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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ide A 曾以为会永远的十七 二十一 ...

  •   【一】
      我把代码一个一个敲到电脑上,按下运行键,看到底下一如既往地跳出无数报错。
      我就知道。
      这是我不知第多少次卡死在c语言之中,在这之前我就经历了期待、疑惑、抓狂,以及,最后摆烂。
      我是真的恨。我们专业为什么会让我们学这门课?!
      看到底下一排的error,我死死盯着它们,半带矫情半带认真地,想象着它是不断对我的人生,报错,报错,报错……
      我在某一刻觉得现在还是死了的好。
      至少死了就不用学c语言了。
      那一刻我真的这么想。

      以上这件事发生在我二十一岁生日。
      二十一岁哦,正是青春阳光,对一切充满好奇、热情与希望的年纪。
      我的二十一岁,就读于某著名985高校,写得一笔好字,打得一手好球,画得一手好画,既可以写出矫情的抒情散文,也会声泪俱下演奏几首二胡曲。
      高中同学家长亲戚朋友见了都会忍不住吹捧我几句,才华横溢的,性格开朗的,不卑不亢的,优秀的,二十一岁的,我,安宁。

      虽然我的才华湮没在了我沉默低调的大学生活,出头出彩的都是别人,但是我知道有些方面我可以做得比那些人好,至少大部分人,我总是默默地在人群中注视那些光彩夺目的世界,然后偶尔感慨一下,唉,我真tm有才。
      当然其实除了麻烦之外,我还是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赢过所有人,甚至,大多数人。我的人生哲学是,只有百分之零和百分之百。我没有信心百分之百的事,我情愿不要。
      高傲的自尊心,唯有漠不关心才能得到保护。
      我真的很讨厌失败,又或者说,我讨厌失败之后他人的眼光和艰涩的氛围,不管有意无意。
      我还是做不到绝对我行我素的自由,我想。

      吃过晚饭,我照常一个人出门散步。
      高中的时候我很害怕一个人,总觉得,一个人会显得很可怜,很另类。
      现在的我却宁愿不要有任何人认识我,搭理我。
      我恨不得变成透明人。
      我经常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抱怨大学生活、寝室生活,前者我通常会含泪读完,然后默默点个赞;但后者,我还没有多大的共鸣,可能因为我在寝室里的时间大部分在床上,床帘一拉,耳机一戴,与外部勉强算是隔绝。
      自从上大学之后,我越来越讨厌人多,即使是散步我也会选人少的路,人一多我就会烦躁,甚至有点恐惧。我讨厌暴露在人群中。
      寝室里为数不多让我讨厌的可能是吵闹。我每次都把耳机声音调大,再大,直到基本听不清楚外面的声音。
      我走在偏僻的小路,惨白昏暗的灯光被叶子筛到地面,斑驳。我戴着耳机听音乐,内心平静。
      走到教学楼背后的小路的时候,耳机里传出了巨大的手机铃声,吓得我猛得扯掉耳机线。铃声是我最近看的韩剧的插曲,小提琴和钢琴合奏,震耳欲聋。
      我拔下耳机线,盯着陌生的电话号码,来自S城。我的第一想法是打错了。我没有认识的人在S城,或者说我熟悉的人没有在那边的。不过我当年倒挺想去S城读大学的。我这么想着还是按下了接通键。
      “喂?”我先开口。
      “安宁吗?”声音穿过几百公里距离传入我的耳中,我诧异居然不是打错电话,却听不出来对方是谁。
      “你好,我是,请问您是?”我礼貌问到。
      “陈云。”对方简短回答我。
      我可以收回我刚刚的礼貌吗?您?呸!
      “听说你在Z城。”陈云继续。
      我在火星。
      然而我说:“哦。”
      没骨气。
      “没事我挂了,我在外面,有事。”
      很好,很潇洒,很自然。
      我把手机拿着远离耳朵,准备按下挂断键,听见陈云说:“我现在在Z城。”
      我承认,我可耻的内心哐当一声,漏掉一拍。
      嘁,就你会一句一句像断掉的句子一样抛出你想说的吗?多说一句要死啊。
      “哦,玩得愉快。”
      太棒了!太酷了!我率先挂掉电话。
      但其实我还是得承认,我还是被动的那一方。

      因为半小时后我收到陈云的消息——我是陈云,周末见一面吧。
      然后我蒙着被子在床上傻笑了三分钟。

      我从床上翻下来,室友诧异地注视着我,因为我一般不会轻易下床。我无视她们,冲到洗手台面前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左右仔细端详。
      刚刚一瞬间的期许瞬间收回壳中。
      镜子里的我,圆润的脸,乱糟糟有些油腻的头发,衣领歪着地耷拉着。
      我差点就忘记了,高中毕业快三年的我,很不幸地发福了。
      对,发福了。
      我又失望地爬回床上,躺平。

      我怎么忘记了这件事。

      两年前我复读的时候,化悲愤为食欲,临近高考的一百天里,每天一杯奶茶,风雨无阻。
      于是我肉眼可见的,发福了。
      当时十九岁的花季少女,就这么发福了。

      所以我不能见他,至少这个时候不能。

      所以我告诉他我周末有事。他也没再回复我。
      我冷笑,你看,他也不真诚,我没去是对的。

      然而周六晚上突然下暴雨,窗外雨声哗哗啦啦,像是在上空扣下一大盆水。
      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收到我备注“法外狂徒”——陈云的消息:伞忘在酒店了,能不能来接我一下。
      呵,连一个主语一句谢谢都没有,我可能会去江湖救急吗?
      然后十分钟后,我出现在了寝室楼下。

      陈云被困在离我们学校五百多米的公交站台。
      我的白色t恤被飘进伞下的雨打湿了衣袖和下摆,因为走得急头发散乱,我和同样被飘进站台的雨打湿裤脚的陈云对视。
      我这才真真切切意识到我们三年没有见了。
      之前最后一次见陈云也是这样一个雨夜,高中毕业的散伙饭,他正好也和同学在万达广场打电玩,我没带伞,他把伞借给我。
      这段记忆一下子在脑海中,和今天的场景重合在一起。
      算我还他一个人情吧。
      “这么晚了,抱歉让你跑一趟。”陈云笑了笑,从椅子上站起来。
      “不客气。”我把怀里的伞递给他,“我先回去了。”
      我完美转身,潇洒地再次撑开我的伞,却听见有人在背后叫我。
      “安宁。”
      我其实特别讨厌别人叫我名字,让我有种暴露在人群中的感觉,我讨厌曝光。
      喊我的不是陈云。我皱眉回过头,这才看见方才被陈云挡在后面我没看到的周孟,此刻正和陈云并肩站着,注视着我。
      我活到二十一岁最讨厌的两个人就这样一起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戏剧化一般。
      我像是没有看到周孟一般,对着空气中虚无的某一点,说:“注意安全。”
      然后再也不回头往雨里走。
      却是刚一转身,一个身影冷不防出现在我的眼前,不知道这个人在这里站了多久。我抬头瞟了一眼。虽然我年少时看男人眼光不怎么样,但是我能精准辨认出帅哥和普通人,只需一眼。对,就是这么一眼,我就知道面前这个男生是个好看的人。
      我盯着他看得时候他也注视着我,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噢噢要是这个人是来接我的该多好,不得给我争口大气,给我长面子?我开始浮夸地想。
      唉唉,虽然我心已老,但是还总是幻想这种事。
      我绕开这位穿着雨衣的少年,径直走向雨中。

      雨越下越大,我孤独地想。
      我的耳边只有雨声,我的呼吸声。
      还有——
      我听见汽车急刹车的声音的时候已经感觉到身后有一阵风,濒临的感觉。
      我下意识回头,看见刺眼的灯光,和模糊的人影。
      然后我被一个力量一带,又被另一个力量一推,我和那个人影同时被甩开,在空中,又落下。
      我的伞也在空中一划,又落下。
      雨在我的眼前弥蒙,模模糊糊的,我隐约看到和我一起被撞倒的人,他雨衣帽子已经耷拉下来,额前刘海被雨打湿。我感觉到他死死拽着我的胳膊,给我一种他好像是要保护我的感觉。对嘛,我被撞了,他明明离我有一定距离,这摆明是保护我,嗯。
      和这位帅哥一起这样的缘分不可多得啊,我们会被送到医院,然后留下联系方式,也算共患难了吧哈哈哈。
      如果我们都不死的话。
      我激动的想,眼皮越来越沉。
      而那位雨衣帅哥仿佛一直注视着我,直到我闭上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side A 曾以为会永远的十七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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