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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番外:流浪2 ...

  •   子夜,纷纷扬扬的大雪从天而降,街道间霜雾弥漫,煤油灯的裂痕被冻得更深。漆黑的街巷深处传来时隐时现的微光,“刺啦刺啦”的划火柴声渐渐消失在狂风里。
      花枝鼠芙蕾冷得蹦来蹦去,生气地在路德维西冻红的耳朵上狠狠地咬了一大口。路德维西艰难地翻了个身,仰面朝天。
      “嘶……噢嘿,芙蕾!小家伙,好久不见,你的主人去哪儿了?”他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揉了揉痛得快要炸裂的脑袋,看见了正鼓着腮帮子瞪着他的花枝鼠芙蕾。
      一滴冰冷雪水从他头顶破烂的管道外壁滴落,打在鼻尖。路德维西忽然意识到自己还躺在街道的积雪里,外翻的大衣左侧甚至被冻在了结冰的排水沟里。他挪动着几乎没有知觉的手指,在几个口袋里摸索了一番,发现魔法石都在后顿时松了口气。
      “真是太走运了,在这种乱糟糟的地方,居然只丢掉了尊严。”他眯起眼睛朝花枝鼠芙蕾笑了笑,露出洁白但不太规整的牙齿。然而芙蕾没有理会他。
      “抱歉小家伙,刚才是我的错。我差点忘了,她早就不在了。”他缓缓坐起身,随手一挥,用魔法清理掉大衣的泥垢和污渍,将全身上下烘干。大团狰狞的水蒸气包围在他四周,路德维西在它们结成冰牢前优雅地穿了出来。
      “走吧,看来今晚得露宿街头了。嘿,从今往后我又要开始流浪了,愿意跟我一起吗?”他将花枝鼠芙蕾捧在手心,小心翼翼地问道。
      路德维西忽然觉得这个场景异常熟悉。
      是了,在芙蕾雅离开后,他替她收拾行囊时,也有过类似的对话。

      芙蕾雅是通过赏金猎人协会的召集令来到前线的。她的目的非常单纯:金币。
      “你做赏金猎人这么多年,攒的钱还不够吗?”路德维西天真地问道。
      “没见识的家伙,猎人装备开销很大的。哪像你们这些城里的魔法师,有政府和教堂养着,有学院保护,有任何需求品写一张清单就能搞定,从来不用担心金钱……”
      芙蕾雅接着说道:“你知道吗,在你们肆意享受面包和牛奶,拿着价格不菲的金属做魔法仪式的材料时,王国很多地方的孩子连一口干净的水都喝不到,终日晒着毒辣的阳光,被当做奴隶鞭打……请原谅,我没有要让你惭愧的意思,但事实就是这样。”
      “抱歉,你说的没错,但我们魔法学院的宗旨并不培养一群只知道挥霍和享受的纨绔魔法师,而是希望我们用魔法去改变这个世界,让战争少点残酷,让人们的生活多点安稳。” 路德维西认真地辩驳道。
      路德维西并非出身魔法师世家,只是从小运气好,被一个善良的巫师爷爷收作学徒,才一路顺风顺水活到现在。芙蕾雅讲述的那些事他都是亲眼见过的。
      “很不错的想法,幼稚的魔法师先生。”芙蕾雅看着他认真严肃的表情,没忍心再嘲讽。
      “那么现在可以回答了吗,你攒钱究竟是为了买什么?我以魔法师的名义担保,绝不告诉任何人。”
      “嗯,好吧,你知道,我们血族只能在夜里行动,但我偏偏喜欢盛开在白昼的向日葵,渴望有朝一日能漫步在洒满阳光的向日葵花田中……嘿,不许笑我!哪个女孩子没点浪漫的心思呢?”她坐在险峻的悬崖边,好玩似的晃动着白皙修长的双腿,任由夜风将鲜红的裙摆吹出浪花般的层层褶皱,“总之,我想拍下三个月后将在猎人拍卖会上出现的一块金须月河石石髓,有了它的庇护,我就不用再畏惧阳光了。”
      “弗克朗帝国昂贵的月河石,而且是稀有的金须质地,而且还是百年一遇的石髓?”路德维西靠在一旁裸露的山岩上,裹着长袍瑟瑟发抖。他回忆起魔法石鉴赏课的内容,吃惊地感慨道:“虽然我没见过,但我敢肯定,它的声音一定比金币雨还要动听。”
      “哈哈哈,肯定比巨龙咀嚼宝石的声音还要动人,噢抱歉,我用了禁忌词。”
      巨龙是背弃神灵的叛徒,黑暗之源的象征,早在第二纪元末,这个词语就不被任何国家允许使用了。芙蕾雅慌忙做起了忏悔祷告。
      “嘿,没关系,我可是晶石魔法系的学徒,也许我可以用别的石头炼出那种效果。哦对了,我也修魔药课,说不定还可以用药剂试一试。”
      “好呀,那我便期待着你的消息喽,魔法师先生。”她露出尖尖的牙齿,狡黠一笑。

      半个月后恩斯顿王国同弗克朗帝国签署了休战条约,同意了弗克朗帝国修整三个月的请求——恩斯顿王国战报如是写道。路德维西也开始了对魔法石和魔药配方的自学,尽管五个月之后他依旧没能炼制出芙蕾雅想要的那种效果的石头,但那些“失败品”却卖出了不错的价钱。他陪芙蕾雅一起参加了在地下城举办的猎人拍卖会。
      如今他已经不记得那晚地下城的热闹场面了,也不记得究竟有多少奇珍宝物被喊上天价,只记得在竞拍石髓时,包厢里有个人一直在和芙蕾雅竞价。但奇怪的是,在包厢的遮光帘被拉开又合上了一次后,竞价声消失了,路德维西用比他心里预期的数字低上好几倍的价格帮芙蕾雅拍下了石髓。
      “芙蕾雅,我们成功了!那块石髓现在属于你了!”路德维西替她欢呼雀跃。
      “拜托,路德维西,你是袋鼠宝宝吗?”芙蕾雅看着这个自称比她还年长的幼稚魔法师,想要皱起眉头摆出一副严肃姿态,却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们拿到了钥匙,走向那扇饰有钻石和翡翠的门。门背后便是芙蕾雅期待已久的金须月河石石髓,但此时她却停下了脚步,迟迟没有将钥匙插入锁孔。
      “路德维西,我得向你坦白一件事。抱歉,我撒谎了,我确实喜欢向日葵,但并没有喜欢到敢于触碰它们的地步,你知道,血族是畏惧白昼和阳光的。可是卡佩拉家族被下了诅咒,只有那块石髓的光芒能帮忙解开……”
      千百个昼夜,数万次祈祷,父母和兄弟姐妹的鲜血从地板的缝隙淋到头发里,谋杀者的笑声回荡在耳畔,她却什么都做不了。但是现在,她终于可以解开那个困扰卡佩拉家族数千年的诅咒了!芙蕾雅激动得险些哭出声来。
      路德维西将她紧抱在怀里,摩挲她柔顺的洁白长发,轻声说着安慰的话。平静下来后,芙蕾雅鼓起勇气打开了那扇门。
      然而迎接她的是一道刺眼金光。
      光束从那块金色石髓中射出,在路德维西飞速扯下魔法长袍替她挡住前,毫不留情地穿透了她的心脏。手握石髓的人满头银发,鲜红色瞳孔冷得像是冰川倒映的血月。
      “卡佩拉的余孽,也敢和埃德蒙亲王抢夺宝物?”他轻蔑地笑出了声,“可笑,身为血族的你,竟敢觊觎阳光的力量。”
      “是,我们都身在暗无天日的阴沟里,痛饮同族肮脏的鲜血,肆意践踏他人的珍宝,可我仍然渴望光明,你管得着吗?!”芙蕾雅呐喊道。
      路德维西猛地将他摁倒在地,对准眉心扣动了扳机。
      “砰——!”
      “净化”子弹耀眼的光辉瞬间穿透了他的脑袋,他渐渐化作尘埃消散在廊柱投射的光影里。
      “芙蕾雅!不要,不要消失,求你留下!”路德维西跪倒在地,想要抱住正在以相同速度消散的芙蕾雅,却只抱到了一件魔法长袍。
      “无论如何,谢谢你,路德维西……永别了。”她最后留给他的声音是温柔眷恋的。
      尘埃随风远去,穿过细长的彩色格子窗回归空气。大理石地板上只剩下路德维西一人,他紧紧攥着自己的长袍,在寂静的房间里痛哭流涕。
      就差那么一点,他失魂落魄地想。
      她躲过了枪林弹雨的战场,却没有躲过同族的谋杀。

      当夜,路德维西收拾好了芙蕾雅的行李箱,正准备离开时,一只淡奶油色的花枝鼠小心翼翼地从芙蕾雅的黑羽礼帽里探出脑袋。
      “嘿,小家伙,原来你还在这里。”他有气无力地说。
      花枝鼠芙蕾是芙蕾雅养的“视兵”,能替她在白昼行动,将看到的一切反馈进她的梦里。芙蕾雅曾经说过,芙蕾是她渴望的另一个自己,一个有温度、能闻见阳光和向日葵香味的普通女孩。
      “我也学她叫你芙蕾吧,这样,无论如何都不会忘记她的名字了。我要被抓回学校了,愿意跟我一起吗?”他朝芙蕾挤出一个微笑。
      “说来可笑,她不止一次地欺骗我,可我还是无可救药地爱着她,卡佩拉家族的诅咒明明还有另一种解法,她却天真到以为能瞒过我。”
      路德维西在破罐头巷的老书店里看到过一本记载着各类黑暗诅咒的古籍。卡佩拉家族的诅咒有个诗意的名字——“遗忘玫瑰”,路德维西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诅咒标记,他在芙蕾雅的锁骨上看见过。所有卡佩拉家族的人,一旦死去便会被立刻遗忘,烙上“不存在”的印记,永远无法步入星空女神座下的月天使统领的月之国,灵魂只能飘荡四处,无法安息。
      而破解诅咒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要她毫发无损地走过白昼——除非持有金须月河石,否则对于血族来说完全不可能。而另一种则更不现实:需要一个人心甘情愿地为她抵抗诅咒,将关于她的一切永远铭刻在心里,不分昼夜地用生命和时间对抗遗忘。
      芙蕾雅从未和他提过第二种解法,她不忍心让路德维西陷入永无止境的精神消耗中。然而她不知道的是,从路德维西下定决心将她的名字刻在心里的那一刻起,他就开始为她抵抗遗忘的威胁了。
      只是她从未察觉,他也从没提起。
      而陪她拍下那块石髓仅仅是为了完成她别的心愿——在洒满阳光的向日葵花田中漫步。
      血族畏惧阳光,他早该察觉到这是个谎言。可事到如今,谎言和真相都不重要了。
      “走吧,我们替她去看看这个世界。”路德维西擦干眼泪站起身。
      “吱吱。”芙蕾有些嫌弃地跳到他大衣干净的肩头,算是同意了。
      他把芙蕾放到外衣内侧的口袋里,点燃了一块火焰石,消失在纷纷扬扬的大雪里。
      在售票窗口蹲了四个小时后,路德维西买到了当天的第一张国际飞空艇票,在太阳还没完全从东方的永昼海上升起前离开了恩斯顿王国。他靠在护栏边,潇洒地将驱逐令撕得粉碎,逆着风撒向波光粼粼的护城河。
      当然,在抵达西方的萨尔兰特王国后不久,他就收到了恩斯顿王国河道管理局的罚款单。

      从那以后,路德维西带着花枝鼠芙蕾一起,游历大陆各地。
      他跟着萨尔兰特的吟游诗人一起,抱着变调的手风琴,在广袤的金黄色麦田间流浪,在售卖手工蜂蜡蜡烛的小镇上穿梭,在挂着牡鹿和雄鹰油画的乡村酒吧里歇脚,用一首歌换一顿丰盛的田园餐。萨尔兰特乡村里那特有的撒着海盐、加腌制洋葱的马铃薯面包总是让人赞不绝口。他在嘈杂的酒吧里拉起手风琴,忘我地吟唱恢弘的古老史诗,抑扬顿挫,韵律协调,时而大笑,时而落泪。
      两年后他又去了北方的弗克朗帝国。在那里,他亲眼见到了古老传说中直通天空城的通天塔,它们高耸在极北那片寂静辽阔的冰原之上,蓝绿色极光交织穿行在它们四周,守卫着通往天空城的最后道路。倏忽间北极恒星睁开双眼,穷极万里苍穹,数亿年光阴沉浮在冰河的回忆里,神祇的低声呓语萦绕天际。终焉之海上,蓝鲸穿梭在冰冻的云层里,路德维西在那里看见了传说中的“时间之极”——一面冰封在终焉海尽头、能反射时光的明镜。
      路德维西在那里待了很久,连月未修理的胡子上挂满了冰碴。他借用镜子回顾往昔温柔的岁月,镜中,金色的回忆之线交织出明亮温暖的脉络,线上挂的细小铜铃在荒原之风的吹拂下响个不停,一次又一次激荡起他满是尘埃的心。
      又过了两年,王国新历1076年,信仰蒸汽之神的新党领袖获得了更多票数,组阁执政后赦免了所有曾经被驱逐的居民,路德维西得以再次踏上恩斯顿王国的领土。
      飞空艇到达的是蒸汽城站——这趟为期四年的旅行的终点。他只从芙蕾雅的描述中想象过蒸汽城的样子,却从没亲眼看过。
      “那里是冒险家和赏金猎人的圣地,有着最繁华和最肮脏的街巷,你的脑袋得时刻警惕鲸鱼飞艇的船桨,骑车的话最好别和巡逻机甲挤同一条路,汽笛声和齿轮声吵个不停,白天出门最好戴上蒸汽面罩和眼镜,夜晚走暗巷要小心那些合成蜥蜴……”
      “听上去很有趣。”
      “当然。对了,我们是不是见过,就在蒸汽城?”芙蕾雅曾问过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路德维西疑惑道:“啊?坦白地说,我从没听说过什么蒸汽城,更不可能去过那里。”
      “好吧,可能在我眼里你们魔法师都长一副模样,神秘兮兮的。”
      来到这里,路德维西才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芙蕾雅印象中的魔法师都是神秘的,甘草街和老魔杖街的魔法师整日都披着阴森森的长袍,谁也看不清他们兜帽里的脸,比起魔法师,他们倒更像是第二纪元的黑巫师,只是少了根魔杖——当然,在如今第三纪元,没几个魔法师持有魔杖。老魔杖现在已经成了价格不菲的稀缺品,路德维西至今凑不齐半根的钱。
      和甘草街相对的是机械师聚集的黄铜气阀街,不过从坑坑洼洼的石子路和褪色的棕红色砖墙来看,这条街已经过时了,隔壁的齿轮轴街明显比它要漂亮和热闹许多。
      路德维西停在了黄铜气阀街街口,他的目光落在“安琪小姐缝帽店”的橱窗里。
      那里有一只哥特风的女士礼帽,漆黑的渡鸦羽毛斜插在红白玫瑰中间,蕾丝缠绕着帽檐,网格纱优雅而神秘。路德维西几乎将整张脸贴在玻璃上,他渐渐瞪大了眼睛。
      芙蕾雅有一只一模一样的帽子。
      “您好,打扰了。请问橱窗里的那顶渡鸦羽毛帽上架多久了?”他敲开了店门。
      “谁知道呢?两年前我接手这家店的时候它就在那里,过时的老样式了,但放到今天也很漂亮,不是吗?”背对着他坐在高脚椅上的卷发少女回答道,“不过是非卖品哦。”
      “少说也有五年了,安琪。”不知从哪儿传来一个沙哑声音,路德维西还没来得及辨认,就发现站在他肩头的芙蕾突然钻进了口袋里,正瑟瑟发抖。
      “老猫帕莎,希望没有吓到您,先生。”安琪依旧背对着他,专心缝制手中的帽子。
      路德维西这才注意到,落地灯下的厚毛毯上蹲着一只异瞳长毛白猫,她明显很老了。
      “我记得每一位客人的脸,你要找谁?”老猫帕莎慵懒地盯着他,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
      “一个血族,她有洁白柔顺的长发和鲜红的眼瞳,你见过吗?”
      “见过,和大多数客人一样,没什么特别的。”帕莎无聊地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睛。
      没有冒险小说里“你竟然也认识她”那样戏剧夸张的台词,也没有他听过无数遍的“噢是的,血族,我印象很深”那般苍白无力的客套话。
      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一句“见过”,让路德维西留在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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