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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挽歌 ...

  •   清晨的山顶,晨雾刚刚散去,空气中还带着清爽的凉意。
      山顶的佛寺梵音绕耳,檀香弥漫。和尚们已经做完早课,从大雄宝殿退下,他们闭口不言动作小心,没有发出什么声响,只留下袈裟拖过地面的淅淅索索的声音,然后就四散在寺庙的各个角落不见了,犹如一队训练有素的蚂蚁。

      大雄宝殿里,十八罗汉怒目对视,如来佛祖眼帘低垂,座下的阿难与迦叶平视前方。于永义抬头环视着这些高高在上的神佛,心想不知道他们或睁或闭的眼睛里,到底能看到多少人间的苦难。
      没多久,郑泰成来了,今天初一,每逢初一他都要来这里上香,于永义说要找自己,他就让于永义来了这里。他向于永义点了个头,示意他和自己一起上香。
      一人三根线香被点燃,对着神佛恭敬三拜,然后被插进了佛前香案的香炉。
      于永义站在郑泰成左后方一点,看着郑泰成虔诚低下的脑袋,心想,不知道老大在和神佛祈求什么?是求洗白的过程顺顺利利,还是求菩萨还他一片心安?

      上完香,两人来到大雄宝殿外,倚着栏杆站好,这会郑泰成才开口问:“可算是来找我了,这么多天不见人影,都干嘛去了?”
      “想点事情。”于永义双手插兜,低着头讲。今天是来见郑老大的,他还是老老实实穿了西装。黑色三件套,白色的衬衫,香槟色的领带,七星社的社徽也好好地别在领口上。
      “哦?我们老于也开始用脑子了!”郑泰成开起了玩笑,“那想通了么?”
      “郑老大,这次是你叫警察去的码头。”
      郑泰成挑起了眉毛,脸上骄傲的神色多过惊讶,好像于永义开始学会思考是一件让他觉得很自豪的事情。
      “不错,是我叫警察去的。事到如今,我不必再瞒你。社团要洗白,遭遇的内部阻力很大。大家这几年饭都吃得太轻松,警察不找我们麻烦,他们就不把警察当回事。所以我才让警察去码头查扣我们的货柜,好让大家知道,□□,永远还是□□!只要警察想拿捏我们,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可小武却死了。”
      “小武那是不凑巧!我真不知道他那天会过去!”
      “那小武也是因你而死!”于永义大喊,“你知道他为什么去码头么?他心里装着社团、装着货柜里的货,他怕货有问题,才又去码头验货的!他是为社团死的!”
      “小武死了,我也很难过。”郑泰成微微摇着,“但是小武在天之灵能瞑目,李汉才已经死了!”
      于永义听他这么说,轻笑了一句说:“成俊森还没死。”
      郑泰成的眼睛似乎暗了一下,但是还是苦口婆心继续劝着于永义:“我们洗白了,需要有人接手社团的旧项目,交给成俊森是最好的,他听话,我们需要听话的人。”
      “可他杀了小武!”
      “你能不能多动点脑子!”郑泰成似乎是真生气了,声音响了,还用手点着于永义的脑袋,“小武已经死了,你杀了成俊森他也不会活过来!但是留着成俊森,对社团的利益是最大的,这你想不通么!”
      “想不通!”于永义抬手劈掉郑泰成戳在他脑袋上的手,大喊着回答。
      于永义从来没有这样反抗过他,郑泰成满脸都是惊讶。
      “我还知道,你是警方的卧底,但是既然你杀了那个姓叶的,也就说明,你再也不想回到那一边去了。但是过去这么多年,你到底给了警方多少信息?有多少兄弟是因你而死的?谁也不想一辈子混□□,郑老大你要洗白,我知道,但是那些死去的兄弟……”
      于永义人如其名,这辈子最讲义气,但是郑老大的做法,他现在想不通。他看着郑泰成,一字一句慢慢说:“出来混,玩得起,输得起,但是兄弟的命,输不起……”
      “郑老大,这句话,还是你教我的……”于永义说着,一滴眼泪也随之落了下来。

      曾几何时,社团的利益是和兄弟的命连在一起的。
      那时候社团的收益主要来自占领的地盘,而抢地盘、看地盘,都需要人手。地盘和钱,是靠一刀刀砍出来的,是靠兄弟们不要命混出来的。
      但是现在,混社团的游戏规则已经变了,像郑老大说的,不能光靠狠,而是要用脑子。
      用脑子的时代,到底是兄弟的命重要,还是利益更重要?

      利益和道义是互相冲突的么?
      从今往后的七星社还是他于永义可以守护的么?
      会不会他已经不够格了呢?
      他身体里流着的血太热,总是做不到冰冷地去算计。
      “郑老大,我想离开兰库帕。”那滴泪珠已经滚落脸颊,于永义又笑着对郑泰成说,“我是个粗人,只会喊打喊杀,坏你的事,你用不着我了,我也不想呆在这,在兰库帕随便哪里走,我都会想起小武……”
      郑泰成看着于永义这个样子,心里也满是愧疚,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他说得有道理。未来的七星社,需要的是各类专业人士,而不是于永义这样的人。
      他属于旧时代的社团,旧时代的兰库帕,属于人们脑海中对□□的根深蒂固的传统印象。
      他是误入歧途的好人,也是被时代淘汰掉的坏人。
      于是他抬手拍了拍于永义的肩膀,向他轻轻点了点头。
      老大又救了自己,于永义心想。他感受着肩上那只手的分量,想起多年前把他从大海里捞上来的时候,郑泰成用的就是同一只手。
      出门前他和阿素说了,叫她在码头等着自己。阿素还是一脸担心,以为自己是要去做什么危险的事情。
      会有什么危险呢?他了解郑老大,无论郑老大是□□还是白道,但是他对自己的爱护是真心的,这点于永义很有把握。
      他感激地望向郑泰成点了点头,心里想的是阿素今天到底还是听了她的话,穿了一件裙子。
      就在这时,只听到轻微的啾的一声,空气被一股炙热划破,然后一颗子弹正中于永义的脑门。
      他在活着的最后0.01秒,看见的是郑泰成的脸,和他在很多年前快要活不下去的时候,看到的是同一张脸。
      都是同一张脸,为什么以前要我活,现在却要我死?
      那0.01秒,他的心里跑过惊讶、懊恼、不甘、愤怒、担心——阿素还在码头等他,而他永远也赶不过去了。
      他最后闪过的念头是,今天不该穿黑色的西装,像丧服,不吉利。

      郑泰成回首狂叫:“是谁!!!!”
      保镖哈里斯闪了出来,他面无表情说到:“You can’t let him go, He knew too much.”
      郑泰成愤怒地揪住哈里斯的领子,喊得额头爆起青筋:“他不会说出去的!他是我的半个儿子!谁叫你杀的他!谁!”
      “The order came from the Governor directly.”
      是州长亲自下的命令。
      制毒是州长的生意,扶持郑泰成从政也是州长的主意,至于哈里斯,看上去是郑泰成的保镖,其实也是州长安排在他身边的,目的就是为了能看住郑泰成、第一时间控制郑泰成。
      郑泰成松开抓住哈里斯领子的手,双手无力地垂下去,肩膀也沉了下去,整个人似乎被抽掉了力气。他木然地看着哈里斯开始收拾地上于永义的尸体,他救过他一命,今天却又拿走了这条命。
      他回首又看向大雄宝殿,遥遥望着眼帘低垂的释迦牟尼。这个自己无比虔诚参拜的佛祖,竟然直接目睹了一场由他而起的凶行。
      看到了也好,他想,这些佛祖眼睛眼睛都不够亮堂,和于永义一样迷糊。
      这么多年,于永义一直把他当救人的菩萨,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行走在无间地狱的恶煞。
      世界上有神佛么?他想。如果有的话,为什么没有人能在兰库帕得到幸福?
      连一开始希望用正义守护兰库帕的自己,也最终堕入了无间地狱。
      怕不会都像他一样,这满堂的菩萨罗汉,都是恶鬼假扮的吧?
      想到此处,郑泰成不禁笑了,他越笑越大声,越笑越大声。
      他凄厉的笑声,伴随着和尚撞出的的钟声,在长谷久久地回荡。一阵尖锐,一阵低沉;一阵急促,一阵悠长。那是白与黑的对立,也是黑与白的较量。
      那是属于于永义的挽歌。

      钟声悠悠传到兰库帕的海边,让等在码头的阿素心慌了起来。
      早就过了约定的时间,开船的工人催了好几次了,于永义却还是没有来。
      她再次望向这片兰库帕的大海,只觉得大海是那么大,好像一张大网,把她不长的人生紧紧困住。
      于永义曾交待过,如果他不来,她也要按时走。
      可她走了又如何?她还能去哪里呢?
      世界那么大,她这一朵小小的不起眼的木槿,只应该永远追随在万花丛中看中了她的惜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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