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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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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血缘的牵引,我一定认不出眼前这个女人是谁。
看外在打扮,她活脱是一个藏族女人,抱着孩子,浑身散发着母性的光辉。但她的气质却又如水,眼波潋滟,是汉人独有的温婉。
“姐?”
我迟疑地喊,得到女人的回应后一颗心颤抖不止,愣愣地看她抱着孩子巧笑嫣然地朝我走来。
“澄简。”表姐也如我凝视她一样细细端详着我,“你变化真大。”
我又哭又笑的,“你变化也好大,我都快认不出你了。”
刚刚那个藏族男人走到表姐身边,自然地接过她手中酣睡的孩子。不像表姐要两只手才能稳当抱住孩子,他一只手就够了,另一只手则揽住表姐的肩膀。
我的目光在男人和孩子身上逡巡一遍,最后目光定在表姐脸上:“这是……”
“我男人!”表姐笑得一脸幸福。
表姐当年高考失利,只上了一个专科学校。读完三年毕业后,她没有听舅舅的话选择专升本,而是不顾全家人的反对成了唱民谣的流浪歌手。
舅舅本来已经托亲戚替表姐找了个在体制内的轻松稳定的工作,只等她顺利升本毕业后就可以入职。
但一直以来她被束缚得太久,从小都遵循着父母的安排,连工作也是。这一次她终于选择坚持自己内心的决定,去追逐那个被迫搁置已久却从未熄灭的梦想。
小时候,表姐很喜欢弹吉他给我听,唱的都是很有故事感的民谣。我知道她一直有一个音乐梦,但自从舅舅将她的吉他摔坏后,我再也没听她弹过吉他了。
后来她孤身一人,背着她人生中的第二把吉他离开了武汉,一路去了很多地方,一直唱到了西藏。在那里,她遇见了她现在的丈夫索朗,此后就停止了漂泊,再也没有前行。
表姐离开武汉前与舅舅大吵一架,从此没再回来。
一直到现在,已经过去四年了。
没想到还是京让我们重新聚在一起。
“他对你好吗?”
并排走在外面的小道上,刺骨的冷风刮着脸,我将脸缩进围巾里,表姐却丝毫不受冷风的影响。
“很好的。”表姐说。
很好。
这是一个极高的评价。
得有多好呢?
但总之不是像杜恒和林远江那样的。
“他是个很简单纯粹的人,像孩子一样天真,爱一个人,是全心全意的。”表姐浅笑着回忆,“有时候也很笨拙,一点儿都不浪漫,说话直白的要死。但他没有城市绝大数男人的虚伪与浮浪,只会真切地爱我、呵护我。虽然他们那里生活条件要艰苦许多,可我和他在一起,却是很有安全感,因为我知道他会把最好的一切给我。这就是我深爱他的原因。”
从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向来听话懂事的表姐可以为了不切实际的梦想离家这么多年不归,甚至在那个叫西藏的地方生活那么久。
直到今天,生活才给了我答案。
原来我们三个中,最幸福的人是表姐。
她敢于热烈地追求梦想,同样也敢于热烈地追求爱情。正因为她有不顾一切的勇气,上天才将最好的人送到她的身边。
“京怎么会去世呢?她还这么年轻。”提到京,表姐的幸福笑容消失不见,被伤慨替代。
我想和她说很多很多,想将京和杜恒的事细致地讲给她听。但最终发现,这是一段太沉重的过往,千言万语都凝聚成了一句话:“她没能像你一样,遇见真正爱她的人。”
京,如果我将你痛苦的回忆在此刻沉睡的你面前细说,你会难过的吧?
我知道你是为了解脱,所以我选择了缄默。
表姐哀叹一声:“男人的真心真是难得。”
我认同地点点头,“女人的真心像水,很容易就泼出去了,轻易交付给男人,却再难收回。现在这个社会啊,男人的爱真是千金难求。”我笑看向表姐,由衷地说,“所以你现在是很富有的人了。”
比绝大多数女人都。
我和表姐从外面进来时,林远江和杜恒已经离开。在京的遗照面前,放着一串糖葫芦,在阳光下熠熠闪着光。
这是她读书时很爱吃却被迫放弃的东西。
“老板,要两串糖葫芦。”
微凉的夜晚,我欢快地付了钱,一手一串糖葫芦,将左手的那串递到京的面前。
京嫌弃地瞥了一眼,很不买账地推开了:“甜死了,外面这么厚的糖,吃了糖分摄入过多会变丑的。”
“可是我已经买了诶。”我转了转糖葫芦,晶莹的红色让我垂涎欲滴,实在不忍心浪费,“就吃一根没事的啦!”
她像是被我说动,高傲地垂下眼,勉强道:“那好吧,就吃这一次。”
我们曾经都是爱吃甜食的小女孩,可是长大后,在难过流泪的时候却都忘了给自己买一串糖葫芦吃。
所以悲伤总是难以抚平,而泪水也永无止尽。
京的葬礼结束后,我向她的舅母索问了棺材钱目,得到一个有些夸张的数字后,不假思索地将钱转了过去。
回到家,爸爸兴奋地和我说起表姐的事。
“楚楚回来了,你知道吗?”
由于事先和表姐见过,我并不是特别惊讶,点头表示知悉。
“这孩子,当初说走就走了,这么多年也不回来看看她爸妈。她爸当初骂了她几句,她居然记恨这么多年,她爸不也是为了她好嘛。你们做子女的,真是没办法体谅父母的良苦用心。楚楚当年不听她爸的话,如今在穷乡僻壤找了个一穷二白的小伙子,背着她爸连孩子都生了。她现在年轻,不懂事,等以后就会后悔了。找了这么个男人,有她苦头吃的。”爸爸说着,又将话头转向我,大概父母们总能以他人为子女之鉴,“澄简,你以后可别像你表姐一样。”
我苦笑一声:“不会的。”
我不会像表姐那么幸运,找得到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人。
爸爸听后欣慰地说:“那就好,找男人还是得找条件好的。再在条件好的那一群里面找个合眼缘的,婚姻就没他们说得那么可怕了。”
“对了。”他突然想起什么,“我听你姑婆说,远江不久前也从上海回来了,还带了个女朋友回来,应该是要结婚了。之前你在上海上学,多亏他照顾你。刚好他回来,今年你和我一起上他家拜年,咱好好谢谢人家。”
“我单位有事,没时间去。”
我不可能再去见林远江。
“你们单位过年也加班?”爸爸狐疑地看向我,“实在没时间就请个假吧,别家都行,他家你必须得去。”
“请不了。”
“我还没说哪天怎么就请不了?”爸爸看穿了我的把戏,用不容置喙的口气命令,“请不了也得请,没得商量。”
我猛地起身,没答应也没拒绝,冷硬地说:“我去看看妈。”
离开客厅走到向阳的主卧,妈妈正在阳台上织着毛衣。
太阳暖融融地照在她的发顶,勾勒出她恬静慈祥的轮廓,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这么些年过去,我几乎都快忘记她当初歇斯底里一心寻死的样子了。
见我在她旁边坐下,她织毛衣的手未停,闲谈一般和我搭话:“楚楚回来了?”
我来时卧室的门开着,估计我和爸爸在客厅的对话妈妈全都听见了。
“嗯。”我捡起地上的毛线球,像小时候一样绕着凌乱的线。
“她有孩子了?”
“嗯。”
妈妈沉思了会儿,手上动作停住:“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我缠线的手也是一顿:“有什么关系呢?男孩女孩儿还不是得一样的爱。”
我以为这么久过去,妈妈早就放下那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却没想到,在她的心里,是男是女仍旧是一件大事。
心中不免失落。
“你这孩子,瞎扯什么呢?”妈妈嗔视我一眼,“我打算给她的孩子织一件毛衣,不问清楚性别怎么选择款式?”
愣了好几秒后,我的视线左移,看着妈妈膝上的半成品毛衣,脸上的失落被笑容驱散:“是女孩儿,很可爱的。”
“那得换粉色的毛线了。”
妈妈听后喃喃道,又低头去织毛衣了。
阳台光线格外的好,玻璃窗外照射进大片阳光。我抬眼看向窗外,高大挺拔的榕树枝桠上伸展着鲜绿的树叶,无一不透着鲜活的生命力。
其实一直耿耿于怀的人是我吧,从妈妈怀上弟弟开始,我就隐隐变得忐忑,直觉有什么东西在微妙的改变。哪怕这么久过去,弟弟早已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我却依然不敢回忆妈妈失子后家里愁云惨淡、压抑沉闷的日子。
那时常常想,如果我是个男孩儿就好了。
直到现在,这个长久压在我心头的灰暗想法才终于灰飞烟灭。
不管怎样,我都是被父母的爱包围着长大的,不论弟弟有没有出生。
初三那天我被我爸扯着去林远江家拜年。
上午去了姥姥家,中午在那里吃过饭后就去了林远江家,晚饭是在他家吃的。
按了几声门铃,很快就有人来开门。
我站在门外,心跳到了嗓子眼。
但开门的并不是林远江,而是一个穿着毛衣,看起来二十五六岁,身材娇小但长相明媚的女孩儿。
这是我第二次见林远江女朋友。
现在恐怕得叫未婚妻了。
我也是第一次看清这个让他恋恋不忘的女孩儿长什么样。
我们的视线短暂的交汇,她很快就偏头朝屋里喊:“妈,来客人了。”
屋里很热闹,尽是笑谈声。
没一会儿姑婆走了出来,林远江跟着过来,看见我时明显一愣。
很快他面色恢复如常,伸手将开门的女孩儿拉到自己身边:“喊表哥。”
女孩儿震惊地看了林远江一眼,又看向爸爸,似乎是没想到一个辈分的人年龄差别居然这么大。但最终还是乖顺地喊了:“表哥好!”
爸爸堆着笑点头回应。
“那这位是你表侄女吗?”女孩儿示意性地扫了我一眼。
林远江神色未变,轻描淡写地点头。
姑婆邀我们进屋,和我们介绍女孩儿:“这是小江的女朋友小絮。”
爸爸客套地回应:“一进门我就看出来了,模样这么好的姑娘也只有远江能配的上了。”
我在玄关处默默换了拖鞋,跟着一行人走到客厅。
爸爸挨着姑公和姑婆坐了,林远江和他女朋友坐在更长的主沙发上,只剩下他和他女朋友身边还有位子。
我略一扫眼,抬脚走到小絮身边,挨着她坐下,中间隔着些距离。
大人们聊着天,林远江偶尔搭几句。有时提到他和小絮,爸爸问小絮问题,林远江也帮着回答了,小絮则在一旁浅浅笑着。
这其乐融融的氛围里唯一扫兴的就只有一言不发、从进门到现在一直玩手机的我了。
“我要吃橘子。”
我在手机上玩着2048数字方块的游戏,手指在屏幕上飞速地滑来滑去,听见小絮说话并未抬头。只是手指一不小心滑错方向,数字方块堆满屏幕,游戏结束,跳出看广告复活的页面。
林远江从茶几的果盘里拿了个橘子,剥了皮后又将白色的橘络撕干净,然后才塞到小絮嘴边:“今天最后一个,不许再吃了。”
虽然是警告的话,语气听起来却无限宠溺。
“为什么?”小絮不满地抗议。
“你今天都吃多少个了?上火怎么办?”
“哼。”小絮生气地“哼”了一声,忽然侧头注意到坐在她身边的我,笑着问,“你要吃橘子吗?”
我的视线越过她看向她身后的林远江,意味深长地停顿几秒,扯了丝笑:“不用了,谢谢。”
即便我的态度冷漠疏离,小絮也没放在心上,掰了瓣橘子送进嘴里,愉悦地勾起嘴角,好像这是无比幸福的事。
收回视线,我身子靠得更歪,重新开了局游戏。
“澄简!”
爸爸有些严厉的声音响起:“把手机放下,坐端正点儿。”
“知道了。”
我敷衍地回了句,关掉手机坐正,看着那盘橘子出神。
话题扯到我身上,爸爸终于说出这次造访的目的:“澄简在上海读书那几年,多亏远江照应了。”
林远江早就能够轻松应对长辈之间这些寒暄客套的话,不失礼貌地回:“其实我也没帮她什么,都是她自己适应得好。”
看啊,他就是这么急着在他女朋友面前和我撇清关系。
生怕她误会一句。
“那也还是要感谢你啊,你肯定帮了她不少。不然她那性格,一个人在上海是会六神无主的。”爸爸玩笑似的吐槽起我,“澄简从小到大做什么事都要我和她妈陪着,十八岁之前都不会坐高铁呢!远江你还记得吗,她第一次去上海还是你带她坐的高铁。”
林远江笑笑,声音保持着应有的、对长辈的尊敬:“记得。”
姑婆接话说:“不过澄简现在蛮独立的,和小时候害羞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呢,变化真大。”
“这都是在大城市历练的。”爸爸说。
“要不怎么说上海好呢,年轻人就得多去上海这种地方。”
“上海嘛,人家可是‘东方明珠’。但咱武汉也挺不错的,这几年发展这么快!”
……
晚饭吃了一半外面放起烟花,小絮拉着林远江离了席,跑到阳台观看盛大的烟火。
小絮的阵阵惊叹声传到饭桌上,连烟花在空中炸开的声音都没盖得住。
我慢条斯理地剥着虾,挑出虾线,蘸了点儿醋塞进嘴里,细嚼慢咽起来。
果然,不喜欢吃的东西并不会因为你假装喜欢而变得可口。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会因为任何原因改变。
黑色的夜空上绽开明亮璀璨的烟花,将室内照得更加明亮。
这个场景是如此的熟悉。
曾经,在上海的半岛酒店里,第三层的落地窗前,也有一男一女在窗前观看烟花。
那晚夜色醉人,使人意乱情迷。只是那晚的烟花,远没有今夜盛大。
那是我和林远江唯一一次同床共枕,那晚他抱着我入睡,手臂横在我的腰上。
我的后背紧贴在他的胸膛里,右手与他十指相扣,背后是他清浅的呼吸声。
半夜有人求婚,在广场放起了烟花。
我被喧闹声惊醒,兴奋地摇醒他:“有烟花诶,我要去看!”
他眼睛未睁,仿佛尚在梦里,声音浑浊沙哑:“有什么好看的。”
“我要看,你起来陪我去看嘛!”
我摇着他的手臂,不停地恳求。
但他半分未动,依旧阖着眼,看模样甚至像再度入睡了般。
见叫不动他,我将他的手臂搁回被子里,自己下床穿鞋到窗边欣赏起烟花。
女人呢,尤其是女孩儿,总容易被美丽的事物打动。
新一轮的烟花冲上夜空时,漆黑的室内瞬间变得明亮。
身后有人抱住我的腰,下巴搁在我的肩上,懒洋洋地说:“有什么好看的?就这还值得你专门从床上爬起来?”
听他说话像是困倦到了极致,只是强撑着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能酣睡。
我那时怎么回答的?
好像是心满意足地笑了,然后一脸甜蜜地说:“重要的不是烟花啊,而是和你一起看烟花的人。”
那时我幸福的样子好像这场烟花是为我而放的一样。
但被求婚的人永远都不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