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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城雨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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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的继父多少算半个企业家,我的母亲也不赖,但和凌昼相比还是差了很多level。
仿佛人与人之间天生存在着看不见的鸿沟,命运将人的一生制成商品,提前标好价格,等待被挑选,我当然也不例外。虽然我不止一次地会想,如果早一点,再早一点,会不会不一样。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了。在那之后我过上了相当奢靡的生活。也对,这是必然的结果。
虽然凌昼对我没有感情,但出手极为大方。我头一次觉得富人的生活着实单调,也可能是我不得其法,但沉迷其中实在是舒服。
只有一次,仅仅的那一次。那时的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愤怒的情绪了,伪装使我趋于冷静和理智。但那一刻,我明白所谓的愤怒到极点会重归于平静。
我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打听到母亲给我留了两套房的消息,我看见的就是他们找上门,想压榨尽我母亲剩余的价值。
我赶到的时候,那些蕴含我母亲气息的摆设被发了疯的他们砸得稀碎,我几乎控制不住地颤抖,到最后只能颓废地倚着墙大口喘息。等他们耀武扬威从我面前走过时,我的心像在冰水里浸泡过,甚至几乎懒得跳动。我冷冷地注视他们的脸,抬手吩咐凌昼给我配的保镖去处理这些不费力气无需动脑的事情。尽管脸色发白,但我还是头也不回地回到我该去的地方。
后来这件事不知怎么传到凌昼那里,他回到家后让佣人将我叫到书房,他抿了一口咖啡,翻过一页文件,抬眸扫了恍惚的我一眼:“我会给你买其他更好的。”
我的演技真是越来越好,应该去当个演员。因为我已经能够在一瞬间爆发情绪,伏在他的膝头哭得花枝乱颤,我哽咽着说:“将它卖了吧,我不想再看见它。”
短短的时间内我差不多能摸清他的行事逻辑。我这么表现,他一定不会卖掉我的房子,反而会将它装修一新。
我在他看不见的暗处噙起一抹笑,随后视若珍宝地捧起他搭在腿上的修长的手,俯首吻了吻他凸起的骨节。
说句实话,欲擒故纵我玩得真的还可以。
凌昼丢开文件,一下便将我拉到怀里,握住我的手腕反复摩挲,另一只手按在我脆弱的后颈。我泪眼朦胧地凑上去亲他,他很低地笑了一声,喉结滚动,气息交缠。
我被他揉在怀里逗弄时偏头看到不远处摆放的洋桔梗和百合。他其实对这些花没什么太大的要求,很久之后我听见我自作主张地跟别人说:“把花换了。”
“换成玫瑰。”
他即便看见了也没多问,纵容着我那点小小的爱好,或者说他本来就不在乎。就像你会在乎一棵被你碾在脚下的野草是死是活吗?我于他而言也是如此。可以,但不必要。
看见摆放满桌的各式玫瑰时,我又想起了我那不负责任的母亲。红玫瑰是她最喜欢的花。我抽了一支开得最好的,将花头紧紧握在手里,似乎要揉烂它,然后扔在地上狠狠碾碎。汁水在眩晕的干净地板上染出痕迹,我冷眼旁观,最后让人把红玫瑰都丢到垃圾桶。
之后我很顺利地以一个全新的得胜的姿态,重新为我的母亲操办了符合她喜好的葬礼。
朴素洁白的百合全被我换成红玫瑰,在她的周围开出绚丽如血的一大片,像她生前喜欢的那样肆意。
当我穿戴整齐地出现,那些曾经将我赶出去的人,他们从一开始的歇斯底里到后来只能忍住想要撕碎我的情绪,向我低头,对我说着讨巧的话。
“人死不能复生,请迟小姐节哀顺变。”
我想,那时候我的眼泪大部分是真的,还有一小部分是我要控制我的姿态和表情,贴合假面,尽量完美。我像站在权利巅峰的狂徒,以别人的势力耀武扬威。
凌昼不动声色地站在我旁边,和我一样拿的都是旁观者的角色。毕竟这样的场合如果他有空还是会赏脸出现的,看笑话是人之常情。我一点也不悲伤,但我应该要哭,所以我捂着脸哭着哭着笑了出来。
眼泪是最没用的东西,我想。
以及,迟黎啊,你可真是出息了。
五
被捡回去后,我发了高烧。
整个人浑浑噩噩,大概是转换环境的适应期,也可能是淋雨太久淋成傻x。当时凌昼调整了镜头,确保出现在屏幕里的我只能是背影,我觉得这是他控制欲在作祟。我尝试偏了下头,他将我按了回去:“乖,别闹,我在开会。”
他半搂住我的腰,逗宠物一样逗我。会议的那头应该是他相熟的朋友。即便被我打扰,他的语气也相当和悦,他耐心解释道:“养的猫,不听话。”
我仍旧想骂他,想冲他比个国际友好手势,告诉他,我是你爹。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况且现在的我后知后觉有点晕,我向上跪了点,整个重量全部压在他身上,膝盖卡到他的腿间。在我动作的时候无意碰掉了他的平板,我怀疑肯定是他故意没拿稳。他双手托住我,好整以暇:“怎么赔我?”
我将嘴唇凑到他耳边,问他:“你想怎么赔?”
他又笑,像是从身体的最深处咕涌出的笑意,闷闷的,让人喉咙发紧。打个类似的比方,像摇晃可乐后出现的聚集的气泡,捉弄人的时候很有趣,但打扫起来格外麻烦。
二氧化碳估计带有麻痹的功效,车内估计超标,所以才会导致我呼吸不畅。我感觉到一股眩晕侵占了我的身体,我开始不受控制,最后晕了过去。恍惚间我听到他微不可察地叹息,好像还掐了我。这个小心眼的家伙。
他吩咐家庭医生好好照顾我,在后续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没再见过他。我在他的别墅四处溜达的时候,听见管家说他正在出差,大概很久不会回来。
我内心欢呼,但还是昧着良心从管家那里拿到了他的私人联系方式,以一个固定的频率,大概是每隔三天向他汇报一次我的学习进度。比如今天我插的花很好看,再比如,我在厨房搞爆破,诸如此类没营养的话题。但他一般不会回我。
再次见到他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了。
那天我在后花园种花,这一个月我一直保持安静,为了能让他更快地享用我,我哪也没去。他习惯以高贵的姿态从衣香鬓影里抽身,变数是他最不喜欢的东西。而我擅长把控他的心思,当他闭眼坐在沙发上一句话也不说,屏退了所有人除了我的时候,我就知道现在我应该靠近他。
“病好了?”他问我。
“差不多吧。”
我趴在他肩头玩被他随意扯开的领带,他身上沾染的女士香水还蛮好闻,有点想问问他是什么牌子,但现在这个时机着实不适合开口。
因为他说:“我不喜欢差不多这个词。”
我神经紧绷,随后整个软下来,一字一句回他:“我的病好了。”
他可能将这句话当成我的一种暗示,他冷冽的话语缠上我,对我说:“过来。”
我坐到他腿上,他一把扯下领带反手绑住我的手腕,我觉得他病得不轻。他舔舐过锁骨,一寸寸侵蚀,用牙齿咬住我,我的手腕发麻,可能被勒青了。到最后我被啃噬得血肉模糊。
下一秒,我从梦中惊醒。
我扭头看睡在身侧的凌昼,不过片刻我揉了揉眉心重新躺回他身边。他睡眠浅看起来刚被我吵醒,眼神还不清明,眯着眼将我拢到怀里:“作恶梦了?”
“嗯。”我回他,“头疼。”
他声音沙哑:“今天下雨,我要去公司,照顾好自己。”
我知道他的言外之意是让我今天别出门,安心当一只不会飞的金丝雀。我答应下来:“好。”
他扣上衬衫的纽扣,我倾身胡乱地帮他系领带。他上挑眉眼:“怎么这么久还是学不会。”
我拽住领带拉他向前,在他侧颈处咬了一口:“委屈你了。”
他不置可否。
提起明城的雨季,我想到的是已经又过了一年吗。他大概是回忆起他捡回我时候的事了,我也是。
这是我跟他的第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