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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第104章 旧忆·杀与未杀 五一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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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常人,哪怕是二对一,哪怕是两个成年人对付一个十三岁孩子,哪怕是两个提着厚重柴刀对付一个手持木剑的十三岁孩子,其结果也得显而易见的。
洛魂会以绝对碾压的姿态获胜。
绝不能小瞧任何一名修者。
先前的局势,如果按照外人视角,大概是这样的:洛魂的动作总归是要更简单些,他提着剑,看起来儿戏一般的随手一挥。下一刻,那两人手中的柴刀同时飞了出去,扎进路边的泥土里,刀柄还在嗡嗡地颤。
下一刻,洛魂剑身压下,逼得另外二人用手去拦,却被压得跪倒在地。他收了剑,站在三人面前,冷漠地如同古老绘卷中的天神。
年纪虽小,但俊秀的冷脸已经初现峥嵘。
“跪着。”
洛魂斥道,不大的音量亦有不容置疑的力量。
三个土匪对视一眼,眼中还是有些厉色浮现。但当洛魂再度举起木剑、手背青筋变得异常狰狞之后,他们蠢蠢欲动的身子也变得犹疑了起来。
壮汉的额上渗出汗来,却不知什么原因支撑他嘴上不饶人,抖着声音道:“小子,你别得意,我们崖山寨还有许多兄弟,你要是敢动我们,大当家的不会放过你!”
洛魂自然不接受这样的威胁,只是低着头看着他们,问道:“你们寨子里还有多少人?”
“怕了吧?”壮汉以为他害怕了,挺了挺腰杆,“百十号人,个个都是刀口舔血的狠角色,你要是识相,就把我们放了,再孝敬些钱粮,兴许还能饶你一命。”
“你的话和你的行为,似乎有些不匹配啊。”洛魂眯了眯眼,“你说,要是我在这里把你们杀了,不就没人知道了?”
“你敢?”矮个忽然站起身,怒喝道。
“不如,你猜猜?”
洛魂变出了无名神剑,虽然剑未出鞘,但那冰冷的剑鞘压在矮个的肩头,大抵是太过有分量感,居然把矮个的身子一寸一寸往下压,把他又压回了跪地的姿态。
如果说先前,三人还没有注意到木剑是否这小子自己带的,但这一次却是看的真切,新的这把剑是凭空出现的,普通人可没有这能力,再联系他小小年纪却分外能打……
这小子是修者!
三人的神色逐渐带上了掩饰不住的惊恐。
崖山寨在这样的世界立足,寨子里自然也是有修者的。他们远比普通人强大,一个能打两位数以上的好手,气力、胆识都是一等一的。可以这么说,整个崖山寨都是那些修者撑起来的,其余人,不过是在修者们后边捡点残羹剩饭罢了。
而眼前只是偶遇一个砍柴的少年,居然也是修者?
洛魂虽然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但根据这惊恐的眼神与发抖的姿态,差不多也能猜到七八分,不免心中也生出几分畅快之意。
什么杀人,那不过的吓唬这三人的说辞。爹娘将他教得很好,高、吴二老亦是良善之人,他并无此意。曾经在河头镇那次也是唯一一次杀人,说到底也只是意外。
他只是想诈诈这三人,问出点信息,然后去官府举报。
能借助官府的力量铲除这等盗匪村寨,便是再好不过。寨中力量未知,他不会独自一人逞英雄,将自己陷入险境。如果仅有自己便罢了,但他还要担起伊伊,故而不能轻易涉险。
“少侠,我们知道错了,少侠。不如您就当我们是个屁,将我们放了可好?我们保证,不会有下一次了。”
瘦高个大约惯常是个见风使舵的主儿,在终于闻着味儿不对以后,便进一步放低身段,开始求饶。
“是啊是啊,我上有老下有小,求大人有大量,放过我们吧。”
这话是原本那个壮汉说的,先前气宇轩昂的态势早已消失不见,现在满心满眼都是对洛魂的臣服——不服不行,修者的力量,绝非他们所能对抗的。
洛魂将目光投向了矮个,那个看起来最为倔强的家伙。而那个矮个紧咬着牙,明明屈辱地跪着,却又不肯说出求饶的话来。
洛魂倒没有心理变态,非得让这些人口头承认屈服,只是想在心理上给予他们压力,方便后面问些消息而已。
于是,他沉默了片刻,出声问道:“为何选择做了盗匪?”
在他看来,这些人原本当是寻常人的,为何选择了这样一条路?
三人又愣了。
瘦高个捂着手腕——先前被洛魂扭伤,龇牙咧嘴地说道:“这世道,活不下去了,还能怎样?”
“活不下去,就可以杀人?”洛魂问。
“杀人?杀个屁!崖山寨的兄弟们,大半都没杀过人,能抢点东西混口饭吃已经够了,要是杀了太多人引起民怨,那才是大事件,很容易被官府发狠踏平的。一群原本的农民、牧民、渔民,哪儿有这胆子杀人,不过是操着两口刀,装狠一点撑场面,仗着人多势众抢点东西而已。杀人越货,那是上面的老爷们才会做的事,我们这种底层小喽啰怎么敢做这种事?”
谈及此事,瘦高个仿佛又有了气力,扯着嗓子嚷嚷道。
“所以,你们原本没有杀了我的打算?”
“当然没有,我们最开始不是还让你走吗,只是我觉得你手腕的珠子值钱才动了贪念,最多抢了东西打一顿就算了。三个大人抢一个小孩的东西,哪里会想太多。谁知道你是修者,这才出了岔子。”瘦高个道。
“如果我不是修者,岂不是真栽在你们手里。错了就是错了,不必把这归咎于运气太差。”洛魂摇摇头。
矮个说话还是很硬气:“不当盗匪,我们吃什么?喝什么?你以为我们想当匪类?要不是那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爹娘都饿死了,谁愿意窝在山里当土匪?”
洛魂静静听着,没有反驳。
他曾经的生活还是比较富足的,小山村里的小地主,起码能吃饱穿暖,偶尔有些娱乐活动便更好了。
只是,在村子毁灭以后,他与伊伊落难流浪的那段时间,也让他知晓饿肚子的难受以及对吃饭的执着,人在饿急了的情况下,真的什么都可能干得出来。只是,毕竟只持续了月余的时间,安定以后,这种感觉又慢慢淡化了。
直至今日,这三个盗匪,又唤起了他曾经的感觉。
他似乎理解他们活不下去的苦,但理解了,不代表接受与认同。
于是,洛魂冷声道:“你们饿过,所以知道饿的滋味,被你们抢劫的那些人,难道就都是不知饥饿为何物的富庶人家吗?你们饿过,就不让别人吃饱,这算什么道理?”
场中开始变得沉默。
似乎是过了很久以后,那瘦高个才道:“圣贤书中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知晓这般道理又如何?它不能填饱肚子,但抢别人可以。懂又怎样?不懂又怎样?入了这一行,就回不了头了。”
洛魂没有接话。
他只是忽然理解了什么。这三个人,衣裳并不新,手掌也带有茧子,大约也曾是行农耕之人。是饥荒、是苛税、是这吃人的世道,把他们逼成了土匪。
河清海晏,歌舞升平。
那是曾经洛魂这么一个小地主阶级的孩子所看见的。
可当他真正接触过普罗大众以后,便知曼沙国虽无战事,但问题不见得就比别国少,人性之恶,足以在吃饭都成麻烦事的世道展现得淋漓尽致。
可这世道吃人,他们便也去吃人。到头来,不过是苦人欺负更苦的人。
洛魂忽然觉得有些悲哀。
他正想再问些什么,心底忽有所感,如芒在背。
他听见了脚步声,不止一人,是前方山道那头过来的。步伐杂乱,听动静少说也有十来个人。
在恶魔所赋予的紫气洗礼以后,他早已脱胎换骨,修行与能力皆是一日千里。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早已是最基本的能力之一。隔空判断敌情,也是他灵觉之强的又一力证。
随后,他转头望去,见得山道拐弯处转出一行人来,粗布短打,腰悬柴刀。为首的是个黑脸汉子,身量不高,却分外壮实,眼中精光四射,一看便不是善茬。
那黑脸汉子瞧见洛魂与地上三人,脚步一顿,身后一行人也齐刷刷停了下来。
“这是哪路神仙,管到我崖山寨头上来了?”
黑脸汉子眯起眼,目光扫过三个跪地的汉子,最后落在洛魂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
“三当家!”
壮汉看见来人,顿时激动起来,脸上的神色是掩盖不住的欣喜。
“蠢货!”
被称作三当家的黑脸汉子有些不耐,啐了一口,呵斥着这个当面道破他身份的蠢货。
随即,他摆了摆手,身后立刻分出几人,绕到两侧,隐隐将洛魂围在了中间。动作熟练得很,显然不是头一回干这事。
洛魂想了想,记起先前他们仨说过,杀人越货是上面的老爷会做的事。崖山寨的三当家,已经足够被称作老爷了吧。
所以,这个人,当是做了不少劫杀的勾当。
他原本是想问点消息,之后举报给官府的。但如今既然对方都迎上门了,那恐怕是没有退让的可能性。
那便,且试汝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