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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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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国将军战方野,最近很是忧愁。
距离他上一次忧愁已经过了十一年,上一次还是他夫人难产而亡,留下个孩子,关于给他儿子取名字这件事。
他草根出身,没什么文化,又老来得子,想不出来什么引经据典的如雷贯耳的名字来。
于是,他忧愁了两三天,想出的名字是,战慕沈。
这很理所当然,因为他妻子叫沈桐。
这个名字象征他堂堂战方野,光明正大地爱慕着沈桐,无论对方是生是死。
十一年来,相安无事,战慕沈并没有任何抱怨和不开心的情绪在。
战方野将军并没有因为儿子的名字问题再忧愁过。
此外,又没有战争,国泰民安,他过得算是悠闲自在。
直到前天,他那个体弱多病,坐马车都晕车的儿子。在一次晕车,朝窗外呕吐的时候,污物溅到了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那时候本来就蓬头垢面,头发上还有着几片坏掉的菜叶。
再加上战慕沈的呕吐物,身上可以凑成八宝粥了。
看起来邋遢又可怜。
幸好已经日薄西山,没有几个人在路上行走,战慕沈连忙让下人把小姑娘套进空着的麻袋,和红薯一起,弄回了将军府。
并且让下人烧好水,让小姑娘洗漱,又准备好了新衣服。
洗漱之后,小姑娘就成了一个麻烦。
一个不算小的麻烦。
心头大患以下,置若罔闻以上的麻烦。
小姑娘无父无母,是个孤女,可是没有身份证明,谁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敌国的奸细。
她好像是个凭空冒出来的野孩子。
战方野是姜国的将军,可是周围还有四个国家,分别是花国、香国、葱国以及苏安国。
这四个国家都地大物博,把姜国四面环绕。
战方野很长一段时间认为,五国这么多年不开战,仅仅是因为姜国太肥肉又易攻,其他四国都虎视眈眈看谁先破坏和平条约,然后争先恐后就把姜国吞得一干二净。
姜国虽然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都城永安建筑鳞次栉比、雕梁画栋,只是有一个缺点,绿化做得不够好。除了大户人家庭院中,植物只在郊外郁郁青青。
战慕沈就是跑去郊外摘野菜、挖野果回来的途中,遇到的孤女。
永安的百姓不说大富大贵,吃饱穿暖还是可以做到的。
所以,这个孤女的来历是多么地可疑。可疑也就罢了,还是由自己的儿子,唯一的独苗儿子带回来的。
没出事还好,要是出事了,人家问他战方野,这女孩来自哪里?他难道照实回答,自己儿子晕车呕吐到人家姑娘身上,就带回家了吗?
谁信啊?反正他是不信的。
赶走吧,可是这秋风萧瑟的季节里,落叶簌簌,马上就要冬天了。说不定孤女会因此冻死。那可是活生生地一条人命。
留下吧,可是这不知根知底、且来历不明的姑娘,不知道是不是敌国奸细,万一住在将军府,不知道以后会出卖什么秘密。养虎为患啊。
他左右为难了两、三天。
这两三天里,战慕沈完全置身事外,他很喜欢这个姑娘。他没有发现自己父亲的忧愁,以及长吁短叹。他陷入了浓烈的喜悦中不可自拔。
第一天就问了人家名字。
他是这样问的,他在姑娘洗漱完之后,捧着个他刚烤好的红薯道: “你叫什么名字?”
姑娘头顶着毛巾道: “涂城。”
战慕沈把红薯分成两半,一半多一半少,他把多的递给涂城道: “我叫战慕沈,我爸叫战方野,是这个国家的将军,你放心好了,以后你不会再流离失所了。”
涂城一手按着毛巾,一手接过红薯,微微一笑道: “谢谢你。”
这些对话是战慕沈身边的下人一字一句复述给他的。他听了只觉得自己的儿子真单纯,甚至有点低能,因为这话不像是十一岁的小孩说的,倒像是三岁小孩!
但是能怎么办呢,在他纠结犹豫的时候,两天已经过去了。
这是第三天了,他必须得拿出主意来。
他可是战家的主心骨,他不能模棱两可地做决定,他的决定往往决定一府人的生死。
他私下把涂城唤来,问她以后的打算。
涂城已经穿上战慕沈新买的粉红色衣裙,除了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精神很好。
“战哥哥,说以后他养我。”涂城天真无邪地道。
战方野气不打一处来,什么玩意儿,战慕沈吃穿用度,乃至这全府上上下下的吃穿用度,哪一个不是用得他的钱?战慕沈竟然拿他的钱去巴结女孩子,这能忍吗?
“战慕沈是我儿子,他用的钱是我的,也就是说现在是我在养你,你能懂吗?”战方野尽量清楚明白地用涂城能听懂的话道。
“那你不能养我们两个吗?”涂城天真烂漫地道。
“他是我儿子,你不是。”战方野摇摇头。
“那我做婢女吧,你给我工钱,我就能自食其力了。”为奴为婢的事情,是穷到一穷二白的人才乐意的事,涂城这样云淡风轻地说出来。更让战方野觉得她有目的,居心叵测。
“府上人手够了。”战方野依旧摇摇头。
涂城沉默了一会儿,扭捏道: “你是不是不欢迎我住在你家?”
“那倒也不是。”战方野想这样说,但他没有说,而是选择沉默。
看战方野没有回答,涂城低下了头道: “那我走。”
“马上冬天了,你去哪?又去西街乞讨?”战方野不想她居无定所、颠沛流离,又怕她给自己家带来麻烦,很是纠结。他已经五十六、七了,几乎可以算是半截身子在棺材里了,他不想他死后他的儿子被人找到理由对付。
“我不是乞丐,我捡垃圾的。那天走着走着,有些累了,就坐了一会,没想到战慕沈就吐在我身上了。”涂城才不是乞丐,她可是捡垃圾的,这两种工作性质可不一样。
永安不欢迎乞丐,郊外的郊外可以有乞丐,但是都城内是不允许有乞丐的。
她可不想被抓到衙门、再被关进牢房。
那她就不能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了。
失去了自由的话,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永安不允许乞丐,我在乐至乞讨,可不能在永安乞讨。”涂城补充说明道。
战方野皱了皱眉,他发现,因为年老体衰加残疾,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去边疆了,他看到的是永安的繁荣,没有看到都城外的景象。
这让他猛然一惊,他竟然觉得永安就代表了姜国,永安好,国家其他地方就一定好。
他太久没有居安思危了。这让他略微有些毛骨悚然。
“你是乐至人?”战方野有些惊讶,乐至是姜国的边界,与花国毗邻,只隔了一条江河,两座高山。要是乐至人,至少证明她是姜国人,那留下来就无伤大雅了。
“是啊。”涂城点点头道, “我本来存了些钱,来永安做生意的,结果途经不归山的时候,被抢劫了。”涂城摊摊手,很是无奈。可是事已至此,抱怨无益。
“你多大了?”做生意,这个看起来六、七岁的黄毛丫头还会做生意?
“我十二了。”涂城笑了笑,她长得年幼,看起来的的确确顶多七、八岁。但是无所谓,这正中她下怀,年纪小总比年纪大惹人爱怜。即使她并没有因此得到什么好处,反而备受欺凌。她也依旧相信,年纪小的人,得到的爱会更多。
即使她没有得到过爱。
乐至的人说,都城永安可以获得幸福。
于是她费尽千辛万苦地来了。
她好像就要触摸到幸福了,可是幸福的给予者的父亲好像不太喜欢她。
哎呀,那也没办法,永安不允许乞丐,她捡垃圾,捡个几年,应该也能有钱做生意。未来嘛,总会柳暗花明的。不然,她干脆现在就死好啦!
“阿战才十一,他比你小。”战方野有些骄傲,他那体弱多病的孩子,比同龄人虚弱太多。此时,有个姑娘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太多,都让他感到舒坦。
这真是一种正常又不能直说出口的私密情感。
“来人,去乐至开个涂城的身份证明,以后,她就是府上的丫环了。”就在涂城盘算今晚住哪的时候,战方野的话让她精神抖擞起来。她才不管战方野怎么想的,也不在意战慕沈有多大。
“谢谢老爷!”她当机立断跪了下去,还磕了一个响头。
“不是老爷,是将军。”战方野挥挥手,让涂城离开了。
“谢谢将军。”涂城在心中默默地念叨。
太好了,她有地方住了,还有钱拿,再搞个副业,过几年,不愁没钱。她笑盈盈地回到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