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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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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羽朝,一个精于权谋的蛇蝎美男,无论城府和心机都深不可测,为了长久的荣耀不择手段。他手段高明,眼光毒辣,但能成为公司明定的领舞候选,全靠过人的实力和优越的美貌。
就业务能力而言,朝哥在一百多名练习生中稳居前五,而论外貌,他的名次要在十名开外。他所在的公司FNS最不缺的就是美少年,纵朝哥舞技精湛,也终有一日会被更加年轻漂亮的男孩取代。
于是,朝哥像男性版的弗兰契斯科,捧着一颗又一颗有毒的苹果,陷害着善良正直的白雪王子。现实世界的人类无所谓纯黑纯白,但朝哥是地地道道的反派角色。
以上信息,是我通过浏览窃来的通信软件账号的聊天记录得到的。
我叫郑海凡,出生于2000年,闰年对于我来说总是多灾多难。我被绑匪绑架过两次,一次在四岁,一次在八岁。我十二岁这年,在商场里给亲戚家的孩子挑礼物,被一个穿着邋遢的大叔盯上了。
我的胸前戴着GPS定位器,如若我被歹人抓住,我爸的同事就会来救我。我父亲是派出所的刑侦科科长,几十年来破获了无数起大案。他是当之无愧的人民英雄,也是黑恶势力的眼中钉。
作为JC的儿子,我的反侦察能力堪比罪犯。我掌握着一些会被当作罪犯的技能:破解密码,撬锁,辨识白晶和毒药,以及侵入计算机盗取信息。
我确信自己摆脱了大叔的跟踪,正要从安全通道下楼,一位身形高挑的女子拦住了我。她向我道歉,递上名片自我介绍:她是FNS的化妆师邱明雅,那位大叔是FNS的场务人员罗勇生。
据我所知,FNS的星探不分昼夜的漫步于上城区的街道,看到一个漂亮的少男少女就即刻去送上名片。我将信将疑,回家后用电脑潜入FNS的员工管理系统,找到了邱明雅和罗勇生的详细资料。
他们确实是FNS的工作人员,想要我去FNS当练习生。FNS的练习生宿舍在上城区治安最好的表演者大厦里,若是搬到那,在物理层面不太擅长自我保护的我也可以少些危险。
关键是,我一直都很想曝光某些恶劣艺人的无耻行径。在我所生长的南鸢市,偶像产业推动了城市发展,也造就了一些外表光鲜亮丽、内里阴险败坏的邪恶明星。
我从没有想要成为大明星的不切实际的梦想。我只想通过FNS给的机会参加练习生训练,努努力当个伴舞,得到和名人接触的机会,从而挖掘他们的黑料。成为伴舞并不是遥不可及的目标。
抱着自认为合情合理的规划,我到FNS参加了面试,唱歌勉强过关,跳舞还不错,作为所有练习生中年纪最小的成员被分入了领舞班,就这么机缘巧合的和文羽朝成为了同班同学。
我和文羽朝都是领舞班的成员,他是声名显赫的大前辈,我是不谙世事的小毛孩。我比朝哥小五岁,正式认识他时我十三。
十三岁的夏天,父亲忙于查案,母亲有了外遇,经常把我支出家。某天晚上我无处可去,坐在领舞班角落看足球直播。朝哥在和前辈们闲聊,余光有意无意的扫着我。他在对我笑,用眼睛和嘴角。
我会对别人的注视回以微笑,但当他看向我时,我的厌恶毫无保留的写在了脸上。
那一刻,朝哥的脸色也变了。
他朝我走了过来,黑与红相融的长袍,紧身裤裹着筷子腿,翘发上的汗珠映着白炽灯的光亮。
他像个颠倒性别的武者,阴狠中暗腾着杀气。
我礼貌的站了起来,给他鞠了一躬,露出天真无邪的微笑:“羽朝前辈,晚上好呀!”
“晚上好啊,小朋友!”他抬起胳膊,搂着我坐到了他旁边。
我被辛辣的男士香水呛得咳嗽。为了生存,我不能得罪文羽朝,至少不能在明面上得罪。
他抚弄着我的连衣帽,揩掉上面的灰:“在看足球啊,你喜欢哪个队。”
他不像是会花时间看比赛的人,但他陪我聊了好多,从比分到战术,从队员到裁判。
夜色已深,他送我到了公交站,帮我拦下一辆出租车,塞给司机一沓钱。
“我拍下车牌号了,到家了给我发消息!”
等载着我的出租开离那片街,那个细长的影子依旧飘在那。
黑中有红,红中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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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舞班曾经有位叫花延青的前辈,和朝哥同岁,留着洛神果色的红发,容颜惊艳到一目难忘。他生性清高孤僻,恃才傲物;无论外形还是才艺,都是最佳的领舞候选,
而朝哥,仅凭一个子虚乌有的丑闻,就把自己的劲敌花延青挤走了。由此我发现了一条规律:朝哥最擅长对付那些单打独斗的人。
在这里持强凌弱是常态,我在大多数人眼中是弱者,好在真相不是这样。我黑进了公司的安保系统,找到教室的监控录像,把霸凌我的人违反练习生守则的片段用管理员的账号发给了歌手总监。
霸凌我的人就这么被除名了,完全不清楚是谁在背后做了什么。他们被赶走的那天晚上,一个前辈悄悄告诉我:他以前时常被那几个人欺负,今天看到他们被开除,心中畅快了许多。
我勉强能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说到底,我只是为了生存。
在和文羽朝不得不相识前,我一直在靠降低存在感保护自己。存在感很弱,但又不能被彻底遗忘——这些其他人根本在意不到的事,就是我在辛苦维系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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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午后,朝哥在空荡的舞蹈教室练习民族舞,像一团炙烤在岩浆中的、辛辣的花。倘若没见识过花延青的舞姿,所有人都会为他喝彩。这便是朝哥的悲哀,他很优秀,但他永远不是最好的。
“小朋友,”他用毛巾擦着汗,在我身旁席地而坐,“鞋带那样系会勒到脚的,给我。”
他在我的脚背上打了个很有特色的活扣,是领舞班流行的舞鞋系法。他把带子系好后又解开,退回到第一步,放慢重复了一遍,让我自己学着系。
“用无名指垫在这里,绕着这个环转一圈,把钉扣别在这儿,再同时拉这两边……系好了。”
朝哥拍掉手上的灰,心满意足的笑:“你吃午饭了吗。”
我举起还热乎的牛肉芝士汉堡。朝哥望了眼我身旁的快餐袋子:炸薯条,香芋派,两枚蛋挞。
他是素食主义者,谢绝了我给他的鸡肉鸡蛋饭团,在这堆垃圾食品里挑挑拣拣,选择了香芋派。
他被烫到了舌尖,却面不改色的吃完了剩下的部分,把掉在地板上的碎屑一粒一粒的捡起来。
"挺好吃的。"
"昂。"
"下次别买了。"
我头一次见他神情严肃。等我知道这家快餐店的香芋派里放了致瘾物,已是许久之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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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舞班九月中旬来了个平面模特,约十五六岁。他很少使用本名,老师也称呼他为Kanson。
Kanson对训练很慢热,不把在这里的发展当做仕途的全部,而造型师们很青睐他, 推荐他当公司宣传片中的主人公。
任何对朝哥的地位有潜在威胁的人都会被朝哥尽快除掉。而这一次,朝哥没有行动。
一个月后,Kanson消失了。
一个本就有更好出路的人,离开练习室合乎常理。领舞班的练习生们依旧按部就班的训练,勾心斗角的竞争,和Kanson出现前别无两样。
就当我们为即将到来的技能考核练习时,班长把我叫到了盥洗室,告诉我了一个震惊的事实——
Kanson死了,急性可咔因中毒。
这天晚上,父亲在百忙之中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擦亮眼睛,别跟有不良嗜好的人交朋友。Kanson的案子并不是由我父亲接手,我也没去问他再多的细节。
"爸..."
"什么事?"
"…………换季了,你要多喝水。"
我终究是没能把母亲出轨的事说出口。
挂断电话后,班长和我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你是个好孩子,但你也要当心,有的人是能把好人拉进深渊的。"
我练习过如何从外表判断一个人是否沾染读品,Kanson初入公司时不像会摄读的人。
班长走后,我独自趴在阳台上,一个鲜艳的身影无声无息的靠近,从身后搂住了我。他用下巴顶着我的肩膀,在我的耳边吹气 : "小朋友,经常愣神会被恶魔附体。"
我扶住朝哥凉飕飕的手臂,玻璃的倒影中,一个脸色煞白的男人紧紧环住了我。
上城区的公交站站牌从2011年起就都变成了奢侈品广告。身着鲜红色西装的朝哥,顶着一头黄色烫发。如果他静止不动,我会把他当做广告的一部分。
"海凡,"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你会开日记本的密码锁吗。"
我点点头。朝哥递给我一个卡通日记本。他搂着我的肩膀,拦下一辆出租车,把我塞了进去,自己也跟着上来了。
"郑海凡,无论谁向你打探有练习生被除名的事,都要装作不知道。"
出租车停在了我住的小区门口,我下了车,司机载着朝哥走了。
我手疾眼快的拦下了另一辆出租,跟上了朝哥在的那辆。
朝哥并没有回公司宿舍,而是一路向南。
我在车后座解锁了那个日记本,封皮很破,内页竟是全新的。
最后一页夹着一张字条『别再跟着我了。』
我打开了手机的定位系统,确认胸前的GPS定位器还有电,义无反顾的跟上了他。
出租开出了市内,停在一片破败的废楼间。老旧的墙皮,一地一地的碎玻璃渣,井盖上沾着食物碎屑,几只老鼠匆匆跑过了街。
一条鲜红的细影在黑暗中独自行走,丢下一抹苍凉的笑意。
我不知在他身后跟了多久,我背过南鸢市的地图,从不知道在百月区以南还有这么一片区域。
阴云渐散,视野一亮,我看清了马路对岸的光景:那是一片繁华的夜市,非年非节,来往者皆是合家团圆的人。这片景色令我迷惑,朝哥停下了脚步。
"你居然会跟着我,我好惊喜。"
"你不是不让我跟着你吗。" 我晃晃手里的日记本。
"那个本子是我在柜子里捡到的,不知道是谁放进去的,你打开了?"
我把本子重新解锁,连带那张纸条递给他。
"这是哪个神经病写的,扔了吧。"
糖人,烤串,会发光的玩具们热闹的唱着歌。他搂着我进了快餐店,点了两杯橙汁端到二楼。
这里没开灯,只有我们在。他帮我擦着溅在运动服上的橙汁,我用棉布和洁颜油帮他卸了妆。
抛去鲜艳口红和烟熏眼妆的他像个纸糊的人,皮肤没有一丁点血色,漂泊着苍白的易碎感。
宛若来自地狱,灵魂和躯体已被拆解了一次,又牢牢的锁在了一起。
他的十指来回摩擦,像座在塌陷和隆起间不断切换的桥:“你母亲的外遇对象是个健身教练。”
他是怎么知道的?我记得和母亲搞外遇的那个男人叫文盖颂,莫非……
“他就是个渣滓!”朝哥攥紧纸杯,橙汁顺着他的手指涌出。夜色愈沉,他递给我一根吸管:“把这个想象成他,你要怎么做?”
我把吸管放进了我的饮料里,朝哥失望的摇头,忽然,他兴奋的近乎嘶喊:“没错!我们要淹死他,淹死他!把他切断后再淹死,不得好死!”
他用小剪刀疯狂的剪着,长短不一的碎片掉进了橙汁,他激动的快速倒气,笑得眼泪都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