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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遇见 ...
“同学?同学?”
杂乱的思绪被人声打断,我回过神来望向前排出声的人:“嗯?”
“同学,到你了,自我介绍。”
前排同学好心地提醒我,吴斌和部分人齐刷刷向我抛来疑惑的目光。
我意识到自己的大脑已想了许久,却唯独没有想如何自我介绍这件事,可笑,我自己都尚且还没有完全熟悉自己。
“我叫陈若年,周芷若的若,年龄的年。”我不紧不慢地说完名字便坐下,没有其他多余的介绍。
吴斌若有所思推了推眼镜笑道:“看来这位同学跟老师一样也是武侠迷呢,有机会可以一起探讨一下。”
我面无表情没有理会。
吴斌在讲台上滔滔不绝讲的内容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只心里默默盘算着如何靠近千读而又不显得突兀……
一分一秒地挨到了下课,我若无其事地走到讲台上拿起黑板擦清理黑板,眼角余光注意着第一排靠墙的千读,瘦小的个头儿,一个人缩在角落里怯生生观察着四周,像只警惕又胆小的兔子,我想起了上辈子能把喝醉的我背回家的千读,真的会是一个人吗?
我不敢贸然确定,上辈子认识千读时已经是成年后,她落落大方,自信又开朗,我们一见如故,像是早就是多年的朋友一样相处舒适,这样的千读,高中时期会是这样的人吗?
千读像是注意到了我,我自认掩盖得很好,却还是引得她来看我,黑板本就没有几个字,我一通胡乱擦早也已经是竹筒倒豆子——一干二净,没有理由再磨蹭,清咳一声大方转身对上她的目光,不出我所料,她像是上课突然对上老师目光的走神学生,瞬间低下了头仔细研究着自己的桌子,抬向她走去的腿被我换了个方向。
如果我贸然站在她的面前,突然告诉她“你好,我上辈子跟你是好朋友,所以我现在想跟你做朋友”。
这还高中生呢?这不神经病吗。
我若有所思地回了自己的位子,得找个适当的机会。
我搬着厚厚一摞书穿梭在走廊上,望着前方只与我相隔了四个人的千读,继续快走几步,看似不小心的碰撞,倾斜的胳膊,跌落的书本,来来往往的学生,一旁无奈着蹲下身手忙脚乱捡着书本的我,我布置了一场小小的话剧。
细细的胳膊将自己的书本放到墙角,捡起一本一本散落的新书,用手擦去些许灰尘再转递给我,周围嘈嘈杂杂,对方的一切动作却都在无声地进行。
“谢谢,我叫陈若年,为了谢谢你中午可以请你吃饭吗?”散落的书已被我整个摞在地上,在她感觉要起身时我发出了邀请。
“啊?不用了,都是同学帮你是应该的”她有些羞涩地笑笑,露出了一对可爱的小虎牙,她也有虎牙。
“其实,是我不太熟悉这里,开学第一天想找个朋友一起吃饭,可以吗?”我蹲着身子跟千读凑在一起,望着她的眼睛。
千读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了点头:“好,那我下课去你的位置上找你。”
我反问道:“你知道我坐在哪里吗?”
“知道,上午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就记住了你”墙角的书本已被她抱起,我无声笑笑,表示了好,同她并排走向教室,夏日阳光透过走廊边的梧桐树,留下一地碎影。
千读是哪里人?家中父母都还有谁?住在哪里?她认识一个叫毕常安的人吗?或者说比起这些,我为什么会重活一世?为什么回到了15岁?为什么活在这具身体里?我的过去是怎样的?太多太多……我有太多想搞清楚想问出口的问题了,无数疑团像纷至沓来的蝴蝶,迷乱我的大脑,让我像迷宫里的转珠,找不到出路。
“宫爆鸡丁吃吗?”千读的勺子悬在半空扭头询问一旁的我。
“吃!我喜欢吃这个”我嘴角弯起冲她笑着说,将食堂的饭盘递过去,我保留了上辈子的生活习惯和喜好,迟夏经常会给我做宫爆鸡丁吃,一想到迟夏,我的情绪瞬间低落了几分,但很快,美食带来的快乐转移了我的注意力。
“千读……你……”落座没多久的我便开了口。
“什么?”千读抬头看着我
鸡丁带着汤汁拌进米饭,酥脆的花生泛着金色的光,饭菜的香气调动了全身的感官,我确实是饿了。
来来往往的同学,各色各样式的饭菜,路上思虑过的那么多问题堆在嘴边,此刻却一句也说不出来,大脑突然嘲笑自己:这是在干嘛?给了你一次重生的机会,就是让你这样从睁眼开始就紧张过着每一秒是吗?
管他呢!
蝴蝶被我一把火全烧了。
我还活着,我现在很安全,我受够了上辈子的痛苦,现在可以只是扮演一个高中生的角色去活着,更重要的是,我饿了。
饿了就要吃饭,吃好吃的饭,民以食为天,没有比吃饭更大的事情了。
“没什么,鸡丁好吃吗?”我如释重负,心里想着今朝有酒今朝醉,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但是可以让我快乐,重生什么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千读又夹起了一块鸡丁,细细品尝过后说:“还不错。”
“那以后可以多来一起吃”我漫不经心地说道。
千读闻言用力地点了点头,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欣喜。
开学第一天总是比较清闲的,发新书,领校服,熟悉老师和同学,一天的流程走完说不累是假的,学校的一天结束,我趁着夏日晚风随着放学的人流慢悠悠走出校门口,正思索着晚上回家如何面对突然出现的父母,白色的本田雅阁便稳稳停在了我的面前,车里的女人摘了墨镜,总是惹我频频注意的一头波浪卷发随意被风吹起,她微微侧脸,眉眼弯弯。
不少同学纷纷扭头望着这边,甚至还有个别男同学吹起了口哨,我冷冷地瞪了回去,对方悻悻地吐了个舌头,快步走开。
“若年,上车。”轻快又悦耳。
我不禁怀疑,我这个妈妈,真的是40岁吗?她漂亮得让我有些惶恐,诚惶诚恐,何德何能,陈若年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这辈子有个如此貌美的妈妈。
我一边上车一边在心里默念着她的名字——白书雅,不知道是我姥还是我姥爷起早贪黑起的名字,真好听。
“今天在学校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吗?”妈妈发动了车子与我闲聊着说。
脑子里还在回放上车前那一幕的我想了想说:“搬书的时候我的书掉落了一地”我故意停了下来,妈妈问:“但是?”我顺着她继续说道“但是,有个同学帮我捡了起来,我们还一起吃了饭,算是今天认识的新朋友。”
“好~以后熟了可以邀请她来家里吃饭。”妈妈很自然地邀请,我却莫名心里一暖,上辈子是不是从没有机会听到过这句话。
“好”我轻轻答道,又开口:“爸爸呢?他在家里吗?”我总要见他的,提前了解一下也不错,在我关于这具身体零零碎碎的记忆里,父亲的名字叫陈文聪,是个商人,却做得一手好菜,虽然经常不与我们同吃饭,但是只要他在家的一些日子里,必会抽出一天做一桌子的菜,给我们做饭的阿姨那天便可以好好休息了,至于为什么会有做饭的阿姨,因为我的妈妈哪里都美丽,就是她下过厨的厨房,会像刚打过仗的战场。
“他今晚在家里等你诶,做了你爱吃的菜,我今天骂他,女儿第一天上学都没有去送,难道晚上第一天放学回家也要看不见他吗。”妈妈复述得认真,我竖起耳朵听得也认真。
不知是不是放学后天边的夕阳过于柔和,还是那天夏日晚上褪去了一天的燥热,晚风带来丝丝清凉,一路上我竟然与这个新妈妈自然地闲聊今天的学校生活,话虽不多,却莫名地舒适,以至于到了家之后我甚至都忘记了要在这个世界第一次见新爸爸的紧张。
他与我想象的相差的也不多,一派儒商的样子,个子高高的,40多岁的人稍微有点发福,但却不失风度,我保持着些许记忆中陈若年的一贯作风,有刻意也有无意,与他的关系始终淡淡的,妈妈和他像是早已习惯了自家女儿天生话少,给足了空间和边界,他俩聊得欢畅,我乐得吃饭闭口不言。
挺好的,像是重新投胎了一样,这次的我些许幸运,我洗完澡躺在床上闻着枕间的馨香,卸下了一天的疲惫,就这样静静想着,我上辈子一心求死,可天不遂我意,让我重活一次,易名改姓,变更容貌,有了新的家人,挺好,好就好在新的家庭还算有钱。
我翻了个身,打算开始新的人生。
日复一日地高中生活过得很快,我与千读也一天天越发熟稔,她腼腆内向,说话轻声细语,与人为善,我一贯沉默寡言。
我不爱说话是因为觉得这群高中生过于——幼稚……
一个上辈子活到40岁的人,如何能跟一群高中生玩到一起?所以我空闲时间便抱着喜欢的书来啃,照常每日只跟千读结伴,其余人,礼貌打过招呼便算是了事,千读见我终日沉醉于书本,起了好奇心,我见她支支吾吾但却只是问我看的内容是什么,就猜到了她的心思,便直接将我已经看过的系列借给她,不设归期,她对此非常爱护,甚至特地给包了一个书皮,每日带着它上下学。
自从母亲第一天开车来接我放学时有高中男生冲她吹口哨,我便当晚与他们商量好,只自己骑车上下学,即使是重活一世,我也会忍不住地抵触这个群体,上辈子喜欢女人,这辈子依旧如此,只是如今我根本没有那么多心思去考虑这些乱七八糟的。
但偏偏总会有人撞向枪口。
“嘿!同学,明天可以邀请你一起吃顿饭吗?”一个男生走上前来挡在了我和千读的前面,手里一封信纸赫然递到我的面前,不远处是互相推搡的四个男生,齐刷刷看着这边,看起来他们倒像是熟识,我只扫了一眼,便了解了是什么。
“没空,跟朋友明天有约。”编的,但千读很知道配合我,并不作声。
我拉着千读要走并不想去接什么信纸,男生被拒绝后却并不气馁,再次转身挡住去路开口道:“那后天呢?后天我也有空的。”
“后天,我也跟她有约的。”这是真的,千读声音虽弱,却清晰传进对方的耳中,不想再多纠缠,我拉着千读快步走开,混进出校门的人流,看也不看一眼那封还未收回去的信纸。
出了校门后,我骑上车与千读相视一笑便分道扬镳,本来也只是我的事情而已,却未曾想给千读惹了点麻烦。
周一已打过了上课铃,我却没有在座位上望见千读,直到快下课时,千读才姗姗来迟,我等下课时走到第一排开口问缘由,她却抱着有些封面有些脏污的书向我道歉:“若年,对不起,你的书被我弄脏了。”她有些委屈低头不敢看我,可我明显能听出声音里的哭腔。
“没关系,那你今天是为什么迟到了?”我不禁放柔了声音。
“我今天本来好好的快要进学校了,但是上周五邀请你去吃饭的男生和几个别的男生就把我围住,抢过我的书,我追着跟他们要,他们就把书传来传去还让我自己去抢。”千读将书搂的更紧了些。
我怒上心头,怎么他们净做一些下流的事情,我一只手搭上了她的肩膀安抚道:“没事的,你没受伤就好,后来呢?”
千读继续道:“后来,有了个背书包的女生路过,直接从背后踢了几个男生,他们把书扔在了地上,一起去揍那个女生,我赶紧跑进学校去叫了门口的保安大叔的,保安大叔吹了哨他们才飞快逃走了……”
我急忙上下检查了一下千读,没有受伤的地方,千读说:“我没有受伤,反而是那个女生,她额头流了血呢,我就赶忙送她去医务室了。”教室外吵吵嚷嚷,吴斌带着一个头上贴了纱布的高马尾女生进了教室,千读与我看向他们,她突然两眼放光道“诶?就是那个女生。”
吴斌示意所有人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拍了拍手等安静下来后讲:“同学们,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的新同学。”他侧过身建议道:“给大家做个自我介绍吧。”
女生丝毫不惧场,跟大家打招呼道:“你们好,我叫毕常安。”
第一次写第一人称,反正不管怎么写都会觉得自己写得烂的,不如勤更新,烂不烂再说吧!!!我只是想讲一个40岁经历过社会毒打之后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变得郁郁寡欢没有生气,无限否定自己,但是却在这个时候遇到了曾经意气风发时候的自己,从厌恶,审视,疏离,到慢慢接受,愿意靠近,进一步去了解并且爱上自己的故事,能写出来我就谢天谢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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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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