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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骨肉 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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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幕
人的一生都在被潜意识支配,而你,管这叫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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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
有警员端着一碗热乎乎的绿豆炖猪脚进了审讯室。
“你要求还挺多,”江沅说着,走进高家兴,“蘸水吃吗?”
“啊…不了。”高家兴没想到江沅会这么问。
“吃猪脚不沾蘸水,啧啧啧,你还真是错过了人间美味啊。”江沅一脸惋惜。
高家兴喝了口汤,买猪脚的警员应该是非常迅速的,那汤还冒着热气,刚入口的时候还烫了他一下。
高家兴慢慢的开口:“黄秀娟和她那对厚颜无耻的父母是我杀的。警官,您是培北区本地人吧,所以你应该不明白,我们那个年代,这种从小乡镇出生的人考上一个大专是多么的不容易。七岁的时候,爹妈就离婚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妈只是一个劲的哭,但也很少打骂我和我哥,我们也算过了几年安生日子。”
高家兴有些感慨。
“可是后来我妈就病了,先是一个劲儿的吐,还吐血,整个人都是肿的,时不时还会抽筋儿,去了县城医院看,说是尿毒症,可是我们哪来钱做手术?只能做透析,再后来,做透析的钱也不够了。我妈渐渐的也动不起了,开始的时候,她老是喊疼,喊到后面连喊也喊不动了,连喘气儿都困难。”
他的双眸漆黑,看不出情绪,死气沉沉的。那些早已被埋入尘土的过去像是心中常年的沉疴,被揭开来,血肉模糊。
“她病了以后,我哥就辍学了,去外边儿打工,我那个时候上的大专,学校不是很严,加上知道我的情况,学校就批准我下午可以回家照顾她,那段时间,我早上起来就给她做饭,中午和早上一块做好,热一下就可以吃,下午两点就回家,照顾她。”
“一开始虽然苦了点儿,但毕竟是我亲妈,我虽然心里有怨,但也是尽心尽力的服侍她。但她后来就病迷糊了,开始砸东西,发脾气,有时候把我当成了我爹,骂我混蛋,没良心,有时候,又骂我只知道吃白饭,要我哥养着我,说我是垃圾。”
“我妈以前不这样,可从她生病以后,一切就变了。”
“哎…”高家兴叹了口气,“我成天受气,上课也听不进去了,索性就辍学了,跟着我哥一块儿卖猪肉,还要抽空去打零工,什么都做过,给你洗碗啊,搬东西啊,和水泥啊,都干过 。我哥当时还来安慰哦,有什么用呢,假惺惺。”
高家兴陷在回忆里,苦笑着扯了扯嘴角。
“后来我妈就病死了,她死的那天是半夜,早上起来喊他,他不动,伸手去摸,整个人都凉了。我们那会儿本来就没什么钱,也没办法给她办葬礼,只能在旁边的山头挖个坑,立块碑。 ”
“其实她死了之后,我是有点难过的,但还是松了口气,可能我确实不是什么东西吧。警官你不知道,她死了,对我们对她都是件好事。”
他的语气很笃定,母亲的死于他而言,更多的,是解脱,像是挖去了心上的一块腐肉,好像这么做,这良心就能重新长出来一样。
江源挑了挑眉,没有说话。
“再过了几年,我就碰上了小娟。”高家兴说到这里的时候,你竟然能从他的神态里,品出几分喜悦。
“小娟她那个时候,真的很漂亮,她在超市做售货员,经常来我们店里买肉,老爱穿条碎花裙子,平时见到我啊,就家兴哥长,家兴哥短的。一来二去的,我们就在一起了。”
高家兴弯了弯嘴角。
“那段时间,是我过的最开心的一段日子,我就好她那口绿豆猪脚汤了。可是有一天,我回家,看到…”高家兴的语气转为气愤,眼神中似有屈辱,“他们两个,抱在一起。”
“你是说,你哥和黄秀娟抱在一起?”江沅问道。
高家兴点点头:“那个女人口里还喊着:致远哥,我呸!狗男女,我回来还假惺惺的要我吃饭。”
“那你当时…”江沅问道。
“我忍下来了,我当时傻呀,我不想让小娟难堪,我爱她啊。”
就是这样说着爱她的人,在多年后,却亲手结束了她的生命。
高家兴极其不爽的说:“可是人嘛,总是会变的。后来我哥生意越做越好,还开了公司,他那么大的生意,可我居然只是一个经理,如果不是我单凭他一个人能顺顺利利的开公司吗?”
人人都管他叫高总,可我呢?
他们管我叫高经理,小高总…
就算喊我高总也要在前面加一个“小”字…
凭什么呢?
家兴家兴…家不和,如何兴。
“呵,”江沅冷笑一声,“你继续。”
高家兴啃了一口猪脚,含糊不清的说道:“我为了他们牺牲自己,可他们都看不起我,就连黄秀娟也是。她变得又肥又丑,脸上都是皱纹,每次碰她,我都觉得很恶心。我妈拿我跟我哥比,就连黄秀娟,还有她那对父母也要拿我跟我哥比。”
他面露凶光,瞪大了双眼。
“那天,那个蠢女人的父母来看她,我本来只是想杀那个蠢女人的,可谁叫她父母自己送上门了呢?”高家兴冷漠的回答,“那天在饭桌上,他们一个劲儿的说,我哥怎么怎么好,开公司了有出息,他奶奶的,没有我能有他高致远的今天吗?我气不过,就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刀子,把他们都杀了。”
江沅冷着脸,继续问:“你怎么处理尸体的?”
“就是稍微费点劲儿,跟处理猪肉差不多,先把头砍下来,划开肚皮,把里面的骨头剔出来,”高家兴平淡的说,“最后再把尸体运到厂子里,让机器切块。人就是比猪肉难切,那个骨头啊,砍坏了老子整整两把刀。”
他一脸嫌弃,“这个蠢女人,死了还不让我安生。”
江沅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勾了勾嘴角,说道:“呵,您还真是命途多舛啊高先生,能方便告诉我们您把死者的头颅和骨头放在哪了吗?”
“头埋在我家背后的槐花树下面了,骨头,太多了,我搅碎了撒湖里了。”
在高家兴眼里,人命和猪命没什么区别,只要是看不起他,过的比他好的,都应该死。可他不知道的是,高致远早就凭借监控里模糊的影像就认出了他,可是高致远什么都没说。那晚高致远叫他上去吃饭,原本是想要开诚布公的跟这个弟弟谈谈心的。
可事实难料,人心不如水,平地起波澜。
高家兴所谓的高致远和黄秀娟的奸情,据高致远所说,那天黄秀娟踩着凳子去拿衣柜上边儿的东西,没站稳,他就扶了一下,或许只是借位的缘故。至于他所说的,黄秀娟父母看不上他,那他跟高致远比,这些,都随着他们的死亡,一起掩埋进了尘土里。
同室操戈,同床异梦,同归于尽。
高致远或许至今都想不明白,那个看上去懂事体贴的弟弟,为什么会对自己起了杀心。
30%的股份对于高家兴来说,不是关怀和认可,而是嘲讽和虚伪。
至此,历经一个月的调查,这起震惊全市的“12?3碎尸案”终于宣告侦破。
市局的各位警察同志似乎终于可以安心的回家过年了。
高家兴,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0年,下半辈子,他会在监狱里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一赎罪。或许某一天,他会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或许,他会在无限的怨恨中孤独终老。
至于孙鑫,准备在监狱里,好好给自己挣一个全新的未来。在入狱前一天,他声泪俱下的对老婆孩子说,自己一定痛改前非,要他们照顾好自己。
六岁的孙小雅不明白爸爸要为什么要走,爸爸哭,她也跟着哭,她只知道,自己要很久很久,见不到爸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