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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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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时湛,你再继续胡言乱语的话,本侯只能将你请出侯府了。”程闻雪斟了杯茶,语气平平道。
花时湛安静了一小会,眼珠滴溜溜的转了几圈,程闻雪不知道他又要做什么,但明白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刚要开口警告花时湛,那厮却笑得极其谄媚,毕恭毕敬的朝程闻雪作了一礼,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不会捣乱,程闻雪还没摸清他的路子,人就一溜烟跑了。
花时湛这回或许是真的转性了,直到孔罹亓上轿回府,那人也没有出来露过面,程闻雪也不关心他去哪了,只是夜半时分,他在睡梦中隐约感到有一丝酒味,还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使劲往自己怀里钻,他倏地睁开眼,看见花时湛正死命往自己手上塞着一只兔子。
“……”程闻雪一脚把这个满身酒味的酒鬼踹开,将瑟瑟发抖的兔子搁置在桌上,“侯爷,你醒了?”花时湛又爬了回来,捧起兔子:“侯爷你看这兔子多肥啊,可不可爱?”
程闻雪欲把兔子从此人手里解救下来,顺便把人轰出去,可几次三番也没能撼动半分,“花时湛,你大半夜跑进本侯的房间,就是为了送本侯一只兔子?”
花时湛对这句话消化许久,才摇摇头,又点点头,程闻雪没心思猜酒鬼脑袋里在想什么,只听那酒鬼把手缩了回去,将兔子护在怀里,嘟囔道:“可不可爱嘛,”程闻雪拗不过他,不耐烦的随口夸了句可爱,那厮眼睛都亮了,又开口了,“那就好,明儿个给侯爷露一手,麻辣兔头侯爷尝过吗,还有川椒兔肉,还有……”
程闻雪:“……”酒鬼还在继续念叨着,合着一开始问他兔子肥不肥是这个意思,程闻雪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兔子从酒鬼手里抢回来,保住了兔子的性命不至于明天被做成几道菜后将人踹了出去。
程闻雪与兔子和平共处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便将兔子交给管家好生照料,别让某个还没醒酒的人给偷去了,不过那天早上程闻雪没能等到酒鬼嬉皮笑脸的来赔不是,兔子乖乖待在笼子里也没人再惦记,丫鬟说天还没亮那人就离开侯府了,这回不知又去往何处了。
一盏茶凉了,起了个大早的程闻雪从往事中回过神,外面却通传昶鲜王来了,自那日两人在棋局上厮杀一场后,这二人的关系便越来越好,或许是这几日为了捞花时湛过于奔波,程闻雪感觉身体有些不适,大概是染了风寒,不过孔罹亓已经在书房等待了,他不好将人请回去。
程闻雪换上衣物出门迎接,小厮平祥急匆匆跑过来,脸上带着笑容激动喊道:“侯爷侯爷,王爷带了只会说话的鸟来,可有趣了!”平祥说着话,刹不住的往他冲来,他一把拉住平祥,避免这小子的脑袋遭殃。
今年刚满十五岁的平祥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还有他这个年纪应有的天真,平祥是钟管家的孙子,作为老钟家的独苗,平祥被钟管家保护的很好,早些年被钟管家从老家接过来了,虽然明面上没人说什么,但大伙都知道平祥是来接替钟管家的,打小就带在身边也是为了耳濡沫染的教会他怎么做一个合格的管家。钟管家对这个扶不起的平祥是操碎一百个心,但程闻雪却意外的很宠平祥。
“侯爷,您快去看看,那鸟可神奇了,羽毛也和咱这儿的鸟不同,这鸟还会说话,刚刚还骂我呢。”平祥拉着程闻雪的衣摆,迫不及待的想把人拉过去。
程闻雪跟着平祥进了大堂,孔罹亓正坐在椅子上逗鸟,见程闻雪来了便冲他招了招手。
这鸟不怕生,两只爪子抓着孔罹亓的衣袖,摇头晃脑的看着屋内的人,一见平祥来了便尖着嗓子喊:“笨蛋,笨蛋来了。”
“你才笨蛋。”平祥害怕这鸟啄他,只敢躲在程闻雪身后嘀咕了一句。
孔罹亓和程闻雪相视一笑,孔罹亓迫不及待的同他介绍鸟的来历,“今日和皇兄闲聊时他说起洋人进贡了一只怪鸟,我瞧着有意思,便找皇兄赏了来,你瞧着可有趣?”
程闻雪看着鸟类就想起花时湛那群鸽子,导致他见到鸟就烦心,更别说觉着有趣了。他一向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提不起劲,别说这鸟会模仿人说话,就算这鸟会琴棋书画他也觉得没乐趣,不过如果这鸟儿会下棋的话他倒是可能会多看几眼,可惜只会翻来覆去的重复那几个字,他倒也不觉得多有意思。
孔罹亓见他不感兴趣便把鸟交给了下人,又提起几天后的夜市,他知道以程闻雪的性子是万不会答应的,不过他还是开了口,结果如同想象中一样,程闻雪摇了摇头,明确拒绝了,他倒也不觉得扫兴,反而叫人备棋,与程闻雪又对弈了一整天。
几日后的下午,程闻雪正喂着兔子,他派出去打探消息的眼线带回了消息,称伧州似乎有线索,虽然消息并不一定属实,但程闻雪还是叫人下去准备,明日一早便出发前往伧州。
他早些年被人下过毒,体弱也是那时候落下的病根,此事已过去十余年,凶手早就销声匿迹不知所踪,他调查了这么些年,也没查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可凶手一日抓不到,他体内的毒便一日无解,所以他没办法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天蒙蒙亮的时候程闻雪便出京了,许是风寒还没好利索,轿子内供暖十足,他捧着手炉也还是觉得有丝丝寒意,时不时还要咳上几声,轿外随行的平祥听着动静愁字写满了整张小脸,他努力回忆着以前他咳嗽时爷爷给他炖过什么,似乎比较有效,可他脑子笨,愣是想不起记忆里那甜丝丝的滋味是怎么做成的。
平祥这边还在唉声叹气,眨眼间便到了晌午时分,平祥得令去寻馆子,程闻雪在轿内翻阅着带出来的古籍,不多时平祥回来了,指引着一众人前进。
一顿饭吃饱喝足后平祥掐着点从外头回来了,许是这小子一直在门外等着他吃完。平祥怀里捧着一个瓷白色小罐子,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将罐子放在桌上,掀开盖子一瞧,里头是还温热的银耳雪梨羹。
傻小子笑的腼腆:“侯爷,您尝尝,这个对嗓子好。”
程闻雪拿起勺子搅动着,平祥在一旁道:“我刚刚在街上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小时候爷爷给我熬过,对咳嗽很管用的,侯爷您快尝尝,味道很甜的,不难吃。”
程闻雪低头舀了一勺,慢慢吃了起来,罐子小,分量也不多,对于刚用完膳的他来说正正好,他擦了擦嘴抬起头,发现平祥正弓着腰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见他面色平淡的眨了眨眼,平祥才发觉自己这不敬的姿态不太雅观,他笑呵呵的转开视线,随口找了个借口一溜烟跑了。
一路上看看书看看风景,五天后总算抵达了伧州,平祥提前进城寻好了客栈,程闻雪一落脚也顾不上休息,马不停蹄的根据眼线传来的情报前往目的地。
虽说一路紧赶慢赶,线索也从未泄露,可程闻雪赶过去还是扑了个空。
“主子,屋内像是很久没住人了。”
程闻雪观察着屋子,桌上落了一层薄灰,厨房里的食物也腐烂发臭,日常所需品也没动过,不知道那人是听到风声逃跑了还是遭遇不测了。
“侯爷。”手下人面色沉重的从屋外跑进来。
程闻雪跟着手下往外走,“侯爷还是不过去的好,林宁他……”
程闻雪神色平淡,对于手下的阻拦只是摆了摆手,示意带他过去。
“此人四处散播当年之事是他所为,原本属下二人是打算直接抓住他的,都怪属下不力,被他耍花招跑了,后来追查到他的住所后林宁负责在附近蹲守,属下则回京上报此事,却没料到此人如此阴狠毒辣……”同程闻雪一起启程回到伧州的下属跪在他面前,眼前是一具已经腐臭的尸体。
林宁身上没有一块好肉,浑身爬满蛆虫,就连脸部也是面目全非,整个身体许多部位都被刀子剜去了皮肉,腐烂的伤口招来尸虫,它们肆无忌惮的啃食着这具百孔千疮的尸骸,场面惨不忍睹,有下属走过来想挡在程闻雪面前,程闻雪缓缓抬起手阻止他们,他垂下的手紧紧握拳,身体因为愤怒和难过轻轻发着抖,他看着林宁残破不堪的身体,紧咬着牙关半晌才缓过来,他闭了闭眼,沉重的呼出一口气,声音沙哑的吩咐属下将林宁带回去。
下属找来仵作验尸,最快也要明天才能知道死因,程闻雪在房间里呆坐一个下午,其实不用验也知道死因,如果是那个人做的,那一定是用的毒虫,程闻雪将自己封闭在屋子里不吃不喝,直到第二日上午,下属来报仵作验尸有进展,他才从屋里出来。
结果和他猜想的果然如出一辙,凶手果然是用的毒虫杀害的林宁。
林宁的搭档愤怒道:“这个杀千刀的,既然已经用毒虫害死了林宁,为何还要对他的尸体……”搭档说不下去了,仵作在一旁思索道:“侯爷,据老朽检查,林公子的伤口……其实是死前便有的。”
搭档听闻更是瞪大了眼,在一旁对尸体发誓一定要抓到凶手替他报仇。
程闻雪回过神外头天已经黑了,平祥在门外担心他两天都没吃东西身子会垮,壮着胆子敲响了门,程闻雪有些迷茫的抬起头,似乎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来的。
得了程闻雪的令,平祥推开了门,指挥着小厮将吃食摆上桌,他虽不清楚这几天发生了什么,但他很担心程闻雪的状态,他问了好多人,却都打着哈哈搪塞他,不告诉他事情原委,搞得他不知怎么安慰程闻雪。
饭后程闻雪打起精神,说要沐浴更衣,平祥见他似乎精神头好些了,忙不迭应下后跑出去做准备了,不久后下属东张西望的走了进来,似乎在躲什么人,见屋内只有程闻雪一人后松了口气,禀报道:“侯爷,已经按您的吩咐将林宁……的尸首整理干净送回老家了,给二老的赔偿金也备好了。”
“嗯,每月的钱都别少二位老人家的,下去吧。”程闻雪垂下眼。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