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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朝气 我七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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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手八脚的跑到学校,一潮人已经在那里坐上了伸展运动,我已经很尴尬的选择了从队伍的背后绕过去,然而睽睽众目竟然不约而同的转过身,讲操过渡成为体转运动,让我愈发尴尬。我索性在墙角边蹲了下来,眯着眼看着这些孩子朝气蓬勃的做广播操,一只只细长的胳膊,不可思议的搅合着天空,我只感觉阳光和我一样尴尬和不知所措的从这人工的树林中狼狈的穿射过来,费尽心机的照射在我身上,光与影,扭打在一起,在我身上映现出一个复杂的战场。我的脸忽明忽暗,忽冷忽热,很是精彩。
陈凌很开心的蹦将过来,开心的搭着我的肩膀,只轻轻一勾,便摔的我一个踉跄。对于这样的一个肌肉猛男,我的体制是永远无法抵抗的,不过通常来说,他都是迟到的那一个,今天却倒了个个儿。我用调侃的表情看了看他,果然,他揭开了谜底,“我在俯背运动的时候冲刺进来,幸亏昨天没有背书包回家,一身轻松的混进了队伍,哈!”于是我决定以后也不背书包了。
小学的时候,我也曾尝试过晚上回家不背书包,而十分信任的将那只巨大的书包留在了书桌里,然后蹦蹦跳跳的溜达回家,满手的炸肉串和满嘴的有你,就那一天,我发现了童年的美好,但这种美好很快破灭了。第二天,我的语文书变成了艺术品,一只画风如八大山人的丑陋的鸟,睁着嘲弄的眼镜跃然于我的语文书上,我发了一会儿楞,然后去文具店买了只记号笔,恶狠狠的覆上浓墨重彩的几笔。
后来,尔芙很不忍的看着我的愤怒,柔柔的抽过我的语文书,拿出她芳香四溢的草莓味橡皮讲剩余的铅笔涂鸦擦得一干二净,芳香四溢。
那时的尔芙是个温柔的小女孩,一直拥有一付明净灿烂的容颜,她老朝着我阳光明媚的笑。有这样一个闪亮的同桌,是我三生有幸,从此,小学六年,我再没有买过那只记号笔以外的文具。
当然,我把时间严格限定在了那时,现在的尔芙......是头狼,尤其在知道我的性向后就彻底暴露无疑。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从初二开始原本好好的一个温顺的小女孩由原来如媳妇儿般看我的眼神注入了看破奸情的邪恶,终于明白为什么原本一定要做我媳妇儿的小女孩一脸不高兴的看着我搭着除安风以外的男孩的肩。当我与安风的关系确立后,她更是幸福的上窜下跳为我们谋划荷兰的签证,然后时常带一些同样长着尖尖的耳朵的动物围着我嚷嚷:“看呐看呐,这就是百年难遇的小受~~~受~~~”
我是暗黑着脸,安风却不以为然,要不是旁若无人的继续打游戏,或是偶尔直起身来骄傲的对我挑眉:“我是攻哦,攻哦。”
然而这个攻,竟然脆弱的选择了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