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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丰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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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只有他们两人吃饭,富叔便只简单做了两道菜,炒了小半荠菜,又把鸡打理好下锅炖了盛出小半。鸡肉的香气扑鼻,闻的奚明轩食指大动。
下午他没有事情要做,打理完后院的菜地后,便按着习惯坐在桂花树下吹风。
文乐童和富叔快到大下午了才到家,两人心情都很不错,今日的事情应该进行的很顺利。
富叔正在做菜,富伯照料他的老伙计,奚明轩便端着果子去找文乐童说话。
文乐童到家后,稍微拾掇了一下便去了东厢房。他如今已经搬去正房住,便将原本住的东厢房当作绣房,专门在此做些刺绣活计。
房门是敞开的,奚明轩见对方正全神贯注地绣花样。此时天还未黑,光线也算不上好。
他敲了敲门走进去。
“乐童,这是我今日上山采到的野果,味道还不错,你尝尝。”
“好。”文乐童没有客气,又绣了两针才放下绣绷,拿了果子来吃。“今天上山感觉如何?”
“收获挺好的。原本还以为只是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今天上山试试才发现捉野鸡还挺容易的。今日我捉到了三只野鸡,还捡了一些野鸡蛋。”
“三只野鸡?”文乐童惊讶出声。
“嗯。看来我在打猎这方面还挺有天赋,我想着以后可以做猎户试试。”他这般解释,说出自己的计划。
成亲那晚他已将过往做了些修饰,此时倒也不担心对方会怀疑他的能力。
“你毕竟从未当过猎户,会不会有危险?”文乐童虽然觉得他肯上进是好的,但也担心他的安危。
奚明轩宽慰道:“不碍事,我会多加小心,循序渐进的。”
见他已有规划,文乐童也就不反对了:“你有计划便好。”
说过计划,奚明轩又问起那两只野鸡的安排:“三只野鸡我让富叔做了一只,剩下的两只你看如何处理?都是弄死的怕是放不住。”
文乐童沉吟一会,开口道:“既然如此一会儿你便同我去一趟村长家,既然今后要当猎户,这事儿就得和村长打好招呼。另外那一只给二叔家吧,你在他家住的这段日子也劳烦他们良多。”
“好。”文乐童的安排,他没有异议。
既然有了安排,文乐童也就不再做绣活了,将绣线绣绷都收起来。他和奚明轩一起去厨房拿野鸡,打算趁着还没到晚饭点,先把野鸡送过去。
村长家除了野鸡,文乐童还另外添了几枚鸡蛋。
一旁的富叔见两人互动有来有往十分融洽,心内很是欣慰。
村长和文二叔那边都是两人一起去的,先去了文二叔那再去的村长家,事情办的很顺利。
大丘山绵延数百里,有很多个山头,是周围很多村子赖以生存的根。
村里从来不约束村民上山采摘,偶尔打只野鸡捉只兔子打打牙祭也是常有的,只是文伍村里一直也没有正经的猎户。
邻村倒是有猎户,但两边山头不在一处,跟奚明轩做这行没有冲突。因此这件事情文乐童同村长说起后,村长稍微询问了几句便就同意了。
两人都还年轻,村长也是很赞同两个人趁着年轻多挣些银钱,将来有了孩子才好送孩子读书,搏个好前程。
不管在哪朝哪代,读书都是极费银子的事情。他们文伍村虽然条件不错,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能力送孩子读上书的。
如今年轻人愿意挣钱上进是好事,他自然是大力支持而不是横加阻拦。
这些年来,村里读书的孩子也有一些,但小孩子们在读书上却没有什么长进。村里一共也才出了三个秀才一个童生。其中一个秀才年纪已经不小,如今在村里开了一家私塾,收些束脩给附近村子的孩子们启蒙,另外一个童生两个秀才都还在县里进学。
童哥儿瞧着就是聪慧的,他那夫婿虽然话不多,却也不是木讷的模样,说不得两人的孩子将来能更上一层楼呢。要是村里能再添个秀才甚至是举人,那他这个当人村长和祖伯的,也面上有光啊。
畅想着,村长心里美滋滋。
既然定下了做猎户的方向,奚明轩就计划着把工具备齐了,好歹做做样子。
砍刀和绳子这些倒不用愁,他在文家的杂物间里翻找到了。另外他还自己弄了个小布袋,里面放了些山涧边捡的小石子。
只要不是狩猎大型动物的话,这些工具差不多够用了。
倒是狩猎大型野兽常备的弓箭和钢叉,他特意请富伯和文乐童去县里时帮忙问了一下,光是一套弓箭就起码得八两银子,就这还是最普通的那种。
奚明轩要买弓箭更多的只是做做样子,其实依照他现在的情况,用到的时候也不会多。想来想去都觉得不划算,倒不如等以后手头宽裕了再买不迟。
也不是不能跟文乐童借,富伯在饭桌上提起弓箭价格时,文乐童就有些纠结肉痛。依照文乐童的性格,他若是真的开口,怕是还真能借给他。不过想想他如今身无分文,还欠着文乐童二十七两银子,就又不想开这个口了。
之前就曾听到文乐童在屋里嘀嘀咕咕算账,最近文乐童又是租商铺又是采买布置,他要是再去借钱,怕不是得纠结死。
文乐童会纠结吗?
他当然会纠结。此时关了房门躲在屋里盘算自己的小金库,昏暗的油灯照映下文乐童是越算越心疼。
回乡这一路加上之前修缮房屋、为爹爹迁坟前后花了有十八两银子,后来他买下奚明轩花了二十七两,筹办婚事聘礼嫁妆这些前前后后又花九两,租商铺买架子前前后后也已经花了近五两,这大头还在后面,真真是花钱如流水。这些还都是些必要的花销。
若是真要借钱给奚明轩买弓箭,少说也得借十两吧。可若是不借吧,奚明轩以后要吃猎户这碗饭,没有工具怎么行?有道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工具总不能光靠赤手空拳吧。
他拿着两人之前签订的契约,越看越是犹豫。
犹豫了一阵他还是决定拿十两银子出来。这些日子的接触,他能够感觉到奚明轩并不是个轻浮的人,希望对方能够努力给自己挣一个未来,也希望对方不要辜负他的期望吧。
当然,该有的借据还是要写的。
想到这里,文乐童直接起身从桌案上拿来纸笔,一一写好,就等着明日拿给奚明轩按手印给钱。
将写好的契书仔细收起,看看小匣子里剩下的银票和银子,文乐童又忍不住发愁。自小攒下的银两如今已经不足两百两了,他这才刚开回村,往后的开销还且有得要花呢。
还是尽早把成衣铺布置好,尽快开始营业吧。
决定开铺子前他考察过,县城里并没有成衣铺,老百姓大多只能自己裁衣或是寻找一些私人制衣师,水平也不稳定。
他当初购买婚服时就曾遇上这样的情况,最后还是只能自己买布回来做。若是他在县城里开个成衣铺,应当是有生意的。
次日吃过早饭后,奚明轩正准备上山就被文乐童叫过去,他见人一脸郑重地样子,便跟着过去。
结果就看人拿出一个小荷包,里面塞着东西,他拿出来看了看,竟然是十两银子。
“这是......?”他抬手示意手中的东西,询问道。
“借给你的,哪,这是借据。签字吧,将来要还的。”文乐童忍着心痛道。
原本是没想跟文乐童开口借钱的,没想到对方犹豫过后居然主动借钱给他,真是个心软的家伙。既然对方愿意借,他也没有推拒,接过借据,熟练地按下手印。
“这钱,还有那二十七两,我都会尽快还你的。”
文乐童点头同意,末了又叮嘱道:“安全为上。”
之后的日子奚明轩往山上跑的更为勤快,他几乎每天都上山,还在山上做了几个陷阱。一边修炼异能,一边猎些猎物。村里时不时就会有村民看到他收获满满地从山上下来。甚至还有村民因见着他的收获眼红而跟着上山抓野鸡野兔的。
除了被他刻意留下的猎物自家吃了,大部分猎物都被文乐童关进笼子,打算攒一攒一起去卖。
这一日一上山,奚明轩就感觉特别顺,植物生气包裹周身,山风轻柔地穿透林叶吹拂在人身上。他在山间行走毫不费力,彷佛被山间绿树青丛温柔托起向前。
奚明轩忽然意识到,他的异能要突破了。
此处已经靠近深山,为了突破安全,他攀上大树,抽空大半能量催生几根柔嫩的枝条结成一张吊床,人悬浮于半空。
肆虐的异能海疯狂地吸收着附近山林的木系能量,又在下一刻散溢而出,滋润山间,循环往复,直到异能海陡然膨胀,像是打破了某种屏障,扩大了一倍有余。其中的木系能量像是一片翠绿的海,流动畅游。
终于突破了。
奚明轩很开心,他试着异化出棉花,好赶快把被子弄一弄。结果凝神一看,异能海中竟已经漂浮着两株植物。这两棵植物他也不陌生,是两株草莓。
这是他前世异能第一次升级时异化出来的,犹记得那时姐姐正在和他抱怨,原本草莓卖的死贵但好歹还能买,现在乱了起来,以后只怕是想买到都难买到了。
姐姐和妈妈都爱吃草莓,他在异能升级时没忍住想到这事儿,便就异化出草莓苗来了。
可是这一次升级,他想的分明是棉花,结果异化出来的却依旧是草莓。难道,他的异能并不是重头开始,而是要逐步解开封印?
若是这样,他得多久之后才能得到棉花啊。
异能海中植物能够生存的很好,奚明轩暂时没有将草莓取出来的打算,便没有再管。
今日他一上山就面临异能升级,都还没收获呢。
正想着,突然林间草丛悉索作响。像是有小动物正在向他快速跑来,他看过去,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只全身毛发皆白的雪白狐狸。那狐狸边嗅边跑,很快就钻进树旁的杂草中,扑腾起来。
印象中狐狸好像挺值钱的,白狐尤甚。奚明轩也没客气,直接释放异能催生野草给它捆了个结实。
还没来得及将小狐狸收起来,就又听到声响传来,竟是有一群野兔送上门来。紧跟着又有一群野鸡,一只小松鼠,甚至还有黄鼠狼,一个接一个的送。
异能升级有这么大的魅力吗,前世他倒是没有发现。
猎物太多的情况下,他自然也挑剔了很多,个头小的不要,带崽的不要,挑的都是膘肥体壮肉多的。
他背着的背篓都不够放了,还用绳子捆了一串拎着,只有在他眼中最值钱的小狐狸才有特殊待遇,捆了小爪子塞进胸口的外衣里。
这么多猎物,简直比得上他平日两三天的收获了。还有那只雪白的小狐狸,也不知道文乐童喜不喜欢,要是喜欢,他就便宜点抵个债?
今日上山很早,升级异能却是花了不少时间,好在捉猎物没费他多少时间。下山的时候经过陷阱,在陷阱里还发现了两只野鸡,扑腾的时候伤着了。他便将鸡绑了挂肩上,一起带下山。
因为收获实在太多,他也忍不住有些心虚,下山的时候特意避开了村民常走的道路。
进了院子,直接把门一关,水井边洗菜的富叔听到动静抬眼一看,顿时就惊呆了:“你这是......”掏了山鸡窝?
“今儿个运气好,遇见成群的了,我就多抓了些。乐童和富伯回来了吗?”
“回了,童哥儿在厢房呢,你富伯被村头老李头叫去帮忙了,老李头家正在修房子,需要牛车帮忙运送材料。”
奚明轩将一串野鸡放下,动静一大,本来还算安静的野鸡们顿时叫了起来,得亏他们院子偏,不然肯定得引起围观。这动静热闹的,连在厢房里的文乐童都被引了出来。
“这些是?”
“运气好,遇见成群的了,我就多抓了些。”奚明轩又重复了一遍,至于对方信不信,那就不知道了。
他点了点数量,除了那两只受伤的不谈,今天一共抓了近二十只野物。小松鼠和黄鼠狼那些也有遇到,不过他都没有捉。
堪称大丰收。
后院笼子里那些他之前捉到的野鸡野兔子也该处理掉了,不然喂食也是个麻烦事儿了。
“今天富伯出门了,明天我们还要去县城,你就和我们一起去酒楼将这些卖掉吧。”
奚明轩初为猎户,自然没有合作的收购商。不过前几天村长找上门来,说是问了在县城大酒楼里当账房的小儿子文鸣北,文鸣北那边给回了消息,说是可以将猎物送去他们酒楼瞧瞧,只要猎物好掌柜的都是愿意收的。
奚明轩点头同意文乐童的安排,忽而察觉到胸口传来动静,他才想起来胸口还塞着一只小狐狸呢。
他掏了掏,掏出来往文乐童跟前一递:“呐,漂亮吗?”
“好可爱!”文乐童两眼放光,眼中满是惊喜。
奚明轩心想小哥儿果然喜欢这些小玩意,就听文乐童紧跟着说道:“这皮毛这么顺滑,一定很值钱!”
合着原来文乐童是看重这身狐狸皮子了。要他看,这小狐狸这么小只,怕是做个围脖都够呛,还是卖给人当宠物更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