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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玉桃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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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冷,孤。
蛾子都是喜欢扑火的。
那火红的烛焰,那火红的皮毛,那火红的玉石。
只是再没了火红的颜色,只有黑。
李毅坐在月光下,仰望星空,想起三年前的那个道士念的诗。李毅不是一个过目不忘的人,但他却忘不掉那首诗。那首诗就仿佛与生俱来的记忆一般,让本就迷惑的李毅更加迷茫了。
亲眼目睹了桃树和胭脂狐化为眷侣踏云西去,这辈子他在李家就再也没了念想。为什么看到妖怪不会怕?李毅不知道。李毅从小就对温暖的东西有着莫名其妙的向往,比如太阳,比如红色的皮毛,比如。。。温情。而夜里的李毅,什么都没有。所以他只好看月亮,冷艳黯淡的银光铺洒下来,就像一场雪,把一切冻得结结实实。
三年了,饱尝世间冷暖的李毅已不再是白面书生。他替人写过字,做过仆人,拉过粪车,讨过饭。甚至有时候饿晕在街头,被好心的人捡回去此后一顿好些的饭菜。他不后悔离家出走,因为他的父母坚决认为那块玉是妖物,把家里的宠物和树都变成了妖怪。那是唯一可以让他温暖的东西了,他宁愿死,也不会交出红玉。
今夜又要睡猪圈了吧。长安东头老王家是一户很好的人家,每天晚上都会把猪圈借给他睡;还会偶尔分些猪食给他,这样他就不会饿死了。在那个康米都舍不得吃的年代,愿意这样帮他的人实在少见。这不由得不让他怀念抱着胭脂狐睡在软塌上的日子。
四年之期,转眼多半。胭脂化为女子的时候,曾经对李毅说,如果有缘,四年后洛阳城东门,心愿客栈。
那是什么地方?李毅不知道。可这是李毅活下来的唯一支柱。三年来李毅宁愿饿死也要每天攒够2文钱,就是为了去洛阳。两贯钱,不多,只够一个普通人在长安富裕的活一个月,想做盘缠可是不够的,可这却是李毅三年来的全部心血。好悔当时年轻气盛,没带一文钱出门。结果最后当了全身衣服也只有100文。
只有那玉,有人出过200两银子。200两银子,够李毅省吃俭用大半辈子的花销。李毅只说了两个字:“不卖。”激的那人叫来三五个仆人,捆了李毅,一顿毒打不算,还丢进河里。幸好一人路过,救他上来。至今他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只记得不论他怎么看,都看不清那人的长相。
“你欠我14条命,还差一次,我便可以劫度真仙。”依旧是喃喃的却清晰地话,让他想起了寒心道长,“这是玉桃花,一年以后,天狗作乱,汝将远行。切记你命犯桃花,持此花可保一命。你我缘分已尽,好自为之。”
那桃花不知是从哪里摘来的,粉粉的瓣,弥散着淡淡的芳香,让他想起了一副熟悉的面孔,化为女子的胭脂。而这花最神奇的不在于美丽,而在于揉不坏,也不枯萎,就这样,跟随李毅一年。
猛然间,天地失色,银茫尽失。在空中好好的圆月,竟然开始缺角。渐渐的成为一个月牙,最后泯灭为一团黑暗。李毅骑上孙财主家偷来的骏马,吹了声口哨,催马出城,直奔洛阳方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