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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小时同学拿 ...
进到房间,梁礼将烧鸡和驴打滚随手放在桌上,自己朝时初绪的床榻走去,往上一躺。
冬日将至,昼短夜长。时初绪站在桌旁收拾了半晌,将烛台拿了出来,然后点燃。
烛火摇曳,光在时初绪地身上跳动着,交织映在墙壁上,描摹着他的身影。他低着头,眼睫扑簌,不知是在思考什么。
“今天真的快给我累死了,”梁礼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将头下的枕头环抱至胸口,“跟一群不懂时尚的人交流好难。”
时初绪搬了个凳子坐在榻边,双手托着脸,慢吞吞地问他:“发生了何事,与我说说?”
不提还好,一提梁礼简直像条泄洪的河,大江东去还能浪淘尽,但梁礼开口就没完没了。
他陡然直起身,将枕头甩至一旁,说:“我起初是去东街寻了一遍,没看到有人招帮手,然后又去南街瞧了一遍,也没见着。我又回到东街,这次我下定决心主动去问,你猜怎么着?”
时初绪很是捧场:“怎么着?”
梁礼一脸憋屈地说:“那些个老板说我败坏社会风气,不该一个人跑出家乱晃,咒我以后嫁不出去!”
梁礼一脸憋屈地又说:“靠,我嫁不出去?我看他全家都嫁不出去!”
“......”一只温顺的马尔济斯欲言又止,“他们怎么能那样说你?一定是他们不懂。”
时初绪安慰完,起身去桌边倒了壶茶,端过来递给梁礼,说:“哥哥,你别生气。这是我方才泡好的碧螺春,你快喝下,去去火。”
梁礼一脸不自然地看向他:“......”
这人怎么把自己的同类给泡了?
梁礼伸手接过那杯碧螺春,浅啜一口,说:“......咳,确实好茶。”
“哥哥,”时初绪指了指桌上的食物,“一起吃吧?”
“你吃吧,”梁礼摆摆手,一脸生无可恋,“我早就气饱了。”
时初绪听他说完,也就不再讲客气。他在门口等了梁礼好几个时辰,早就饥肠辘辘了,搬起凳子回到桌边就迫不及待地将烧鸡拿了过来。
梁礼:“......”怎么不再哄一下,好无情一男的。
时初绪将烧鸡打开,香气顿时溢满整个卧房。梁礼直愣愣地盯着那烧鸡,哈喇子都快要流出来了。
时初绪看到他那副模样,掐了许久大腿才没让自己笑出声。他试探地问:“哥哥,你真不吃?”
梁礼:“......”哒咩。
他收回之前说的话,面子比肚子重要多了!
“哥哥真好,”时初绪已然馋涎欲滴,“那我就不客气了。”
时初绪在桌旁坐下,灯烛萤萤,暖黄色的烛光在他清隽的脸上跳跃着,衬得他如此鲜活。他一手握着鸡腿,一手端着驴打滚,眉眼弯弯,红唇齿白,腮帮子装得鼓囊,满脸都是稚气未脱的少年模样。
梁礼看着时初绪狼吞虎咽的模样,心里不由得一颤。
......这样明朗的人,本是该被幸福包裹、养进蜜罐里的。
也许是烛光映在了梁礼的眼睛里,他看向时初绪的眼神变得柔软了起来:“好吃吗?”
“好吃!”时初绪以为他改变主意了,放下手中的食物,撕下另一只鸡腿向他走来,“喏,哥哥,你也尝尝!”
“你吃就行。”
“是我想了,”时初绪心疼他在外奔波了一整天,将鸡腿递到他嘴边,“是我想让你吃。”
梁礼眼睫微动,将嘴凑过去。
时初绪腕似白莲藕,手指也如笋芽般纤柔。握住鸡腿的指尖润满了油脂,在烛光的映照下闪着微光。
梁礼瞧着唇边的手有些发愣,这与他在现代见过的其他男人的手委实不同——
——成天关心别人嫁不嫁得出去的男人,当然与别人不同了。
“好吃吗?”时初绪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像一只求主人夸奖的小狗。
“......呃,”梁礼握住时初绪的手,却发现他的食指上有一道茧。他将鸡腿往鼻尖带去,嗅了嗅,眉头微皱,问:“我怎么觉得这鸡腿有股奇怪的味道?”
“不会吧,”时初绪满脸疑惑,将鼻子凑过来,闻了闻,“我不觉得呀?”
梁礼陷入自我怀疑:“可能......是我的问题?”
时初绪刚要说些什么,视线瞥到梁礼的身后,定睛一看,双眼蓦地瞪大:“灰灰,你怎么拉在床上了!!!”
灰灰懵懂地歪歪头:“啾啾啾?”
梁礼:“......”我佛不渡兔头我佛不渡兔头我佛不渡兔头。
......
在外碰壁,在家还被兔子欺负的梁礼,为了自己的幼小心灵能够健康成长,决定这几天都宅在府里休养生息——
实际上就是扮演咸鱼。
什么成为南国最红的男人?他才不在乎,大不了脸皮厚一点,等主玩家完成任务之后,他再蹭人家的穿回去呗,反正现在谁也别想阻拦他摆烂。
几日之后便要入冬,平日里圈养在室外的家禽早早被移送进暖棚。暖棚内家禽的味道太重,再加上梁礼已经对鸡蛋产生了PTSD,这段时间都是时初绪和老管家在打理。
说是暖棚,实际上是一间很高大上的圈舍。门、窗、屋顶和围墙一应俱全,甚至连火炉这类高级的供暖设施都有,梁礼不禁怀疑,自己和它们到底谁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暖棚的门口处挂有一条月白色的门帘,作防风帘使用,是时初绪织的。
时初绪在面试的时候曾说过自己擅长男红,针线活甚是出色。那时梁礼还曾狐疑过,他会不会是为了能够顺利入职梁府而夸大其词的,未曾想竟然是真的。
这长工确实不错,无需薪水,只要包吃包住,性价比实在很高。
梁礼想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暖棚外。
——来都来了,不如偷颗鸡蛋再走。
羊还是那几头羊,鸡倒是多了几只小鸡崽。食槽里的饲料满得都快溢出来了,饫甘餍肥,它们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潇洒。
梁礼环顾四周,终于在草垛前寻到了时初绪的身影。
时初绪低着头,半蹲在那,好不显眼。
这段时间伙食不错,梁礼时常会去东街给他带零嘴回来吃。他脚边那只灰毛兔子被养得膘肥体壮,人却仍是如此衣宽带松,好像怎样喂都喂不胖。
梁礼表示十分羡慕,他想,可能这就是身为小型犬与生俱来的天赋吧。
“灰灰,你怎么长得如此胖了?”时初绪轻轻拍着兔子的脑袋,叹了口气,一脸语重心长,“再这样吃下去,你就真的嫁不出去了。”
灰灰:“......”
梁礼:“......”
虽然这兔子的素质实在不高,前几天还害得他沾了一屁股兔屎,但他瞧这兔子如今颇为可怜,实在不忍心放任它不管。
于是他报怨以德地打断时初绪,说:“灰灰还小,你跟他讲这个还为时尚早。”说不定还没配到小母兔,他就已经变成一碟孜然兔头了。
“哥哥,你怎么来了?”时初绪闻言惊喜地站起身,扭头看他。
梁礼:“......”他总不能说自己是来偷鸡蛋吃的吧?
“我来看看你,”梁礼说,“这段时间你和赵叔一直在忙暖棚的事,实在是辛苦了。”
“怎么会辛苦,这些小羊甚是可爱,我每日见到它们都心喜得很,”时初绪温柔地说,“等它们的毛再长长一点,我们还能薅上一些呢。”
梁礼:“......”真,温柔一刀。
“怎么了,哥哥?”
“......没怎么,”梁礼不过是觉得他好像才是那个被薅羊毛的长工罢了,“门口的门帘是你织的?”
“嗯!”时初绪骄傲地扬起头。
梁礼被他这一脸求夸奖的模样逗笑,觉得这只马尔济斯好可爱。他伸手揉了一把时初绪的头,说:“我们初绪怎么这么厉害?怎么做到的?”
“儿时父亲让我习的,”时初绪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随即又换上一副笑脸,自我打趣道,“那时我可讨厌男红了,那么细的一根针,不知道要穿多长的线、绣多少回,才能得到一副完整的绣图呢。”
“可我长大后却发现,我是喜欢做这些的,”时初绪说,“好在当年未曾扔弃,不然今日便无法为哥哥织这张门帘了。”
梁礼看着他,心中很不是滋味。他是一个很幸运的人,在家人的呵护下健康长大,小康家庭,父母开明,连学生宿舍都没住过,离家最长的一次恐怕也就是这次穿书。
时初绪的成长经历却和他截然相反。相较于在温室中长大的梁礼,在这样一个极具等级观念的时代中,时初绪更像一只蝶,为了活下来而独自忍受苦痛,他不断挣扎着,直至破茧。
历经如此痛楚的人,却仍旧像一轮太阳,照亮自己,也温暖旁人。
难怪他的食指处有一道茧。
原是习男红时留的痕。
什么碧螺春啊?
不过是一碗暗室逢灯的姜茶罢了。
“时初绪,”梁礼说,“你教我吧。”
“什么?”
“教我男红。”
小梁和小时同学的感情进展一则~(抱歉大家,这章手感不是很对T T……后面几章要好很多哦,有建议一定要提出来哦,我会听的!)
记20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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