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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木槿花落 ...

  •   阿素又开始收拾行李。
      上一次,当她从满屋子的物件中,捡出少量几件带走的时候,她觉得她在丢弃一部分的人生。
      这一次,她只觉得可以开始期待新的人生。
      于永义答应了她的要求,同意和她一起离开兰库帕,离开堪国。去哪儿还没定好,他们决定到处走走、看看,哪儿好就在哪儿待着。
      只是,在走之前,于永义说还有一件事要办。
      “什么事呢?”阿素问他。
      “去和郑老大道个别。”于永义望着兰库帕的夜空回答。说完,似乎怕是自己凝重的表情会吓到阿素,他又转过头,扯扯嘴角,向她露出一个惯有的笑。
      不笑还好,这一笑,嘴角下拉,阿素心底反而升起一些担心。
      “我和你一起去。”她说。
      “你去做什么?”于永义有点着急地说。
      说完,似乎是为了缓解自己刚刚焦躁的语气,于永义又换上一幅笑脸,对阿素说:“你就想好那天要穿哪件裙子。”
      “出远门还穿裙子啊,我要穿裤子。”
      “穿裙子!你穿裙子好看!”于永义笑着说。这次的笑是发自内心的笑,因为他的眼睛里也透出了和阿素一样的期待。

      这会已经是晚上,他们正并肩坐在院子里廊下的台阶上。
      于永义将双手架在膝盖上,左手捏着一罐啤酒,右手夹着一支烟。阿素坐在他的左侧,双手环抱住并拢的膝盖。
      夜很静,只有夏蝉规律的鸣叫声。天上挂着半轮下弦月。从那天盂兰盆节到现在,已经过去快一个礼拜。
      这一个礼拜里,于永义只出去了两趟,一次是去联系接他们走的船,还有一次他没说去干什么。
      只是回来以后,脸色暗得可怕,然后就坐在院子里,对着角落里那一堆野蛮生长的花花草草,不停地抽烟。
      等他再一次去掏烟的时候,烟盒空了,他对着空空的烟盒一怔,好像突然从哪里又清醒了回来。阿素看他似乎回神了,就拿着扫把和簸箕去扫那一地乱七八糟的烟头。
      于永义起身拉开凳子,方便阿素扫地,然后不好意思地站到一边挠着自己的脑袋:“看我弄的,又要麻烦你扫。”
      阿素看了他一眼,暗自觉得好笑,什么时候于永义变得这么有礼貌?
      “你麻烦我的事情还少么?你吃的、穿的,哪样不麻烦我?”阿素一边扫地,一边瞥了他几眼道。
      于永义看着她忙忙碌碌的身影,心里又涌起暖流。是啊,自己早就开始麻烦她了,而这麻烦里,不就是自己一直向往的安稳吗?

      他今天其实是去见霍思乐了,不出意外,霍思乐告诉他,警方突袭码头的命令并非来自兰库帕警局,而是更上层,霍思乐猜想可能和国际刑警组织也有关系。
      于永义想到他杀掉的那个警察叶荣嘉,他随身携带的烟壳上写的也是这组货柜号码。只是这个这个货柜即使被警方查到,也丝毫无关痛痒,只是几辆走私车而已。反而郑老大可以借这次突袭,让社团里反对洗白的人都认识到,继续走□□是走不通了。
      并且,郑老大还利用自己和叶荣嘉交换情报的机会,设计让于永义杀了他,让他永远闭了嘴。
      简直是一箭多雕的好算计,于永义摇着头苦笑想。郑老大总是和他说,现在混社团,要多用脑子。他老早知道自己脑子不好使,所以总是一切听郑老大的吩咐。
      他不介意当郑老大手中最好使的一把刀,但是那么不巧,小武撞上了那次警方的突袭,又阴差阳错落入了鼎盛和的手里,最终丢了性命。
      而郑老大却对他,隐瞒了这一切。
      于永义不断回想起在兰库帕海边过新年的那天,那时候的他很高兴,也觉得自己很圆满,郑老大重用自己,自己的身边有小武也有阿素。他以为那是他新人生的开始,哪知,那只是他一瞬的幸福。
      如今,他不仅失去了小武,也失去了郑老大,因为郑老大和小武的死,实在有脱不开的关系。
      他望着眼前专注于扫地的阿素,心想,他现在只有她了。

      他突然用一只手重重握住阿素拿扫把的手,然后用另一只手抽走了扫把,接着将阿素深深地拥入怀中。然后略微弓起身子,将脑袋搁在阿素的肩上。
      他用力地呼吸,去闻阿素头发的味道,又用脑袋去蹭她的头发,感受发丝摩挲在自己的面颊。他将自己的双臂紧了又紧,实在顾不上怀里的阿素是否还能喘过气。
      他很怕此刻怀里的幸运和温暖,又会变成一瞬的幸福。
      此刻的他是如此害怕,害怕失去,害怕一无所有。
      他不再是兰库帕街头的阎王,也不是黑老大手下的恶犬。
      他又变回了10岁那年在海里浮浮沉沉的男孩,竭尽全力,去抓住一丝可能。
      他想将怀抱阿素的这一刻凝固、拉长、禁锢,做成一颗时间的琥珀。

      “给我吧,阿素。”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

      亲吻如雨点般降落。
      这是一场兰库帕未曾见识的雨,温热而又细密,轻柔而又绵长。
      雨点淅淅沥沥,落遍阿素的全身。
      她如一颗小小的种子,在这漫长的雨里被浇灌,终于被浸透、被泡胀,向着天空打开娇弱的嫩芽。
      嫩芽被温柔地吻过、拂过、揉过、拈过。
      叶片逐渐盛大,不断凝聚出露珠,终于被于永义占有。
      他用从未有过的温柔对待,他小心翼翼,动作轻柔,生怕她会有一丝疼痛。
      但是疼痛在所难免。
      这是领略神圣之前必须要献祭的牺牲。
      每当阿素皱起眉头,或者咬住嘴唇,于永义就会停下来,继续温柔地亲她,轻声说:“别怕。”
      他把速度放得很慢很慢,他不着急要去哪里,他已经身处他的温柔乡。
      这是他漂泊十几年,终于找寻到的土地。
      他一寸寸地丈量,一点点地前进。
      温柔中透露着贪婪,谨慎里显示着渴望。
      从此以后,她将属于他,而他也将属于她。

      最后的时刻,他喊着她的名字。
      十万匹脱缰的野马,在他的大脑里奔跑。
      而他是孤零零掉队的那一匹,猛烈第撞进了阿素的怀里。
      他的应许之地光明且温暖,在他身下绽放满地的红色木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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