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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草木永芳(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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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典在晚上7点开始。从早上开始,所有人必须待在家里沐浴,读颂词,以表对自然神的尊重。晚上7点,适龄的人都要到位于寨子东北角的祭坛去,祭坛周围被墙围起一大片空地,就是举办大典的位置,平日里是不让人去的。只有在大典前三天才会派几个人去打扫。
所以在大典的前一天,楼遇去找莫玉时就同他说了这件事。
“你信自然神……吗?”莫玉闻言身体一僵,撑在身侧的手不自觉紧握。
“我当然不信啊,这些都是封建迷信。”楼遇向后靠,用双手撑在草地上,“主要是还没参加过一次,有些好奇。诶,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就是诗。”
身边人没有回答。
“不信吗?我觉得我还挺厉害的,《云雾之中》是我17岁那年写的,去年出版。你那本就是出版社寄来的样书,只能到镇上,我就顺便放到了白熠那里让他卖了。也没想到会被你买走,我们实在是有缘啊!”楼遇偏头看向莫玉,笑道,“我想参加典礼给写作找找灵感。”
“不是,我信。”莫玉眼神坚定,但其中又好像隐藏着一些其他东西,楼遇没有看懂,也没有去深究。
大典当天,读了大半天颂词快要升华了的楼遇同父母在7点准时到达了祭坛。场地正中央是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正北面有一个高台,高台上有树立着自然神石像的石台,台前有一个桌子摆着祭祀用的物品,其下的地面上有凹槽,有规律的延伸为一个复杂的图腾。
入目是身着族服的一百多青年族人,男子站在左侧,女子在右侧,族中长老站在高台前几步,楼遇站在男子第一列的第一排。待他站好。抬眼望向高台上的自然神石塑。
这尊神像制作十分精美,栩栩如生,只是没有色彩,让人感到遥不可及。眼角有一道深色痕迹,像是在流泪,应是日日风吹雨打导致的,与微微上扬的嘴角合起来看显得十分诡异。它一手搭在小腹前,一手举着一个形似权杖一样的东西,其底端与石台相连。
目光扫到四根石柱上,上面雕着楼遇看不懂的图案,大抵是用来祈祷丰收的。很好看。但当楼玉看见那柱子时心里不知怎的下意识排斥,莫名想到曾经听过的一个词——打生桩。不会的,他摇摇头,看小说看多了吧,天天胡思乱想。
按照云尔曼族传统,族内要有一男一女两位祭司,正好是楼遇的父母。大典正式开始,祭祀站在高台下向神像虔诚地跪下,嘴里应是念了什么东西的,但距离太远,楼遇没有听清,但当他们转过身时,楼遇不觉打了一个寒颤,他的阿父阿母脸上尽是陌生的神色,与平日里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他们同长老说了什么东西,紧接着两位长老从地上端起一个大盆,另一个长老捧着一把刀向楼玉这边走来。
放血。
楼玉的手被拿刀的长老拽起,刀很锋利,划破了手指。殷红的血因为他使劲的挤压从刀口处涌出,与皮肤的白皙形成鲜明对比。一滴,两滴……滴进了那个盆。待经过100多青年男女,盆里已经有了小半盆血。
然后就是早就拉过来捆在一边的家畜。
此时盆里已经有了大半盆血。
就在楼遇以为快要结束了,是一阵婴儿的哭声打破了祭坛的寂静。只见那位拿刀的长老从柱子后面抱出一个婴儿。
亲手划破了他的脖颈,新生的血液喷涌而出,装满了盆,刺痛了楼遇的双眼,他头皮发麻,身体僵在那里,空气中满是血腥味,让他有一种想要呕吐的冲动,手指紧紧掐着手心,刀口撕裂,又溢出不少血,疼痛比被刀划破时更甚。
那个孩子他认得是令二婶今年才出生的小儿子,他刚回来时还去逗过。脸有点皱巴巴的,但眼睛很大,望着他傻乎乎的笑,口水都流了他一手。裹着同今日一样的蓝棉布,可爱的紧,却被令二叔的亲父亲,他的亲爷爷亲手……
对了,令二婶怎么样了?她应该……
楼遇僵硬的转过头望向右侧,望向站在女眷第二排的令二婶,她的脸上并没有半点对儿子死去的愤怒悲伤,包括村里二三十位足龄女子,有的甚至有了儿子,孙子,她们的脸上只有对自然神狂热的信仰。
猛然想起曾经好像每隔五年的祭典之时都会有一个孩子“被自然神选中了”,楼遇顿感后脊发凉。
楼遇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后半段祭典,只记得他父母接过了那盆,将血倒入石像手中那个权杖一样的东西,然后跳起了祭祀之舞。那血顺着与石台相连的空心权杖流到石台下的凹槽内,再沿着凹槽留下高台,形成复杂的图案。他的阿父阿母用云耳曼族语言高呼“自然神保佑我族万事顺遂”,全体族人跪拜自然神,并载歌载舞地庆祝。
他机械地跪下,机械地舞着,机械地随人群退出场地回到家中,强迫自己睡着。
第二天早上,楼父楼母恢复了往日的样子,他也对祭典的事闭口不谈。
他自是十分抵触痛恨这祭典了,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要他表现出一点对此的不满,这个寨子大概率就容不下他了。
至于阿父阿母……他们对他是极好的,他会努力去改变他们的思想,但愿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些迷信会逐渐消失吧。
对不起,我真的很懦弱。楼遇如此想,便也更加坚定了离开这里的想法,不过……不止他一个人走。
再见到莫玉,他仍然绝口不提祭典之事,只是花费更多时间在山上,给他带去更多的书,教他更多现代知识。
他们镇上的学校高三是不提前开学的,所以有两个月假期,但依然过得很快。他一般会提前两天回镇上。
所以这一天是他今年最后一次见莫玉,下次再见就要等高考结束了,寒假是不会回来的,他打算借住在白熠家备战高考,白熠是从高等院校毕业的,跳过级,学习成绩很好,还可以教他高考可能会考到的大学知识。
而今天他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不是一时兴起,他从初中就知道了自己的性取向。在这两个月与莫玉的相处中,他初次体会到了动心的感觉,无论如何,他都要勇敢一次。
他怀着扑通乱跳的心,同莫玉来到遇霞坡,紧挨着坐下。
莫玉最近迷上了自然风光和一些自然现象,此刻正捧着一本地理有关的书看得仔细。楼遇也捧着自己精心挑选的书,边看边在一个小本子上记着些什么。
“阿遇,你有没有看到过极光?”莫玉偏头问道,却瞥见楼遇书上几个标黑的词汇:“同性恋”“出柜”“后代”“性病”……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一般,虽然他很少听说过,但是不难猜出这些词的意思,阿遇他……
“极光啊?还没有,不过等明年高考完了就有时间了,我可以……”
“阿遇,你看的是什么书?”莫玉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
“是有关同性恋的。”楼遇好像很慌张的样子,把书收起来放在另一边,“你会讨厌我看这些吗?或者说你会觉得很恶心吗?”
莫玉眼中有一瞬茫然,而后道:“不会,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在看这种书。”
“那就好。”楼遇的心放下一些来,能接受就好,“我想写一本有关性取向的书。”
“阿玉,我相信你也看出来了,白熠不是我们这里的人。他家里条件其实是很好的,受过很好的教育,因为他自小有腿疾,家里对他都很关心,自然管的也很严。他和我说他目前做过最叛逆的事情,一个是和他学长在一起并和家里人出柜,另一个就是被家人抗拒后来了我们这个小地方待了几年。
“我想写一些和同性恋有关的故事,通过这样一点一点影响人们的观念,阻止这样的悲剧发生
“虽然我的力量很小,但我希望尽我所能去做这件事!”少年眼中好像有光,这些话倒都是发自内心了,不只是为了试探莫玉。
“你可以的。”莫玉顿了顿,“我信你。”
楼遇笑了笑,心脏砰砰直跳,装作不经意地问了一句:“哎,话说回来,你有喜欢的人吗?”
莫玉一愣,似乎没有想到他会问这种问题:“我……不知道。你有吗?”
“有啊。”楼遇笑得很是灿烂,阳光透过薄雾洒在他身上,很暖,但莫玉的心却沉下去一大截,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嗯。”莫玉不知道说什么,说什么都好像很突兀。他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是有些喜欢楼遇的,可惜配不上他,况且他也有喜欢的人了。那就这样吧,什么都不说,陪着他就好了。
“所以你喜欢我吗?”
“什么?你说……”莫玉感觉自己好像没听懂这句话。
楼遇直勾勾的盯着他:“我说,莫玉,我喜欢你,所以你喜欢我吗?”
莫玉哑然。半晌,楼遇才听到一声很轻,但很坚定的:“喜欢的。”我喜欢你啊。
楼遇的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炸开了,感到难以呼吸,心跳频率早已不知飙升到多少,得寸进尺道:“那……阿玉,我可以亲你吗?”莫玉没有回答,但泛红的耳垂早已出卖了他。
楼遇凑上去,轻啄他的耳垂。见他没反应,又大着担子去亲吻他的脸颊。可触碰到的却是那人的唇。
两个初次体味爱情的人吻得生涩,但又难舍难分。楼遇被吻得浑身无力,只得依偎在莫玉怀里,一起倒在草地上,沉沦……
唇齿相依,知道身边的空气变得滚烫,直到两人呼吸变粗,知道楼遇感到有什么东西膈住了自己。同为男人,他自然知道那是什么。
“阿玉,你先……嗯……先起来。”楼遇断断续续的说完这句话,莫玉的意识也逐渐回笼,想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顿时心下一沉。
他迅速起身,屈腿坐着,努力掩盖那令人尴尬的反应:“对不起,我……”话没说完,就被楼遇打断。
“这有什么要对不起的!你现在是我男朋友,想做什么都可以,而且……我喜欢你这样。”他红着脸做起来,又有些使不上劲,便顺势靠在了身旁人的肩上。莫玉身体一僵,犹豫了一瞬,缓缓伸出手搂住他的腰。楼遇的腰很细,他一条胳膊都能环住。
“只是……那个得等我下次放假回来,这里没有东西,容易受伤。”他继续把下面的话说完,很大胆。
楼遇已经走了很多步了,他也不能再退缩。
“阿遇,我爱你。”
已经如此,那就再勇敢些。
遇霞坡上,正午的骄阳暖暖洒下,落在一对有情人身上,仿佛覆上了一层金色薄纱,空气中浮动着草木的芳香。他们身后上连绵不断,密不透风的云雾山原始森林,透过面前的迷雾,能隐隐约约看见远处的零星村寨。
在重重叠叠宛若屏障的群山的尽头,是他们向往的未来。
——傍晚——
后山小木屋内,楼遇走后在山里打了一天猎的莫玉坐在火堆旁,手中持着一枚品相不怎么好的玉,眼底却有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
那是他的阿遇送给他的。阿遇说这块玉是他用自己的稿费买的,品质不怎么好,以后去了大城市给他换一个更好的,但他觉得,不会有比这一块再好的了。
阿遇还说虽然他这个冬天不会回来,但是我可以去镇上学校找他,也可以向白老板借手机给他打电话。他说等暑假带我出去旅游,上大学了也把我带着,一辈子也不分开。
莫玉内心喜悦的同时也有一些忐忑。并更加下定了决心要多学一些,总不能出去了给阿遇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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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的日子,总是极为漫长。
镇上的高三竞争其实并不激烈,混日子的人也多,但楼遇给自己的定的目标不允许他随大流。在这样教学资源匮乏,没有竞争压力的环境下,他要比其他人付出更多努力,才能从千千万万考生中脱颖而出,考上那无数学子梦寐以求的星火大学历史系。
所以他花费了大部分时间在学习上,在极少的闲暇时间,脑子里全都是他爱着的人。
“楼遇在吗?”楼遇正准备放空大脑,好好休息一下,就听教室门口有人喊他。回头看,发现竟是学校的门卫许叔叔。
“诶!在呢!”他带着满脑子的疑问跑出教室,“许叔叔,怎么了?”
“你哥哥给你送的吃的,我那里不忙,就给你送来了。”徐叔叔乐呵呵的给他一个饭盒,“趁热吃,别放凉了,高三要多注意一下身体啊,别把身体搞垮了。”
一股烤兔子的香味扑面而来。
“莫,我哥他还在吗?”楼遇急忙问到。
“他把东西送来就走了,门口不能离人太久,我就先走了,好好学习吧!”
“嗯,谢谢叔叔,再见!”语气略有些低落。
楼遇回到教室打开饭盒,这时教室里其他人都去午休了,整个教室空荡荡的,一下子充满了诱人的香味。兔子肉还是热的,可能是来时在白熠那里加热过了,依旧很美味。
长时间学习的疲惫与心中淡淡的失落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异样的甜蜜,也愈发思念心中那人。
思念攒够了,就能见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