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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番外 齐樱篇 ...

  •   第一章 艳阳天下红薯头
      我和他第一次相遇,是在十二岁。
      六月的正午艳阳高照,我头顶盛满水的花碗,在大日头下站得笔直,生怕一个不小心让脑袋上的水洒出一点儿,或是直接把碗摔碎,那便免不了一顿鞭子。虽说这许多年挨过的打比吃过的饭都多,可还是从心底发怵,毕竟抽在身上的每一下疼痛都无比真实地刻在记忆里,挥之不去,如果可以,真切地希望永远不再体验被鞭笞的痛楚。有时候会想着,干脆被打死,那便不会痛了,这件事却也一直没有真的发生,大概是因为养我这么些年岁,好不容易到了能干活的年纪,要真的打死,才是迷了心,昏了头,失了智呢。
      我被晒得大汗淋漓,小心地用衣袖擦汗,不让汗液流进眼睛里,视野里出现了一个圆头圆脑的男孩,他先是目中无人地冲进厨房,翻箱倒柜好一阵才一手拿着一个蒸熟了的大红薯,欣喜地跑出门,坐在门槛上大口吃起来。
      本就饥肠辘辘的我看得越发心慌,只好闭起眼睛,以求眼不见为净。
      过了一阵,他所在的方向响起了稚嫩的童声,“你是谁啊?”
      我睁开眼,发现他正看着我,等我回答的功夫仍旧啃着红薯。
      “你又是谁?”为了保持花碗的平衡,我从牙缝里挤出这四个字,甚是费力。
      他嘟囔着:“你这小丫鬟,连我都不认识?我是七少爷!”
      七少爷,家主的第七子,七年前他出生的那天,我清晰地记得府里张灯结彩,所有人都因为他的到来获得了打赏,好生热闹,那是我记事以来最喜庆的日子了,虽然这些喜庆跟我并无关系。
      家主应该十分疼爱这个孩子,却为何会让他有这般饥饿的时候,有些让人想不通。
      “我怎么觉得我见过你?”
      他本就圆嘟嘟的脸,嘴里填满了红薯显得更加圆润,瞪大眼睛问我样子真是可爱极了,让人忍不住想亲近。这么想着,我一时失神,头顶的水洒了几滴在地上,我立马再次站直闭眼。
      “你在做什么呀?为什么要顶着碗?”见我不理他,他又发问。
      我决定不再搭腔,一心护好头顶的水和碗,却被远处传来的喊声勾去了注意。那是在叫七少爷,他立马在树下刨了个坑,将各剩一半的红薯头扔进去埋好,又用衣袖抹了抹嘴,迅速跑走了,临走前还特意嘱咐我不许跟别人提这件事。
      很多年后我才听其他的丫鬟说,他那时因为身体太胖生了病,家主便让他的乳娘盯着不许他多吃,可他却总是喊饿,发现哭喊都无济于事,便经常想方设法躲过乳娘的视线,跑去厨房偷吃。我虽是个烧火丫头,经常出入厨房,在之后的三年里却一次都没再遇见他。

      第二章 柴房室内共携手
      再次见到他,是在听说他不慎失足落水后的第七天。那日夜里,以他为首的许多人呜呜泱泱闯进了我居住的柴房,十岁的他已经不见了印象中的圆润,这次他衣衫不整,披头散发,惨白的小脸满是泪痕,什么也不讲便扑进我怀里,痛哭了许久。
      我对这突如其来的投怀送抱完全没有反应的能力,僵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甚至忘记了呼吸。
      看起来他身后的人也都不明所以,面面相觑了半晌,才七嘴八舌着劝他回房,说他刚刚醒来,还是应该卧床休息,这里尘土太大,不利于康复。
      “我喜欢她,我要带她走,我不要她住这里!”
      这是见面后他说的第一句话,让我一头雾水,我们只有一面之缘,按理说若是他对我有什么情愫,当年便应该有所作为,过去了三年才猛然想起当初偶遇过的一个小丫鬟岂不是无稽之谈。
      一个长相娇媚,身段玲珑的女人从人群后走出,蹲在我们身边,抚着他的背,轻声道:“好好好,反正都是晋家家仆,你喜欢便叫她以后都跟着你,她叫什么呀?”
      他大概这时候才想起来我们根本没有交换过姓名,抬起头问我:“你叫什么?”
      我打量着周围的人,小声答:“妮儿。”
      我很怕他刨根问底,问我为什么没有姓,为什么叫这么个阿猫阿狗都嫌弃的名字,问我为什么总是如此战战兢兢,但他没有。
      “那我以后就叫你妮妮吧,还挺好听的,你跟我走,以后我们吃住都在一处。”他拉起我的手,当着所有人的面,将我一路带进他的房间。
      在我深陷泥沼苦苦挣扎时,仿佛看到了最后一缕阳光,只感觉他是我必须抓住的希冀,我顾不得跟他走会有什么后果,任他带领着,去到我从未去过的杂物院落以外的地方。
      原本他是打算直接跟我一起睡下,在那个漂亮女人的耐心劝导下,他才勉强同意让他们院中的家仆为我们清洗干净。趁着一个上了年纪的大丫鬟给我洗澡的功夫,漂亮女人坐在一旁跟我交代,说等她的儿子大了,也是需要个通房丫头,我虽然年纪比他大些,也懂事比他早,很多事情可以照顾着他,我婆婆那里她会去跟管家说,她想要个人还不算难。
      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漂亮女人是七少爷的娘亲,家仆们口中那个家主最喜欢的姨娘。
      见我缩着身子一言不发,她叹了口气,“你这么个闷葫芦,别再把小七闷坏了,我还是得让乳娘多看着他点。以后跟了他,也改改性子,不要总是缩头缩脑,惶恐不安的样子,有他护着你,没人能把你怎么样的。也不知道他怎么大病一场,醒来突然就说喜欢你,以前从未听过他提起过。”
      她原本还想继续说些什么,看到我身上的疤痕,突然停下了。
      “看来你挨过不少打,这些疤会吓到小七的,不要让他看到。等他大一些,如果要收你入房,也要提前告知他,让他有心理准备,记住了吗?”这是命令,虽然没有婆婆那般蛮横,却也是不容违逆的语气。
      我点了点头。

      第三章 偏院榻底解旧愁
      之后的几天,我真的与七少爷同吃同住,晚上睡觉他都会拉着我的手,像是很怕我趁他睡着不知所踪。他对我过分的在乎让我整个人一直处在悬浮的状态,这种不真实的日子仅过了三天,婆婆便找到了七少爷居住的偏院,她的到来猛然提醒我,曾经我是个什么样的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我既害怕如今的美梦破碎,又恐惧曾经的炼狱,婆婆的高嗓门把我吓坏了,我躲在床下不敢出声,身体不听使唤地剧烈抖动着,甚至听不清七少爷在床边焦急的呼唤着什么。不知过了多久,婆婆的声音不见了,七少爷在床边躺下,一直注视着我。
      “她走了,你别怕,你所有的苦难我都会让它留在过去,以后只要我在,你便由我护着。现在还不愿意出来吗?”
      我摇摇头,床下这个狭小的空间让我更有安全感,是那种真实的安全感,而不像过去如同梦境的三天,美好的太过虚幻。所以我决定留在这里,哪怕不能永远,也要暂时抓住这一刻的踏实。
      “你只跟我说过两句话,你又是谁?妮儿。”他继续说,说话的语气像极了活了很多年的老者,成熟又稳重,“妮妮,如果你觉得在床底更舒服,那我便陪着你,不管怎么样我都有一世的时间,等你愿意相托于我。我希望你记住,你的世界里还有一个我,不论发生什么都会在你身边,永远都不会变,哪怕有一天我们都老了,死了,依然不会变。”
      我从不怀疑他说的话,哪怕他只有十岁,因为他对我说话时的神情是一种极度的真挚,由内而发,由心而生,让我信他是真的喜欢我,会护我,但我却一直不明白他对我的情感到底出自何处。
      后来听人说,婆婆称我是她捡来的,与晋家无关,要留给自己养老,不能这么随意送人,是姨娘给了很多银子才打发了去。
      此事尘埃落定,我便名正言顺地成为了七少爷的贴身丫鬟,相比之前的日子,我像是一脚踏进了天堂神宫,恍如隔世的从前慢慢成为了遥远的过去,深埋心底。
      与其说我是来照顾七少爷起居,更像是他在照顾我,吃饭睡觉念书前都会先问过我的需要。
      “你念过书吗?”见我摇头,他又问,“那你想学吗?”
      我又摇摇头,我这样的人,是不配学富家公子那些文绉绉的东西,能活着已然是件幸事,进了七少爷的偏院更是万幸,其他的何必奢求。
      “那便不学,不过,如果你识了字,可以给自己取个新名字,想姓什么叫什么都可以。”他没有驳回我的想法,却又抛给了我一个极具诱惑力的鱼饵。
      我确实想要一个新名字,一个有姓有名又有含义的名字。
      人啊,果然是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我最终还是没能舍下对姓名的渴望,心甘情愿地上钩,通过每日跟着七少爷听老师授课,学了些字,慢慢地能读懂一些文章。
      在这之后,我给自己起了个新名字,齐樱,那年我十八岁。
      “婆婆是在樱花树下捡到我的,我当初被生身父母遗弃,是这个世界的弃婴,和齐樱同音,再没有比这两个字更符合我的名字了。”
      我回答七少爷这个名字的原由,是我跟他一口气说过的最长的话。他听后不出意外地抱住我失落难过了一阵,但最终认可了我的新名字,以后都以“小樱”两个字唤我。

      第四章 公子帐中夜白首
      七少爷十五岁那年,家主开始着人为他说媒。我知道终会有这么一天,只期待着少夫人是个温婉大度的主子,别再让我今后的日子变得步履维艰。
      但我没想到,七少爷居然当着我的面将媒婆赶了出去。家主再疼爱他,也容不得他一点颜面都不留地这般造次,让两个年轻力壮的家仆将他摁在地上,要他说清如此作为的原由。
      “我要齐樱,不要别的女人!”
      家主不解道:“又不冲突,这是为你娶妻,你娶了妻还是可以要齐樱啊!”
      “她会怕的!我只要她一个,我要让她知道我会用一生爱她护她,尽我全力去抚平她曾经的伤痕…”
      他话未说完,我也在家主的命令下,被家仆支配着跪倒在地,理由是魅惑挑唆少爷主子。
      我和七少爷都明白我从未做过这件事,但如果站在旁人的角度,他确实像受到了蛊惑。一场落水的劫难后,他莫名对我情根深种,那副坚定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会认为他并非心血来潮,可没人想得通为什么,五年了,在他身边五年,我还是不明白他到底喜欢我什么。他明明可以有那么多年轻貌美的丫鬟选,也可以娶到知书达理的世家小姐,偏偏是我,一个大他五岁,浑身伤疤的孤女。
      “爹!你快放了她,不然儿子就不客气了!”
      我们都被控制着,他居然还能说出威胁的话,显然也激怒了家主。
      “怎么?你还想打老子吗?”家主横眉怒目,“你也得有这个能耐啊,臭小子,平时就是太过纵容你了…”
      七少爷真的挣开了两个壮硕的家仆,朝我走来,但他还未靠近,我身边的家仆也相继倒地。
      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傻眼了。
      还来不及为眼前发生的一切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七少爷拉住我的手,问:“如果我不再是晋家七少爷,你还愿意跟着我吗?”
      没有考虑,也不用考虑,他就是我的世界,我的一切,我的唯一。或许他有很多选择,可我只有他,没有他,哪里还会有今日的我呢?他如果需要我去死,那我也不会有丝毫犹豫,他是我盲目的信仰,我不在乎这个信仰是对是错,是正是邪,甚至不在乎他是不是人。
      见我点头,他转向家主,“爹养育我十五载,儿子很感激,但您不能阻拦我做我想做的事,如果在这个家里不允许我娶她,那儿子只好不孝了,好在爹还有其他子嗣,总归能颐养天年。”
      我觉得家主并没有完全听进去他的话,应该说所有人都没听进去,因为他们都带着恐惧,在一点点远离他,动作徐缓,像是怕他发现。我这才突然想起,他刚刚挣脱的那股力量,绝对不是一个十五岁少年应有的,再加上我身边的人不碰自倒,他们在怕他。
      但有一个人例外,姨娘。
      她拽着家主的衣角,哭着说自己十月怀胎,不可能生个怪物,刚才一定是个巧合。
      当然,没人相信她的话。
      我们就这样离开了晋家,没有任何阻拦。
      他在山野间,熟练地用蒲草搭了个帷帐,睡前问我为什么不怕他。
      “他们才可怕,不管你是人是鬼,是仙是妖,我都不会怕。”
      他像个大人一样抚着我的头,“不管我是什么,永远都不会害你的。”
      我相信他,因为哪怕他骗我,我也愿意承担被骗的后果。
      我提了心底一直以来的疑问:“可是我比你大五岁,会比你老的快啊。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他没回答,第二天清晨,我见他满头白发,他告诉我,他现在已经比我老了,让我不用担心。
      或许是从那天起,我从前还对他留有的一丝戒备荡然无存。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疼我爱我在意我,便足够了,又何必患得患失,徒增烦扰呢?

      第五章 田野山间同衾裘
      本以为他这个富家少爷会在今后的日子里叫苦不迭,却发现他比预想中能干,甚至比我这个烧火丫头还要能干,砍柴挑水煮饭样样都轻车熟路,还会我认知外的打猎捕鱼,这让我们的生活比在晋家时还要快活些,有肉吃,有皮毛穿,有山林游玩。
      不久后,他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在我震惊的注视下,平地盖起了一间茅屋,作为我们以后的栖身之所。如此全能的翩翩公子,怎么就对我死心塌地呢?我不是怀疑他的心,只是觉得他为我做的一切,无以为报,配不上这么完美的他。
      环顾周身,空无一物,我决定将自己献给他。
      入夜后,我告诉他,我的身体遍布疤痕,问他会不会怕。
      待我褪去衣衫,他流着泪说,只有心疼没有怕。
      可他却拒绝了我的献身,抱着我轻声说:“我不是不想要,只是不想让你认为我对你好是为了占有你。我希望你能一生平安,快乐,忘了所有痛楚和苦难,只记住我带给你的安宁和愉悦,而这个愿望与旁的一切都无关。”
      是了,他看穿我想以此报答。
      “那你娶我吧,夫妻之间便是互相拥有,生死同体了。”
      他笑着点头,翌日用一头鹿从市集上换来了很多红绸,布置了新房。
      我想要个孩子,看着他一点点长大,不会弃他打他,只是给予他我们所有的爱,让他成为我们的寄托。可是成亲后的十多年一直未能得偿所愿,也许是上天觉得我太贪心,有亦知为夫婿已是天大的幸运,居然还奢望儿孙满堂,共享天伦。
      对了,七少爷名叫晋亦知,成亲后我便唤他“亦知”。
      “有了孩子我还得分心照看,只有我们两个不好吗?”
      他每次都这样安慰我。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只不过还不够好。
      我对他的爱,原由很明确,他如同我的救世主,将我从至暗炼狱带出,给了我希望和美好,成为我的天,我的地,我的世界,我的信仰和方向,我没有理由不爱他。
      亦知对我的爱,是一种只期望我快乐的纯粹,何其有幸?
      我幸运的后半生终结于三十六岁,和他成亲后的第十六年,缠绵病榻近一年后死于肺痨。
      卧病在床的那段时间,本以为他会难以接受我的离去,他却很平静。
      “下一世,我还会爱你护你,也许那时候我们就会有孩子了。”
      我明白了他的平静源自于对来世的希冀。
      “真的有来生吗?”
      “当然,你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那是因为守护你是我的使命,过去的每一世我都在找你。十岁那年,我落水后便想起了一切,抱歉没有早一些记起,让你受了那么多年苦。”
      我摇摇头,“苦不苦,甜又如何甜?”
      这一世的甜,都是他给我的。

      第六章 花开半壁,英艳蕊轻
      在我和亦知平淡又安宁的生活里,曾经有一个人短暂地出现,如昙花却比昙花更让人印象深刻。
      雷轻蕊,和我一样,她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只不过相比我略有些悲观的姓名,她的则更富有诗情画意。据亦知说,当年她一朝花名满天下,靠的是一曲烟雨谣,开头的两句是“雨落半城,烟浓柳朦,花开半壁,英艳蕊轻”,而她“轻蕊”二字便取自这句唱词。作为一个落入风尘的世家小姐,她才艺双绝,弹唱俱佳,竟凭借着超凡的才情名扬满城,哪怕是来寻欢的浪荡子都对她多少存着几分敬意。最能体现她文采的,是她写过颇多话本,为茶肆酒莊青楼等地方送去了不少可评说传颂的故事,大街小巷几乎人人都知道几个出自她笔下的人物。
      原本她这样的传奇才女,住在山林里的我们一辈子也不可能碰见。
      碰见了,于她而言,却说不好幸还是不幸。
      她是被亦知背回来的,浑身湿漉漉,人也奄奄一息。我为她压出一部分肺里的水,她的呼吸和脉搏才慢慢正常了些,却仍然神志不清,并且发着高烧。我只能用冷水为她降温,当时并不知道她能不能挺过去。
      关于她的身份,亦知是在她醒来之前断断续续讲给我的,很多年前晋家曾邀雷轻蕊为家主唱曲儿祝寿,亦知认得她,故而看到她站在河边时留意了一阵,不成想她居然是想轻生。
      或许是她命不该绝,第二天清晨便退了烧,人也清醒了过来,同她讲明事情经过后,她向我颔首致谢。
      我以为寻死的人在发现自己还活着时,会异常失望,她却始终很冷静,也很清醒,连致谢都带着文人的涵养,一点儿也不像一个刚刚自尽未遂的人。她也没有拒绝我送来的食物和水,最让我惊讶的是,她没有回避自己轻生的话题。
      我不是个擅长讲话的人,但好奇会挂在脸上。
      进食后,待她有了些力气,便跟我聊起自己,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我其实不讨厌风尘中的生活,尽管这么说显得我不自爱,但这是实话。不入风尘,我便没有才名远播的际遇,可当我有了名也有了利,回顾从前,展望余生,却发现自己其实什么都没有,因为我找不到一个活着的理由,也不明白我们所有人每天忙忙碌碌到底是为了什么,你知道吗?”
      “为了我丈夫,他是我活着的理由。”
      她笑了,我看的出来不是嘲笑。
      “那你可真幸运,我的入幕之宾或是仰慕我的才华,或是觊觎我的容貌身体,可抛开这些,我又是谁呢?日复一日地活着,意义何在?我想或许是因为我被困在了雷轻蕊的身份里,才看不清人生的真谛。为了多经历几次不同的人生,我开始写话本,一写就是近十年,有些还侥幸广为人知,闻者为之动容。可我却越来越明白,像我这般绝望迷茫的人,是永远不可能成为故事里的主角的,那样的话本不仅基调压抑,还甚是乏味。”
      我很少反驳别人,更何况是个陌生人,但我觉得她不会介意我的无礼。
      “可是,你是你自己的主角啊,世间万物没有一样值得寄托吗?”
      她摇摇头,长叹一声,我明白她是在叹息我不能懂她。
      “不知道从何而来,去往何处,为何而生,一切便都变得无趣了。还能有机会倾诉心声,于愿足矣,谢谢你。”
      她能正常行走后便离开了我们家。
      我有些自责没能开解她,亦知告诉我,她的绝望是根植在心底的,药石无用,言语亦无用。
      想来也是,看尽了世间繁华,历遍了人情冷暖,她成为一个可以不依附于任何人的存在,像一朵傲雪寒梅,众人的赏识不能成为她存在的理由,绚烂过后,便什么都不剩了,找不到活着的乐趣,更寻不到她想要的答案。
      我想或早或晚,她还是会离开这个世界,并祈祷不再有来生。

      后记 雷轻蕊
      秋唯写完齐樱这一世的故事,第一时间拿给了林郁。
      仅过了十分钟,林郁放下那打印出来只有三张A4纸的齐樱篇,斜着眼问:“为什么你的故事里只有他?想不到你也有恋爱脑的时候,没有他活不了?”
      她搅动着咖啡,白了林郁一眼,没好气地说,“你什么理解能力啊?有没有读进去?没有他,确实活不了。”
      “那是因为你把他当成了全世界,而你的全世界才五千字。”
      她把咖啡勺仍在杯子里,发出了一声清脆的碰撞,“这叫短小精悍,你懂个锤子。”
      林郁显得很无奈,“行,那总有别人值得你费些笔墨吧?这么写,你第一视角的视野实在是在狭窄了。”
      她经历过齐樱的一世,清楚齐樱对亦知的依恋,坚持自己的观点,“除了他,都不值得提笔一述。”
      “我不信,之前就算了,离开晋家后的十六年,没遇到过值得记下来的人?”
      秋唯心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身影,一个如昙花却比昙花更让人印象深刻女人,那时的齐樱不能理解雷轻蕊的绝望,作为秋唯再次回顾,她好像看懂了一些。
      于是原本只有五章的齐樱篇特意为雷轻蕊新增了一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8章 番外 齐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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