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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 ...

  •   穿过拥挤的小巷,来到最为繁华富庶之地,这个被称之家的地方,对林末而言并无什么感触。

      一望无尽的香根鸢尾中坐落着纯白的法式桌椅,高贵雅致。

      香根鸢尾如蓝色的萤火悦动眼前,齐家的别墅里种着这些意寓至死不渝的花朵,甚至连地砖都谱写着情意。

      香根鸢尾是齐家的主人为他妻子定下的誓言,以无尽的花海盟定至死不渝。

      世人都在歌颂他们美好纯洁的爱,亦在感叹即便是他们的儿孙也沾染了他们的幸福。

      唯有林末知道,她与幸福这二字格格不入,毕竟她从未信过香根鸢尾的传说。

      旁人倒很是乐于向往。

      花,林末其实并不喜欢。

      她不懂这些五彩斑斓的植物有什么魔力,能叫女人一个个笑逐颜开,陶醉痴傻。

      她看不到世人眼中盛开的花多,只看到满地风霜之时一片凋零,关于花的诗文,她只知一句: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注:出自宋.唐婉 《钗头凤.世情薄》)

      林末所谓的家人正悠闲品着下午茶,此外还多了一个女人。

      甜美的笑容,悦耳的声音,任何人第一眼都会被她俘获。而一旦提及她的名字,亦有无数追捧者夸赞她的名字好听得很。

      她叫卓清慧,名字确实雅致。这份雅致还配了她较好的身家,警察局副局长之女,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也足以呼风唤雨。

      她时不时出现在这个家,很受女主人的欢迎。她但凡出现在齐家,必然会穿女主人喜爱的袄裙。

      女主人名叫李思敏,一身袄裙洁白如雪,挽着长发温婉高贵。因祖上在清末时期做过知府,骨子里总是有股官家的傲慢。

      林末从来没有见过李思敏穿过别的衣服,她的裙摆永远盖住了鞋子。李思敏说那是大家闺秀应有的端庄。李思敏对于大家闺秀的定义就是脚绝对不露出裙子。

      这很奇怪,因为一般的袄裙都可以看到鞋子,卓清慧的就可以,但李思敏的袄裙看不到。

      今日卓清慧的袄裙以月白绸缎织成,和李思敏的一样,裙上绣着雪色莲花。用李思敏的话来说正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所谓秀外慧中,人如其名。

      不像林末,总是穿得古怪。或者是不端庄,难听点的话就是不检点。

      所以当李思敏看到林末时,收起了她高兴的笑容。

      “林小姐,你好。”卓清慧端着咖啡,对林末微笑,她和这个家的女主人很投缘,所以更显得与这个家融和。

      其实在林末眼里,卓清慧算不上讨厌的人,她骄傲蛮横,可爱不足,但还是有有女孩子的欢脱样。

      除了她有点无聊。

      无聊,是林末给卓清慧的代名词。她每周二、四、六,风雨无阻,都会出现在这里。

      “卓小姐真是准时报到。”林末也向卓清慧打了招呼。

      即便是在李思敏怒气暗涌之下,林末依旧未曾收敛她的脾性。

      就是如此,这座别墅的人能轻易嗅到林末特立独行的气息。

      “知道回来了。”冷淡的声音包裹着怒火,伴着咄咄逼人的气息。

      齐家的大少爷总是能用气势唬到人,不过对林末而言,这完全不管用。即便他是林末的丈夫。

      林末抬眼一望,齐誉盛本气势汹汹的样子一下就消了,或许是他知道盛气凌人完全就是他在自欺欺人。

      他正了正白色衬衫的衣领,悠悠而来,“一大早就出去,不知道我快饿死了吗。”

      “你死了么?”林末问。

      齐家有不下百人的仆人伺候,每天清晨更是炊烟升起,各式的早点准备齐全,堂堂的齐家少爷怎么会饿死。林末觉得她说的是实话。

      就是这一语引了齐誉盛的不悦,也引了个李思敏的冷望。

      但林末发现卓清慧的眼中突然燃起了光亮,就像名媛看到了珍奇的珠宝。

      卓清慧对齐誉盛热情地挥了挥手,“林小姐,他才不会饿死呢,我给他做了西饼吃。”

      林末望着齐誉盛,眉稍稍一挑,“你看,卓小姐为你正名了。”

      明明像卓清慧这样的名媛拥有珠宝无数,几乎麻木,但还是要刻意地彰显一下。

      所以林末觉得卓小姐无聊。

      齐誉盛眉头紧锁,径直走向林末。

      齐誉盛好像是生气了,嗯,只是好像。

      林末印象里他生起气来,是闭紧着双唇,蹙着眉头,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因为是结婚前见他那次,所以记忆犹新。

      但林末更知道,齐誉盛只是对自己生气,而不是对卓清慧。

      像齐誉盛这样的富家公子对任何女子的追捧见惯不怪,所以无论卓清慧做什么,他都是看在眼里随她。也许是一种得到追捧的享受,又也许他觉得无所谓。

      在名利场,旁人对齐誉盛的追捧也确实到了极致,说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其实齐誉盛本质是称得上英俊的男人。特别是在富得肚子里流油的豪门圈里,他身形挺拔,人好动,爱穿白色衬衫。

      古人常说白衣少年俊逸如仙,大抵与齐誉盛类似。

      就是那般风华男子,世人艳羡的绝好归宿,不叫林末看在眼里。

      林末是世界背面的一种人,她也学会了用另外一面去看审视这个世界。看多了,看什么都是无聊,所以她的眼睛只透着冷漠。

      而卓清慧不同,她看这些好奇得很,“林小姐可真是有趣,不知成天忙什么?”

      “要你管。”齐誉盛瞪了眼卓清慧,眉心紧皱,这会儿林末可以确定,他是真的生气了。

      齐誉盛一把拉过林末,转头就走。此态叫这幢别墅的女主人,也就是齐誉盛的母亲厉声一呵,“誉盛,不许这样对卓小姐。”

      卓清慧撅着嘴有些气恼,“齐誉盛,我找你的林小姐有事。”

      林末听到一声极不耐烦的重吁,齐誉盛边走边道,“我也找她有事。”

      齐誉盛带着林末走了。至于卓清慧口中的事,他与她都不在乎。

      卓清慧对于这样的闭门羹已习惯,只收了收娇气,对李思敏甜甜一笑。

      齐誉盛一路把林末带回了房,餐桌上的两份早餐还摆着。

      今天齐誉盛换了西式口味,煎蛋和面包,这是往日林末的标配,齐誉盛一口未动。

      那个西饼倒入了林末的眼。

      “卓小姐真是费心。”

      “我倒想问问那个臭洋人一大早找你干什么。”

      雷打不动的玫瑰,花瓣上带着露珠的芬芳。齐誉盛从林末包中抽出这尚是娇艳的花枝,紧紧咬了咬牙,使得他下颚轮廓分明。

      “喜欢的话就拿去。”林末对花很愿意分享。

      齐誉盛本就板着的脸更加难看了,“我不要!”

      林末点起了一根烟,明艳的外表,微卷的短发,在这个充满阳光的房间里,是那般死气沉沉,“你干嘛和他过不去。He loves all the beautiful things,not only me.(他爱所有漂亮的东西,不止是我。)”

      “那也不见他喜欢beautiful man(漂亮的男人)啊!”

      “谁说的,他挺喜欢你的,早上跟我说了一大串就是说你。”

      齐誉盛咽了半口气在胸口,差点被憋死。

      林末挺喜欢这玩笑。

      齐誉盛气呼呼地坐到了餐桌前。

      桌上咬了半口的西饼还是特别引人注目,林末闻到咸咸的香味。

      西饼向来是甜的,但齐誉盛说过他不喜欢甜腻的东西,婚前相见那一日,他把卓清慧送的蛋糕给扔了。

      所以这是卓清慧特意为齐誉盛改良定制的。

      林末一瞥西饼,“好吃吗?”

      “好吃。”好吃两个字齐遇盛特意说得特别重。

      “哦。”烟雾遮盖了她美丽的面容,齐誉盛一时难辨她的神情。

      他黑亮的眸子远比阳光明媚,扬唇一笑,显得狡黠。

      这是林末头一回对卓清慧这么在意,齐誉盛当然要抓住这个得之不易的机会。

      换作其他的少奶奶,有卓清慧这样隔三差五往家跑来找少爷的,老早急红了脸,撩起扫把就赶去。

      林末可好,眼不红心不跳,阿黄都懂得护食,林末却满不在乎。

      到底是他齐誉盛不够魅力,还是她林末没有心,齐誉盛想了个把月都没想明白。

      林末在沉默,齐誉盛就觉得古怪,坐立不安,又道,“阿黄咬了半口,就把隔夜的狗粮都吐出来。”

      林末此刻白了他一眼,齐誉盛有两大爱好,开豪车以及戏弄她。豪车被齐誉盛的父亲收了,所以戏弄她大概是齐誉盛唯一的乐趣了。

      这般无所顾忌大抵是他自幼就有的,全是仰仗了他的身家。

      齐誉盛眼下虽得意,可被林末这双眼睛瞪着,难免心慌。

      她的眼睛大大圆圆,可透着寒光,光看着就能把人千刀万剐似的,“阿黄当然吃不了咸的,你是不是想毒死它。”

      齐誉盛的胸顿时很闷,“你怎么不怕卓清慧毒死我呢?”

      “她怎么会毒死你。齐先生真是不懂怜香惜玉。”

      “那你怎么不懂怜爱夫婿?”

      “你需要怜爱吗?”

      “我要吃蛋糕。”齐誉盛像个小孩一样撒娇。

      林末一时恍惚,“你不是不爱吃吗?”

      “我那是骗卓清慧的,你看不出来吗!”齐誉盛气呼呼的,又有些许孩子娇气。

      “看不出。”林末道。

      齐誉盛直直看着他,“那你不会问问我吗?”

      林末看了眼墙上的钟,“你要吃蛋糕,到时候去饭店里让厨师给你做一个。”

      “我要吃世界上最好吃的蛋糕。”

      齐誉盛好像在故意找茬。林末才不相信有什么蛋糕能担得起这样的名头。不过都是塞到嘴里的奶油、面粉、鸡蛋混合物。

      “齐家大少爷呼风唤雨,什么都任性得很。即便是英国女王的皇家大厨,也不敢说他做的蛋糕是最好的。”林末吐出一阵烟,神情淡淡。

      她穿着一身红色低胸纱裙,在这个时代被称之为不检点。

      金丝烫熨勾勒曼妙身姿,细细的轻丝交织在双臂,裙摆到了膝盖,将她高挑的身材显露无遗。

      他的目光就在她身上憩了很久。

      齐誉盛不喜欢这样被她牵制,擦了擦鼻头,抬头仰望天花板,手一指衣架,“待会儿商会宴,你换上那身衣服。”

      林末看向衣架,挂在衣架上的衣裙是一身白色洋装,配一顶网纱帽。

      那身衣裙纯白如雪,很符合名门淑女的气质。赵家的大小姐,齐家的少奶奶除了名门淑女,又有什么样的女子能担?

      可惜林末不是这样的女子。

      “你看卓清慧穿的,那是新货,全上海找不到几件。我可不要你被她比不下去,多丢我的脸。这是我从巴黎托人买来的名牌,上海滩的大明星都没身价穿。”

      齐誉盛望了林末一眼,她从会不回应他的目光,也不懂含情脉脉讨夫君欢心,这个女人真得很难讨人喜欢。

      哪像十年前,十五岁的她会拉着他的手轻唤他誉盛。她会随他牵着风筝肆意奔跑,他们青梅竹马,定下婚约,日后定会相守。

      十年过去了,二十五岁的他们都已经褪去了曾经的稚嫩。

      齐誉盛不知道为何她会从赵如堇变成林末,也不知道十年间她经历了什么。

      曾经的誓言许诺仿佛成了过眼云烟,她从不曾提及。就连归来之时也不去看他一眼。

      重逢之日就是是婚定之时,而她却来与他父亲谈论一场生意。

      她给他父亲带来了梦寐以求的生意,超过了聘礼的价值。

      齐誉盛在暗处听得清清楚楚,她把这场儿时定下的姻缘弄成了买卖。

      齐誉盛出现之时怒气冲冲,一脚踢开椅子懒懒一坐。

      他四处张望,瞄了眼林末,“赵如堇,久违了。”

      他故意提醒她原本的名字,想在她眼中看到些熟悉的过往,哪怕是一晃留恋。

      而她在那时冷冷说道,“我叫林末。”

      过了十年,音讯全无的赵如堇,以林末这个名字回到他的世界。

      齐誉盛笑得发寒,他感觉浑身的血液在沸腾,他扼紧了双拳,“留学英国真了不起啊,这里的一切你都忘得彻底。”

      林末空洞的眼中渐渐泛出寒光,齐誉盛依旧冷言冷语,“即便改头换面也改不了你的过去,你原来就叫赵如堇,赵如堇这名字怎么了。”

      “没怎么,无聊的事懒得记住罢了。” 她冷漠无情道。

      无聊?是指他么?齐誉盛靠在桌上的上不住发颤,摆在他身前的玻璃水杯映出了涟漪,“那不知你记得什么。”

      林末淡淡一笑,不曾回答。

      齐誉盛讨厌她这样敷衍的态度,他拼死也想得到个答案,这十年来的寻觅只是他的荒唐么。

      可赵如堇就是已经变了,变成了林末。

      齐誉盛很难从林末身上找出一点点以前的样子。

      她对他从来不撒娇,也从来不示弱。她只叫他齐先生,亦或是齐誉盛。

      “齐誉盛?”

      林末唤了唤出神的他,他不禁感叹,上天在塑造一个无情女人的同时,为何要让男人堕入女人的无情里。

      齐誉盛本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可看了她一眼,就更想看到她的另一副多情样。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我留个心,日后若遇到相符的,拉来与你做小妾。”林末抬头无笑无悲,平静地感觉事不关己。

      齐誉盛嘴角垂落,目中再无明媚。

      他走过去用力将她搂入怀,“想让别的女人替你受累,自己过得舒坦,你做梦,”他一皱眉一抿嘴,就像是个生闷气的孩子,与那日无异,“卓清慧活该,你也活该!”他低吼道,声音着实沙哑。

      林末觉得他拥她拥得很疼,浑身的骨骼都像被禁锢了。

      她不喊疼,一声也不会,“是你要娶我的,活该的人是你。”

      她真冷呐,他抱着也温暖不了,她身上是茉莉香。但她就像玫瑰,虽然美丽但扎手。

      齐誉盛经常碰得满手刺疼,他也不服输,“哼,明明是你要嫁我的,你算足了手段讨好我老爸,不是么。”

      他低头抵着她的肩,委屈巴巴的,又在她脖子处一吻。

      他总是喜欢这种手段,喜欢这样来瓦解她的冰冷。

      林末对他这种热情无动于衷,只是发呆,“那齐先生为什么答应娶我?还是说齐先生特别喜欢我。”

      “我才不喜欢你。”齐誉盛犟着嘴。

      冷冷的声音略过齐誉盛的耳边,“承蒙关照,三生有幸。”

      微风吹着她微卷的发,她那双眼睛就是黑夜里的幽火。

      诗人笔下的女子总是顾盼生姿,温香软玉,齐誉盛听过很多相似的描述。所以林末比起任何女人来说都太过冷血,比蛇都冷。可齐誉盛仍然以那柔肠亲吻她的脖间,贪嗜一份她可能有的动情。

      林末就这样在他怀里冷冷淡淡,而齐誉盛越堕越深。这种以柔情瓦解冰冷的手段,是齐誉盛自设的局,沉入不可自拔的现在只有他。

      他们就这样僵持着。

      窗外飞进一只麻雀,胖乎乎的,在阳光的落影中一蹦一跳,飞到了他们的结婚那日的相片上。

      定格在黑白相框的两人就像现在这样,亲密又疏远。

      他们总是如此,做着世人眼里艳羡的夫妻,貌合神离。

      齐誉盛还是热衷于这没有尽头的局,或者说,他觉得这是一场战争。他和林末之间必须要有一个胜负,只是他从不认输。

      齐誉盛堕入此局,就不得挣脱。所以他成了好色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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