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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始 ...

  •   二月二,龙抬头。业城艳阳高照,春风吹遍,一派繁荣气象。

      城右洛水王府向来没有这样的喜庆,洛水王其人生得人高马大、不怒自威,平日不苟言笑,性情暴戾恣睢。

      因此王府内终日人人自危,无人敢高声说话。

      世子应君诺在外头一惯是善笑语、好玩闹的性子,今日被突然叫回了王府,也臊眉耷眼,敛了脾气。

      深宅大院,回廊九曲,洛水王府的富贵雍容一如记忆中的模样。在这业城之中,除却天家皇宫,还有哪家比得过这样的气派?

      应君诺感慨几分,走到最尽头的幽静小院,侍奉的婢女轻声告诉他:“王爷就在书房里等着。”

      应君诺还要问发生了什么事,婢女已如同滑不溜手的鱼儿般迅速避远了。

      他这个儿子与作为摄政王的父亲以前就不亲近,再加上已有了自己的世子府,素日里很少回王府走动,如今连一个小小婢女的话都搭不上了。

      应君诺只能叹一口气,步履沉重地走近了,认命般推开了书房的门——

      又迅速地关上。

      说时迟那时快,房间里骤然传来“哐当”一声巨响,连带着这扇门也晃了一晃,叫应君诺心里直后怕。

      他再次推开了门,将摔落在地上的剑捧起来。心里庆幸还好他动作快,若刚才真被砸中,起码要在床上躺半个月。

      “父亲,”应君诺低眉顺眼,将佩剑双手奉上,“儿子来了。”

      洛水王将佩剑一把夺过,将剑柄重重砸在应君诺脊背上,叫这逆子痛号一声,直直跪在地上。

      洛水王军人出身,下手狠毒,寻常人经不起他的打。

      应君诺只觉得脊背好像断开,也不敢求饶,只能咬牙勉力道:“父亲在南江平叛,大胜而归,原是天大的喜事。怎么一回来就不明不白与儿子发火?”

      “你这个该死的逆子!还敢说话!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父亲?”洛水王大发雷霆,声若洪钟斥道,“我叫你去求娶尔朱川的公主!你去了么?”

      应君诺心里发凉,想起来确是有这么单子事,不得不如实回答:“儿子没有。”

      应声而动,又是沉重的一击。

      洛水王的剑柄重重砸在应君诺的肩膀上,痛得他眼前一黑,险些就倒下去。

      “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

      洛水王恨不能打死这个逆子,吼声如雷。

      “你是个没什么本事的二世祖,如今在朝廷上能说两句话,还不全是因为你爹我面子大?有没有想过哪天老子死了,谁还管你是哪来的野狗!”

      他洛水王权倾朝野,手握兵权,本就是战功赫赫的人物。

      得了摄政王的位置后,党羽遍布,以至于当今天子是他一手置立,可谓洛川当之无愧的第一号人物。

      只是——

      “我与你娘前些年过的日子苦,没有养育孩子的条件,如今终于好过些,却再也生不了了——你是唯一的嫡子。”

      洛水王阴鹜的眼神停留在儿子的身上。

      “也怪我家教不严,养出你这么个不成气候的玩意!”

      “儿子知错,儿子改。”

      应君诺头晕目眩,父亲一向下手重,他挨的打多了,硬扛着听训的本事也见长。

      洛水王虽然看着这儿子就来气,但到底懒得再和他浪费口舌,只能拣重要的说。

      “我知道你要强,觉得娶个外乡女人当世子妃不成规矩,以后靠她的娘家说话,在朝廷上会遭人耻笑。

      “但你也应当知道,你爹我年轻时也是破落户,全仰赖你娘扶持。现在大业已成,又有什么人敢说本王是靠女人成事?”

      “是儿子愚昧。”应君诺依旧觉得疼,没有心思与父亲说长道短,只能一味附和。

      他这个父王脾性暴烈,是真活活打死过人的。

      洛水王不想再搭理死狗一般的世子,只自顾自往下道:“要你做事,我怕真出什么变数,真是个不成器的……我已派了礼部的人,替你去尔朱川了。”

      应君诺乱成浆糊的脑子终于思考起来:他父王这是真要给他安排个外乡女人做老婆了。

      洛水王哪能不知这逆子在想什么,脾气登时又上来,拍案起身,劈头盖脸骂道:“尔朱川公主又如何?尔朱王是什么人物你不知道么?他尔朱王一统了整个草原不提,十余年前劫掠了我洛川北境将近一半城池!我们放了常安,迁都业城,北乡公主又自请和亲远嫁,才叫他退了兵!”

      “儿子知道,”应君诺仍然低声下气,不敢抬头看父亲的脸色,“北乡公主深明大义,吾等自愧弗如。”

      “尔朱王的势力非同小可。”洛水王却不再发难,只长长叹了口气。

      “你不成器,我这个做爹的总要给你留条路,尔朱王与北乡公主的嫡女朱娥若做了你的世子妃,尔朱川就是你的靠山。”

      一阵风吹过了窗前,将桌上的一纸文书卷到跪在地上的应君诺面前。

      他闭上了眼睛,他知道父亲这样说话,是容不下任何人拂逆的了,只能低声问:“尔朱王与您有嫌隙,会应这门亲事么?”

      洛水王冷笑一声,又开口骂道:“你这猪脑子!他要是肯应,还是那叱咤草原的尔朱王吗?”

      “那……那……”应君诺眼观鼻鼻观心,“父王派了使节去,意思是……”

      洛水王瞥了一眼世子,沉默片刻,方才开口。

      “我借了天家的名头,就说是翊王妃的意思……说宫里的翊王妃思念北乡公主,请朱娥公主代母回业城探亲。朱娥公主孝诚纯良,体恤母亲,应了。”

      父王不愧是父王,位极人臣也依然厚颜无耻,撒那样的弥天大谎,届时捅到天家去,又是一本烂账。应君诺汗如雨下。

      须知那翊王妃的人情可不好做。

      “届时你想办法与那尔朱川的公主……培养培养感情。”洛水王斟酌了一下,“培养不了也可以,反正你必须与她成婚。”

      “这……这……”应君诺擦了擦汗。

      洛水王又要发作,要抄家伙动手。

      应君诺是好汉,好汉不吃眼前亏,忙忙磕头,连声应道:“儿子知道!儿子知道!”

      洛水王这才算满意,点了点头。

      应君诺见谈话结束,方才起身,脊背上剧烈的痛楚让他险些支撑不住。

      “玉珑呢?”应君诺忽的想起什么,哑着声音问,“往日里就数她最爱在王府里闹腾,今日我回来,怎么却不见她人影?”

      “今日放晴,她出去赏花了。”洛水王道,“你休和我转移话题——前日有信来报,朱娥公主已距离业城不过百里,估计明日就到。接风宴在王府办,你必须来。”

      世子应了,就要退下。

      忽的有一侍从匆匆闯进房中,跪下就说话:“急报!尔朱川公主已到业城!”

      洛水王父子脸色骤变。

      “这么快?!”

      洛水王府里这厢措手不及,另一厢的朱娥公主却懵然不知,一路骑着心爱的骏马走走停停,向业城的方向眺望。

      业城居南,春日里惠风和畅,比天寒地冻的尔朱川暖和得多。

      花开得漫山遍野都是,叫朱娥赏看不尽,看什么都新鲜。

      洛川的护卫队与使臣们簇拥着朱娥,一行人从尔朱川出发,走了一段时日,也算是千里迢迢来到这里。

      她从小就讨厌骑软轿,觉得憋闷晕人,倒喜欢骑马驰骋,无拘无束。

      一路走马观花,也不觉得累。

      反正自己随父王南征北战惯了,在马背上长大的,从尔朱川到业城这点路又算得了什么?

      只是尔朱川的公主骑马,洛川的大臣乘轿,多少有些不合规矩。

      若称霸一方的尔朱王看到这情形,估计要被活活气死。

      朱娥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父王太宠她,因此才看谁都不顺眼。

      这次探亲出行前也是千拦万阻的,不知道在担心什么劲。

      原本定的行程里,他们要二月中旬才到业城。

      但朱娥性子急,跑马跑得快,叫一群人紧赶慢赶,舟车劳顿,才勉强屁颠颠跟上了她。

      这星夜驰骋的速度,才二月初呢,竟然就要到了。

      朱娥向身旁的软轿里俯身,素手纤纤,也不避讳,径直掀了洛川大臣的轿帘子,朗声问:“眼前就是业城了?”

      饶是洛川近年风气开放不少,礼部的老臣也经不起被美娇娘掀帘子的惊吓,再加上连日奔波,往后一仰,险些就倒在轿子里晕过去。

      听见那乘软轿的洛川人颤颤巍巍答了“是”,朱娥才将帘子放开,纵马扬鞭,口中说道:“瞧着倒是个气派地方!本公主先去一睹为快,你们自行歇息,明日再赶路便是!”

      还未等众人有所反应,任性妄为的尔朱川公主便已“驾”了一声,马蹄疾驰,绝尘而去。

      从远处望去,业城巍峨的城墙已让朱娥吃了一惊。

      她从未出过尔朱川,所见之处尽是寂寥的荒野与一望无际的草原,哪里见过这样高大的城池——

      业城的“不夜城”之称,饶是尔朱川也有所听闻,歌舞升平、金碧辉煌的洛川都城,比西域的城堡更雍容、更富有,比海域的蜃楼更包容、更庞大。

      朱阁飞檐,而城墙高耸入云,肃穆的石雕像,栩栩如生。

      守城的猎猎旌旗,彰显洛川天威神圣。

      巡视的卫兵银胄长枪,威武雄壮。

      真的比尔朱川任何一处地方都气派。

      难怪父王总说起业城,说若尔朱川有业城一半的富贵,族人们就再也不必吃游牧的苦了。

      朱娥目瞪口呆,她生怕这是勾人的幻境,走路的步子也比前些日子小了。

      难怪母妃思乡,体会过业城十余年的养尊处优,却要在荒茫的尔朱川度过余生,怎能不落泪呢?

      有守城卫兵见到红裙的少女单人匹马在门前愣住,便来问询。

      朱娥是尔朱川人,最显眼的是浅棕鬈发,几近金色,而碧色眼眸如色泽莹润的宝珠,白皙若羊奶的肤色,美貌异常,风华天成。

      这样的绝色,走在哪里都绽放着夺目的光辉,再加上她仪态万方,气质华贵,更叫旁人不敢怠慢。

      朱娥见守城的士兵态度恭敬,便将随身的文书递了过去,主动开口道:“我从尔朱川来的。”

      文书用信封装着,上面盖了洛水王的章。寻常士兵没有资格查看,慌忙请朱娥原地等待,他跑步去请长官。

      过了一会儿,有银胄长枪的少年郎驰骋而来,带着一队轻骑,见到朱娥,舍身下马行礼。

      “末将奉命为朱娥公主引路开道。”

      朱娥不知这是御林军,只以为是寻常士兵,也不客气地差遣道:“本公主要驾马进城,你们在前方开道,檀香性子烈,冲撞到人群不是小事。”

      此话一出,便叫这些人犯了难:业城是洛川都城,人烟稠密,是寸土寸金的地方,容不得骏马奔驰。

      舍马进城,是业城历来的规矩。

      朱娥见无人动弹,以为是自己被轻视,不免起了几分怒火,娇声斥道:“你们这些不识抬举的东西!认不得本公主,难道还认不得你们洛水王的文书印章?届时本公主让王府也知道知道,你们是怎么办事的!”

      洛水王的名头确实好使,朱娥眼见着这些人神色有变,低声商量几句,竟然让出道来。

      有机灵的护军便应道:“末将领命,只是不知公主想去什么地方?”

      朱娥这才消了气,道:“在尔朱川时有人打了招呼,说洛水王府请我去那边,到了业城尽管找上去便是,就去那儿吧。”

      护军奉命,纵身上马,与几个弟兄先行进城,为朱娥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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