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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百两新银囚病骨,喧天仪仗贺灵童 自那之后, ...

  •   自那之后,剑仙成了影子,而人剩了壳子。
      醉酒狂生三两句话,就敢说得浩浩荡荡,有如历史滚滚无法阻挡,其实半点当不得真。不过是零星捡起几份记忆,强行串联成故事,哄人去听。
      不过,这几年,南国的秋天确实又冷了几分。
      焦医师躺在床上,看明月从山里升起来,路过她的窗台。月光洒下来,一地竹叶影子在她屋里簌簌摇曳。
      敲门声响起时,她翻了个身,原本打算起来,但脊椎传来一点酸痛,使她下意识用手撑了下床沿,皱眉缓了缓神。
      “进来吧。”她说着这话,头一回觉得自己有些老了。
      因此,等她顺势坐起来,靠在床头,看见来人那略带惶惑的表情、欲言又止的局促,还有落在竹影间的、凝练得如同一枝新树的身影时,下意识投去几分欣喜。
      那是年轻吗?是的。
      “又睡不着?”她问。
      年轻人点点头,垂着眼睛走进来,反手带上门闩,把怀里的被子放到墙角边的小榻上,又从身后解下一柄布缠的剑,放在榻边。
      屋子的墙很多年都没刷过,有些受潮,临着榻边的一块已露出青砖。年轻人躺下,默默往青砖那里靠了靠。
      不大的屋内,除了床榻桌椅,仅剩的空间里摆着一个将熄未熄的火炉,星点火光还在炉里明明灭灭。
      “过些日子天就更冷了,你还在这里凑活睡可不行。”焦医师看着她躺下,不无担忧地说了这么一句。
      缩在墙角的年轻人只应了一声“嗯”,拉了拉被子角,仿佛在确认眼前的角落足够安全。
      焦医师摇头,脸上浮现出长辈的无奈笑容:“伤好了,明天就跟小离去县城里走一趟吧。”
      年轻人没立刻回答,不解地看向她。
      “我跟小离说过了。去钱庄,把朝廷发的赏银化开,添些过冬物件,买点吃的,除此之外,你想要什么,只管让他带你去买。”
      年轻人仍然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个脑袋:“老师,我没什么想要的。”
      “我当然知道……”焦医师想了想,披上外衣,还是从床上起来,到墙角寻了半块炭,加进炉子里,拿火钳翻了翻余烬。
      年轻人见状,也爬出被子,伸手去床头拿了几张纸递给她。
      那是她平日里作废的药方,拿到手里又看几眼,才慷慨地扔进炉子。
      很快,火光在屋子中间亮起,冲淡了月色带来的凉意。
      “小佚,你一定要去城里买一样东西,什么都行。”
      焦医师将炭的位置摆摆正,看着火稳定下来,回到床边,撤下支撑窗户的竹竿,于是屋内只剩一片暖色。
      雨佚瞧着那火,没问为什么,答应下来。
      ……
      “雨姑娘,你伤好了?”
      第二天早上,离明川也这么问她。
      那是一个如同晨光般明媚的青年人,身上常年沾着药草的碎叶。和雨佚初来乍到不同,他从小就跟在焦医师身边,即使同样朴素,却更像个医生。
      雨佚听他这么问,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一点轻伤而已,本无需太多关心。她点点头,接过对方手里一个竹篓,也和他一样背到身后。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如同温水漫过山头,浸过竹林,悠然铺在医庐的院里院外,将隔夜的薄霜化了干净。
      离明川脚步轻快,三两下就出了院门,融进秋日暖阳中。他回头站在门槛外,打量雨佚行动是否真的恢复如常。
      “那天可真吓到我了,没想到老师二话没说,就要抓那个剑仙。还好你本事大,不然别说拿赏银了,我们小命还在不在都不好说。”
      “这……可不敢当。”
      雨佚见他看过来,以为是自己慢了,连忙赶上去:“是靠你和老师才对。”
      见她行动果然无碍,离明川笑着揉了揉鼻尖:“你说我们给他下的药吗?那能有多大用。普通人打赢剑仙哎,我要是你,早就添油加醋地吹一辈子了。”
      雨佚跟在他后面,走上医庐外的石桥,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锐利而明朗。
      这些天雨佚一直担心的就是这个,她清楚自己几斤几两,能抓住那个剑仙,多少有点意外。
      “你不知道,那个剑仙……这辈子都没用过剑。”
      离明川更意外:“……还有剑仙不学剑的?”
      “很少。”
      这个季节,竹林里的枝叶已经有些枯败,微风一吹,便有零星竹叶轻轻飘落下来。
      竹枝上残留的一些剑痕,让离明川不禁放缓了脚步,五天前的晚上,那个剑仙,就是在这附近和他们发生冲突的。
      那时雨很大,雨佚独自从医庐追了过去,他则被焦医师派去县衙找巡检报案,等带人赶回现场时,就见雨佚和那个剑仙双双倒在地上。
      “我记得那时候,老师就弄了一堆黄丹粉还是什么,给他灌下去了,能有什么用?把剑仙当皮蛋腌?”
      离明川玩笑着,他不懂剑,只懂药,因而在他想象中,那是雨佚和朝廷通缉犯大战三百回合,杀了个天昏地暗、力竭倒地,最后老师狼狈上前补了个刀。
      可雨佚正相反,医药还没学多久,剑是练了许多年,在她印象里,能抓住那个剑仙,完全不是因为自己。
      “……老师应当有她的道理。我觉得那个剑仙,好像不想伤人,只是想跑,看我追过去,才捡了根竹子,随便挥了几下。他沉疴在身,本来就活不长……就算这样,我也不是他的对手。”
      离明川一边听一边往前走着,忽然看见路边有半根被削断的竹子,伸手扯到跟前。那竹子约莫两指粗,竹筒里还有些积水。
      “你看。”雨佚指指他手里的竹子,“这不是我劈开的。”
      “是那个剑仙做的?”
      “嗯。如果不是他来住院,老师没点破他身份,让你用药拖着,我连这点牵制他的可能都没有。”
      离明川缓缓松开竹子,沿着林间小路继续往前走,不禁感到一些失落。
      “你是说这个剑仙,一天都没练过剑,随便拿竹子挥两下,就有这个力道?你可是从小练的,还觉得打不过他,这也太不公平了。”
      “嗯。”但雨佚对此似乎习以为常,“剑仙都是天生的,不用跟他们比。”
      “对,不跟他们比。”
      离明川踢了一脚路上的石子:“我是没见过几个剑仙。就以前老听人说,剑仙生来不一样,什么满屋红光啊,香飘十里啊,祖坟冒青烟啊,再不济,妈妈生他之前,梦见个龙啊什么的,全当开玩笑来的,没想到真这么夸张……难怪出了个剑仙,林府的人那么高兴呢。”
      “林府?”
      “哎呦,忘了跟你说了,那天送请帖的人来,你还躺着呢。就林府那个5岁多的小少爷,确定是个剑仙了,过几天要在县城里请客,摆好大的席,可惜只请老师一个,我们蹭不到饭。”
      离明川伸出右手,算了算:“只论还在世的,这应该是整个双衢县,还有边上这些村镇,加起来的第6个剑仙了。”
      “林府一家就出了两个?”
      “是啊,可不得把他们美死。”
      ……
      一路说着闲话,不知不觉来到了双衢县城,吆喝声与讲价声在街上此起彼伏。
      雨佚刚来双衢县时,就注意到这座县城市集的布局有些新奇。要是别的地方,无非就修一条长街,长街两侧修上店铺,店铺前支些摊子,做买卖的人在其中往来。而双衢县则是沿着一条东西向的小河,两岸开着南北通透的店,河岸两侧正对的往往是同一家店的不同铺子,河上有各式浮桥、小船、游廊沟通,十分热闹。
      雨佚只站在河岸看了一眼,便跟着离明川走了市集南边的街道。
      县里的钱庄,刚好在往来河道两岸的廊桥边上。离明川走到店外,正了正身形,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走进去,不一会儿,在伙计们的议论声中笑着出来。
      雨佚还没问什么,就见他自己凑过来,悄声得意道:“还得是全新的官银!人家客客气气的。我就拿了十两过来,换的铜板分文不少不说,还能多要了几个品相不好的,一会儿去买两根签酥肠,路上吃了,别跟老师说。”
      雨佚并不知道他在开玩笑,犹豫一会儿,用类似商量的语气问道:“要不买三根吧……”
      离明川乐得大笑,连道“好好好”。
      他收好装铜板碎银的包袱,往怀里塞塞,向着廊桥去,边走边回头问:“我听老师说,让你也买个东西,想好买什么了吗?”
      雨佚点点头,指着北面不远的一家杂货铺,说买完棉布再去。
      离明川还没看清其所指,忽然,感到身后有点不对劲,像是一股凉风,惊得他一哆嗦,在桥头便站住了。
      说不上冤家路窄,但就那么巧合。雨佚回头时,发现南街上的行人正纷纷躲避,让出中间道来。
      随着木车轮碾压青石板,发出喑哑沉闷的声音,白石锁链叮叮当当撞击着,一队差役押着一辆囚车往这边来。
      雨佚看见囚车里犯人的同时,犯人也一眼看到了人群里的雨佚。对视的瞬间,她当即往后一退,试图站到离明川身后去。
      与之相对的,犯人的目光却疲惫而冷淡,似乎只是随便扫了一眼,像看什么萍水之缘的熟人。
      离明川眼疾手快、足够“仗义”,早瞧着不对,赶紧又谦让出位置,往雨佚身后一退,矮着身子,双手紧紧护着铜板包裹,仿佛那是什么不义之财。
      雨佚没办法,只得咬着牙在风中站稳身形。她没有带剑,右手隐隐约约做出抓握的动作,让自己定神。
      等她再次看向犯人时,对方早不在看她,眼神散漫着,不知想些什么。
      那辆囚车是全新的,为剑仙特制的白石锁链也是。几十道锁链如树根藤蔓一样纠缠,将犯人拴在囚车中央。他满脸灰土,消瘦得如同一缕即将散去的轻烟,冷青色囚衣上积满的污垢,是他身上仅剩的重量。柳叶黄色的大纸糊在囚车边扶手上,工工整整写着几个字,交代着他的来路与去处:犯仙令得图。
      那人脸上,仍有几分清冷不驯,精致的皮相显示出其曾经高贵的身份,仿佛他站的不是囚车,而是一辆庆典花车,所有人都得抬头才能看到他。
      可人们都不想与一个朝廷要犯产生哪怕眼神的交集,所以街上静得可怕,只剩车轮、锁链在响。
      死寂如霜般在南街一点点蔓延,于是,等到廊桥对岸的北街,传来几乎算是炎热的动静时,所有人都朝那边看。
      飞鸟忽然在空中乱作一团,明亮的唢呐声炸雷响起,紧接着,铜钹小鼓雨骤风急,十几个人的乐队,顿时敲出百人千人的阵仗。
      “见者同喜——见者同喜——”北街那边,乐队领头的人大声喊。
      雨佚转头时,那队人马刚好经过廊桥边上,他们披红戴紫,抛撒着蜜饯糖果。音乐声响稍稍慢下几分,变作一种喜庆热闹的格调。
      “这么巧?是给林家小少爷贺喜的……”离明川小声道。
      于是雨佚也随着他的目光,看见了乐队中央的那个小孩。
      他穿着不太合身的红色礼服,坐在一匹枣色大马上,被一个成年人牵着,随着人群往前走。小孩面带笑容,频频对着围观者拱手、点头,那动作几乎算老练,甚至可以说是亲切,根本不像一个寻常孩子能做出来的。
      “你还别说,不容易啊……真像一个二品大员投的胎。”人群里有人念叨着。
      南街的人瞧着热闹,先是都往这边看,然后又一股脑地往廊桥上来,往北街去。有人说着恭喜的话去和牵马人客套,有人趴去地上捡糖果,有人只是嫌弃南街的死气沉沉,去那边躲一躲。
      南街囚车缓缓往前走着,押送的差役们心思各异。囚车里的人,仍然那样淡漠,只冷眼瞥了一眼北面,再无更多反应。
      不过一桥之隔,气温差了好几度。
      人们不在乎剑仙为何落网,不在乎小孩为何值得庆祝,人们追着温度。同样是剑仙,那个小孩,难道不会因为什么事情,在某一天变成囚车里的人?想想自家的柴米油盐鸡毛蒜皮,坏的不知道能不能好起来,好的能不能继续好,心思恍惚。
      当然,或许有少数痴傻无明的,仍然想着,自己要是林府的富贵公子多好,可千万别沾了犯人的晦气。
      离明川不以为意,剑仙嘛,就像是所有故事里的主角,天之骄子,命运不凡,跟他们这些当配角的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如今意外得了这许多赏银,不过就是风云激荡里,大人物们漏下的丁点恩惠。能让他在集市上换点东西回去,让医庐的日子过得轻松些,已经再好不过了。
      “对了~雨姑娘,你刚刚说要买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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