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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荒原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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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玄宗开元十年。
西北甘州青石镇。
一楼大堂,数名身披麻布的彪形大汉围坐在桌前,台面上放着几只酱肘配两斤牛肉,琳琅摆着几只大碗,酒香凌冽。
这一桌人面目粗恶,皆是络腮胡、凶煞眼,满脸横肉,远远望着便知道不是善茬。
且都有兵器傍身,流星锤、弯刀等家伙什正随意地丢在脚边。
在这么个天高皇帝远的地界,只有两种人会有这副打扮——要么,是走镖的官人,要么,是劫镖的匪人。
唯一的异类,便是那角落里瑟瑟发抖的文弱书生,他穿着一件寒酸的长衫,面上赔着笑,身体却抖如筛糠。
匪人里,为首的那位生得面圆耳大,头裹黄巾。他冷冷瞄了书生一眼,抬手将酒碗往桌上重重一磕,一桌喧闹之人霎时安静下来。
只听他佯怒道:“你们几个怎么回事,光顾着自己喝,倒冷落了咱们程兄弟!”声音洪亮如钟,透着一股以蛮力为生的人所独有的激情。
立刻就有个机灵的手下会了意,凑过去搂住那书生的肩膀,一双绿豆眼里放着精光,嬉皮笑脸地抓起一只碗送到他的嘴边,请他吃酒。
浓烈的酒气瞬时钻入鼻腔,令书生在夏夜里猛地打了个冷战,旋即又熏得他眼眶发热。
书生皱紧了眉头,战战兢兢道:“我……我不会喝酒……各位大哥……我真不会喝……”
绿豆眼顿时面容一沉,厉色道:“怎么,程兄弟,不过一日不见,你这身价也水涨船高了?竟然连九爷的面子都敢不给?”
他口中的“九爷”,自然便是为首戴黄巾的那位。
狼牙帮九爷的名号,如今在青石镇一带颇为显赫。此地偏远,方圆五十里仅有青石镇一个像样的市镇,其余都是零星分布的小村落,黄土广袤,人口稀疏,当地百姓世世代代守着戈壁荒原,日子颇为清贫困顿。
原本,几百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没什么好挣扎,可就在不久前,当地人望不到头的寂寥生活突然产生一个变数——
青石镇往南的十里开外,新近开辟出一条西域商路。
从那时起,成群的马匹驮着无数货物来回穿行,巨额的财富整日里在当地人唾手可得之处来回运转,很快,便形成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
没过多久,就有一群心思活络的壮年人选择落草为寇,在这西北荒原中拉帮结派,配备武装,走上一条以劫镖为生的匪人之路。
当地官府本就兵力稀疏,朝廷虽几次从附近的州府调兵围剿,可西北这般大,人钻进茫茫荒山戈壁就如同泥沙汇入汪洋,再难觅其行踪,周而复始,剿匪始终未见成效。
如此数年,这股乌合之众的势力愈发壮大,如今竟演变为西北大患,狼牙帮便是其中不可小觑的一支势力。
而在一众新晋匪首里,九爷又是脑筋比较灵活的一位。
寻常帮派纯粹以劫镖为生,活得有今朝没明日,抢来财物就花天酒地挥霍一空,没活计的日子就躲在寨子里睡大觉。
九爷却率先带着狼牙帮做起了生意,先是拿劫镖赚的钱在周围几个市镇放口子,后来资金充裕了,又开起青楼和赌场。几年下来,引得无数家庭破碎的惨剧在青石镇轮番上演,狼牙帮所造之孽,竟比寻常匪帮还要重得多。
书生便是其中一个例子。
他名为程山,是家中独子,父辈原有几分薄产,一门心思供他读圣贤书,养成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脾性,半辈子不愁吃不愁穿,一心一意考取功名。
可后来接连两次科举失利,使得程山灰心丧气,沉沦之时竟被狼牙帮的小弟引诱着进了赌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眼下,他不仅败光了家产,昨日更是把自己的媳妇都卖给了狼牙帮做妓。
饶是如此,赌瘾却仍未止住,这不,今日又四处打听了九爷的所在,跑这借钱来了。
想着自己到底是来求人的,程山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终于还是接过酒碗,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可这群亡命之徒喝的酒,哪是一个只在逢年过节饮上过几杯的读书人能消化的,只见他霎时涨红了脸,将酒碗匆匆一撂,冲到门口便是一阵狂呕,引得全桌哄堂大笑。
此时已过了二更,大堂食客早已散尽,楼上各厢房皆是门窗紧闭,纵是有那被喧闹声扰了清净无心入眠的旅客,也无一敢探头向这群现世阎王发难,连店小二都躲进柜台充耳不闻。
一时间,整间驿站似乎只剩下这一桌凶蛮的江湖人士。
他们并未注意到,在二楼雅座的角落处,竟还坐着一名女子。她隐于屏风之后,一袭窄袖黑袍,红巾束发,腰间挂着一柄长剑,姿态挺拔,面容清丽,冷冷地望着楼下一出闹剧。
这夜,便显得愈发诡谲。
却说程山扶着门框吐出一大滩混着浓烈酒气的酸水,只是动作稍磨蹭了些,就引得九爷颇不耐烦,当即嘴上“啧”了一声,冲手下示意道:“等什么呢,快去看看咱程兄弟吐完了没,吐完就该说正事了。”
手下得了令,把程山押到他跟前,九爷这时倒不急了,抓起一只酱肘专心致志地啃着,速度虽慢,吃相却很粗俗,不一会儿络腮胡便沾满了黏腻的酱汁,直到最后一丝精肉也落入肚子,他才伸出肥腻的舌头舔了一圈嘴角,悠悠开口道——
“酒喝了,肉也吃了,该说正事了。程兄弟,其实你不来找我,我也是要去寻你的。既然你主动找上门来了,那你就先说吧,我听听看是不是我爱听的。”
程山沾了酒,此时已是熏得满面通红,舌头发麻,身子晃悠悠地向前倾去,面上露出谄媚的神色:“这个嘛……九爷,也不是什么大事,小的就是想问您再借点银子。”
九爷听了这话,却是怒极反笑:“再借点?你之前欠的还完了吗?”
程山一愣,满脸茫然道:“爷,我昨天不是已经把我媳妇交给您手下兄弟了吗,怎么还欠啊?咱们当初可说好的,我欠您二十两银子,交出一个人头抵债,就算两清了!”
“你他娘的还好意思说!”
九爷狠狠朝他脸上唾了一口,霎时怒道——
“你当时跟我吹牛吹得天上地下,说什么你媳妇是当地有名的美人,又是赛貂蝉,又是小西施的,结果呢?给我绑来一块人老珠黄的瘦腊肉!你还有脸跟我说她值二十两?老子手下可是做皮肉生意的,我有二十两我为啥不买个黄花闺女?买你媳妇作甚!”
程山自知理亏,垂下脑袋小声嘀咕:“我媳妇年轻时候确实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来着……”
只是这些年跟着我,吃了太多苦头,折损了她的容颜。
他的脑海中,有一瞬闪过了洞房那夜妻子柔情似水的模样。
那时,妻子的双手还很柔嫩,还未受过生活的敲打,可昨日牵过她的手,强行送入匪人手中时,他却分明摸到了一层厚厚的茧。
因他而成的茧。
他的心中陡然升起一丝愧意,可下一秒,又觉得浑身像被千百只毒虫咬过,瘙痒难耐,必须得手握几两银钱,再去摇盅弄色赌上几把才能痛快……
道德,和欲望。两种情绪在他心头打架,使得他痛苦万分。于是,他不得不求助于过去所读的圣贤书,在心中喃喃默念道——
“正所谓,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因而,男尊女卑乃是天道,她既是嫁给了我,便是我的女人,我有权支配她的命运。”
在古代圣贤的遥遥相助下,他心中那半点零星的愧意也飞速散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