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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想拉你回人间 “小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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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同学,我那儿还缺个人,一起来吧?”余珩说道。
余珩大概是打了球的缘故,出了些汗,身上却笼着淡淡的青柠味道。明明已经是深秋,谢盛却莫名像是在余珩身上抓到了一个夏天。
是有温度的,还带着喧嚣。
“勉为其难。”谢盛说,“那我欠你的人情就一笔勾销了。”
余珩双手插兜,走路姿势嚣张得不可一世,说出来的话也懒懒散散的,让人有了想暴揍他的冲动。他轻笑道:“谢盛啊,来日方长,欠的人情总归会越来越多的。”
没有多少人可以真的与人情世故完全脱离。不过是心之所向,最终却痴人说梦罢了。但幸而,人情世故也有好的一面。比如,将两个本没有任何交集的人凑到一起,有时成就有情人,有时成就高山流水的知音。
“人情永远还不清,谢盛。”余珩看着他。
但我又不会欠你多少。谢盛心道。
谢盛从十二岁开始就一个人去过了太多城市,转了一次又一次的学。他是一个不喜欢麻烦的人,也厌倦这样居无定所,可他好像也别无选择。他待不长的,哪怕将来他真的喜欢上了山城,也会离开。
喜欢的东西,越早舍弃,越能义无反顾,越能无所不惧。
“放心,我麻烦不了你多久。”谢盛淡淡道。
深秋时节,阳光却很足,洋洋洒洒,铺满了整个球场,充满了青春的气息。
球场是热血少年的象征。
余珩快步走到了谢盛的身边,仗着身高优势随意摸了摸谢盛的头发。
谢盛一僵。
余珩的笑意镶嵌着光,眼里流转着亮银,透出几分促狭和狡猾来。
“放心,我会助你一臂之力,让你多欠上几分人情的。”他顿了顿,又说,“还有,欠人情不是麻烦,你永远也不会麻烦我。”
你活得太冷清,我想拉你回到人间。
……
“总算来了!”刘齐海兴奋地大喊一声,想要站起来却被丁洲江给摁下来。
“你腿不要了?”丁洲江无语地翻了一个白眼。
余珩指了指身边的谢盛,对着一边吊儿郎当的男生说:“沈骥,他替齐刘海上。”
“……珩哥,我叫刘齐海啊。”
余珩笑了笑没接话。他转过身拿来一对护腕,示意谢盛带上。
沈骥挑了挑眉。
“这个是谢盛,我同桌。”余珩一开始还言简意赅,接着就露出了狐狸尾巴,“人还是不错的,就是喜欢无语,喜欢骂我煞笔,喜欢群殴壮汉,喜欢怼人……”
沈骥:“……”喜好……群殴壮汉?!有前途啊小伙子。
某当事人:“……”我???谢盛忍无可忍地瞥了眼余珩,二话不说就把矿泉水瓶砸向了余珩。
“……还喜欢暴揍出生入死的朋友。”余珩接住了水瓶,掂了几下,斯条慢理地接上,“小同学,你人情还没还上呢,现在是还要加上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吗?我倒不贪财,所以你以身相许就行了。”
谢盛看着余珩那副样子,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他忽然想起了小时候一个只见过一面,却通过写信联系许多年的朋友。那朋友也常常惹得他发毛,然后他噼里啪啦写一大通痛骂那人。
现在过了好多年,虽然觉得很幼稚,却还是怀念。遗憾的是,已经断了音信太久了。
谢盛笑出了声,低声骂了句:“煞笔。”
余珩也笑起来。他看着谢盛的笑容,心上觉得松了些。
“沈骥。”余珩右手搭上了沈骥的肩膀,眯了眯眼,轻狂的一角泄露出来,却也柔软得很,“怎么样,我挑朋友的目光?”
沈骥毫不留情地拍掉了余珩的手,转身戴上了发带,然后淡声道:“比起几年前,倒是大有长进了。”
沈骥勾起了唇角。
余珩认识的人太多了,随便几个都能说上话,却从未领过谁来和他们一起打篮球。余珩心里有疤,于是筑起了一堵高墙,谁也进不去。而现在,谢盛是他领来的第一个人。
希望是个很好的人,拉余珩出了那个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