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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不要试试不信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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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从郑老大家里回来,于永义就心神不宁。他也不知道怎么了,杀人放火的事不是没做过,但是从来也没这样忐忑。
于永义不知道,以前的他有一颗动物一般的心,简单而又狠厉。他的人生信条很简单,那就是听老大的、管教好小的,有人来踩场子就干他丫的。他觉得自己既然没能淹死在那片海里,那就是老天对他还有安排,即便老天给他的安排并不光彩,他觉得也不赖。
他信命。烂命自然只有烂命的活法。
但是现在的他的心上,开出了一朵小小的花。一种他未曾设想过的美好,也和那朵小花一起在他心里慢慢绽放。于永义想抓住那份美好,但是自己那沾满鲜血的手,只怕还未接近便已玷污。
他信命。烂命自然只有烂命的结局。一定是这样的。
第二天就要去做事了,临行前的一个晚上,他和小武在家里喝酒,两个人都喝了不少,啤酒瓶在他们俩脚下东倒西歪了一大片。
于永义说:“小武,我明天要去办点事,完了可能要离开一段日子。”
“哥你要去干嘛?怎么不带上我?”
“我一个人去就够了,带上你不添乱么。”
“到底什么事?”小武有点急了。
“你少打听。”于永义严肃地讲,完了他又换上一副笑脸,勾着小武的肩膀说,“你留下还有你要干的活,你看好场子和手底下的人,叫他们最近都低调点。还有……”
于永义停了一会,又说到:“你照顾好阿素。”
小武半晌不吱声,然后没头没脑地说:“哥,我觉得阿素特别好。”
于永义扭头看向小武:“你小子什么意思啊?”
“我觉得我喜欢阿素。”小武回答得特别直接,那是属于少年的斩钉截铁。
于永义先是瞪大了眼睛,好几秒后才用一幅嬉皮笑脸换下惊讶,他用手抽着小武的后脑勺:“你个臭小子,毛都没长齐,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啊?啊?啊?”
“哥,我是说真的,哥!”
看小武表情认真,于永义也不打了,只是又问:“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不知道啊?”
他嘴里问的是小武,心里问的是自己,于永义呀于永义,那你又是什么时候喜欢阿素的呢?
后来发生的事情于永义也不太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和小武又是大闹又是喝酒,最终还是断片了。他最后记得的画面,是记忆中第一遇到阿素时,她把他撞进一片木槿花丛,然后他从自己的臂弯间拈下了一朵木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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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库帕国际赛马场,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马赛,同时还会开放赌马,所以每到这天,马场内外到处都是人。名流和富豪在上层的VIP包厢里豪赌,一掷千金;普通民众则会挤在下方的看台里,寄期望于虚无缥缈的好运为自己逆天改命。
郑老大在马场有自己的包厢,过去的几年里每个月都会来看跑马。于永义跟着来过几次,他发现郑老大看赛马和其他人很不同,他总是神态自若地坐在那里,平静地看着跑到上矫健的赛马们一圈一圈地跑,周围的歇斯底里和疯狂喧嚣似乎都与他无关。与其说是在看比赛,他更像是在看风景。
这也是郑老大本人的特殊气质。他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身形消瘦矍铄,总是穿一身得体的浅色西装,花白的头发修剪得非常清爽。他没有纹身,也不带大金链金表,倒是收集各式各样的西服袖扣。比起□□老大,他看上去更像一位儒商或者大学的教授。郑老大总是对于永义说,现在这个时代,光靠狠,走不了多远,要多用这里。说这话的时候他会用食指轻轻点着脑袋。
今天的情况就是如此,今天的于永义就需要用脑袋来sha死一个人。
于永义不是没有sha过人,只是以前的sha是是摆在台面上的,他会迎面把刀刺进对方柔软的腹部,拿枪抵在对方的脑门,或者一拳拳砸在对方的鼻子上直至他们面目模糊。
他从不暗sha,也不偷袭。他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确认他们眼神的内容从恐惧变成认命最后变成一潭死水,没有了活着的光彩。
他还会在sha之前给足时间,去听各种求饶各种哀告各种忏悔各种咒骂,他总是会很耐心地等人把话说完再送他们上路。这并不是他于永义仁慈,而是他不想对方像小时候的自己一样,被蒙骗着去死的。
他觉得人可以糊里糊涂活,但不能糊里糊涂地死。
他的sha戮是光明正大的,也是弱肉强食的,是坦坦荡荡的,也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今天,他却要暗sha一个人。
他打扮成赛马场的保洁人员,推着一辆保洁车往男厕所走去。郑老大从厕所里边出来,他们擦肩而过,好像完全不认识的两个人。于永义进入厕所,直接走向最后一间杂物们,他猛地推开门,杂物间里有一个人正背对着他,听到声音正想转身。于永义用左臂勾住那人的脖子然后往左用力一掰,右手拿着注射器往那人露出的右颈猛地扎进去。
一,二,三,男人只挣扎了3秒,就整个人瘫软下去。于永义将男人塞进保洁车下方的空间里,捡起他掉在地上的一个东西——一支笔和一个空的烟盒,里面歪歪扭扭写着一串代码。
之后,他推着保洁车从员工出口顺利走出了赛马场,马场出口处已经预先停好了一辆车。他将那人的shi体装进一个袋子,放进后备箱,一路开到了海边。再接着,他从海边上了一艘水泥船,船上只有他和一个船工。他们shi体放进一个大汽油罐,浇上水泥,然后开始把船开往公海,等水泥冻住了,再把汽油罐扔进了大海。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凌晨了,正是天最黑的时候。于永义停下来抽了一支烟,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这是刚刚从那男人身上搜到的——一枚警官证,上面写的“高级督查叶荣嘉”。
□□虽然和警察不对付,但是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sha警察,因为那会引来非常大的麻烦。他没有问老大为什么要sha这个警督,这不是他要管的事情。他只是用打火机点燃了那枚警官证,一边看着证件在火焰字蜷缩扭曲融化成黑色的液体,一边慢慢抽完自己这根烟。
船工这时出来问:“老板,现在回去么?”
“嗯,回去。”于永义把烟头踩灭。
船工应声往回走,于永义又叫住了他:“这回事办得不错。”
船工忙点头弯腰殷勤地说:“给老板办事不敢不尽心。”
但是等他直起身,迎面的却是于永义的枪口:“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你就交代下吧。”
他的眼神里没有怜悯也没有狠厉,他看着船工仿佛一只羊看着一株草。羊要吃草,本就不需要多少起心动念。
船工看着黑洞洞的枪口,眼神只闪过一秒的悲痛就立刻恢复了平静,他也没有求饶,只是说:“我家里有一位七十岁老母,还有个儿子快毕业了。”
“你放心,你的家人我们会照顾好。”
砰,在无边无际的大海里,即使是没有消音的枪,听上去也实在没什么了不起。一只早起的海鸥略过海面,悠悠叼起了一条海鱼。远处的海平线,终于露出了薄薄的晨曦。这就是于永义生活的世界,世间万物各归其位,一切只是因果轮转。
黎明到来前的暗海,被一道细细的白线和天空割开。船的马达被关掉了,在波涛间起起伏伏,于永义仿佛又回到了自己5岁的时候。那时候的他处于生死边缘却只觉得平静,因为他接受了命运。
这时候的他却只觉焦躁,刚刚那残忍杀戮似乎给那朵心头的小花供养了更多的养料,花瓣愈加娇艳似要滴出鲜血,绽放愈加盛大似要吞下于永义的整颗心。仿佛他越堕落那朵花就开得更美,然后嘲笑他身微命贱却敢痴心妄想、在劫难逃却想美好圆满。
他听见耳边有一道诡异的声音轻轻地说:于永义,你要不要试试不信命?
这时,他又听到哒哒哒哒的马达声,还有一盏小小的船灯在向自己靠近。于永义知道,这是要接他去泰国的船。
只是这一次,他不是被人从海里捞起;这一次,他只感觉自己被扔进了欲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