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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渊视角 谢谢你带我 ...

  •   我认识时临先生已经接近三年了,他是我的同事。他长得和我已故的爱人叶先生很像,以至于当年见他的第一眼就从为叶先生尚存于世。

      可怎么会呢?三年前那起飞机航班失事,死的死,伤的伤,也有失踪的,但至今没有找到人,不知是死是活。

      不过,这么久了,应该也活不成。

      我仍然记得,在飞机起飞前,我曾和叶先生说,我在家里做好他爱吃的菜,等他下了飞机,我就去接他回家。

      可惜他没能从飞机上下来,也没能回到家。

      晚上的新闻联播里播放了坠机的场景,我看不进去。主持人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清楚。于是就把电视关了。

      我不相信。也不想相信。

      我的眼睛酸涩,那一桌子菜也没动。

      我想死,可那天我堂弟正好从桐城来我家借宿半个月,自杀计划就此推迟到半月之后。

      生活得挺浑浑噩噩的,每天早上,我堂弟都会多嘴地问我为什么眼睛这么红,眼眶这么肿,嘴唇这么白。

      我没有说话,可以说,我这半个月说话的次数比我以前一天说的话都要少得多。

      我堂弟试图让我多说几句话,每天打游戏打完了之后就问这问那,我每次不耐烦的时候就会摔杯子,然后锁在房间,抱着叶先生曾经送我的白色仓鼠,一个劲儿的哭。

      我对着这只小东西情绪崩溃了不知道多少次,它也从一开始在我怀里哎呀乱叫变得沉默,只是时不时探头,然后用爪子抓我的衣服玩儿。

      哭到最后实在没力气了,我对着它说:“我只有你一个了,你说,你爸爸还能回来吗?”

      我倒不指望它能回答这个问题,但我看到了它眼里反了点光,是房间里的灯炮。

      我很好奇为什么灯光的反射能与外头的熠耀星光所差无几。

      我想,他一定会回来的。

      我看着它,突然不想死。我要活下去,照顾好我们的仓鼠,等到他回来跟他说我一个人也能照顾好全家。

      最后我堂弟也没有久留,待了一周就自己在榕州租房子住了。

      ——

      下班的时候时临先生和我说他家那片小区停电,问我能不能今晚先住在我家。

      按理说我现在不喜欢和别人住在一起的,但他这张脸实在是难以让我拒绝,勉为其难地就同意了。

      回家的路上他说他想喝点酒,于是在我家楼下那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买了两瓶度数不是很高但比我平时喝的啤酒要烈一些的果酒。

      菠萝味的,我以前很喜欢。

      叶先生还在我身边的时候,并不近烟酒,每次我都只能偷偷喝,可惜每一次都被他发现。而我每次也会破罐子破摔带着他一起喝。

      ……不想回忆了,越想心口就越难受。

      时临先生从便利店出来,我问他是不是很喜欢喝酒。

      他说其实不是,因为他爱人很喜欢,所以连带着他也慢慢喜欢了。

      哦……也对,我又把时临当成叶先生了。

      时临和我同姓,所以我对他的感情应该是对亲人一样,怎么可能还要妄想走进他的世界,和他在一起。而且二三十的年纪,他也有自己的爱人,我的私欲也没那么强。

      回到公寓我关上了门,告诉他我还没做饭,他得再等一会。

      他很听我话,放好两瓶果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笼里的仓鼠点点头。

      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他还在笼子边逗仓鼠,觉得他傻里傻气的,有点可爱。

      不太忍心打破这一人一鼠和谐的场面,我把菜端到客厅茶几上,自己先默默吃了。

      他逗完仓鼠之后才发现我已经坐在他旁边了,于是开了瓶果酒陪我一起吃饭。

      我也开了一瓶和他碰了杯,敬他这一年多在公司这么照顾我。

      事实上我的酒量变差了,半杯喝完头就晕晕乎乎的了。

      我看着眼前的时临,感觉叶先生真的回来了一样,于是我一直在用叶先生的名字喊他。

      他好像没有否认,我不太记得了。

      不过我记得,我好像在他面前哭了。

      可能是酒精上头,也可能是精神崩溃,我对他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比如我在叶先生坠机那天喝酒喝到胃出血,比如有一天我忘记关笼子仓鼠跑出来差点找不到它……好多好多,我都很想让我的叶先生知道。

      然后我被他按在他怀里,他的声音在我耳边清晰起来:“不要哭,时渊。以后再说,好不好?我不想听这些。”

      我被他按着头的时候就已经清醒多了。时临始终不是我的叶先生,我早就应该知道。

      我在他怀里蹭了蹭。实在是因为他的胸膛太暖和了,我不舍得离开,可我又必须离开他的怀抱。

      该怎么和时临的爱人解释我们的关系?

      我在他怀里挣扎了一下,他却抱的我更紧了,好像要把我揉碎一样。

      “时渊,我想抱抱你,想弥补你的空缺,想告诉你其实我……(画外音:本来时临想说“我从未离开”)我很喜欢你。可我怕吓到你,所以我来到你身边,成为你的同事,想陪在你身边。”

      时临说的我头晕,但我好像听到他说很喜欢我。

      一定是疯了才会喜欢我。

      而且他刚刚亲口说自己有爱人,还喜欢我?我的三观不允许我和一个有爱人的人谈恋爱。

      “别喜欢我……回你自己的家,回去陪你的爱人,别来烦我了……我想自己静一静。”

      有点费力地说完这句话后他放开了我。

      我想再去捞桌上我没喝完的果酒,却被他收走了。

      他起身:“胃出血过就别喝了。身体是你自己的。”

      他说完就走了,带着那两个还装着酒的易拉罐。

      早知道我就不多嘴了。

      我太困了,不想爬去洗澡,索性就躺在地毯上凑合了一晚上。
      ——

      第二天时临没来公司。

      没关系。

      见不到他又怎么样,以前不都是这么过的。

      第三天他也没来。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

      第七天,我来公司来的很早,终于看见了他。

      我看见他的眼睛上布满了红血丝,眼袋也很重。莫名其妙很心疼他。

      他看见我,对我笑了笑,给了我一袋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他说:“我给你买了一些预防胃疼的药,带回家收好。”

      “所以……你这几天不是为了躲着我……?”

      他有些疑惑地问我:“为什么要躲着你?”

      不是就好。

      我忍了忍差点出来的眼泪,对他说了声谢谢。

      ——

      年末了,公司年会上,人山人海,热闹的很。

      时临在年会上唱了一首《喜欢你》。

      我真的没想到,他居然敢在年会上唱情歌。真不怕被领导说。

      不过也是,像他这种半年干到总经理,前几天还涨薪了的人,也没什么不敢在公司做的了。

      有一点我必须要提——他唱粤语歌是真好听。

      我时不时会对上他的视线,而他每次看到我的时候都会对我笑。

      很久没见过有人对我这么真切的笑了。

      ——

      有一天我问他什么时候带我见见他爱人,说不定我们会很聊得来。

      他说:“他一直都在我身边。”

      “啊?我们公司的吗?”

      我觉得他这人藏的真的是太好了,他对象就在他身边我却不知道。

      “是小陈吗?”我随口问他。

      因为坐在他旁边的就小陈和小张了,他说过他的爱人是同性,小张是女孩子我就排除了。

      “不是。”

      “哦——”

      我接连说了好几个男同事的名字都不对,只剩下公司老板了。

      “不会吧……”我小声嘟囔着。

      “嗯?”

      “哦没什么,你们谈多少年了?”

      他思考了一会:“十二年左右。”

      我去?

      “时渊,我能追你吗?”

      我还沉浸在时临居然和老板谈了十二年恋爱这件震惊我的事情里,脑子没反应过来:“啊?”

      “我的爱人是你。”

      ——

      他追了我大概三个月,每周都会送我一束勿忘我,搞得我只能把花盆里种的薄荷拔掉重新找地方栽过,花盆里现在栽的全是勿忘我。

      我记得以前叶先生和我说过,勿忘我的花语是永恒的爱。

      过了这么久,我的脑海里还是叶先生的身影,所以我没办法接受时临的告白,只可惜他有耐心的很,跟我说这都不要紧。

      差点就被他打动了,可是我早就下定决心要等我的叶先生回来,哪怕是一辈子。就算……就算是让我守寡也没关系的,我会等他回来,就算等不到,我也要亲眼见到他的骨灰,亲手给他下葬,然后再买一块碑放在他的墓旁边,等我死了我们也要在一起。

      前几天同性婚姻合法了。可我还没有和叶先生领证。

      所以啊,我会一直等你,我的叶先生。

      叶先生,勿忘我。

      ——

      过了一个月,时临火急火燎地来到我身边,告诉我叶先生的尸体找到了。

      他匆匆忙忙带我去了殡仪馆认领叶先生的残骸。

      我看到,叶先生已经体无完肤,然后就是他的个人用品。已经碎掉屏幕的手机,脏掉的蓝牙耳机,一些已经看不清楚是什么的东西……最显眼的是一个鱼骨发卡。

      我想仔细看一看那个发卡,随后就听见工作人员说:“这位先生的左手一直抓着这个发卡,他左手心的皮肤是唯一没有被灼烧的皮肤,也是因为这个我们才能这么快做出DNA测试。”

      我想哭。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不出来,只是觉得心口很疼很疼。

      因为这个发卡是当年我一时兴起留了长头发让他买的,后来觉得不方便就剪短了。

      叶先生,你想看我别这个发卡吗?

      我试着别了别这个发卡,但头发太短别不住,就别在胸口的衬衫口袋上。

      时临就站在我身边,默默无言。

      ——

      我们把叶先生的尸体拿去火化了,我带着他的骨灰回了家。

      我哭了一晚上,觉得自己好多了。

      生活是必须要过下去的,明天,就明天,我就去买墓碑,要在叶先生的墓碑上刻上时渊是他这辈子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爱人。

      感觉自己特有成就感,他这一辈子真的只爱我一个。

      ——

      帮他下了葬,我答应了时临的告白,不过我提醒了他很多次:“每年这个时候都要陪我看看他,可以吗?”

      “可以。”

      时临放下了那一捧白菊花,满眼坚定地回答我。

      他的眼睛里是绵延不断、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墓园,和站在这墓园之中的我。

      “谢谢你,时临。”

      谢谢你带我走出雾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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