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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城雨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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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明城的雨比以往来得更早,也更为凶猛。
在我被赶走出母亲葬礼的十几个小时后,这场雨毫无预兆而至。我坐在屋檐下瑟瑟发抖,心里却比从前更平静。忘记说了,我非常擅长骂人,在骂人的时候我会比平常更加冷静,骂雨也是一样的效果。
曾有一位哲学大师将它归结为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大概是一无所有的人,总是坚强。
我深以为然。
今晚的夜色很深,浓稠如墨,前半小时我在满是泥泞的土地上行走,当时我正试图抄近道去往街心公园。后来我冷得实在没办法,只能加快速度往前奔跑,如同我之前在泥潭里挣扎的每一次。
也许这场雨正是老天为了帮我庆祝我即将迎来的新生,我如是想到。
一开始我可能是喜悦的,但凡事总有意外。就像人们总是喜欢将两个极端放在一个四字成语中一样,乐极生悲,否极泰来。
你能懂那种感受吗?就是淋着淋着,我突然觉得一切都很没意思。我放慢步速在雨中漫步,又或者是高歌,又或者是跳舞,但最后我的归宿还是这样一处小小的无人的屋檐下。
我摸了把被雨淋湿的脸,我不觉得我在流泪,只是有些和雨水不同温度的液体从眼眶里毫无知觉地往下淌。这种感觉和任何一种感觉都不类似。
细究原因,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已经死在了不久前的葬礼上。
这位不太负责的母亲总是喜欢在每一次飞蛾扑火后,拖着她长长的尾音跟我说:“爱是最浅薄的东西。”
我往常极爱和她抬杠:“但再浅薄也算是爱吧。”
但现在,我已经永远失去了这样的机会。
其实我的心里一点也不确定,我只是想彰显我的不同,将我和她区分开。
她一次次追求真爱至上,却又一次次被爱情的荆棘捆束得遍体鳞伤。
我不明白她这样做的意义,她则会轻轻抚平我紧皱的眉头,说:“你就当这是艺术家的通病吧。还有,你才多大,不许皱眉。”
她身上好闻的香水味我至今还能回忆起,清冷而又勾人,是一瓶我叫不出名字的香水,翻译过来是……
你是我最讨厌的人。
当然,伴随着暴雨而来的,除了杂乱的回忆,还有凌昼。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但他似乎对我很有兴趣。我说不上牌子的高档车缓缓停在我面前,昏暗的灯只能照亮一点地方,他撑把黑伞站定。
他的脚步声和雨声分隔开,我能清晰地分辨。我换上最适合的表情,抬头空落落地看他,眼里没有一丝情绪,像失魂的漂亮布偶。
凌昼的眉眼风流上挑,说出口的话却冷静如蛇:“跟我。”
“先生,”我听见自己柔柔弱弱地回复,不过我泫然欲泣的脸好像没什么说服力,“虽然我看起来贫穷,但养我很费钱的。”
我觉得我在变相地婉拒他,他不这么认为。
不消片刻他给了我答复,还是那句话,但后面跟了补充内容:“跟我,你想要的东西都会有。”
二
我和凌昼这个万恶的天之骄子原本应当是不认识的,我们初识于一场不入流的酒会。
是我那个还没跑路的混蛋继父办的。
那时候的我能静悄悄躲在一边享受自助的美味,而不是被摆上赌桌的筹码,或者货架上的商品,母亲会为我挡下一切的难题。
我忘记那天我穿了哪一件礼服,但大概很好看。凌昼端着酒杯从角落里走入璀璨华美的灯光下,他伸出手绅士般地邀请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抱歉,”我回他,“我不会跳舞。”
“为什么不试试看呢?”
我觉得他不识好歹,欣然应允。
可以说,他的脾气真的不错。在我连续踩了他十几下后,他都没对我甩脸子,甚至连眉头都没皱,最后还不忘道上一句:“一次很愉快的经历。”
我觉得他脑子指定有点毛病。
“期待我们的下次见面。”
他匆匆说完这句话后便赶场般得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提起裙摆继续去吃我的自助,心里在想:他这利落剪裁的西装一看就很贵。
我向来不相信什么惊鸿一瞥,这些都是属于老掉牙的套路,实在是陈词滥调。我能从他野心勃勃的视线里读到,他只是觉得培养一朵花的过程很有趣,越漂亮的花越有价值,他觉得我很好掌控。
好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再见过他,料想他已经找到了比我更适合的那朵种在温室里的花。
一直到现在。
三
在凌昼对我说出那句话之后,其实我很想骂他,但考虑到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我多少有点不太好意思开口。
现在的我是真的很穷。我的继父欠了一堆债跑了,要债的上门时,母亲提前卖了她最喜欢的也最用心的几幅画才勉强还上。她爱得投入,不爱时也很洒脱,立刻决定跟继父一刀两断。但连日来的奔波让她本就不太好的身体愈加虚弱,后来她被查出了绝症。
那时候躺在病床上的她跟我说:“我觉得我丧失了创作的能力。”
我为她削好苹果并切成小块,耐心回她:“你只是身体太虚,等你病好,能力就回来了。”
她煞有介事地点头,使唤我:“这个季节的苹果好难吃。”
我提醒她:“但很便宜。”
高昂的医药费让我那段时间头发一把一把地掉,她也咬着牙忍耐痛苦,直到她跟我说:“不治了吧,我想回家。”
我将削火龙果的水果刀一把拍在桌子上,金属碰撞的清脆声让她久违地愣住,我一字一句地说:“不行,绝对不行,你想都不要想。”
“你一定会好的,相信我,相信医生。”我握住她的手,恳求她。
再后来,她到底还是没能撑过那个万物都葱茏的夏天。
她给我留了封信,告诉我她偷偷给我留了两套房子,大的那套可以卖掉当生活费,也可以留着自己住,小的那套留给她那群如狼似虎的亲戚,还告诉我千万不要和他们那些混蛋抢,怕我太蠢抢不过他们。
我想,我应该也需要换个环境。
湿透的头发被我撩到背后,分明的锁骨和含情的桃花眼显现在凌昼的眼前。我的母亲给了我一副好相貌,这样恶劣的天气,我的眉眼蒙上了一层要落不落的雨雾,湿漉漉的。
凌昼似乎被我取悦到,蹲下身朝我伸出手:“地上凉,起来。”
我低下头装失魂落魄,勉力维持仅剩的那丝倔强,自己磕磕绊绊地站起来,跟在他身后往车里走。他温热的手握住我的手腕,将我拉到他身边,站在能被黑伞遮到的一半天地里。
我故意往他手臂上靠,看着肮脏的雨水渗入他精致得没有一丝褶皱的西装上,我突然觉得很悲哀。如同今日我仰头看见的这场雨一样悲哀。
汽车里的温度和外面截然不同,冻僵的身体在逐渐回温,我身上的雨水滴在座椅上,凌昼递给我很大的一块毯子,我裹在其中不可抑制地发抖。
“回家?”他突然出声问我。
我说:“好。”
他嗯了一声,仔仔细细擦干净手,拿起平板翻看那些我看不懂的数据,时不时对着会议那头的人发号施令。我没问他回哪个家,作为一只金丝雀我要有点职业操守。我努力缩到小角落里,尽量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暴雨将冲刷掉所有的污秽。我透过车窗玻璃看向不断后退的花白建筑,突然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我扭头看他,他朝我勾勾手指。然后我脆弱且顺从地攀上凌昼的肩膀,靠在他的肩头,紧紧地搂住他。
凌昼没推开我,这应该说明我现在的行为很合格。我在他没关掉的屏幕里出现,像攀附的菟丝花,狠狠缠住他的树枝,最后吸食殆尽他的血肉。
有趣的金钱游戏。我陪你玩玩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