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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飞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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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造型是我降临在王天阔身旁时的形象。造型师把我的汗毛剃得干干净净,裹上一件纯白色的、绕着三条半透明彩带的丝绸裙。
没错,无论别人怎么解释,它都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连衣裙。化妆师在我的脸颊上粘着亮片,朝哥帮忙把一串繁琐的金属彩饰固定在我的肩上,手法巧到令造型师惊叹。
“可能会有点沉,你坚持一下,”朝哥粘好花纹,把一根线穿到了我的袖子下面,“疼吗?疼的话一定要告诉我。”
他为了方便干活,把头发在侧面扎成小揪,上身换成了紫黑相间的格褂,下身套上了藏蓝色的厚牛仔裤,终于像个舒适随意的现代人了。
关键是,他的腰后有一条深灰色的细带,是我们俩挑的同款内裤的商标带。我用手指摸到它轻轻一拽,朝哥立即用膝盖顶了我一下:“坏小孩,别闹。”
哼,不是坏小孩的话,怎么会对您那么感兴趣。昨日,科斯塔·梅沃已经和我达成了交易,希望回到南鸢市后他能履行承诺,把您的纸质档案上的内容一字不差的发给我。
昨天在地图上找到那个别墅的过程太过容易,让我不禁怀疑是科斯塔·梅沃故意卖我人情。可是让我这个外人知道这么一个不可告人的地点,他就不怕我好奇心旺盛、到那去一探究竟吗?
我对科斯塔·梅沃也很感兴趣,要不要问问朝哥在他眼里梅沃是什么样的人呢?可那样不就成了向张三打听李四、又向李四打听张三吗,搞得像我要给他俩说媒一样。
“哥,”我转转眼珠,想了个合适的切入点,“你觉得副唱班里面,长得最帅的练习生是谁?”
“副唱班啊,我想想……他们班得有四十来个人吧,我未必都见过。”
“就是你见过的人中,长得最好的,你觉得是谁?”
“竹叶青吧,”朝哥把我肩上的彩花系端正,着手裁剪透明胶带,“他不烫头时挺好,烫了头有点显老。”
原来他心里的副唱班第一帅是他的死对头花延青。朝哥也太实诚了,换做是我,打死也不承认自己讨厌的人好看。
“咱们上镜,不光是看长相,还得看妆造,不信你问问明雅姐。”
明雅姐用一个稍大号的腮红刷沾了些许橙色,在我的侧颊上轻轻一点。朝哥说的是对的,但又不完全对,我喜欢着红纱起舞时精致妖艳的他,也喜欢冲过热水澡后擦着水珠清爽干净的他。
如果朝哥出浴的模样被拍成照片,我定会把它制成大幅画报挂在卧室墙上。我把这个想法说了出来,明雅姐惊得一抖。朝哥像个被孩子丢尽脸的家长,羞赧的给明雅姐道歉,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另一位化妆师小姐姐整理着眼影盘,递过来两支棉棒:“我觉得安童锡挺好看的呢。”
“是吧,我也觉得他不错。”朝哥用棉棒清洁着亮片上的灰尘,又瞪了我一眼。
我明明还什么都没说呢。我懂了,他瞪我的意思就是叫我管好嘴巴什么都别说。
有点尴尬,有点委屈,还有点烦躁——我想向他打听科斯塔·梅沃,一不留神扯了这么远。
有了王天阔的共同出镜,我不像上午那样找不准节奏了。昨晚我预想的两个难题是[摄像机如何钻到我们之间仰拍我]和[我怎样走到他身旁才能避免不小心踩到他]。
事实上,我俯视他的画面是我直接俯视着摄像机拍出来的,躺在我下面的不是王天阔,而是举着摄影机的摄影师。我对着镜头尬温柔了六分钟,深知自己表现欠佳,而摄影师说其中的几段质量还不错,通过后期剪辑能达到理想中的效果。
我曾经还在一个男演员的追星群披着32岁大叔的马甲骂他和他姐的演技都是靠后期剪出来的,现在一想,我还不如人家。
我向王天阔靠近的画面是错位拍摄的,我根本不可能踩到他。画面中的我始终俯视着他,而拍摄中的我一直盯着草坪上一个标记好的位置。
除了我抚摸他的脸的远景,其他部分我们都在假装对方在自己身边。我抚摸他的脸时不能真的碰到,不然王天阔的妆就被我蹭掉了。
“稳住,”王天阔依旧保持闭目,用搭在腹上的手指比了个暂停键,“你的呼吸有些快了。”
我的呼吸确实比刚刚快了,因为公园中有位女士在遛一只黑色的纽芬兰犬。我七岁那年独自在家看了一部恐怖电影,里面的杀人魔养的就是纽芬兰犬,从那之后我就特别害怕这种狗。
我越是告诉自己那只狗离我有至少十米远,越是能记起那个杀人魔残忍的作案手法。这几年我看了很多部恐怖电影,心里清楚它们都是虚构的,因此很难被真正吓到。
但是那部电影,我总感觉它有真实的原型,我查过相关资料,它是编剧根据一本经典侦探小说改编的。可我就是觉得它不是虚构的,没有任何依据,就是一种感觉。看来我也成科斯塔·梅沃了。
我强作镇定将手掌摆在该摆的位置,王天阔握着我的手腕坐了起来,他给导演比划了个手势,先休息五分钟。我想跑到一个隐蔽的位置躲开那只狗,兜来转去,撞到了朝哥身上。
“海凡,不要到处去,一会还得补妆。”他扶着我的肩膀帮我重系肩上的花带。那只狗就在他身后不到五米处。主人上厕所了,把牵绳拴在了路灯下,牵绳松了,狗好巧不巧跑到这边来了。
我几乎是本能地拉起朝哥的手躲进了旁边的电话亭,扶着冰凉的玻璃呼吸急促。我在小空间内抱膝下蹲,用力掐小臂逼自己冷静。朝哥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伸出双手要扶我起来。
“哥,不要,”我用力摇头,语气很重,“我想一个人安静的呆一会,可以吗?”
他思索了几秒,刚要推门出去,我抱住他的小腿,把他又拉了回来。
“哥……你不要走,陪我在这里呆一会。”
他缓缓蹲下,双臂极轻的环住我,我和他前额相抵,他抚着我的后背。所有他触碰过的位置,痛感不请自消,如果我的触碰也能给他这般治愈就好了。
我已经不再去思考[为何我在邪恶的他身旁会如此安心],只要让我闻到他的味道便好。饿了便寻找食物,困了便睡觉,和这些无需解释的生存本能一样,心慌意乱的我需要他。
朝哥,此刻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文羽朝。
一个不负责任的想法蹦到我的脑海,我想找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和他住一辈子,那里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分秒不停的厮杀,我们可以静悄悄的活着,远离这些厚重的、让人透不过气的脂粉
就像这满天飞絮,自在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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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狗的主人已经抱着它走远了,我是时候回到摄像机前了。朝哥拍拍我的肩膀以作鼓舞,而等我们回到拍摄场地,王天阔已经把他独自出镜的部分全部拍完了。
王天阔很会调整自己的状态,分秒必争,一想到他才学了四个月唱跳便跻身全部练习生的前五,我就不自觉想到那篇连经纪人中都有人收藏的、该死的《天赋至上论》。
《天赋至上论》发表于2009年,原作者已退网,里面的某几句话倒是被营销号添油加醋后愈传愈凶,尤其是那句“如果你小时候比别人晚学会走路,就不要学跳舞”根本是毫无根据的扯淡。
我们练习生群体里跳舞最好的是安童锡,他四岁才学会走路,幼儿园到中班才不用大人抱着去——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和他同母异父的弟弟在一家国际象棋俱乐部注册过会员。
(我通过他弟弟在会员信息登记表上填写的邮箱账号找到了对应的社交软件账号,凭运气蒙对了密码,“友善”的浏览了二十分钟聊天记录便乖乖下线了。)
我不希望《天赋至上论》出来祸害人,因为朝哥真的为他热爱的艺术付出了太多血汗,诸如此类的言论只会让他陷入无休止的焦虑与自我怀疑,那不是我想看到的。
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接近朝哥的初衷是报复他害人的行为,害人时的他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恶棍,刻骨用功时的他又是至纯至善的逐梦者。
我决定把朝哥拆开来看,支持他善良的部分,对抗他邪恶的部分——我给自己对朝哥的痴迷找了个足够有说服力的借口,并且这个借口已经成功说服了一个人,那便是我自己。
明雅姐帮我补好妆,我打起十足的精神回到镜头前,我可不能在这里输给王天阔。虽说演戏是他的专长,但论镜头感,没人能赢得了领舞班的学员。
优秀的外型,挺拔的身姿,卓越的美感——让兼备这一切的少年每月对着镜子练习上千遍表情管理,在半秒内把自己最美的角度交给镜头,便是FNS的领舞班,
我与朝哥相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