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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友 ...

  •   5月的伦敦,天气总归是不大好的,这样的时候就算紧闭了窗户、生起了壁炉,也依然令人感到阴冷的气息在顺着脊背攀爬。

      红头发的女仆悄悄推门进来,给火光微弱的壁炉里重新添了把柴,火焰里传出“噼啪”的声音,于是火势就又大了一些。

      多莉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从凌晨起就坐在窗边,如同一尊雕像一样的雇主。

      雇主生的很好,是典型的东方美人。

      只是气色太差,面上透着一股将死的人才会有的灰白,偏偏那唇又是血一般的嫣红,无端让多莉想起中世纪古堡里挂着的那些陈旧的老油画,一样的病态,却又令人感觉到毛骨悚然的凄美。

      南叶恹恹躺在扶手椅上,半晌,厌倦地垂下眼帘,不再看向窗外。

      他讨厌伦敦的天气,更讨厌伦敦。

      虽然这里是如同丧家之犬一般的自己最后的容身之所。

      “南大少爷如今怎么这个德行?”一阵寒风被裹挟着卷入温暖如春的房间。

      南叶弱弱地咳了声,女仆顿时瞪向这位没有礼貌的来客。

      干了坏事的男人却没有一点愧疚的自觉,兀自拍了拍被浓雾浸地潮湿的大衣,连帽子也没脱就毫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

      多莉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毕竟来者怎么看都没什么善意,只是还没等她积蓄好勇气,就被雇主压得极低的声音戳破了。

      “多莉,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呵。”

      女仆瞥了一眼像一头粗鲁的狗熊一样窝在沙发里的客人,以及他面上不得体的、令人厌恶的冷笑,愤愤地将剩下的木柴一起填入壁炉,转身离去。

      “嚯,脾气真够大的!”临江倒是对小女仆过于丰沛的情感不以为意,反而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栋华贵典雅的古堡。

      “托您的福,这里可真不错。”临江啧啧称奇,谁能想到这座当年被丛廷云成日挂在嘴边上炫耀的古堡最后竟然成了藏娇的金屋。

      藏的还是只丧家之犬。

      “帮我干件事,它就是你的了。”南叶不喜欢听他这种阴阳怪气的腔调,直接了直入主题。

      “哈?”临江几乎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这是在和自己谈条件?

      于是面上露出了几分不屑:“你以为自己现在还是帝都里谁都不敢惹的南家大少爷?说实话今天在这里看到你,我还是挺惊讶的,毕竟——”那张俊朗的脸上露出了一个饱含恶意的笑:“我还以为你会堕落到街头,和那群瘾君子一起,一边哆嗦着一边给自己注射毒品。”

      南叶闭了闭眼,不过还是有心情接着他的话茬,声音低弱到:“老实说,我也没想到,看来那位还是余恩未了……”

      提起这茬,临江倒是有些沉默了,于是仔细打量他病中的模样。

      快35的男人如今面容憔悴,双目无神,更别提眼下还吊着偌大个青紫的眼袋——活脱脱一副病痨鬼的模样。

      可,那又如何?这幅不安于室的美貌,就算主人到了这般境地,仍然是艳丽到令人心惊的的模样。

      但他又不能落了下风,于是违心地讽刺道:“那可得亏他早逝,不然如今见了你这幅鬼样,估摸着非要厌恶得将你扫地出门。”

      虽然他心里门清,如果那位还活着,他敢这么和南叶说话,估摸着这会已经和街头的流浪汉一起共度良宵了。

      毕竟是就算被这妖精给害死,还想着给他留下这么一处容身之所的人。

      男人嘛,哪怕是那般多智近妖的,还是逃不开个牡丹花下死的铁律。

      这回南叶倒是怔了怔,喃喃道:“是吗。”

      “临江,我为不值当的人坑过你,虽然你也很快叫我吃了苦头,但总归是我对不起你。”南叶感到睡意的侵袭,就算强打起精神也还是闭上了眼睛,声音已经几不可闻,“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麻烦你去巴克莱银行取出我寄存的文件,回国交给爵利琴行的老板,他会知道怎么做。”

      临江倒是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毕竟俩人早些年就撕破脸皮了,后面更别提这家伙闯下这么大的祸,众叛亲离的,直接被赶到了英国自生自灭。如果不是这回他收到了讯息,想着总要全了这份老友情谊,估摸着是要老死不相往来了。

      所以到底是什么大事,竟然能让他南大少爷低头?

      “行吧,就当我闲的没事做。”

      半晌,只余木柴燃烧的噼啪声。

      临江顿感无趣,瞥了一眼快要燃烧殆尽的木柴,和躺椅上熟睡着的人,以与来时不同的轻缓脚步离开了这座神秘的古堡。

      心想,这是他第一次来,大概也是最后一次。

      ……

      这一觉似乎睡得太长了,南叶昏沉地再次睁开眼睛,入目的却不是异国熟悉的华贵装饰。

      眼前是一片令人感到宁静的浅淡蓝色,几缕带着春日里和暖气息的微风从半开的白色木格窗里钻了进来,飘窗上未看完的书翻动几页。

      这里……是他的房间?

      南叶猛地坐起,宿醉的后遗症此时开始作怪,像是拿着电钻在钻太阳穴似的。

      不过他也顾不得这点子疼痛,忍不住闭上眼睛,贪婪地感受着春日久违的暖意。

      脑袋里虽然还有宿醉加上受风导致的隐痛,但是早没了肿瘤晚期的昏沉感。

      低头看向自己搭在被子上的手,白皙修长、骨肉匀停,这是一双还没有被毁去的,能够很好地拉小提琴的手。

      直到此时,南叶才有了几分重生的真实感——他这样的人竟然也能得到重生的机会。

      那双堪称完美的手握了握,感受到那份年轻的力量。

      心下一晒,大概是上天也看不下去让他还债的吧,有烂桃花债还烂桃花债,当然,如果别人欠了他的债,自然也是要讨回的。

      缓步下楼,映入眼中的是那熟悉而厌恶的“富丽堂皇”式装修,南叶深感眼睛被刺痛,于是便半垂着眼,眼不见心为净。

      南家是靠混乱时期后倒卖钢材发的家,说到底不算什么能拿到明面上的生意,虽然很是赚了一笔,但不是什么长远活计。南旭山比同行更敏锐一些,在政策刚漏了些风声的时候就及时收手,壁虎断尾般舍弃了那些产业全身而退,这是第一笔原始资金的积累,当然也是沾着人血的。

      南旭山到底也算是个商界奇才,或者见风使舵的本领炉火纯青,靠着这笔钱不断投资经营,竟然也成立了个东旭集团,后来更是娶了江南百年名门望族的小姐,借着岳家的名号,南家到如今在帝都也算是有头有脸。

      只是到底是跟脚浅,经过二十余年林氏书香门第的浸染,南旭山也没能改变自己泥腿子出身的糟糕品味。

      这处宅子当然也是造价高昂,只是装修风格就很魔幻,以至于到了如今这个地位,仍然没有几家真正的世家愿意与南家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

      往来无白丁,套用在世家身上照样有用,平时自恃身份,人情往来上当然不愿意让自己掉价。

      “几点了还不起来,你外公就是这么教你的?”男人不悦的声音在过于空旷的客厅中回荡。

      对此南叶倒是很习惯,虽然南旭山品味不佳,但是总喜欢干一些附庸风雅的事情,比如:

      热衷于给子女和家中佣人立规矩。

      所以说他虽然不喜南旭山粗鲁的做派,但是更讨厌那些所谓的世家大族高高端起的姿态。每回要被迫和他们交往,南叶都有种穿越回封建社会的错觉,以至于总想干点不合规矩的现代社会的事。

      当然,以他当时狐假虎威、作威作福的情况看,实质上也并没有遵守过几回所谓的规矩。

      餐前立规矩索性就直接掀桌

      宴会立规矩索性就直接当着面拿把柄拆台

      做客立规矩索性就连人带礼物直接扔出门

      总之,从他搬出南家开始,基本上就没有遵守过上流社会的一条规矩,他是个混不吝的,这点倒是和南旭山很像,根本没有受到一点外家书香气的影响,完全是一副蛮横做派。

      现在久违地感受到“封建社会父权”的压迫,南叶有些手痒:

      想掀桌了。

      “怎么不说话,哑巴了?”南旭山皱眉,已经不再年轻的脸上显出几道深刻的痕迹,看着就是能给几个辅警升职的面相。

      “早餐时间已经过了,看来你应该是不饿,那今天也不用再吃了。”南旭山冷淡地扫了眼这个不讨喜的儿子,林家的文气是一点没沾染,那股子令人生厌的轴倒是像了个十成十。

      “爸爸别这样,哥他只是昨晚喝的太醉,今天身体不舒服起的晚了。”

      此话一出,气氛顿时就不太对了。

      南叶的视线转向南旭山身旁坐着的人,男生看上去才不过18、9岁,生的干净温润的面相,身量单薄,瞧着就一副令人心生怜惜的小白花样貌。

      南旭山一共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除了他以外都不是婚生子。

      当年南旭山带着资金来到帝都闯荡,结识了在帝都上大学的林婵。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富家小姐和年轻气盛的穷小子,听起来像是爽文的开头,恩爱时当然有情能管饮水饱,什么都不去在乎,等搞出了事来,才知道害怕。

      于是在林父带着全家赶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后,林家浩浩荡荡十几口个个面容严肃如三堂会审般审问小情侣,谈了几天,到底是心疼这唯一的女儿,林家允了这门婚事。

      前提是南旭山婚后得给出让林家满意的答卷,不然就收拾包袱带着老婆孩子南下,到林家当上门女婿。

      南叶在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时机,没有带着父母的期望诞生了。

      婚后南旭山在林家的扶持下成立东旭,忙于利用林家让出的资源扩大商业版图,每天几乎忙的不着家;林婵当年是帝都大学有名的才女,这也注定了她有着纤细敏感的神经,加上从小体弱多病,根本承担不起生育的负担,身体和心理的压力压垮了这个脆弱的女人,她患上了产后抑郁,只能长居林家在郊外为她建造的疗养院中养病。

      南旭山发家的不干净,得罪了太多人,这些怨恨经年并没有散去,反而发酵得更为深重。

      于是在七岁那年,因为保姆的一时疏忽,南叶被人拐走,卖给了人贩子。

      这事查来查去,到现在也没个分明,只说是模糊查到和当年跟着南旭山倒卖钢材的人有关,于是多年以后此事不了了之。

      林婵从疗养院回来得知儿子被拐走,本来病情已大好了,结果当场被引动病症,直接送进了医院。

      林家当然很愤怒,可那时南家早已踩着林家变成了一个庞然大物,如果要断开联系,林家或许会迎来灭顶之灾。林青汉只能将女儿带回江南将养身体,一面联系全部人脉寻找外孙。

      在此期间,南旭山当然也没有闲着,很快和助理打的火热。于是等到南叶十岁那年被找回来的时候,家中已经有了一个只比他小了五岁的弟弟和刚出生的一对双胞胎弟妹。

      这么些年,南叶一直在江南和外家生活在一起,随后考取了英国的音乐学院,就一直在伦敦生活。直到半年前受到导师邀请,到帝都音乐学院任教,这才住进了南家。

      这会儿南旭山的小老婆已经送双胞胎去上学了,因此家中只有他们三人。

      在南叶短暂愣神的一会,南旭山已经勃然大怒,不过多年身处高位,养气功夫极佳。

      讽刺到:“来到这四九城半年,好的一点没学,那群二世祖的习气倒是都沾,这个月你的花销先停一停,小张会给你的饭卡冲满。”

      南叶倒是无所谓,左右来帝都外公没有委屈了他,名下属于自己的理财、投资也不少,其实并不很稀罕南旭山给他的那点零碎。

      一旁的南钰倒是有些惶恐的模样:“对不起哥,我不是故意的。”

      想了想,又安慰道:“父亲不是为难哥,想着外公家大概也给哥留了不少花用,这么做也只是小惩大诫而已。”

      语毕还露出个招牌的所谓“甜甜的笑”——当然这肉麻的形容不是出自于他,而是前世南钰的追求者挂在嘴边的话。

      南叶被自己脑海中的回忆恶寒了一把,看着仍然一副天真不知事的人,顿感无语。

      好吧,不见这货太久,几乎忘了他天然坑的属性。

      南钰其人,如果说他怀了什么坏心思在挑拨离间,倒真是高估他的心机了,他只是很单纯地没有分寸感加上没有眼力见。

      老实说,在遇见南钰之前,他一直以为肥皂剧里的脑残女主只存在于编剧的脑洞里,这种人如果真的放在现实里,绝对会是一个灾难。

      很不幸,南叶一直是处于灾难中心的男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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