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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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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
洛明阳新开了家咖啡馆。
没有举行欢脱盛大的开业仪式,也没有鲜花送礼招揽生意。只堪堪在门口挂了张小黑板当作牌匾,用彩色粉笔在上面画了一只兔子。兔子有些畸形,头细身材宽,细看不像兔子,倒像一只长了耳朵的长腿□□,略显滑稽。“兔子"旁边歪歪扭扭画着几个大字,“洛先生咖啡馆”,笔迹稚嫩单调,俨然一副孩子的手笔。
许是因为这牌匾实在简陋,开业两天了,洛先生咖啡馆都还没有迎来它的第一位顾客。
洛明阳乐得清闲,微眯着眼靠在躺椅上晒太阳。怀里的杂毛玳瑁猫时不时拿额头蹭蹭他的下巴,发出一串舒服的呼噜声。
那猫耳尖得很,店门被推开的一瞬间,它便脑袋一晃跳到了地上。
洛明阳被猛蹬了一脚,胸口一麻,头还没抬,客人就进来了。
“欢迎光临,您看喝点什么?”
他拿起挂在架子上的粘毛器清理干净身上的猫毛,三两步走上前去,双手撑着柜台,微笑着等待顾客点餐。
平时怕生的小玳瑁一改往日风格,迈着小碎步跑到这位顾客脚边又磨又蹭,洛明阳出于好奇,多看了眼前的人几眼。
少年低头摆弄着手机,也不说话,浓密的黑发稍有些长,软趴趴的搭在额头上,将眼睛挡了个严实。厚重的黑框眼镜将脸也遮住了大半,洛明阳只能通过耳尖和脖颈裸露出的皮肤判断出这男孩很白。握着手机的手指白皙纤长,无名指微微翘着,指腹还沾着颜料。
洛明阳盯着他翘起的手指神游片刻,意识到自己这样打量他人的行为不太礼貌,赶紧收回视线。
与此同时,男孩也终于抬起了头。
他举着手机,眼神有些躲闪,哆哆嗦嗦地将手机放在了柜台上。
男孩下意识抬手比了个手势,反应过来后又摇了摇头,指了指被他放在柜台上的手机,示意洛明阳看它。
洛明阳愣怔了一瞬,视线从男孩身上转移到手机上。
“您好,麻烦来两杯美式,打包,谢谢。”
原来,他不会说话。
心脏猛的一抽,像被小猫偷挠了一下似的,酥酥麻麻。
他其实看得懂手语,小侄女先天听力受损,交流只能靠手语。为此他专门报了手语学习班系统学习了三个月,基本的手语交流对他来说根本不成问题。
他将视线转移到男孩垂在身侧的手上。那手纤细且修长,淡粉色的血管蜿蜒绵亘,洛明阳盯着它看,似乎能感受到主人潺潺流动的血液。
洛明阳不动声色地敛起神情,朝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将手机轻轻递给男孩。
因为没人排队,出餐的速度也就格外的快。香醇浓厚的咖啡味在这间小小的咖啡馆里散开,苦涩中夹着一□□人的甘甜,勾的人无意识沦陷。洛明阳将泡好的咖啡仔仔细细地摆放在包装袋里,确保它们不会侧翻才将纸袋递到男孩手里。
“欢迎下次光临。”
他弯了弯嘴角,露出个灿烂无比的笑。
只可惜男孩没看他,低着头接过咖啡弯了弯腰,就往门外走,脚底生风似的,一溜烟跑没了影。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出自己的善意,洛明阳透过门框远眺那一抹消失的背影,或许是因为同情,他莫名其妙的泛起一阵伤心来。
他这个人同理心比较强,最看不得别人受苦,有时候刷视频看到残疾人的疾苦生活,他能抱着手机难受老半天。
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三四遍,洛明阳才彻底回过神来。
洛明阳掏出手机,看着来电显示上跳动着的“哥”字点了接听。
洛明昌打电话过来一般不是给他介绍相亲对象就是让他去接小雅。根据时间推算,这个点打来,应该是他们夫妻俩又走不开了。洛明阳想着,就听见对面那人开口。
“明阳,帮哥个忙,待会儿去接小雅放学,我们俩走不开。”
洛明阳意料之中的笑了笑,调侃道:“嫂子走不开还能理解,你一个半吊子大夫,有什么好走不开的?”
洛明昌在电话那头唉声叹气,“一言难尽。”
“帮帮忙,改天哥请你吃饭。”
“别了,您老只要不再给我介绍相亲对象,叫我给您当牛做马都行。”
洛明阳打着哈哈,拿着手机回到躺椅上。
那只杂毛玳瑁猫顺势自己跳上来卧倒在他怀里,开始捋前爪上翘起的几嘬黄毛,一看就是惯犯。洛明阳也不恼,抬手给它顺毛。
“我还不都是为了你好。马上三十岁的人了,你也该成家了。”
一听话头不对,洛明阳赶紧讨饶,“哎呦哥,您就放过我吧,这不是还没遇上喜欢的嘛。要是遇上了,我保证冲在第一线,一点不马虎。”
“这话你都说了百八十遍了,一点行动都没有。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入了你的法眼。”洛明昌无奈,“爸妈都放话了,要是再不给他们找个儿媳妇,他们就把你嫁出去,给别人家当儿媳妇。”
洛明阳偏头大笑,视线被窗外街巷里路过的一对鬓发斑白的老夫妻吸引了去。两人一左一右,并肩携手,暖黄的斜阳照在他们身上,将岁月沉淀的痕迹装饰的浪漫且诗意。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洛明阳颔首。
在这个快餐爱情盛行的时代里,他不过想要找寻一份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长长久久的爱情。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守。一步一步,慢慢实现,他想要找一人携手一生,想要一份慢慢来的爱情。
虽然过程似乎并不怎么顺利。
洛明阳笑笑,眼里夹杂了些不知名的情绪。
“放心吧,迟早会遇上的。”
他抚摸着怀中猫咪的身子,莫名其妙地,脑中再次浮现出那男孩白皙修长的手指,一弯一曲,上下翻飞,比出那句“抱歉,我不会说话”来。
“那要是遇不上呢?”
洛明阳撒起癔症,无意识抬起左手,对着阳光开始观察自己的手指。
不白,不细,血管也不是粉色的。
一点也不好看。
许是想到什么,他忽然笑了。
嘴角陷下去的梨涡里好似盛了酒,醉人而不自知。
他欢快地起身,对着手机笑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改天我就去找个风水大师算一卦,看看我今年的桃花运旺不旺。”
洛明昌听罢皱了皱眉头,“胡闹,这话叫爸听了保准揍你。”。
真是个泼皮。
他这个弟弟,小时候乖顺的很,过了二十岁之后反倒开始叛逆起来。高中毕业,他以全省文科第一的成绩被全国最好的大学录取。全家人都觉得他前途无量,却不料他毕业后却选择了与专业毫无关系的消防事业。
他在消防部门工作五年,退役后又跑去了国外。在国外游荡了三年,攒了些积蓄。回国后在市中心买了套房子,脱离了父母的管控,开始了他的从商之路。
洛家祖上三代都是教书匠,洛父继承了祖父遗志,为人正直,视金钱如粪土,对子女更是要求严格。一听洛明阳要从商,气的他将家里的戒尺都折断了两根。
只能说儿大不由娘,洛明阳心里想什么,他这个做哥哥的哪里清楚。
洛明昌虽然不理解,但一想到自家弟弟平日里装的一副文人墨客,与世无争的闷骚样,自觉幼稚至极。下意识就感觉他再浑也浑不到哪里去。
洛明阳脱了上班时穿的衣服,换了一件白色短T,一条黑色短裤。黑发被他随意拢在脑后,微风一吹,发丝一晃一晃的,竟意外显得有些意气风发,看上去不像年近三十,倒像是二十刚出头的帅小伙。
他骑着自行车绕过三条街,抄了条近路,穿过一条小吃街时给小雅顺道买了支棉花糖,套上包装袋插在自行车前面的篮子里,哼了一路的小曲儿。
来到小雅所在的幼儿园的时候,小雅还没放学。
校门口围了一堆家长,里三层外三层,将校门前的那块空地占的满满当当。洛明阳不想参与其中,找了个地方给车子上锁,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盒烟,两指一并夹出一根,一摸另一个口袋才发现忘了带火。
他往四周扫视一圈,企图借个火,转头的时候瞥见一位卖字画的大爷,大大咧咧地坐在可折叠躺椅上,手里夹着一支老旱烟,翘着二郎腿,眯眼打量路上的行人,一副睥睨天下的气势。
洛明阳来了兴致,将手里的烟别到耳后,三两步过了马路。
他这个人对收集字画不感兴趣,但这并不妨碍他乐意欣赏。那些个古物文玩,不论真假,在他眼里哪个品相好,哪个有故事,哪个就是好物什。
他最爱欣赏那些年代久远的东西,这样可以彰显他不俗的气质,通俗一点来说就是——比较好装逼。
洛明阳屈膝蹲下,仔细端详起铺在摊位上的一副山水画来。
此画意境深远,层峦叠嶂,连绵不绝,高山流水,草木丛生。洛明阳摸摸下巴,赞不绝口。
“好画!”
洛明阳咂舌,虽然不识真假,但是单单这画的意境,就足以让人拍案叫绝了。
“年轻人,我这画不是拿出来卖的。”
老人家看出洛明阳眼里的惊艳,抬起嘴角,笑的十分肆意。
“我就是拿出来晒晒,以防放在屋里受潮了。”
洛明阳哑然,尴尬地摸了摸鼻头。
他抬手摘下耳后的烟,夹在食指和中指间,向前伸了伸,半蹲着笑道:“难得瞧见好东西,大爷就让我多瞅两眼,饱饱眼福吧。”
“顺道再向您借个火。”
他嘿嘿笑着,一副圆滑样。
大爷被他滑头的样子逗笑了,抽出口袋里的火柴,擦着之后给他点上。
“小伙子挺机灵。”
“对字画感兴趣?”
洛明阳摇了摇头,上前两步,与大爷并排蹲下。
“对好看的东西感兴趣。”
“我是个俗人,高雅的东西欣赏不来,就这些字画,哪幅好看,叫人神往,我就喜欢哪幅。”
大爷笑得更欢了,“你倒是实在。”
他指了指面前的画,“喜欢?”
洛明阳再次将视线放到大爷手指的那幅画上。
画中群山环绕,花草丰茂,鸟雀溪流无所不有,本该是一副热闹非凡的景象,但是看在眼里,却隐隐透着一种令人通体生寒的孤独来。