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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现在是下午四点。
      云在翻滚,太阳打着哈欠,风从孩子的指缝间溜走,逗得她笑出银铃般的声响。

      下午四点,安徒生悄悄混进了巴黎千姿百态的人流里。
      他没有带行李箱,所以,无论怎样屏息凝神,都没有办法从他身边听到轮子咕噜咕噜滚动的声音,那种简单而机械的小调。从他身上能找到的是另一些更细微而复杂的曲调,是帆布背包和棉麻布料亲昵摩擦而诞生的碎语。它们也对自己即将前往的城市充满好奇和热情,有着和一同出行的人类如出一辙的少年气的向往。
      棉麻衬衫用它黑色的纽扣观察着周围的景象,贴在帆布包的耳边,小声地问:“我们是已经到巴黎了吗?这里就是巴黎吗?”
      帆布包一边哼哧哼哧地用力抱住人类托付给自己的行李,一边朝着棉麻衬衫老气横秋地点点头:“对呀,我们已经到巴黎了。你看,路过的衣服和箱包们是多么的美丽啊!毫无疑问,这就是我们想来的巴黎。”
      棉麻衬衫又仔细敲了敲那些路过的衣服,为它们的时尚精致大吃一惊,不由得害羞地把朴素的自己藏到帆布包身后,叠出层层的褶皱。
      安徒生的手伸过来,轻轻抚平了棉麻衬衫的褶皱,安慰了这件腼腆羞怯的小家伙。

      下午四点,安徒生背着包,走出人流熙攘的戴高乐机场。
      在巴黎慵懒的午后,他眯起眼睛,在人群中寻找为自己接机的朋友。不久,他找到了自己的目标——高挑纤细的青年,露在外面的皮肤白皙,留着浅金色及肩长发——弗朗茨·李斯特。
      哪怕他脸上架着造型夸张的墨镜,衣着打扮仿佛地下艺术爱好者,也无法阻挡他在安徒生的视野中逐渐变成一只熟悉的、温柔友善的白色绵羊。
      安徒生不禁笑了起来。他快步朝着好友所在的方向走去,靠得很近时,他小小地欢呼了一声,直直地扑到对方身上:“芨芨——我好想你!”
      来为他接机的李斯特踉跄着向后退了几步,墨镜遮挡下的表情有些无奈,雾蓝色双眼里却又流露出一种习以为常:“好啦,这么多年没见,我也很想你。”
      他拍了拍安徒生的后背,示意安徒生先站直身:“回家再慢慢聊,我们先去车上。”

      李斯特住在市中心,卢浮宫附近,距离戴高乐机场不能说有多近,只能说,在交通顺畅一路顺风的情况下,开车得要两个小时。

      “汉斯,你这次的假期大概有多长?”李斯特在某个等红灯的间隙随口问道,“我可以推荐给你更适合的行程。”
      李斯特和安徒生算是童年玩伴,他小时候去丹麦旅游采风,偶然遇见了彼时刚从家乡欧登塞到哥本哈根闯荡的安徒生。在安徒生的陪伴下,在菲英岛转了一圈,看到了不少以前没见过的景色。虽然那段时间不长,仅仅是两三个月,但是已经足够他们在心中把对方列为最亲密的朋友之一。安徒生这次来到了他熟悉的巴黎,李斯特当然想要尽地主之谊,带着他玩尽兴。
      安徒生侧着身,正入神地看着车窗外风格与自己家乡大不相同的建筑,听到李斯特的这一句询问,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我说出来的话,芨芨,你可不可以不要惊讶?”
      李斯特困惑地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为什么惊讶?很短还是很长?”
      “很长,准确来说,是超级长。”安徒生张开双臂,比了比从左手到右手的距离,“我跟我们歌剧院的院长说了,大概要花十年时间在旅行上。”
      李斯特难以置信:“你辞职了?不唱歌了?”
      安徒生是哥本哈根皇家歌剧院的歌剧演员,成年之后就一直是剧院的男首席,如果不是提交了辞职信,怎么想都不能拥有长达十年的假期。
      “我没从剧院辞职,就是想换个岗位试试。”安徒生说道,“我应聘了编剧,而且院长和演员们都对我写的剧本很满意,然后,我就拥有了自由的工作时间。”
      “至于唱歌,”说到这里,安徒生有些心虚,不太敢和镜子里的李斯特对视,“我在舞台上站了八年,鲜花、掌声和灯光也感受了太多,越到后来就越怅然若失。所以,我想试着从舞台上抽身离开,找回当初的感觉。”

      作为朋友,李斯特支持安徒生所有自愿作出的决定,他只是觉得意外——风头正盛前途大好的时候,抛下演艺生涯,用最珍贵的青春时光去旅游……
      他希望安徒生是真的考虑周全了,而不只是一时冲动。
      不过,这种话现在提起来也没什么意义了——后座的那家伙明显觉得对不住他们小时候的梦想,但还是做出了这种半路改行的决定,可见心中对旅行的向往之深。
      李斯特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像任何一只在草地上散步的绵羊一样,随波逐流地得出了结论:不管那么多啦,朋友高兴就好。

      李斯特把车停到车库里,然后两人终于能进到房子里歇息。
      安徒生借住的那间客房早就整理好了,只需要把不多的行李放进去,晚上的住宿就完全不成问题。在帆布背包里,除去换洗衣服、各类证件和随身物品,就是一打手稿。安徒生把那打手稿拿出来,递给李斯特,李斯特接过来,大概翻了翻,就挑起了眉。
      “这是你这些年里写的童话故事吗?”他嘴角挂着笑,“我还以为你忘了呢。”
      “许下的诺言是不可以忘记的。”安徒生认真地说,“你是第一个读到这些童话的人,我给同事们的剧本都是更现实一些的故事。”
      李斯特颇为满意,收起了手稿:“我会慢慢欣赏的。”

      “作为对守信的好孩子的奖励,今晚想吃什么,随便点。”李斯特说道,“巴黎就算有很多不足,但好餐厅绝对是溢出的。”
      安徒生眨了眨眼:“可是,比起餐厅,我更想吃芨芨做的饭啊。”
      “你真是个懂得‘浪费’的人。”李斯特笑道,“我这双手价值千金,有人甚至觉得不该碰便宜的琴键,结果你开口就是要我去拿起各种厨具——这可比任何餐厅都更奢侈啊。”
      “如果芨芨去做饭的话,餐厅能评上星级吗?”安徒生突发奇想。
      “我才不要转行当厨师,这个职业排在择业选项的最末尾。”李斯特说道,“前提不成立。再说了,如果我这种仅仅是保证自己不饿死的手艺都能评星,那么米其林大概也就信誉扫地了吧。”
      “哪有,明明以前视频通话的时候,芨芨你做的饭看起来就很好吃。”安徒生扒着沙发枕,真诚地望着他。
      李斯特给了安徒生一个耐人寻味的眼神:“真会说话啊,汉斯。”
      安徒生不明所以:“我说了什么?不是实话吗?”
      李斯特心情愉悦地站起身,走进厨房:“没什么,一些让人非常开心的实话而已。”

      “在家吃的话,就不按照餐厅那一套来了。主菜是红酒烩牛肉,再做一道白酒田螺,然后开一瓶葡萄酒。”李斯特看着冰箱里的食材想了想,然后告诉安徒生自己的打算,“怎么样?”
      安徒生举手:“有点小小的意见。”
      李斯特:“直接说。”
      安徒生:“能不能开一瓶度数低一点的?我不太能喝。”
      “你就是想喝高度数的,这里也没有。”李斯特笑道,“开个甜味的果酒,行吗?”
      安徒生认真地点点头。

      红酒烩牛肉想要入味需要炖煮很长时间,少说四五个小时,因此,家常的做法是提前做好,把半成品放冰箱,等到要吃的时候,再拿出来,小火煮个十分钟左右,等待牛肉熟透之后,撒上欧芹叶,出锅装盘。
      白酒田螺倒是快手菜,炒香挑好的田螺肉,同时加热融化一锅奶油,浇上白葡萄酒,然后混合起来,装盘,配上两张煮熟的面皮,就算是完成了。
      葡萄酒开的是一瓶阿斯蒂,酒精度低、甜度高、低泡。

      闻着菜肴的香气,安徒生主动走到了厨房中,像是动画片中被奶酪的香气勾来的小老鼠。
      不过,他不是来专门偷吃的,而是想要帮忙端盘子。
      李斯特跟他没有什么客气的必要,自觉已经付出了“做饭”这样了不起的贡献,洗碗洗餐具端盘子这些杂事,就全部交给了安徒生。
      两人在桌前坐定。

      安徒生先试的是红酒烩牛肉。
      牛肉软烂入味,肉质仍然富有弹性,轻轻咬下去,红酒和佐料的香气在唇齿间炸开,百里香和丁香首先冲击着味蕾,勃艮第红酒的余味在盘旋在口中,不停勾起食欲。
      土豆、萝卜、口蘑等配菜也都浸染着香气,软糯清甜,又是另一种感觉。
      田螺肉比牛肉更有嚼劲,份量虽然不多,但配上甜甜的奶油,也让人觉得心满意足。
      用葡萄汁直接发酵的阿斯蒂酒果香丰沛,饭后一边吃着水果,一边抿着阿斯蒂酒,玫瑰和荔枝的香气萦绕在鼻尖,熏得脑袋有些晕乎乎的。

      李斯特放下自己手里的酒杯,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安徒生的神色,然后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你光告诉我‘不能喝’,但我没想到你连阿斯蒂都能醉。”李斯特捂住额头,“天哪,那你以后旅行的时候千万要记住,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或者身边至少得陪着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
      安徒生觉得自己没喝醉,就是思维运转得比平常稍微慢了一些,有一两秒的卡顿。
      李斯特:“……得了吧,你这明显就是醉得不清。”
      他叹着气,把安徒生拽起来,所幸安徒生还知道乖乖配合,没让他费太多劲。
      “来吧,酒量小到不可思议的醉鬼,我们出门散散步——希望巴黎的夜风能让你的头脑清醒一点。”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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