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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蒹葭:苏州的自白 如果有来生 ...

  •   我是家中长女,生于一个没落的家庭。
      祖上也曾华贵过,后来被门阀士族排挤,就落魄成了寒门。
      虽说家世繁华不再,然而祖辈们依然存留着寒窗苦读、勤练兵法的家风。长辈们讲,乱世里,只有习得一点兵书,方能在危急时刻获得活命机会。即便无缘报效朝廷,至少还能保全自身。
      相传,爹娘当年乃青梅竹马。娘生大哥之时遭遇难产,在医馆的大夫精心治疗下才好不容易保住性命,精心调理5年之久,才恢复了身体,又怀上了我。
      爹娘对大夫十分感激,碰巧娘怀我之时大夫的内子也正有孕在身,两家便立下契约,同生男则结为契兄弟,同生女则结为契姐妹,一家生男一家生女则互结连理。后来,娘和大夫的内子生的都是女孩,便遵照契约结拜姐妹。她只比我大一个月,我上头又没有亲姐姐,于是从小我便以亲姐姐称她。而却没想到,我的这位姐姐后来竟亲上加亲地做了我的大嫂。
      我自出生便是父兄的掌上明珠,大哥见了我似乎都总得让我三分。或许是过于宠溺,使得我长成了小家碧玉的小气性格,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都能闹上。我喜欢向家里人使小性子,在外面则常常心高气傲,似乎看不起这世上的所有人。
      我活得天不怕,地不怕的,孤傲得很。不知后来的人评价我时,是会嘲笑,还是会爱怜。仿佛这个世界并不欢迎我这种性格,然而,我天生下来便也不是坐大位、执手江山的命,我只是一个极为寻常的女儿家,我只想和家人呆在一起,平平顺顺地度余生。
      大哥喜欢在家中的院子里练武,而且似乎还很有天分,小小年纪刀枪棍棒样样绝伦。我小的时候常常坐在院子里看大哥舞刀弄棒,看着看着,便也手痒,求大哥教我几招。大哥不许,说“女孩子家练这些干什么”,我就在大哥面前哭,哭得梨花带雨,后来大哥也就同意了。神奇的是,我一个凝脂之肤的女孩子,竟也能熟练地操起刀剑,竟也能轻而易举地舞弄起冰冷的剑鞘。大哥笑道,女孩子家,学点武艺倒也好,当个女兵,练一支娘子军,必不让须眉。即便上不了战场,也能为夫君守城。没想到,当时的童稚之语,后来竟成了谶。即便后来,我放下了刀剑,而改习诗书、女红,儿时练过的武艺我却未曾忘记,伸手即来,仿佛是命定的缘分。
      长辈们告诉我,我此生毕竟是个女儿身,总得做个规规矩矩的女子,尽到相夫教子的本分。于是,爹娘为我聘请教习,刻苦习读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而我呢,我似乎对这些女儿之事也极尽天资,似乎天机所定,我就是个做女子的命。或许前世如此,来世,如果有来世,亦如此。
      家中藏着万千珍贵典籍,全是先前家世发达之时所收藏。后来,家业没落,祖先们纵使忍受饥荒,纵使忍受寒冻,也不愿意将无价的书籍卖掉。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从小就喜欢往藏书室跑,里面的书卷、歌赋,记在竹简上的史料,我几乎全都背了下来。因而,我十分熟知这个世道的兴衰变幻、分合循环。我对当今时局,对朝廷的发展,对江山的草木,也尽皆了如指掌。即便我是个女儿身,即便我做不了官,至少我还是能为这个残破的山河,为这个摇摇欲坠的皇城出点力。
      我曾经女扮男装混进过太学,兄长在里面读过几年书,我便换上贵公子的襦裙,对外宣称我是兄长的远房表弟,自取了一个公子名,紧跟兄长身后混入其中。我的女儿本质太过显眼,即便是使劲压低声音,即便是全副男儿装扮,也丝毫无法掩盖。太学的祭酒第一眼就认出了我的女儿身,然而丝毫没有拦我,反倒是笑眯眯地拍拍我的肩,说,学问岂分男女,纵是个女儿身,没准将来成为一代女相。然后,老祭酒又拍拍兄长的双肩,道,女孩子原也该多读点书,欢迎带妹妹前来勤学苦读,家里要是还有其他的姐姐妹妹,原也都可以带进去。太学的全体师生都知道我是个女儿身,只是多年来看破未曾说破,他们仍然是以看待师兄弟的眼光看待我,只是,这种眼光里多了几分柔情。我从未在师兄弟们面前暴露过真身,太学是一处极为严肃之地,如何能够以女色蛊惑他人?师兄弟们好奇我的真身为何,下了学竟堵在我家门口,于是我也便将女儿身显露给他们看,他们看到,却也只有羡慕的份。我不可能给他们当妻子,也就只能是他们的贤妹。
      小妹长大了,我也让她女扮男装随我一同混进太学。然而,她似乎并非这块的料,常常为周遭的莺莺燕燕所惑。我怕她年少不经事,遭了那些贵公子的调戏,后来也就没再带她进过那些全是男人的地方。
      我在太学里呆过那么多年,沾染上那么多书卷气,然而,我却终己一生也未能为家国出一纸良策,终究还是沦落为了普通人。可奈之何?
      那年,我12岁。我在家门口发现了一个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少年,他浑身脏兮兮的,晕倒在我家门外不省人事,除了一个破旧的包袱,身无他物。这世道兵荒马乱的,许是个落难的苦命人。我赶紧吩咐府中的下人将他抬进府内,腾了间空闲的客房留给他住,为他擦净浑身上下的泥污,甚至,我亲自跑去医馆为他请大夫看病。
      后来,他醒了过来。他说,他是一个寒门学子,战乱中父母双亡,家被叛军洗劫一空,于是他只好孤身一人慌不择路地往外跑,不知怎的,竟跑来了都城里。
      我安慰他道,生在乱世里,大家都不容易,既然无处容身,不如就留在我家里,当个长工,正好也可以陪我读读书。
      他立马下跪,表示孑然一身,无以为报。
      我噗嗤笑道,援助落难之人是我的本分,也是我全家的本分,我并不奢求感激,也并不奢求回报。
      他跪在地上向我叩了三个响头,用极其坚定的口吻道,将来若考取功名,必当上奏朝廷,许我以荣华富贵。
      我的小性子犯了,轻蔑地讥笑道,你看看你这副样子,还敢妄想功名?
      他十分自信地表示,他可以效仿那周人苏秦、汉人孙敬,头悬梁,锥刺股,虽说当今朝廷为世家门阀所垄断,迟早也有门阀大族能识得他的才华,重金聘他如门下。
      见他如此自信,我便也权且信他一回。我讲道,我愿意等他入朝为官的那一日,等他兑现承诺,许我以兴旺发达。
      没想到,他真的是个说到做到的人。此后,他便长住在我的府上,勤学苦读之余,也帮忙打理着我家的家务。他的手脚十分利索,麻利得,就连那些长年累月在我家做工的汉子们都自愧不如。有他在旁陪我读书,我再也不感到闺中寂寞;有他陪着我出门,我也不用担心被色欲袭人的酒鬼盯上。我渐渐庆幸,我真是捡到了个宝。
      当世之女子大都13到15就挑选婆家,及笄便行六礼出嫁。小妹14岁时便韩寿偷香,与一个边境回京述职的州牧互生情愫。爹娘起初执意阻拦,见州牧对小妹一心一意、磐石不移,僵持了一段时间倒也许了婚。小妹刚行过及笄之礼,便被八抬大轿抬去做了新嫁娘,远嫁千里外的州府。一年后,小妹寄回家的信赫然写到,她已为州牧诞下长子。家里高兴之余又送去好多绫罗绸缎、珍贵玉器。而她的长子、我的大外甥,我也就见过唯一的一面,是在两年后,她随夫君再度进京述职之时。那是一个极为白净的小子,但愿长大能有其父之才、其母之容。
      而我,当我年过及笄之时,爹娘却总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似乎我也不缺婆家,京中的人都听说过我的才华、我的仙姿,自我年及豆蔻,上门求亲的人家便踏破门槛,每天家里都会进来一大群来自东街西坊的人,提着大红丝带裹着的礼金,在爹娘面前侃侃长谈他们家的公子。而爹娘似乎总不满意,连人带礼的,全给打发走了。我上街闲逛之时,也常常能遇到风流公子主动靠上前来,问我年庚几何,是否已有婚配。我总是一甩袖子就将他们打发了。一个只知喝酒清谈的小白脸,岂配高攀我这种女子?
      我却也并不急着嫁人,嫁人有什么好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生儿育女,我便失去了诸多的自由空间。我本也完全能够清凭我的一身才华度日,凭什么就要去做那一嫁三分低的冤种?
      京城的人家都知道我的脾气,于是也放出话,说,只要我愿意进他们家的门,他们全家上下都把我当仙女供着,就如同公主在驸马家的待遇一样。
      然而,我的眼光又是那么的高,纵使他们愿意对我屈膝下跪,我照样也还是看不起他们。
      我的爹娘也看不起那些都城里的人家。女儿家优异了,原也能够如男儿一样光大门楣,凭什么非要那么的想不开,把一个那么优秀的女儿送出去给男人暖床?
      然而,虽说我这么目中无人,却仍然有那么一个人,深深地扎根在了我的心海深处,深之至,再也无法拔出来。
      12岁时,家门口初见的那一眼,或许我已对他情根深种。
      他曾许诺将来会当一匹千里马,没想到,后来他真的去试了。
      那天,都城里张贴了一张告示,问屯兵驻粮的方法,他外出时看到了,当着首都百姓的面侃侃如行云流水般谈着他的见解。一番漫长的陈述过后,围观的群众发出了惊天轰雷的掌声,而后,一名衣着体面的大官走上前来,礼貌地问他的名讳、籍贯,当他说出他只是我府上的一名长工之时,大官一脸震惊,一脸不可思议,以一副为之奈何的口吻叹道,如此才华,岂可屈为人下。紧接着,大官拉着他到府中一叙。那天,他回来得很晚,回来便兴高采烈地告诉全家人,他已经被当朝丞相看上,做了一个太史令,明日即可入朝为官。虽说还得上表朝廷,当今陛下年幼,朝中大权实由丞相一手掌握,丞相的意思,似乎便也能够近似为朝廷的意思。
      全家人赶忙张罗着为他庆贺。我也喝了点小酒,双颊酡红地问他,昔日许诺的荣华富贵、为人头地,当如何践行?
      他笑着回答道,我是个女子,恐无法入朝为官,不如改日他上奏朝廷,册封我个位分。
      那天我是真的喝多了,也没多想就回答了这么一句,我要位分干什么?那些名分多么空虚。不如我便以身相许,这样,他所有的荣华富贵,我也全都能有。
      他赶忙表现出满脸的惶恐,连连推辞,这么多年受我家的恩惠,尚且无以为报,岂能对恩人家的小姐存有非分之想。
      我高傲地讲道,从前,都是我在倾尽所能地资助他。他穷得买不起书,我就把我家的藏书室开放给他用;他读不懂的语句,都是我一字一顿地给他讲解。我把我的毕生所学都给了他,现如今,他既飞上枝头,必是要用往后余生惜我、疼我,才能够对得起我。我虽说孤傲得谁都看不起,但我毕竟也只是个小女子,我也有着寻常女子之愿,获得一个能够依赖、能够托付后半生的场所。而现如今,他就是我余生的港湾。我之所以拒绝了京城上下向我求亲的人,是因为,我此心已认准了他,此生此世,非他不嫁。
      他仍然畏畏缩缩的,讲他出身贫寒,连定金都出不起,不能够耽搁我的大好年华。
      我自信地表示,我家虽是个小门小户,但也是个富贵之家,不愁那些金银财宝,甚至,我能带着娘家的财产倒贴他,只求往后做了官一定要对我的家人多多提拔。
      我想做那汉时的卓文君,与心上人私奔,堂堂首富千金当垆卖酒,逼得卓家倒贴。能与心上之人在一起,纵使低声下气又有何妨?只是,愿他不要做那汉时的司马相如,凭着妻子的家产发家,致富后却喜新厌旧,拈花惹草。
      这世上的男人又有几个不风流呢?尤其是那些富贵人家的老爷、公子,频繁纳妾不说,成天到歌舞坊勾搭长相颇可的歌女、舞女。
      要是他真的学那司马相如,大不了,凭我的家世,凭我的才华,大不了,我还能同他和离,以我的诗文、纺织,自给自足,自力度日。
      即便他做了官,往后余生,必也仍然不可缺少我家对他的支持。要是他得罪我,我家里必会让他好看。单凭这一点,我似乎也能确信,他这一生怕也都不会负我。
      我的金兰姐妹,医馆坐堂的大闺女,长得是一个天仙之资,有着大家闺秀的大气、包容,性格随和,无论什么一个人,她都能与之和谐相处。如此女子,怕这世上也不常见,更像是天上下凡的仙女。虽同为女子,就连我也喜欢躺在她的怀中,受着她的温柔抚摸。她那种温柔,我怕是学不来了,也就只有空羡慕的份。
      从前也幻想过,如她那般仙女态的女子,此生此世当花入谁家?哦不,应该这么讲,谁家的儿子竟有这般好运,将仙女抱进门。
      不知道她是如何跟大哥好上的,大哥是个下笔能成诗、上马能杀敌的文武全才,只是有一点,为人冷冰冰的,没有什么温情,怕是将来也不知道如何伺候妻子,如何抚育儿女。或许是日久生情吧,我家和她家从小便常常串门,她和大哥勉强也算得是个青梅竹马。既然两情相悦,男婚女嫁又是人间常情,大哥刚行弱冠便迎娶她为妻,一年后便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也就是我的大侄子。
      我向爹娘表达我的意愿,爹娘满脸嫌弃地表示,如此举世稀罕的才女,为什么非得跑去伺候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
      我滔滔不绝且信誓旦旦地讲出了他的潜力和前途,不久的将来,他定是一个国之栋梁,是一个举国上下不可多得的人才。恐也就只有通过我紧紧抱住他的大腿,才能维持我家的兴盛。
      至此爹娘仍然半信半疑,直到亲眼见到他的官职越做越大,越来越为人头地,越来越受人尊重。
      爹娘便允诺了我同他的婚事。嫁妆十分奢华。
      爹抚着胡子笑道,这么好的女儿,只怕就要被拐跑了。
      我指天发誓道,今生今世,我只做娘家的女子,直到此生终老。
      虽说常言女大不中留,小妹与人私相授受、远嫁他乡,爹娘已经受尽相思之苦。家中只有我和小妹两个女儿,我是长女,又如此的有才华,才华横溢到光彩生门户,我的名声似乎都已经盖过了大哥的名声,我又如何,能顶着身价做傻事?只是,我使用这么多年的光阴,认清了,他是一个,对我,对我全家,都不可或缺,都引以为依靠的人。献身于他,也算是我一个小女子为家门争光的手段吧。
      婚礼那夜洞房的红烛是我终身难忘的鲜红色,我羞红着脸问他,想要个男孩还是女孩。
      我以为他会说他想要男孩,毕竟贵男贱女是周时便已经存在的风气。然而,他却不假思索地答道,他想要一个女孩,因为,只有女孩才能够继承我的才华、我的容貌。
      我笑着道,有才华和容貌又有什么用,当不了官,入不了青史,没准,还能沾上一身红颜祸水的骂名。
      他连连向我摆手,女子并非入不了青史,而是,青史上的女子数量过少,物以稀为贵,寥寥的几名才女反倒在历史长河里显得格外珍贵,格外耀眼。
      他又道,如我这般的女子,将来一定会被刻入史册中,没准,他作为我的夫君,反倒还不如我出名。
      我笑道,盛年之人,谈那些遥远之事做甚?是否留名史册并没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活在世上的日子。
      不久后我就有了身孕。不成想,生下的,还真是个女孩。那也是我和他唯一的孩子。
      经历了一番剧痛,他走进产房看我和女儿。他盯着女儿端详着,过了一会儿,看向我,自豪地道,果然长得像我。
      那时我身子很虚弱,轻声道,像我?像我有什么好的。我从小就一副小家子气,动不动跟人吵架,都被嫌弃死了。
      他噗嗤一笑,有小家子气才真实,才是个人间的女子。只有爱,没有恨的,全是些过于朦胧,过于虚幻的天仙,不切实际,反倒没有生活气息。
      我追问道,一个成天闹脾气的小家女,有多少人能爱呢?怕也就,敬而远之吧。
      他又摆摆手,不会不会,小家女相比大家女只是更加精致,只是更多的内在美,懂得欣赏的肯定爱不释手,就比如他,他此生就爱我一个,外面的大家闺秀,给他再多个,他也不喜欢。
      我用最大的力气发出讥笑声,敢看外面的大家闺秀一眼,我剥了他的皮。
      他的官越做越大。然而,时局却不好了。
      叛军大举入侵,已经攻占诸多城府,首都已经敞开胸襟暴露在了敌军面前,只恐业已再无多少回击之力。
      京中的达官贵族纷纷拖家带口逃跑,有点资产的老百姓也散尽家财逃跑。没过几日,首都十室九空。
      那天,他上朝回来,却告诉我,他要去参军。
      听他的口吻,如此的、何其的信誓旦旦,如此的、何其的果断坚决,绝不像是玩笑话,一定是认真的。
      他自幼,攻的便是文,后来入朝为官,也是担任文职。如此一位文绉绉的小白脸,如何能够提刀拔剑上阵杀敌?杀敌乃武将之分内之职,便是武将人数不足,皇城也尚有数万羽林军。岂可逼一位出身文官的青年才俊沙场送死?
      然而,他却坚称,一切都是他的意思。是他,见家国危难,于是便想提枪上马,为首都构建最后一座牢固的城墙。
      我问他,他是否有足够的刀剑本领。沙场刀剑无眼,一个毫无武力根基的人,与其血溅黄沙,倒还不如留骨为朝廷出谋划策。
      他表示,生在乱世,又是男儿,自当从小苦练刀剑,武艺自有其用时。江山欲坠,每一个男儿都是天之柱、地之维。
      前汉班超投笔从戎,他似乎执意要做我朝之班超。盛世尚如此,遑论生逢乱世。
      我了解每一日外面的战况,知今已到危难之际,叛军大举逼近,数十万大军,声势浩大,而我方,军队投的投了,死的死了,只得是看着敌军一步步开始包抄已沦为空城的首都,却一筹莫展。他这一去,只恐必死。
      我为他收拾战甲。临行前,他抱住了我。我瞥见了他满怀眷恋的眼神,眷恋我,还是眷恋这个世界?
      此去必死,此身已许国,恐难再许卿。
      他让我在他死后,切莫留恋他这位故人,他一无家财,二无地位,一个穷小子竟然能攀到我这么一位举世罕有的才女,实乃他千生万生之福。若他未返,我就再择一个人家,带着女儿,改嫁吧。
      以我的身份,想再找男人肯定不可能是个难事。即便我是个带娃的寡妇,仍然有很多青年小伙意欲休弃貌美的结发妻子,意欲娶我进门,将我供作下凡的天仙。更何况,沙场每日无数男儿丧生,朝廷也频频奖励寡妇再嫁,以维持最基本的人口繁衍。
      然而,那些俗家的男人,又有哪一个能够配得上我呢?
      高配吧,即便他和他的家人愿意以我为纲,向我举案,向我三从四德,我也看不上他们呀。
      我就是这么孤傲、这么世难容的女子,这就是我的性格,天使然,又如何能够变易?
      我眼中难容这个世道,这个世道,怕也难容我这样的女人。
      我对他讲,他要是一去不返,大不了,我就再也不嫁了。我是一个有才华、有手艺能够傍身的女子,并非以夫为天,靠男人过日子,凭我一人的纺织养活自己和女儿,倒也不是难事。
      出发前,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愿来生,生在盛世里。此恩,来世必铭记,来世必报答。
      我只想说,来世太远,有没有来世,也从来都没有人能够证实。我只珍惜、只在意今朝。然而,这句话我没能说出口。
      我还是顺了他的意,遂了他的愿。
      因为我,虽是女子之身,却也以投身报国为愿。
      我只愿做一寸蒹葭,永远地,成为世人的幻想,永远地,遥不可及。
      城中开始动乱,素来爱好清秀的我披上红装,以我的才女之名,首先站了出来,安抚城中留存的百姓。
      红妆,就如同洞房那日的嫁衣,那夜的红烛,那样鲜红,那样耀眼。
      然而,嫁衣和红烛都只有那一次,只有那一夜,是我一生中最繁华的一夜。
      我只喜欢清新的装束,大红太艳,艳得,似乎透着血色,如残破的江山一样的血色,腥气扑面而来。
      城中滞留的百姓焦急地问我,假如叛军破城,会不会对他们下杀手。
      我回答道,假如叛军破城,我当站在最前面,第一个面对他们无情的屠刀。
      没过多久,外面传出了他的死讯。
      果然,他还是难逃宿命,还是将七尺之躯献给了江山,献给了家国。
      他自幼父母双亡,独自飘零这么多年,寄居女人裙带之下过活,靠女人娘家资产发家。虽然他嘴上不说,内心深处,怕也是自卑的吧。
      他解脱了。终于能够到另一个世界见那些阔别已久的亲人、友人、爱人。从此,他的知觉中再无八苦,再无六欲。
      我把女儿送到了嫂子那儿,她避难逃出了城,哪里一定平安。
      以她的温柔善良,她一定能够善待我的女儿,也是她的外甥女。
      我已做好了殉死的准备,只等破城的那一刻。
      “吱呀”城门开了,一群衣着野蛮的骑马之人冲了进来。见到站在最前面的,竟是个满身红装的女人,那群野蛮人极为震撼。
      我大喊道,听过我的名讳吗?我是城中万人敬仰的才女,文武双绝,绝不让于男子。
      为首的野蛮人纵马上前,来到了我的身前一步之遥。他听过我的名讳,也知道我的身份,我的家庭,我的一切一切。
      他用着一种蹩脚的中原话调笑道,女儿家何必效仿那些臭男人,烂泥地里滚,滚得有多么脏。从谁都是从,都是一个样。我男人都死了,不如就给他们当婆娘吧,他们一样能把我当仙女供着,一样能宠我、爱我、疼我。
      紧接着,他下马开始往我身上蹭。
      我再也忍不住了。大骂道,他算个老几,居然还敢惦记上中原的才女。我只认那一个男人,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我的软语发出骂人的言语也显得唱戏似的,毫无威慑力,遍是脂粉香。
      我拔出寒冷的剑锋,剑鞘对着眼前的野蛮人,逼迫他连连后退。
      我冷冷地问他,是否愿意放过城中的百姓。
      他结巴着答道,愿意,愿意,把剑先放下。
      待他退到远处,我猛地挥起剑,向自己细嫩的颈部重重地割去。
      身前身后顿时响起了一阵重重的惊呼声。
      我感到眼前越来越晕,越来越无力,越来越撑不住身体。
      直到,身体像棉花般倒在地上。
      眼前的人和景越来越模糊,视线渐渐黑蒙,那些人的惊呼声也越来越轻。
      我感到身体正在越变越轻,似乎,即将飘向空中。
      黑蒙的世界里隐约显现一个身影,那是孤傲的我愿意屈身侍奉的唯一的一个男人。
      如果有来生,我愿为一寸蒹葭,虚无得、迷蒙得遥不可及。
      我愿后世的人不要呼我为才女,我只是这世上极其普通的一个小家女子。
      我也不奢求被记在史册里。凭什么其他女子都成了历史的过眼云烟,偏偏我成为了青史的一缕芬芳。
      我不渴求被记住,只庆幸我曾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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