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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死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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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
一朝改朝换代以后,无数人南下涌到英国管治下的香港,只为在这个弹丸之地安心地栖身。
香港以界限街为界,分成了两边,一边是连着深圳的中国领土,一边是英租界。穷人住新界和九龙的唐楼、铁皮寮屋、大厦天台;富人和外国人同住香港岛,要是华人住得到太平山顶别墅,就是当时有钱有势的象征。
街上总有人推着简陋的木头车,卖车仔面和鸡蛋仔;从家里溜出来的三五个穷人家小孩蹲在脏兮兮的后巷,汲着鼻涕,划界线玩「跳飞机」。
穿过三条街,再横越马路,景观摇身一变,百货公司明亮干净的橱窗里陈列着奢侈品,外面挂着大幅洋气的广告,上面是一个时装女郎靓丽的半身照。
那广告中的女郎烫了个波浪卷发,刷了厚厚的睫毛膏,两瓣丰润的红唇上涂着一层唇油,一手叉腰摆着姿势,一手托着一支造型精致的舶来香水。
贫与富,新与旧,中与西,都挤在这小小的城里,既有冲突又有融合,形成一幅光怪陆离的画面。
杜月笙带着他的五姨太江蓉,刚在新华戏院看完最新上映的粤剧电影《生死恨》。
他已经六十三岁了,身体不像从前硬朗,拿了根拐杖辅助走路,哮喘还发作得愈来愈频密。
不过他的背脊还是挺得很直,仿佛要留住昔日的光辉与骄傲。
香港的上流社会已经不兴穿唐装衫了,为免在戏院里像个乡巴佬,他穿了西装,也让江蓉烫了卷发,穿了条时髦的裙子。两人年纪差了整整三十五年,骤眼一看,不像是夫妻,倒更像父女。
「百货公司的舶来品是真不错。」杜月笙边走出戏院,瞥了瞥身后半步的江蓉,随口说了一句。
「爷,您喜欢小蓉这样打扮?」江蓉今天出门悉心擦了口红,也往身上喷了一点香水,听他这一说,不禁喜出望外,趋前一步要挽杜月笙的手臂。
杜月笙不置可否,不着痕迹地挪了挪手臂看腕表。
气氛慢慢冷了下来,江蓉像被霜打过的苗子一样,讪讪地收回笑容和涂着蔻丹的手。
「爷,我们手头紧,不必花钱让我穿这些了,药费贵,我得把钱省下来。明天我拿这裙子去退货罢。」
「小家子气。我最近投资丝厂失利亏了十万美金,可还没沦落到买不起一条裙子的地步。走吧,这戏院旁边有间俄国餐馆,他们管蔬菜汤叫『罗宋汤』,带你尝尝再回家。今天你生辰,再来一份西式蛋糕好了。」
「谢谢爷。」江蓉这才重现一点笑容,又说:「刚才的那套《生死恨》,爷看得眼睛眨也不眨的。我听不太懂粤语,但如果爷中意粤剧电影,下个月我再买戏票好不好?」
「我也不是特别爱看,粤剧跟京剧还是不太一样的。我只是觉得那演韩玉娘的,那眉眼……」杜月笙喟然,说到一半又打住了。「香港这里的人不看京剧看粤剧,你到香港以后一直找不到班子演出,只能当个姨太太,真的没关系吗?」
「以前穷得没办法,无可奈何才会学唱戏呀。」小蓉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
杜月笙神情有些落寞:「是吗……你不打算再唱戏了?」
「我跟着爷南下就打定主意了,不唱戏就不唱戏,跟着爷就心满意足了,就算没名份也行。我觉得,活得平凡一点比较幸福长久。像这样,偶尔看看电影,然后吃个下午茶……」
江蓉犹自浸沉在幸福的喃喃自语中,杜月笙的心思却早飘远了。
「不唱戏就不唱戏」?
如果换了那个人,一定不会这么说。
如果是那个人……是他的话……
杜月笙和江蓉正准备过马路到对面的俄式餐馆,杜月笙忽然发现戏院旁有个乞丐。
那乞丐很是奇怪,让杜月笙不自觉多看了两眼。
他不在马路旁乞讨,偏站在大街中央;明明天气不冷,他却像怕冷似的披了件破棉袄,左腿看着是跛的,蓬头垢面,十只手指一时伸直,一时蜷曲得像鸡爪,手上碗也没捧,只有一根破拐杖。
乞丐怔怔地仰头看了看新华戏院外挂的《生死恨》大海报,迟疑一下,蹒跚地踏上入口梯级,走向戏院大门旁站冈的保安。
那保安员老早就皱了眉头,连连挥手要赶人:「走走走,戏院范围不准行乞!」
「我……我只是想进去看看。」乞丐的声音沙哑,又低又沉。
保安员的眉头厌恶地皱成了一个「川」字,听得这话却笑了:「『黐线』(脑子有病)!乞丐想看电影?行啊,那你付钱买电影票啊。」
那乞丐垂下了头,嗫嚅道:「没有……」
「臭乞丐,没钱就滚吧你!」
「我只是想看看新的戏……」
「也不瞧瞧自己是谁,一身破烂的,还想进戏院?」
「我以前在上海唱戏的,是演艺的同行……你通融一下好不好?」
「还同行?你知道海报上那是谁吗?夏梦!眼下最红的粤剧电影女明星!你跟她同行?鬼才信!哈,你说你会唱戏,那唱几句来听听?」
「我嗓子坏了,唱不了……你一定听过的,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