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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玫瑰开在戈耳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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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光,金迪森曾经的同学,无话不谈的挚友。也是炎光,在路上碰见金迪森都觉得晦气的仇人。
炎光半蹲下来顺着狼毛,束起来的金发垂到地上,就像金色的瀑布。她只关心她的狼,一个眼神都不想给趴在水里的那个人。
金迪森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他心里很不舒服,讽刺道“真不愧是持乐园的贵族小姐,您的狗比人还威风。”
炎光不想听到那三个字,她给了金迪森一个眼刀。
持乐园——独立于尘世之外的修行之地,号称永恒不变的梦幻乐土,同时也是神显者的住所。
炎光鲜红的唇仍旧不留情面。她说:“你还是那么一无是处,金迪森。我还以为朝圣院能让你稳重点。”
金迪森反唇相讥:“你觉得自己就很得体吗?让你的狗把东西还我。”
“两只是狼,你没长眼睛吗?”
“都是畜牲,有什么区别?还有,你那是什么破名字啊!”
“你懂什么?没品位的东西!”
“可你的狗在抢没品味的东西的东西!”
炎光怒目而视,她冲两只吹了声口哨,只见那狼抖抖身子,呸地一声把勋章吐在地上。
金迪森被甩了一身的水,愤怒道:“持乐园的大小姐,行行好就滚回去找你的神显者哥哥吧,别再来祸害我们这些平民了。”
炎光的哥哥是现任神显者,她本人也是持乐园里正儿八经的贵族。
金迪森挑衅的结果就是被重新踹回水坑,炎光的高跟鞋重重踩在他的胸口,铠甲的光泽令人胆寒。
“你以为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吗?当初朝圣院甚至只许诺给你一个祭礼官,你就能抛下一大群人不管。今天呢?又是谁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又成了朝圣院的通缉犯?”
“我没有抛下你们!”金迪森急道。“我只是——”
“够了!”炎光大喝一声,她重重地踩了金迪森一脚“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解释的,都是借口!你根本不配提起他们,你这个懦夫!”
马尾一甩,她头也不回地走了,连带着她的狼一起。
金迪森懊恼地从地上爬起来,他先骂了一句炎光,又骂了一句这狗仗人势的世道,最后,他用两根手指捏起那沾满唾液的勋章。“这只是个小插曲,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金迪森如此开导自己。
金迪森抬腿欲走,却感觉后背一紧。回头一看,竟是有人拽住了他的衣服,好死不死,正是在餐厅遇到的两个小乞丐。金迪森一阵心塞,他把衣服往回拽,但那小手抓的死紧。
金迪森弯下腰去平视他俩:“放开放开。叔叔我呀,也没有钱呢。”
小女孩甜甜一笑,举起一枚勋章:“叔叔,你见过这个吗?”
是和他一样的勋章!金迪森瞪大眼睛。他把自己的那枚放在小女孩的旁边,阳光下两枚勋章泛起幽幽的蓝光,像是在彼此感应。
“看吧,我就说不会找错。”小女孩骄傲地拍了拍旁边的男孩。
“你靠这个勋章找人?”
“是啊,这个可管用了。我给你演示一下。”
她微笑着闭上眼睛,双手放在胸前一脸陶醉。“我们不仅可以感应到彼此,还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叔叔,我能听见你的心跳。不过你在紧张吗?为什么心跳这么快?”
金迪森悚然。
小女孩又用两只小小的手掌握住住金迪森的手:“你也闭上眼睛,慢慢吸气,呼气,然后聆听。”
只一刹那,金迪森仿佛获得了共感,他觉得自己沉入了水底,周围一片漆黑,只剩勋章连接的心脏在噗通噗通地跳动。
“好吵。”金迪森难以忍受。
“因为人很多呀,我们的据点就在这儿。”小女孩放开他的手,“你也是玫瑰之子的伙伴吗?我之前从来没见过你。”
玫瑰之子。看来这就是组织的名字。而且据点在戈耳共,金迪森默默记下。他不动声色道:“我刚刚从西疆回来,基本不怎么在人多的地方露面。”
“真的吗?你是从西疆回来的?”小姑娘突然激动起来,眼睛也变得亮亮的。“那你就是我要找的人了!太好了!坎伯雷主教要见你呢,他让我把你带过去!”
金迪森窃喜,没想到现在就能见到邪/教组织的头头。他爽朗道:“我现在就可以出发。”
可小女孩似乎有难言之隐,站在原地支支吾吾起来。
金迪森疑惑:“怎么了,还有什么问题?”
小女孩仰起头道:“没什么,就是走了这么久,我都有点累了,大哥哥,你能不能抱着我走。”
她竟然叫我哥哥!金迪森感动的一塌糊涂,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当然可以,你帮我指路就行了,这么久没回来,我都忘了。”
金迪森弯下腰让小女孩坐在自己的胳膊上,还慷慨地准备把小男孩也楼进怀里。
“弟弟他不累啦。”小女孩把金迪森怀里的小男孩往外推。男孩好像有话想说,但看了看姐姐便也不作声了。
“他不喜欢被别人抱着,别管他了。”女孩对金地森说,弟弟一直有些冷漠,陌生人挨他说不定会招他讨厌。
金迪森眨了眨眼,“好吧。”确实会有这种人,但没想到小孩子也有不喜欢抱抱的。
弟弟在前面领路,小姑娘头歪在金迪森肩膀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金迪森的头发,看样子是真的累坏了。
金迪森问:“你们俩是双胞胎吗?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女孩说:“哥哥你问题真的好多。我们没有名字,只有代号。我是酒神,他是羊蝎。是不是很酷?”
金迪森苦笑:“咱们组织的代号还真浮夸。话说回来,你们为什么没有名字?”
“这个啊。”小女孩垂下眼睛,好像有些难过。“我记事起就在玫瑰之子了,主教把我们从很远的地方带来的,所以很多事情我都不记得。不管是年龄还是名字。”
“其实我不知道弟弟是我的弟弟还是我的哥哥,但我让他叫我姐姐,因为我更有姐姐的样子。”
“海葵先生,你也跟我们一样吧,一个人被组织扔在那个地方,我做梦的时候会梦到以前的事,我跟弟弟两个人,好孤独,好难过,如果不是遇到了坎伯雷主教,我们大概会在那里死掉吧。”
小姑娘没有安全感般抱紧了金迪森的脖子,把她的脸埋到金迪森头发里。
姐弟俩的身世确实很可怜,但金迪森更先注意到了那个代号——海葵?这是我的代号吗?说好的浮夸呢?
小女孩见金迪森不说话,用小手戳了戳他的的脸。“海葵先生,你长得好好看呀,我以前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我也想要浅色的头发,黑色的头发一点也不好看。”
她一说金迪森才注意到,这俩个小孩儿的头发是纯黑的,这在哈玛克姆可着实罕见。上次见到是谁来着?
“海葵你怎么不说话啊?我知道西疆的事情搞砸了你很伤心,老大也很生气,但你不能一直这么消极啊对吧。”小女孩一直在金迪森耳边喋喋不休。
“不过你消沉点也情有可原,毕竟咱们主教好像很生气呢。他以前生气的时候会把人扔进油锅里,会把人从背后折叠起来,还会把人缝在一块……可真是太吓人了!海葵先生,我不知道他会把你怎么样,但你可千万别死。我好不容易才遇到个能陪我说话的。”
不愧是□□组织这么没人性,朝圣院虽然里子里不当人但表面上还会维持点人道主义的尊严。金迪森在朝圣院这么多年也从没见过如此酷刑。
尽管内心电闪雷鸣,但金迪森仍然强颜欢笑:“放心吧,我为组织立过功,我为组织流过血,主教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
小姑娘伸出手指指向前面。“海葵,咱们到啦!那就是咱们的距地!”
金迪森弯下腰把酒神放到地上,小姑娘就像家长似的拍了拍他的头。“去吧海葵先生,不管你是不是海葵先生,总之你现在就是啦。”
金迪森结巴道:“什么意思?我当然是海葵了。”
“我知道你是海葵呀。我喜欢你,你别死了。”
金迪森觉得她肯定猜到了什么。但小姑娘牵着弟弟一溜烟儿跑不见了。
如果连这么小的小姑娘都瞒不过吗?那自己进去不是自寻死路吗?金迪森看着眼前锈迹斑驳的铁门,他咬了咬牙,还是把它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