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6、鸿沟(5) ...

  •   仍在激动情绪中白旖绾挥手就要打向身后的人,那人却并不闪避,轻轻握住她的手腕,“反应这么激烈?看来真是想我了。”

      戏谑的调笑,温厚的气息,前一刻还像只蓄势待发的小野猫的白旖绾像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安抚,瞬间温顺下来。卸下武装,紧绷的身体随之瘫软,更靠近那有力舒缓的心跳。

      真是奇特的缘分,似乎他总是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出现啊。

      “那边不是有急事,怎么提前回来了?”

      高筠灏理理她的鬓发,毫不理会周围的眼光,吻上她的脸,“挂念你,所以急着回来。”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挂念你。

      祁天皓是聪明人,看到这一幕,已经知道求而不得。这样珍贵的一个女子,深沉如他,都立时动了心思掠夺,高筠灏又怎么肯放手。更何况,那相依相偎的那两个人之间,也很难再容得下旁人吧,那是长期时光中浸染的相互信赖和依存的关系。

      祁天皓和高筠灏客气地攀谈几句,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离开。从头到尾风度翩翩,看在别人眼里,一副宾主尽欢的和谐场面。只有白旖绾自己知道,如果不是高筠灏及时出现抱住她,说不定她已经失控一把巴掌甩在祁天皓脸上。那今天的会议不知要被传说成什么风云诡谲的故事,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当真得罪了祁天皓,明盛和ICE相当于提前出局。

      感受到前方投来的目光,白旖绾淡然回望。林暮言远远地望着她,他们之间只隔着半个会场,然而两人眼神中的惊人相似的漠然,弥漫了天涯,划分了海角。

      以前她总爱问奇奇怪怪的问题。去参加别人的婚礼,她趴在他耳边嘀嘀咕咕,“暮言暮言,你说以后我们的婚礼要在哪里举行比较好?不如私奔到法国某个小镇找个破败的教堂然后从路边拦一个牧师来证婚?多言情多小说啊!”

      “……罗马。”

      “嗯嗯,听你的。新郎是你的话,哪里都无所谓啦。……嗳你脸怎么那么红?”

      “……绾绾……求婚是男人的权利,女孩子要含蓄要矜持……”

      “暮言暮言,你喜欢女儿还是儿子?”

      “儿子。”

      “但是我喜欢女儿啊,怎么办?”

      “那就生两个,又不是养得起。”

      “不要,听说生孩子很痛的……还是生龙凤胎好了,一劳永逸……”

      “这不是肯‘劳’就可以实现的吧……”

      在一起的时候,他们都还那么年轻,以为中年就是耄耋,因为遥远,所以可以尽情想象。无限可能。现在,他二十九岁,她也已经二十六岁。距离罗马初遇,已经过了整整十年,两个人都即将步入中年。

      她从十年前开始在心中描绘他们的未来,结婚,生子,相濡以沫,一起经历生命中那么多种的可能。可是谁能想到,真正到了这一天,现实是他大婚在即,而她依偎在另一个男人怀中,相视对峙。

      这是白旖绾第一次如此明确地认识到,六年的时光,非但没有抚平曾经的伤害,反而在他们之间划下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彼此站在对岸相望,却不得相守相亲。甚至没有再一次擦肩而过的幸运,谁往前跨一步,就是万丈深渊,永世不得超生。似乎前一天,还手牵手走过春夏秋冬,走过晨曦落霞,走过世上最美丽的风景;一觉醒来,已经相逢陌路。

      留都留不住,时间不能倒退,事情发生了就已经尘埃落定,谁都没有能力力挽狂澜,同时光对抗。

      把头埋进高峻高肩头,怕下一秒,会忍不住泪盈于睫。

      高筠灏和她看向同一个方向,目光却没有落在林暮言身上,而是看向张总,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

      下午四时三十分,会议结束。明盛和ICE的相关人员和重要来宾一一道别。会场转眼变得空荡荡。横幅已经摘下,两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收拾器材和展台,有几个服务员进来重新摆放桌椅,准备下一场盛会。开始之前,结束以后,最是落寞寂静。

      “教授,我先走了,有时间再过去看您。”白旖绾尊师重道地和贾教授告别。不过老头似乎心情不佳,没好气地哼了一声,甩都不甩她,白旖绾头皮发麻地缩进高筠灏的臂弯。

      高筠灏拍拍她的肩膀,带着她走向外面。一下飞机他就赶来会场,司机还等在停车场。

      “教授,我送您回去。”林暮言把森重的重要客人交给季墨和李佳明招呼,自己先亲自送贾教授回家。这是他做人的高尚之处。教授却不领情,不悦地冷哼一声。恨不得举起拐杖揍这两个不成器的孩子一顿。

      白旖绾蜷缩着身体睡在后排,头枕在高筠灏腿上,手指在他膝盖上画圈圈。

      高筠灏像抚摸宠物猫似的摸着她的头发,:“累了?”

      “嗯……”有气无力地回答,“不过总算收到预期的效果,不仅打通了和森重高层的关系,而且可以让其他竞争对手知难而退……”

      “小绾……”高筠灏打断她,有点欲言又止。

      “怎么了?是不是觉得我很厉害?”

      “你,还恨他吗?”撩起她的一缕发,缠在指间。

      “恨。”如果忘却那痛彻心扉的恨,就不会有今天的她。即使她比当年成熟,即使可以为他找千百个理由,依然无法原谅他那种方式的背叛。她不恨他的离开不恨他的逃避,她只恨他的不爱。从头到尾,没有爱过她。

      “那,还爱他吗?”

      “爱。”白旖绾磊落承认,这不是见不得光的事。从十六岁到二十岁,四年。一个女人一生中能有几个那样的四年。最灿烂的年华,最华丽的绽放。情窦初开的年纪,她没有像身边的女同学一样,因为心仪的异性一次邀约一句暗示而心头小鹿乱撞辗转反侧,因为她有最优秀的林暮言。他符合她关于爱情的全部幻想,他给她的,都是最好的。是他引领她,了解爱,学会爱,对他倾尽所有感情,为了他丧失再爱别人的能力。她记忆中的一切美好,都以他为依托,所以最后,他可以轻易地抽身而退,亲手毁掉这一切美好,留她在原地,独自守着残骸。那么轻而易举地,让她生不如死。

      缠着她的发的手骤然剧烈收紧,头皮处传来尖锐的疼痛,高筠灏似乎要用力扯断她的发,扯断她的爱恨。吃痛地轻哼,高筠灏松开手,深深叹气,:“小绾,我们结婚吧。”

      放在他膝头的手紧握成拳,骨节泛白。片刻后松开,掌心留下半月形的深痕,疼痛经由掌心纹路一点一点渗透入心,“好,结婚吧。”一个女人,在这个社会做出点事情,有多么艰难。一己之力到今时今日,奉承,赞美,不过是粉饰,所有人,都以为她是靠着肮脏的交易,踏着男人的扶持才爬到这么高。难怪以前看到她跟别的男同学多说几句话都会闷声吃醋的林暮言,会那样漠然而嘲讽地远远观望着她。

      只有高筠灏见证了她六年中的每一次失败和成功,甚至她整个人,都是被他重新改造。所以他信任她,维护她。她还奢望什么?怎么还能够,为着他的一句“有没有想我”而动摇早已死水无波的一颗心。林暮言说的生活她不喜欢吗不一定。高筠灏给的婚姻是她要的吗?也不一定。她只是害怕独自面对,已经有过一次,所以更害怕会有下一次。

      季墨的话赫然在耳:“何必如此固执,除了名分,暮言可以给你一切。还有什么好争的?”他不懂,对女人而言,求婚是一个男人给予的最大尊重,不止是一纸婚约,而是把自己的命运放心与她捆绑的信任,是给予她无论贫穷富有健康疾病都与他并肩面对的资格。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林暮言,都不肯甚至不曾想过给她这种资格。眼泪缓慢而无法阻挡地滴在手背。

      “小绾,有时候我真后悔九岁那年为什么要认识你,然而我更后悔的,是当年为什么没有能力带你一起走。”高筠灏伸手牵过白旖绾的手。无论面对多么严重的困境多么嚣张的挑战,他的手从来没有半点颤抖,却在和她十指相扣的那刻,不受控制地有一丝轻微颤抖。是的,他在害怕。从来没有过这种即使捧在手心也惶惶不安的恐惧。《圣经》上说,爱没有恐惧。为什么他的爱,就像流沙,握紧手,也会从指缝溜走。小绾,会不会有一天,你就这样一点一滴地从我身边消失,连带我的爱,也一并全部带走。那时的他,还有勇气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吗?

      无法忘记六年前,她带着一颗支离破碎的心来到他身边,像一个被人狠狠摔碎的娃娃。是的,娃娃,没有悲喜,没有欲望,没有生气。他用他的方式,教会她关于强大的每一项技能,他让她重新意气风发接受众人仰视,教会她重新笑,为自己的成功笑。他教会她把破碎的心缝补起来。他以为这是一场救赎,可是,已经无法完整了。那个人,连留下的伤痕,都地久天长。每当她露出那种表情,他就知道她在思念他。那时候她的表情,都是独一无二的。他逼她回来,回到这个充满回忆的城市。布景,灯光,演员,全部到位,按他预期的,上演剧情,然而现在,他退缩了后悔了。他掌控一切,唯一的变数,是她的心。那是他唯一无法抵达的地方,因为那里早就住了一个永生不灭的人,一段永生不灭的爱。她毫不犹豫地说,依然爱着他。那么坦然,要自问自答过几千万遍,才能在别人问起的时候,那样坦然而不需要思索地说出爱,说出那个沉重到让她吝啬得从不肯对他说出的字眼。可是他是花了多大的心血,才让她强势到足以和今天的林暮言抗衡,才让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他。她融入他的骨血、他的生命,是他唯一的归属,他怎么舍得放手,让她再受一次伤害。即使是束缚,这辈子,从今往后的时光,白旖绾的命运也只能和他高筠灏纠缠在一起,至死方休。因为,他是如此深爱她,如此害怕失去她。二十年,他等待这唯一,等待得太久,太寂寞。

      “今天的会议很成功,教授在跟谁生气?”

      “你还好意思问!”贾教授的火气被他的疑问句彻底引爆,指着他的鼻子开骂,“你越发出息了,啊?煮熟的鸭子都能飞到别人锅里,眼看着肥水流了外人田还优哉游哉。你说说你,啊?比那蓝眼睛的半洋鬼子差在哪里了?怎么那臭丫头就乖乖跟着人家走了?”

      林暮言笑得很平静,是雷雨肆虐过后,那种清晰明朗的平静,“自作主张地走了那么久,那么远,要回来,就自己一步一步走回来。这一次,我不会再心软求她回来。”

      贾教授这才稍微消气:“哼,这还有点林暮言式的气势。”

      六年。杳无音讯。她是怎么做到的。她怎么敢,她怎么舍得。起初,他自己也怀疑,盈满胸口,支撑他一年一年等下来的,是爱,还是恨。他花了半年的时间找他,几乎把加拿大华人聚居区翻了一遍,毫无结果。但是依然宽慰自己,她只是和他闹脾气,很快就会回来。就像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就这样,麻痹自己,守着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度过了她离开后的第一年。到第二年,依然没有她的半点消息。再大的气,也该消了。除非,她是决心一生一世不再见他。于是第三年,他开始恨她。恨她怎么能那么决然地离开,恨她把他对她的爱践踏在脚下,恨她留给他细水长流的回忆和思念,恨她把他推入暗无天日的折磨,恨她让他习惯了即使睡梦中,也知道她就安稳地睡在隔壁,岁月无声静好。自她离开,他没有一晚能安稳睡到天亮,午夜惊醒,冷汗涔涔地推开隔壁的门,只有黑暗和冷清咆哮而至。恨她,剜走了他的心,留下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冷风呼啸着穿行而过。所以那一年,他公开和宛倩订婚。他以为这样,能刺激她回来,但是没有。之后第四年,第五年,他故意把梁宛倩宠得世人皆知,他不相信她看不到。每一天,他都对自己说,绾绾,你再不回来,我就去结婚。但是一次又一次推迟婚礼的,也是自己。他争取时间纵容着自己,等待一个模糊的影子。

      直到第六年,她终于回来了。他才知道,原来他始终等待的,就只是她的归来。不明归期,甚至不确定她是否还会回来,但他就那么大而化之心平气和地等待,像每天吃饭睡觉一样自然,对她的等待,已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她穿着始终洁白无垢的白色礼服,带着微笑走向他。那一刻,他甚至不敢呼吸,怕稍微有一点动静,就会发现,又是黄粱美梦,醒来成空。然而她却仿佛从不认识他,笑着把手交给另一个男人。他恨不得掐过她的脖子质问,质问她怎么能这么没良心,这么没心没肺。她对他笑,笑得那么稀薄疏远,她忘了,她曾经扑到他怀里吃他豆腐,笑得多么奸诈没风度;她叫他林总,她不会知道,六年里每一个日日夜夜,她的声音都阴魂不散地萦绕在他耳边,叠声叫他“暮言暮言”,多少次他拉开门,以为她就站在门外,叫他的名字。可是她现在轻巧地叫他林总。那一声称呼,让所有如岩浆般翻滚的爱恨,瞬间冰封。

      有件事他真心感谢高筠灏,就是把她送回他身边。是想让他们明白彼此的改变继而接受一切都无法回头的现实吗?可惜事与愿违。她是变了,但是不变的,是根深蒂固与日俱增的感情。他步步紧逼,为的只是逼她自觉走回他面前,为的,只是她一份无论何时何地都对他不舍不弃的承诺和勇气。他要的,就这么一点点,卑微得不像他。只要她能多一些坚定,多一些勇气,他就原谅她,原谅她在他最艰难的时刻,离他而去,躲到另一个男人的羽翼下寻求保护。因为只有她,能硬生生在他心口剜一个洞,也只有她,能在漫长的时光后,将这心上最重要的一处完整填补,阻挡寒风咆哮。

      这一生,他不会遇到第二个这样的人。她是无可替代。所以,他愿意放低自己,宽恕背叛。但是前提是,她要自己走回他的面前,为自己当年的无知和绝情反省。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