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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雨宿闹市晴逢故人 ...
听说这个世界上有三个地方不能去,咸水河,弥渡谷,戈耳共。
前两个要你的命,后一个要你的钱。
在长椅上伸了个懒腰,金迪森揉了揉乱糟糟的卷发。他听过这说法,戈耳共会把你的钱包榨干。但是,颠了颠口袋里希尔伯赫留给他的银币,金迪森感觉到一股无与伦比的舒心。果然呐,金钱给予的安全感是什么都给不了的。
金迪森此时所在是朝圣院北部的一个较大城市——戈耳共,商贸发达,入眼繁华。大理石建筑林立,多是黄白色调。雕塑艺术异常发达,空气里洋溢着自由欢快,彰显着贸易节点的包容。
如果不是大陆居民,恐怕没人会知道这里是通向弥渡谷的必经之路。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果把山羊谷比作子宫,那么戈耳共就是诞生欲望和生命的那条穴道。
毕竟还是朝圣院控制的地界,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好像还是个通缉犯。无奈,金迪森开始武装自己,围巾墨镜帽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哪里的名人。当地居民惯爱亚麻长袍抵挡北方的风沙,合身的裁剪反而不那么盛行。
不日子还长,先吃点饭。戈耳共的美食种类繁多,金迪森早在朝圣院的时候就听说过。信步游走在宽敞干净的城市,对刚从咸水城归来的金迪森来说,无疑有一种重回人间焉的感觉。
曾经在朝圣院花钱大手大脚惯了,人模狗样的金迪森没有丝毫心虚地走进了一家看起来就贵的餐厅,服务生热情地招呼,双手递上菜单后又把热水倒上,把餐具摆好。
金迪森支着下巴翻菜单,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他在内心怒号:“欺负谁呢?!当我没吃过这家店吗?这里的价格比朝圣院那里的贵了五倍!”
戈耳共的物价已经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了,我们用的是同一种货币吗?难道这里没有穷人吗?到底是谁在这里吃饭啊?这么漫天要价真的没人管吗?他抬头看见店里的广告:戈耳共不欢迎小气鬼和守财奴!
在吃的上掏空家底绝非明智之举,冲着小小服务生发脾气也不是绅士所为。金迪森想溜之大吉,但余光瞥见那已经摆的整整齐齐的餐具和热水,里拉!他真的拉不下面子。但是!如果再不走,那希尔伯赫给的钱真的会夭折在这里呀!
“先生?”服务生疑惑地出声。
金迪森深吸一口气:“呃,那个……”
突然,门口传来了一阵骚动。
有一服务生惊呼:“这年头还有要饭的?!快走快走!”
店里的客人在窃窃私语。
金迪森也寻声望去。只见两个衣装破烂的小孩站在门口,一男一女,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确实像是来乞讨的。
“哎呀,这下麻烦大了。”店主皱起眉按了按脑袋。他从厨房拿出两份卷饼,走到门口塞给那两个小孩,拍拍他们的头又说了些什么,那两个乞讨的小孩便安静走开了。
金迪森不解道:“老板,为什么说这是大麻烦?”
“唉……先生你有所不知啊,像这种情况是最难处理的了。你要是不管他或者把他轰出去吧,别人会觉得你这人面热心冷,生意就不太好做。你要是去管了吧,这群人尝到甜头他就一个劲的来啊,你不理他,他就一直站在门口不走,让人看了糟心……”
金迪森笑道:“看来不是有钱且善良,是有钱才能善良啊!”
“所以客人,您点好餐了吗?”服务生上前提醒。
“啊,啊这……”金迪森脑袋飞快旋转,“老板,我突然想起来,我好像认识那两个小孩。”
他一边说一边从椅子上站起来,装出一副努力思考的样子。“可能是我大舅的上司家的两个外甥,哎呀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了,我得赶快给我大舅送过去,之前还托我找过呢……”
金迪森蹭到了大门口,还没等服务生反应过来就一溜烟跑了出去。
这跑出去不要紧,金迪森苦着脸道“怎么突然下起雨了?”他把手遮在头顶挡雨,在心里大骂里拉。
一滴一滴的小雨砸的人心里乱乱的,金迪森心情又难以抑制地消沉下去了。身上斗篷湿湿的难受极了,金迪森随便找了个地方躲雨,他蹲下身,从怀里拿出那枚勋章继续仔细端详。
玫瑰丛蔓延在整个勋章,上面还印着一个人。“玫瑰的意向为什么会用在这上面?印象里没听说过这种组织。”金迪森心想。
他把勋章举过头顶对着天空,想看看还有什么隐藏起的秘密。云层很多,但太阳还在,乌云仿佛碎成几片,从中漏出数线日光,金迪森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观察着这枚勋章,竟也看出几分神圣。如果不是目击其信徒干过什么丧尽天良的事,他还真会以为这样的神秘组织会是此件末日的救世主。
“戈耳共真是个销金埋骨的好地方,甚至要饭都能要成富翁。”金迪森举着勋章感叹。
然而下一秒,手里的勋章就不翼而飞了。
“啊啊啊——”金迪森突然回过神来发出痛苦的叫声。
他“噌”地站起身来,没错!他没看错!刚刚有个影子一闪而过把他的勋章给顺走了!妈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光天化日的,这是明抢啊!
金迪森站起身确定目标,是条狗!
“被狗偷家了,我怎么会做这种梦?”
再看那狗,正在广场四腿狂奔,宛若胜者,只留给金迪森一道背影。
“哪来的死狗!还我东西!”金迪森怒吼。
运动细胞不甚发达的金迪森三步并作两步,不顾湿透的大衣,不顾端庄的皮鞋,径直冲向雨幕。
好在下雨路上人不算多,此地也算宽敞。左转右转还带滑铲,金迪森的胸口被愤怒填满,追在那狗后面累的气喘吁吁,只觉得心脏就要离自己而去。偏偏这狗上窜下跳灵活的不得了,金迪森还要顾及自己身为人的体面绕远道去追。
“可恶!怎么总是这么倒霉!”
那戈耳共人不愧都是见过大场面的,面对这场人狗追逐大戏那是相当的克制,只是表现出微微的惊讶,连恐惧都没有,真的就当乐子看。
“左边,哎呀右边,唉!”
“小哥快点啊!”
众人纷纷化身金牌教练解说员,欣赏这一场人兽表演。
早先说过,这里是崇尚艺术与美的城市,金迪森本就长的英俊风流,追狗估计也被当做一种追求灵感的行为艺术。
这狗打翻了不少东西,看的金迪森眼前发黑。
“谁……谁帮我拦一下啊!”金迪森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觉得自己要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这一追,就是两条街。
雨快要停了,金迪森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一刻也不敢停。那是我的东西!我好不容易找到的!不可能就这么算了的!
突然,前面的狗来了个急刹车。金迪森躲闪不及,一下撞了上来。人狗两人双双倒地。
“两只?原来你在这呢,真让我一顿好找。”
头顶传来声音,金迪森觉得这声音很熟悉。他抬头看过去,此时正是雨停之时,晴空万里拨云见日。逆着日光,金迪森看到了束着高马尾的金发女人。
“炎光……”金迪森喃喃道。
金发女人闻声挑了挑眉,自上而下俯视,她放下抱胸的双手,声音略有疑惑:“你是……金迪森?”
金迪森还趴在水坑里,额前的卷发湿透了,啪嗒啪嗒地往下滴水珠。
“嗷呜——”炎光身边的“狗”不合时宜地嗥叫起来。
金迪森这才看清,原来不是狗,是一匹狼。
读者大人请给在下评论,在下真的会开心一整天。
其实没有也可以啦(小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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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雨宿闹市晴逢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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