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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吃白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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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波澜壮阔,小小年纪就见识过人生无数大风大浪,在命运这个魔鬼的嗟磨下阅尽千帆做到面不改色,就比如此刻,我妈嗦着可乐漫不经心的告诉我:她不是我妈,我爸也不是你爸,请不要伤心,毕竟我是他们从垃圾堆里捡来这件事倒是真的。
我拧开可乐瓶,没有震惊没有惶恐,一切电视剧里真相大白的戏码在这里都没有上演,和我妈隔空碰了个杯,我笑嘻嘻的说那真是太好了。
发自内心的,真好。这么多年,我很难相信自己是这两个人的孩子,估计地球上的所有神明都死绝了,也没人能想象出我爸和我妈这两个人形炸弹,到底能生出怎么样的怪胎。
好在我妈一向主张不孕不育保平安,世界人民真应该为此感到皆大欢喜。
如果说我是个奇葩,那真是冤枉,和我上面两位名义上的父母比起来,那真是小巫见大巫,我妈对我爸条野采菊,那是见色起意,我爸条野采菊,则是蓄谋已久。他们俩白天工作上互扯头花晚上又一起回家,相见彼此问候如仇人一般但又在一起好多年,美其名曰强强联合实则彼此折磨。据说两边同事曾秘密下注两人什么时候分手,后来被这两位恶人以公务人员聚众赌博当场抓获,简直闻者落泪见者伤心。
而其中恶人之一的我妈在事后把这件事讲给我听的时候笑的格外开心,彼时尚还年幼的我还懵懂提问:那你们为什么不分开呢。
结果答案既不深奥也没有值得思考的哲学意味,她看着我,笑着说,既然没有在一起,怎么会分开呢。
那眼神温柔像是凉水里的阳光,烟雨迷蒙,我不太懂,只听她继续说,简而言之就是,我是大富婆,他是我的小白脸,我们之间是肮脏的利益关系,懂了吗?
她继续循循善诱,说宝贝你看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妈这么一个优秀女性放哪不是香饽饽,为什么要在条野采菊这一棵树上吊死。唉,别拿这种看人渣的眼神看我,科学来讲,这叫人类的劣根性。
那被我爸发现怎么办,我眨眨眼,你跑八百米都喘肯定打不过他。
没关系,他不是瞎吗,她笑嘻嘻的回答。
我怜悯的示意她身后,眼瞎的那个现在笑的阴森森,语气柔情似水道,说呀,怎么不继续呢。
沉默,应该是今晚的康桥。
关于我的由来的具体故事,是通过被我妈每日必行微笑辱骂的条野采菊先生得到的。
这么说好像太奇怪了,由来,就好像在说他们只是添置了一件家具,从电玩城夹到一件玩偶,或是种一颗樱桃树这般轻巧,好像我不是一个在万众瞩目下诞生的生命体,一个象征,而是一个结果,一个通过偶然产生的必然,在某一天忽然落下砸中某一个人头顶的一颗苹果。
这个说法恰如其分,我爸那个烂人那么评价。他应该心情不错,我想,顺带不忌惮以最大的恶意诅咒他手里的咖啡最好烫死这张恶毒的嘴——如果他老人家不是去做了军警,我怀疑他现在应该在接受社会的毒打。
他低头抿了一口咖啡,能嗅到现磨咖啡豆混着下午三点阳光的香气,一个适合讲述的好时候。
你知道她养过一只金鱼吗,他抛出一个问句,停顿了一瞬间,似乎在回忆,或是组织,那是非常普通的一只金鱼,她亲自打捞上来的一只,但并不是想要的红白花色,她还是把它带了回来,养在衣柜里。
那件衣柜有她很喜欢的一条裙子,款式,颜色,垂坠感和线条,无可挑剔,她把金鱼养在那里,让那件衣柜里只剩下那条裙子和塑料袋里的金鱼。
她任由金鱼在那里,偶尔隔着塑料膜凝视这个生物,看它游动的鱼尾,却不去给它供氧不给它喂食。为什么会认为金鱼一定需要饲养呢?她笑着问我,不期待回答,而我不插手,我们从不干涉彼此的决定,这是好事,不是吗?
然后呢…不出意料的去世了啊,死去的金鱼和那条裙子一起被丢掉了。和很多她随手置放的小物件的结局一样。之后我问她还想再养一条吗,再养就选那条红白花纹的金鱼吧。她摇了摇头,说不养了。
其实我不也不太喜欢金鱼,她缩在摇椅上轻声道,我既不喜欢猫也不太喜欢狗,太吵闹的不喜欢太安静的也不太喜欢。我应该不会再养动物了。
后来我们吵了一架,没有原因,吵架未必都需要原因。她把自己关在房间画了一天的画,没有白颜料,于是不断的拿其他颜料厚涂,无穷无尽,无穷无尽,陷入混乱的泥泞。
她那天推开门,站在一地混乱的画作上,裙子上也蹭上了新鲜的丙烯颜料,没头没尾地,她宣布,我们养个小孩吧。
她那时眼帘低垂着,眼睫流露出一缕雾蓝,像一件将将要破碎的东方瓷器。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
于是我答应了她,于是便有了你。
到最后,他只是抚着我的头说:“原谅她吧,她并不快乐。”
之后的很多年后的一天,我才真正懂的这句话。
她选择在一个冬天的去世。
我记得前一天她还在房间挑选披头士的黑胶唱片,笑着谈论约翰.列侬,于是最终选择了《all my loving》。
尾声时刻,轻轻的,她闭上眼,对我说,对不起。
而我平静的质问她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她就是这样的人,任意妄为,恶劣至极,自作主张的闯进别人的人生,又吝啬于施加期望,未曾对我的成长指手画脚,儿时我的父母未曾参加过一次我的家长会,在各种领域搅动一轮腥风血雨,却还执着地在上帝视角上扮演着不负责任却无可挑剔的父母角色。
事实就是如此悲哀而残酷,我不重要,也没什么重要。哪怕她也曾经讲过爱,但那是一个可以随口说出的字眼,轻飘飘的,没有重量。
多么不公平。
时至今日,我仍然无法判断他们是否相爱或是相爱过。他们的生活互不干涉,各司其职,维持着不过于亲密又不过分疏离的关系——就像站在分崩离析的海域两侧,没人感到慌张,因为自始至终都隔着一片寂静而辽阔的海。
主持身后事的时候,我名义上的父亲条野采菊平静的没有一丝悲伤,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她的旧物全都焚烧,什么也不留。
没关系,没有关系的。这是她所希望的,哪怕什么都没有,之后还有回忆,在日日夜夜,折磨着他自己。
我得到了姗姗来迟的道歉,而她却什么也没给与她有这更为亲密关系的人留下。肆意妄为,有恃无恐的游戏人生一场,最后又自作主张的结束——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傲慢、温柔、不可靠、没有信仰,难以被讨好,从不真正爱任何人。
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这样认为。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翻到一本意外被保留下来的陈旧日记本,纸页早已泛黄,上面仅有一行已然褪色的话被我发现,我的多年疑惑才得以解决。
那定然不会是写给我的,很容易猜到,而关于是给谁的,这一点几乎显而易见。
上面笔迹张扬,写着:
【miss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