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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冬去春来。乱葬岗渐渐改去颓败之色,长出了一些新绿。
      他们既种了土豆,又种了萝卜。甚至还在个小水洼里种了几株莲蓬出来。
      “不知能不能长藕出来呢?”魏无羡摸了摸鼻子。
      “到秋天不就知道啦?”温情笑道。
      “羡哥哥,我想吃藕。”阿苑抱住了他的大腿。
      “好。等长了藕出来,我们就去买点儿排骨回来,炖汤给阿苑喝,好不好啊?”魏无羡俯身抱起了他。
      “好啊好啊,阿苑喜欢喝莲藕排骨汤,哼~”阿苑兴奋地拍起了小手。
      还是上次,师姐婚前,悄悄地见了他,给他带了莲藕排骨汤,也给了温宁一碗。温宁没喝,一直捧回来,留着给阿苑喝了。那个味道,他至今还记得,想起来就会咂嘴咂舌一番。
      师姐……
      魏无羡心头一软。
      师姐去年就已经与金子轩成亲了,应该过得很好吧。金子轩那只花孔雀,虽然骄傲又做作,但是,也还算是个侠气的人,与他们金氏那番趾高气昂的作风,还是有些不同的。但愿他对师姐好些,不然,管他什么金家大公子,什么金麟台,魏无羡有本事将它翻个遍。
      乱葬岗虽然阴气重,地却好似又挺肥沃,种的萝卜土豆,一个个又大又长,山上的人日日吃,也吃不完,便不时用个板车,推着去山下卖,以换些别的日常所需回来。
      魏无羡将温宁练成了最高阶的凶尸,令所有仙家大为惊恐。但是在魏无羡心里,炼尸成功之后,最大用途,就是从此运货上山下山都有了一个任劳任怨的苦力。
      以前他最多运一箱货物,而现在,温宁一个人可以拖一车货物,顺便加个在车上跷着腿,嘴里叼着根稻草无所事事的魏无羡。那个二郎腿跷得,恣意任性,得意极了。
      所有人都忌惮得很的一个人,没想到,在夷陵老祖这里,竟是这么个用途。关健是,温宁还乐此不疲,除了在兜售萝卜土豆时略有些害羞,声音有些小不够吸引人外,其他方面,实打实地是夷陵老祖的好帮手。
      萝卜土豆卖了些钱,魏无羡私留了点,买了些茶叶。
      他有些担心,万一有人又来看他,还是端清水给人喝的话,就太不客气了。何况,那个人,是他心头最尊贵的。
      他让温宁将茶叶好些收着,谁也不准动。
      他常常不经意地就向通向山下的路看去。
      虽然如果真的来了客人,那才是意外,但他仍免不了内心的小期待,期待有意外的到来。
      可是,自始至终,他买的茶叶,没有派上过一次用场。
      倒是收到过几次信。
      信笺是很精致的。
      开篇必是:魏婴,近日安否?然后,说一些外面发生的事情。
      有些,他已经在下山的时候听说过了,但他还是一字一字仔仔细细反复研读。字是很漂亮,很隽秀端方的,如字的主人一样。
      每封信,他都要反反复复看上好多遍,然后,藏在铺盖底下,想起来时,又看一看。
      不过,他始终没有回过一次信。
      不是不想写,实在是不愿给他带去任何麻烦。他已经知道,他有了个极好听的封号:含光君。君子无争,含光无形,坐忘无心。与他这个人,实在是太相称了。也唯有他,能配得上这个封号。
      魏无羡很满意。
      配有这个名字的人,当然不能跟夷陵老祖放在一起来给人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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