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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骨中之骨,肉中之肉 ...

  •   说完这句话后,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我晃了晃我的头,似乎想要把那些混乱的思绪晃走。然后我发现我的头发有些松了,于是,我把头发上的头绳摘下来,打算重新把头发绑紧一下,这个黑色的头绳,在我撑开它要绑头发的时候,它突然断了。

      我正要把抓头发的那只手拿下来,将这个黑色的断了的发圈打一个结好用来继续绑头发用。这时候,丛昭筠递过来一个大红色的丝绒发圈,我不由得愣了,这个红色的发圈,正是昨天我们去玩卡丁车的时候,楼下那家饰品店的。应该是我在买完那两个黑色的头绳,走到商店门口等丛昭筠出来的那个期间丛昭筠买的。

      我看了看那个丝绒的发圈,又看了看丛昭筠。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说:“我觉得这个颜色非常的衬你,所以在那天你走出店门口之后,我就将它买了下来,想找一个机会送你。”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巧了,不是吗?恰巧那家律所需要招人,恰巧丛昭筠有我的简历,恰巧我今天的头绳断了,他又恰巧的有一个新的发圈。前者可能是人为,那么后者呢?是天意吗?是天意在冥冥之中在告诉我些什么吗?

      “这样啊,多谢。”我接过了那个发圈,说道。随后我用那个红色的发圈,把自己的头发绑了一下,虽然它不像黑色的那种头绳绑的那么紧。我从长椅上起身,活动了一下我的筋骨。

      “我去晨跑了。”我说完后,丛昭筠马上也从长椅上站了起来,说:“我陪你一起。”

      “谢谢,但是不用了,我更想自己一个人待一会儿。”我说完这句话,努力挤出了一个微笑看向丛昭筠。“好。”他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我直接转身就跑了,我没有回头去看他,现在的我急需要找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好好的分析一下,这样复杂的局面。

      我不应该让这个局面变得这么复杂的。

      首先我想我只是对丛昭筠有好感,但是没有到那种爱的程度。我之所以答应和他在一起,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我到了恋爱的年纪了,他对我来说,应该是我能选择当中最好的一个对象。无论是外貌还是学历。

      第二、我们两个的职业并且求学的经历相似,会有一些共同语言,而且通过一些谈话还有交流发现,我们两个也有共同的爱好。至少相处过程中不会产生无话可说的尴尬情况。更何况,这几次接触下来,丛昭筠的人品还算不错。

      毕竟,我在和他第一次见面吃饭的时候就把他领去了那个苍蝇馆子买了一份最便宜的清汤面。我其实只是想试探一下他的反应。我想看看他的反应是不是会像那位两面派学长一样。当他说出“穷从不是你人生当中的污点。”那句话的时候,我确实有被触动到了,我确实从来没有把穷当做某一个人以及我生命中的污点,但是贫穷从来都不是一件令人骄傲的事情。

      丛昭筠也没有说一些假惺惺的话,例如贫穷有多好,也没有去歌颂、赞美贫穷。这让我有些心动,至少可以从侧面说明他不是一个伪善的伪君子。

      歌颂贫穷,是对于我们这些穷人来说是最大的侮辱。比那些取笑和嘲讽你穷酸的咒骂都让人觉得恶心。更何况,有些人虽然在歌颂着贫穷,但是他们可不想变得贫穷,也从来也没有认为贫穷有多么的伟大,他们只是想通过歌颂贫穷的这一行为来彰显自己是有多么的“善良”,他们自己的胸怀是多么的“辽阔”,仅此而已。

      第三,如果我们两个人真的是有缘无份的话,最后未能在一起分手了。我们也不会,像那种一般的办公室恋情,在往后的工作会与前任会面时候的尴尬。大不了分手以后我们排课的时候,排的时间段稍微远一些,毕竟大学老师的工作时间相对来说比较自由,如果我们愿意的话,我们完全可以两不相见,老死不相往来。

      但是现在情况变了,如果我和他都在那个律所一起工作,日后我们分手了的话。在律所里面的工作和案件上都有交集,那真的可能会是不可避免的再见面的,搞不好我们可能会被分到一个团队里面,甚至我们可能还会一起出外勤。而我又不能放弃这次机会,这次的机会对于我来说非常的难得。

      我手机里面的闹钟响了,它提醒了我,上午十点还有一节课。

      于是我开始往回走,简单的吃过早饭、冲完澡后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上课。我将一切东西准备妥当时,距离上课还有两、三个小时,所以我打算整理我早上随手放在书桌上的那束熏衣草。

      由于昨天我所有的杯子已经用来摆放玫瑰了,没有多余的杯子再来处理这些薰衣草。所以我打算直接将它做成干花,我上网搜索了一下它的制作过程,非常简单,只需要把它放在干燥的台面或桌面上,正好我的窗台非常的干燥,用来晾晒薰衣草最好不过了。

      当我正在解开绑着花束的那条香槟色丝带时,一个念头突然从我的脑海里面划过:“就算是哪一天我和丛昭筠分手了,两个人的处境变得尴尬了起来,就算是最后我选择离职,有了我在这个知名律所的工作经历,我去其他律所被录用的可能性很大。”

      我的心情突然晴朗了起来,尽管今天的天气并不晴朗。我的情绪确实有些善变,但是我不想管它,我也管不住。我在打理那些薰衣草的时候发现了夹在花中的卡片,我认出来了那是丛昭筠的字迹,上面写着:

      “这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可以称她为妻,因为她是从夫身上取下来的。”——《圣经》

      这是《圣经》里面,亚当所作的诗歌,用来表达他看见夏娃的喜悦之情。后来也被人们称为是一首宣言诗,表达了丈夫要像爱自己的骨肉一样,爱自己的妻子。

      “什么嘛。”我虽然嘴里面这样说着,但是我能感觉到我的嘴角有些抑制不住的在上扬,很奇怪,我今天没有那种无助、心酸的感觉,我的心情很愉悦。

      我带着这般愉悦、明朗的心情去上课了。可是当我踏进教室的那一刻,我发现这正是我第一次见丛昭筠的那个阶梯教室。我不由得看向了那一次他坐的那个位置,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想到我和他最终可能会分开,我的心里就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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