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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域 与狼共舞 ...

  •   “太子殿下有空便来我这里,就不怕陛下知道后训斥你游手好闲,贪图享乐?”

      沈浮素来无趣,容澈也不废话,只把带来的糕点推到他面前,对付他唯有江南山泉做的米糕。

      沈浮爱甜食,也没几个人知道,也只爱江南山泉的米糕,倒不是他挑剔,只是国都水质酸涩,米糕做出来实在难以下口。

      “是江南山泉做的,我记得好些时候山泉就用完了,这是,萧将军进都了?”

      沈浮口中的萧将军是当今中宫的亲哥哥,容澈的舅舅萧穆。

      萧家是新贵,久居江南,每次进都都会给中宫和太子带许多东西,浩浩荡荡百余辆马车。

      “是啊,舅舅进都后只匆匆见了我和母后一面就与父皇议事去了,也不让我听。”平日里,他是要在旁学的。

      “我听闻,庆王殿下叛乱一事,游氏曾参与其中,而满朝文武,只有萧将军略为了解游氏,想来是这样才得以进都。”

      容澈惊了一下,连米糕都不吃了:“游氏?北牧游氏?”

      “嗯,游氏盘踞北域已久,素来隐世不与外人来往,又重兵在握,陛下也拿他们没办法。只是此次庆王谋逆,不知道游氏在其中又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容澈对游氏所知不多,只得暂时作罢。

      回头一看装米糕的碟子:“沈浮,你把我米糕都吃完了!”

      “阿澈,今年,你得行冠礼了吧。”沈浮面不改色拿起最后一块米糕淡淡的问。

      还在嚎的太子立刻停下,他的冠礼还有三个月。

      “老师说,陛下有意让他主礼。”

      李怀卿显然是不愿意的,这差事烫手不说,还容易遭到其他大家嫉恨,本想推脱年事已高,却被沈浮拦了下来。

      “老师当真不愿?我记得少时您最喜欢太子殿下这个学生,他生性纯良,并非其他皇室凉薄之人。”

      李怀卿叹了口气,还是接下了这差事。

      而容澈回去之后便在想北域游氏的事情,无法只能秘召姜逸帮忙查探,游氏必然是个隐患。

      西荒地界偏远,常年狂风肆虐,黄沙漫天,是真正的穷山恶水之地。

      刚到时,张口便是一嘴的黄沙,后来学着当地人的穿着,帷幔长衫,以纱覆面,虽然不习惯,但是总比不穿好的多。

      “太子殿下让你追查游氏,你不应该去北域吗,你做什么来西荒这地儿。”方晚在西荒待了三天之后富贵病终于忍不住了,这地儿是人能待的吗!

      “北域我早就去过了,没有任何发现,但游氏兵马大部分都在西荒,你也见到了,这里是多能磋磨人,你以为,游氏铁蹄是如何练出来的。”姜逸兴致不高,却也耐心为方晚解答。

      这娇气的公子哥儿说什么都得闹着他跟着他,又受不了这成天的风吹日晒,当初就不该答应。

      西荒车马难行,玄逸只得将马车套在骆驼上,勉强够用。

      而在国都的沈浮却是在与李怀卿对弈。

      “老师,我将太子殿下牵扯进来,不知是对还是错。”

      “落子无悔。”李怀卿还是只有这句话,有些事,既然做了就回不了头了。

      “浮儿是否还记得,为何立身,因何立命,如今又该何为?”

      陛下多疑,有些事只能借旁人的手做,太子难道不就是最好的选择?

      沈浮沉默许久,若想搅动游氏与朝廷,非得伤筋动骨不可,但是又会葬送多少无辜之人的性命。

      时正夏日,他却觉得寒凉刺骨。

      “你心中若还在意这些许情意,将来必将成为你的掣肘,到时你又该如何自处。”

      沈浮离开李怀卿的府上时已过一更,在月给他备好了马车,顺手给他披上了披风。

      “公子在先生府上聊了许久,让我办的事情已经办好了。”安在自小跟着他,办事最牢靠。

      一叠纸张递进马车,沈浮翻阅后并无问题,也看出来有何特别,想来还有哪里不对。

      “安在。”

      “公子,何事?”

      “告诉影卫看好游氏,他们或许还有动作。”

      “公子放心,已安排妥当。”

      沈浮略微思索,纠结一番:“另外,让安南带几个人,去西荒暗中保护姜逸和方晚,将他们两个平平安安护送回国都。”

      “是。”

      “西荒真不是人待的地方,这风,这天气,还有这沙子!姜逸!你查到什么了,还不回去。”方晚又一次在西荒夜里天为被地为床的环境下嚎了出来。

      “你要是觉得不行,你可以先回去。”姜逸扔给他一袋水便不理他了,他可伺候不起大少爷。

      方晚熄了火,委委屈屈保住自己缩在火堆旁。

      做向导的扎尼大叔乐呵呵给他递过去一张烤饼,西荒人都爱吃这个。

      “西荒大漠多,很多年都是这样,虽然看起来不太好,但是我们信奉真神会护佑我们的。”扎尼大叔生在西荒长在西荒,对这里有太深的感情。

      方晚闹够了也就困了,把自己缩成个球一样靠着石头睡着了。

      玄逸手拿树枝拨弄着火堆,然后一丢闭目养神,他是熟睡不得的,这是他的习惯,陌生的环境总是分外警觉。

      “Odgurmis ogdulmiske dunyaning'ayiblarin ayur”
      “Ogdulmis odgurmiska dunya birle ukbi kazaangusin ayui”

      扎尼大叔轻轻吟诵着歌谣,是姜逸听不懂的语言。

      “觉醒向贤明论今世的无常,贤明向觉醒论来世与今生”

      扎尼为他用中原话解释。

      “那扎尼大叔,你相信来世与今生吗?”
      扎尼大叔笑了几声:“不信。”然后坐到了避风口处的岩石下面开始休息,夜还长。

      方家与殷郁的结交是愚蠢的,那是一头喂不饱的狼,不扯下肉不算完,即使刮出骨头也得敲碎吮出骨髓不可。

      方家无疑是与狼为伍的狈,可却无法在这场厮杀中分到什么肥羊肉,即使如今平步青云却还是贪心不足。

      娇气的小少爷不见一点外伤,内里其实全坏了,吃了多少天材地宝,也不过是续上一口气。

      那暗无天日的密室,阴暗潮湿又渴又饿,慢慢的放掉人的血,磨掉人的骨,细碎的手段让人惧怕让人听话。

      方晚并非独生子,但方氏他这一辈除了他之外再无男丁活下来,这是方氏最大的秘辛,旁人只道方氏子孙缘太薄,却不曾想还有这样的内情。

      平日里他从不说梦话,但是西荒的夜里太冷了,冷到他不得不把自己裹在狼毛毯里,冷到他忘了戴上自己的面具。也不知道姜逸听到了多少,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反正他就快死了。

      西荒之行注定是不会有任何收获的,但是方晚这个人,太爱玩,所以到伊索城里的时候,磨着玄逸陪他好好玩了两天。

      到城里换回了国都的装扮,可给方晚高兴的,西荒的衣服好看是好看,但还是自己的衣服最舒服。

      在国都久了,伊索城的东西怎么看怎么新鲜,国都红玛瑙手串和田玉簪子也不知道有多少,可是方晚就觉得这里不一样。

      “喂!姜逸!这儿!”他向姜逸回头招手,另一只手里拿着青鬼面具覆在面前。

      但是姜逸没被他吓到,只会给他一个白眼,还是这么幼稚。

      “不像正经人家。”方晚这个人鬼点子太多,只要心气上来了,什么都做得出来。

      小少爷吐吐舌头也不改,你说你的,我叫我的。

      路过一个摊贩的时候,被一串手链迷了眼,特别红特别红的珠串,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华光流彩,坠着几朵不知名的花,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他就想要。

      “公子,眼光真好,这是上好的南红,材料少,也做不出来几串,这是最后一件了。”商贩是地道的西荒人,中原话说的也不太流利,“买回去送给心上人,肯定会高兴的。”

      “老板,我自己戴。”

      老板怔了一下,陪笑道:“自己也行自己也行,公子长的好看,比姑娘家还好看。”

      “好啊,我要了,多少钱?”被老板一句比姑娘家好看哄的方晚喜笑颜开,论天下容貌,又有几个比得上他。

      “三十两。”

      方晚答应的爽快,然后伸手去摸钱袋,却发现匆匆出来钱财带的不多,这要花了出去,回去的路费可能都不够用。

      没法子,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姜逸,企图他善心大发给他买下来。

      但是姜逸是个没善心的,十几年的交情都没有让这个人变得善良一点,一点都没有。

      “好哥哥,你就买给我嘛!我回去十倍还你。”

      姜逸被他叫的耳根发烫,看着他:“你是我什么人啊,我就给你买。”

      方晚心一横,凑到了他耳边:“给我买吧,给我买,我就嫁你。”

      “什么混账话。”姜逸也不知道这个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把钱袋从腰间一摘递给了他,“给给给,别来烦我。”转头就走,还真是个冰块儿。没看到的是,姜逸耳根子都红透了。

      方晚这个人,没皮没脸惯了,眼里只有钱袋和串子:“脸皮真薄,两句荤话就给他臊成这样,这以后娶妻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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