。
矛盾在于,一个完善的存在者概念必定包含着“存在”这一谓词,也就是说,一个不存在的存在者很难被认为是完善的存在者。
但是这一推理的过程“源于判断而不是源于事物和它们的存在”,上帝观念仅仅是通过把“存在”包括在一个完善的存在者的概念中的方式而简单地形成的概念,由此它断言上帝具有存在这一谓词。这一论证丝毫没有表明为什么我们必然拥有上帝这个主词。
如果一个完善的存在者的确存在,我们拒斥这样一个存在者的全能,那会导致矛盾。但是,我们通过同意一个最高的在者的全能而避免这一矛盾,其自身并没有表明这样一个存在者的存在。
此外,否认上帝的存在并不仅仅是否认一个谓词,而是抛弃这一主词从面也抛弃所有伴随它的谓词,如果我们同样地取消主词和谓词,就没有什么矛盾了;因为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与之相矛盾了。
3.对于宇宙论的论证:本体论的证明从一个(完善的存在者的)观念开始,而宇宙论的证明则“以经验为立足点”。
宇宙论说,“我存在,因此一个绝对的必然存在者存在”,这是基于如下设定:如果任何东西存在的话,那么一个绝对的存在者也必然存在。
根据康德的看法,这一论证的错误在于,虽然它是从经验开始的,但是很快它就超越了经验。在感性经验的领域为每个事件推导出一个原因是合法的,但是,“因果性的原则除在可感世界中外,其应用“是没有意义、没有标准的”。
我们不能够运用心灵的先天范畴来尝试描述超越感性经验的实在,因而宇宙论的证明并不能成功地将我们导向一个所有事物的第一原因,我们从自己对事物的经验中能够得出的,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调节性的上帝理念。
事实上是否真有这样一个存在者、一个所有偶然事物的根据,这引起了和通过本体论的证明所引起的同样一个问题,即我们是否能够成功地跨越我们的一个完善存在者的观念和它存在的演证的证据之间的鸿沟。
4.同样,目的论的证明从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东西开始,认为世界有一个根据确定目的而安排的迹象,如果不同事物间没有一个理性安排的原则,不可能以如此多样的方式协同运作。
康德对于这一论证的回答是,我们对宇宙中秩序的经验很有可能暗示了一个安排者,但是世界中的秩序并没有证明,世界的物质材料没有这个安排者就不存在。
上述论证最多证明一个总是被自己劳作的物质材料束缚的建筑师,而不是一个让所有事物都服从于他的观念的创世者。
要证明一个创造者的存在,会把我们引回宇宙论的证明及其因果性观念。但是既然我们不能够将因果性范畴作超越经验事物的运用,我们就只剩下了一个第一原因或者创造者的观念,这就将我们带回到本体论的证明,但它是无效的。
所以康德的结论是,我们不能够使用先验观念或理论原则来证明上帝的存在,它们不能运用于超越感性经验的领域。
5.但是,康德批判的必然结果是,我们不能够证明上帝存在,同样不能够证明上帝不存在。
因此,如果上帝的存在不能够被理论理性有效处理,理性的某些方面就必定会被认为是上帝理念的源泉。这样,上帝的理念在康德的哲学中就还是有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