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终于正式完结了,真是一个浩大工程。对于我这种笨比作者来说15万字真是要我命了。
这真的是一个非常粗糙的小故事。而且很即兴,有空了就把手机掏出来敲两下,是的,我拿手机写文果咩那塞。所以有的地方可能就云里雾里的很割裂,而且不太连贯(比划)。为了把故事讲明白点,我尽力了,真的,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啰嗦。
好了,老规矩讲点心路历程。其实这篇我在23年4月就开始更了,中间跑路了,其实我看自己的文很羞耻(绝望),坐地铁上扒拉之前几章突然觉得还行,然后12月又开始继续写了。
关于世界观,灵感来源这件事,你们绝对想不到我最开始看的啥,是藏传佛教。没错,根本八竿子打不着。后来我又顺便研究了下拜火教还有香格里拉,挺有意思的,使我猪脑过载。
最后世界观更多借鉴了印度教。lila、maya之类。还有一些基督教犹太教,我甚至翻了好几部几千页的大部头。好吧,其实但也没有很多,毕竟咱要讲自己的故事不是,所以以上这些都是次要的。
最先敲定的角色是黑毛内特瑞斯,呃,一个没啥常识,呆萌呆萌,除了水啥都喜欢喝的小男孩。本来他是主角,整个故事最先出现在我脑子里的就是他穿着黑色斗篷在月光下倚着树停子弹(艹我在说啥)但后来发现不太好写,就想着要不换个。
咱们男主金迪森,咳咳,其实他很久之后才敲定。甚至在安硫克和坎伯雷之后。而且安硫克和坎伯雷原来是一个人,但后来也被我分开了。。之前说过金迪森原设是个侦探,想给他组个小队来着。后来想了想算了,他还是适合一个人待着。
金迪森他的名字很好联想,就是来自美国女诗人狄金森。我这人没啥浪漫细胞,看不下去诗歌散文啥的,甚至小说都很少看(寸不已),但对创作者本人很感兴趣。借用狄金森的名字也没啥特殊理由,就只是想写一个和她一样内心充盈的人物。
金迪森有很多欲望,而且他与一般人相比,与外界环境的矛盾和冲突更明显。童年时的经历、还有被神明愚弄的经历,让他对除“自我”以外的周围“环境”和“他人”的认知变得相当浅薄。当他发现这片有神之地在冥冥中限制了人类,让他没办法获得自己想到的自由时,他选择摆烂——直到看到新的机遇和改变的可能性。
打住,不多说了,这终究只是我的一家之言。分析人物不是作者的任务,而且是个坏习惯。总而言之感谢我的读者,感谢你们抽出时间听我扯淡。给大家拜个早年吧!咱们江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